11月黨支部發展黨員程序
為認真貫徹發展黨員工作新要求,進一步規范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發展黨員質量,根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本工作流程。
1、申請入黨人遞交入黨申請書。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申請書的主要內容:(1)為什么要入黨,主要是對黨的認識和入黨的動機;(2)個人的政治信念,成長經歷和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情況;(3)對待入黨的態度 和決心。
2、黨組織派人談話。組織收到入黨申請書后,應當在一個月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了解基本情況。
3、確定入黨積極分子。采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產生人選,由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下同)研究決定,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并報上級黨委備案。
4、制定培養聯系人。黨組織應當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培養聯系人的主要任務是: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本知識;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及時向黨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將入黨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的意見。
5、培養教育考察。組織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給他們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集中培訓等方法,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基層黨委每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一次分析。
6、確定發展對象。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黨員和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并報上級黨委備案后,可列為發展對象。發展對象應當有兩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
7、進行政治審查。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主要內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審查情況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凡是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8、開展集中培訓。基層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個學時)。未經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9、支委會嚴格審查。支部委員會應當對發展對象進行審查,經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后,報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黨委預審。基層黨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審查,根據需要聽取相關部門意見。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
10、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經上級黨組織同意后,發展對象在入黨介紹人的指導下,認真如實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
11、黨支部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經基層黨委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由支部委員會提交支部大會討論。發展對象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支部介紹人介紹情況,并表明意見;支委會向報告審查情況;與會黨員進行充分討論,并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
12、黨支部公示。黨支部大會討論后,報上級黨委審批前,由所在黨支部將發展對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5—7天的公示。
13、黨支部報上級黨委審批。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上,連同本人入黨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培養教育考察材料、表決匯總表和公示情況等報上級黨委審批。
14、基層黨委派人談話。黨委審批前,要指派專人同發展對象談話,作進一步的了解。談話人應當將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上,并向黨委匯報。
15、基層黨委審批預備黨員。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討論和表決。黨委主要審議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黨委審批意見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并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應當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未被批準入黨的,應當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批,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16、預備黨員進行入黨宣誓。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宣誓。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黨總支)組織進行。
17、繼續教育考察預備黨員。黨組織要及時將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通過黨的組織生活、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實踐鍛煉等方式,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18、預備黨員申請轉正。預備期(一年)到期的預備黨員,應向黨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回顧總結在預備期內的表現,對照黨員標準檢查自己,找出差距和今后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決心。
19、黨小組和黨支部征求意見。預備黨員遞交書面轉正申請后,由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征求黨員和群眾意見,然后交支委會審查。
20、支部大會討論。支委會審查后,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按期轉正、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21、基層黨委審批。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的轉正決議,應在三個月內審批,并將審批結果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應同本人談話,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22、材料歸檔。預備黨員轉正后,黨支部應及時將其《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考察材料、吸收預備黨員表決匯總表、公示情況、審查表等交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