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志愿書怎樣填寫
“獎勵”,是指因自己工作和學習表現好,受到某一級組織表彰的情況。如被授予勞動模范、先進工作(生產)者、“三八”紅旗手、新長征突擊手、優秀共青團員、三好學生等光榮稱號和被記功、晉級等。不要把擔任的某種公職(如“人大代表”)和口頭表揚填入此欄。“處分”,是指因自己的錯誤或過失,被某一級組織給予的政紀、團紀處分或刑罰等。經組織復查平反糾正了的不再填寫。
“家庭主要成員”一欄,主要填寫與本人關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響較大的親戚、朋友。
“對黨還有哪些需要說明的問題”一欄,主要填寫本人需要向黨組織說明,而在其他項目中包括不了不好填寫的問題。
入黨介紹人的“現任職務”一項,應包括其現在擔任的黨內職務,也包括其擔任的黨外職務。如職務較多,可填寫最高的和主要的職務。入黨介紹人沒有擔任什么職務的,該項可不填寫。
填寫“入黨介紹人意見”欄時,入黨介紹人應本著對黨、對被介紹人高度負責的態度,在被介紹人《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有關欄目內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應把在培養和考察過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紹人的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和其他方面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作出全面評價,并表明自己對其能否入黨的態度。具體來說,應寫清以下內容:
(1)對被介紹人的基本看法和評價。應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對被介紹人進行全面認真的分析,作出客觀評價。
(2)準確地指出被介紹人的缺點和不足,最好能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語言要簡明。
(3)一定要表明自己對被介紹人能夠入黨的態度。如“我認為已基本具備黨員條件,愿意介紹其入黨”。
填寫入黨志愿書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讓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的前提是,發展對象已經具備了黨員條件,并已事先征得了上級黨組織的同意。這是保證發展黨員質量的必要措施,也可以避免填寫了入黨志愿書卻因條件不成熟或有些情況不清楚未被上級黨組織批準,而給發展對象造成思想負擔。填寫入黨志愿書已經是履行入黨手續的開始,因此,就應當按照黨章和有關接收黨員程序的各項規定辦理。未經上級黨組織同意,不應讓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
以上就是給大家推薦的入黨志愿書怎樣填寫的詳細介紹,以供各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