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經營質量安全承諾書(通用3篇)
藥品經營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1
更全面、更準確、更充分地履行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和藥品監督工作的各項管理職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和用藥安全,近期,xx市浦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致全區人民一封信"的基礎上,日前又向全社會作出莊嚴承諾,請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進行監督:
一、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
認真履行法定職責,深入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大力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犯罪行為,為公眾營造安全、放心的飲食用藥環境。依法實施日常監管、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二、堅持廉潔從政、秉公執法。
堅決執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人員公正執法、廉潔從政若干規定》,從嚴管理執法隊伍。嚴禁借故刁難、拖延、有意不作為或亂作為,嚴禁索拿卡要、謀取私利,嚴禁參與藥品生產經營活動,違者一律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堅持規范程序、高效執法。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履行監管職責,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受理舉報做到"有報必接、有訴必查、有查必果",行政許可做到"集中受理、一次告知、限時辦結"。
四、堅持熱情服務、文明執法。
嚴格遵守服務承諾制和首問負責制,舉止文明,行為規范。積極通過政務公開和電子政務等途徑,改進工作方式,轉變工作作風,切實做到為民、便民、利民。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的意識,處理好監管與發展的關系,為我區醫藥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藥品經營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2
我單位勘察的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了加強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促進我單位加強質量安全責任意識,確保質量事故為零、安全生產事故為零,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依法取得勘察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勘察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勘察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勘察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勘察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所承攬的工程。
(二)我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并對其勘察的質量負責。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在設計文件上簽字,對設計文件負責。
(三)我單位提供的地質、測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須真實、準確。
(四)我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
勘察單位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
(五)我單位承諾在建設工程勘察中未履職履責到位按以下原則處罰: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按其規定從嚴、上限處罰。
承諾人:
日期:
藥品經營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3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保證需求方所采購的物品的安全性,本經營者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物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物品原料處理和物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符合下列要求:(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二)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三)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經營的物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符合下列要求:(一)設備及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設計合理;(二)貯存、運輸和裝卸物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物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將物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志明顯,防止直接入口物品與非直接入口物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四)物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從事物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衛生,銷售物品時洗凈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五、配備專職的物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證物品安全的規章制度。被吊銷物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館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從事物品經營管理工作。
六、建立物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采購物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物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物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使用電子方式記錄臺帳。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物品,由同益公司統一查驗供貨的許可證和物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物品進貨查驗記錄。
七、按照保證物品安全的要求貯存物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物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物品。
八、對于自檢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物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并協助做好不合格物品的召回工作。
九、物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預包裝物品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物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二)進口預包裝物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物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十一、如有銷售明知是不符合物品安全標準物品的行為,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并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二、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眼處。
十三、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名):
日期: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