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承諾書(精選5篇)
嚴禁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承諾書 篇1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進一步規范我校教材、教輔資料的征訂管理及使用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現特向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
一、嚴禁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訂購、征訂市教育局下發的學生用書目錄以外的一切形式的教輔資料、報刊雜志等。
二、嚴禁推銷人員進入班級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
三、嚴禁向學生推薦或指定教輔用書及其他學習材料等,不以在指定的教輔資料上布置作業為由變相要求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四、以上規定自簽訂之日起執行,對違反以上規定的級部和個人,另將參照《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試行)》、《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省政府第255號令)等文件規定追究相關老師的責任,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取消評優資格、行政處分等處理。
承諾人:
年 月 日
嚴禁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承諾書 篇2
為維護學校和教師的良好形象,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規范教師的從教行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提高教師的思想認識,端正教育思想。本人自覺簽訂“禁止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教輔材料”的承諾書。內容如下:
一、自覺遵守教育部《中小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市教育局《關于學習落實的通知》相關要求,堅決抵制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教輔材料的行為。
二、不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訂購、征訂或隨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輔資料、報刊雜志等。
三、不借助在校舉辦的任何活動向學生進行課外讀物推薦的行為。
四、堅決制止推銷人員進入班級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不代發訂單;不代分教輔資料;不代收費。
四、不向學生推薦或指定教輔用書及其他學習材料等,不以在指定的.教輔資料上布置作業為由變相要求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五、不推銷盜版書籍資料。
我將自覺履行以上承諾,請家長和社會監督。如有違反,自愿接受組織處理。
承諾人:
年 月 日
嚴禁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承諾書 篇3
我是一名新壩鎮照中小學的教師,為了認真履行教師職責,自覺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嚴禁教師強制學生購買課外書》,堅守師德底線規范從教行為,爭做“家長放心、學生喜歡、學校滿意、社會稱贊”的教師,我向學校、學生、家長、社會鄭重承諾:
保證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為人師表,依法從教。堅決杜絕參與違規有償補課行為;保證“零起點”教學,優化教學方式,做到應教盡教,確保學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業質量標準。堅決杜絕隨意增減課時、提高難度、加快進度等行為;
一、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不強制學生購買課外書;
二、不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
三、不參加由學生及家長安排支付費用的旅游、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四、不讓學生及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下擔的費用;
五、不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
六、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為;
七、不要求學生集體購買、利用教輔材料布置作業;
以上承諾,保證自覺遵守,如有違規,愿意接受學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理。
所在單位:新壩鎮照中小學
承諾人(簽字):
X年X月X日
嚴禁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承諾書 篇4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進一步規范我校教材、教輔資料的征訂管理及使用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現特向社會及家長鄭重承諾。
一、嚴禁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訂購、征訂市教育局下發的學生用書目錄以外的一切形式的教輔資料、報刊雜志等。
二、嚴禁推銷人員進入班級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
三、嚴禁向學生推薦或指定教輔用書及其他學習材料等,不以在指定的教輔資料上布置作業為由變相要求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四、以上規定自簽訂之日起執行,對違反以上規定的級部和個人,另將參照《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試行)》、《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省政府第255號令)等文件規定追究相關老師的責任,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取消評優資格、行政處分等處理。
承諾人:
嚴禁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承諾書 篇5
為進一步推進我校行風建設,更新育人新理念,樹立行業新形象,使我校的明天更輝煌,我校自愿向學校、向社會、向家長公開:
一、絕不違反有關政策,茂巧立名目、私自收費或搭車收費。
除按國家法令、法規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之外,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名義強制收取各種費用,如班費、資料費、電教費、桌凳維修費、活動費等。
二、嚴禁舉辦各種以收費為目的的亂補課、亂辦班或向他人介紹學生收取費用的行為。
三、嚴禁私自組織學生統一購買各種教輔材料、課外讀物、報刊、雜志等,或讓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以從中謀利。
四、嚴禁以家長委員會、家長學校的名義,強制向學生提供服務,收取費用。如以提高教學質量為目的,購買學習用品及用具。
五、嚴禁違反學生自愿的原則,強行統一組織學生購買保險、校服等。
六、嚴禁向學生家長索取或變相索取錢財和要求學生家長為其謀取私利。
七、嚴禁不經學校批準而私自安排學生入班上課,或少交、漏交、瞞交學費據為己有。
承諾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