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客戶服務合同(精選3篇)
代理記賬客戶服務合同 篇1
委托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委托乙方進行代理記賬工作,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委托協議,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的記賬工作。
乙方的主要職責。
按照國家的會計制度,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為依據,編制記賬憑證并負責記賬憑證的登帳和編制月度、季度、年度會計報表。
按月對甲方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進行裝訂并負責一年以內的保管,裝訂成冊的記賬憑證、賬簿和會計報表于年度的次月20日前移交甲方派專人保管。
代理甲方的納稅申報工作,次月15日之前(國家法定假日順延)由乙方向稅務機關申報會計報表各納稅申報表,若非甲方責任,乙方超過稅法規定的期限申報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在代理記賬業務中,必須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稅法以及政策的有關規定,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按雙方合同約定履行代理職責。
乙方在代理記賬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商業資料泄露,否則,有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的主要責任。
甲方必須指定有一定會計工作經驗的專人與乙方進行聯系代理記賬的日常工作,負責提供原始憑證:送達,簽收、保管會計資料的工作。
甲方必須每月于 日之前將有關原始憑證交給乙方工作人員,若因甲方拖延交付原始憑證造成乙方不能按期記賬、結帳和編制會計報表,影響納稅申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必須對提供原始憑證等一切資料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負責,因提供虛假資料而導致違反稅法、會計法而觸犯法律的,由甲方自行負責全部責任,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甲方必須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交納有關稅費,不可拖延。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一般納稅人一定要配備專門出納人員和倉庫保管員,做好現金、銀行日記賬和倉庫材料、成本賬,并對這些帳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擔全部責任。
特別聲明,乙方不參與甲方具體的生產經營,乙方只對甲方提供的會計資料按會計制度規定和稅法規定進行記賬和納稅申報,對于甲方沒有按合同提供真實、完整、全面的資料而造成的涉稅案,由甲方負責全部責任。
勞務報酬: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代理記賬費用
元,每年一次性支付賬薄代繳工本費 元,每月費用于當月五號前支付。若企業超過支付期限,則按代理記賬費的3%每天扣取經濟損失費。甲方逾期兩個月未支付給乙方代理記賬費用,視同違約,甲方須按照每月代理記賬費的3倍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此委托代理合同不包含甲方辦理各行政部門注銷相關事項,如有需要注銷,雙方另重新簽訂委托協議。
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補償乙方五個月代理記賬費用(基數以此合同簽訂的每月代理記賬為準)。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代表簽字后即時生效。簽訂之日起預收 個月代理費及代繳工本費。該合同有效期滿后,如雙方繼續發生代理關系,視同本合同繼續生效。(期限與本合同約定一致)。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補充修訂。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單位代表簽名(蓋章) 受托單位代表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記賬客戶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地 址:
電 話:
聯系人:
乙方:x市助成會計代理記賬有限公司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聯系人:周 責任會計: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記賬,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務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 年 月至 年 月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記賬。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建立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完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費。
甲方的義務是:
(1)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填制或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2)配備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額相核對;
(3)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4)負責向乙方提供原始憑證授權簽字人名單;
(5)及時向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經手人及授權簽字人簽批的原始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并對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6)對于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統一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
(7)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8)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9)為乙方提供記賬、理賬所需要了解的生產、經營等管理資料。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要求為甲方代理記賬,保證賬務處理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指導甲方設計相應的會計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照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辦理甲方各項納稅事宜;
(6)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7)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為甲方提供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的建議;
四、收費標準
經協商,乙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為:人民幣每月 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內預付3個月的費用,到期后在每季度初10日內收到會計報表時,支付下一期的費用。
全年憑證、賬簿費用為 150.00 元。其中包括用友套打憑證、賬簿、差旅費報銷單、費用粘貼單、工資表、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等。
五、服務方式
客戶選擇的服務方式為 ( 公司取票 客戶送票 )
六、會計檔案保管
1.在會計年度內,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檔案由會計公司設專人專柜保管;年度終了后,交由客戶自行保管,交接時雙方需在交接清單上簽字確認。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稅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真實,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關于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后的由乙方負責。
八、變更、解除及爭論解決方式
1.協議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不得單方修改或終止協議,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協議或出現
其它法定終止情形的,協議書終止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會計交接手續;
3.凡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爭論,雙方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決。
九、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到期后,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期。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確定。
甲 方 : 乙 方 :
代表簽字 : 代表簽字 :
日 期 : 責任會計 :
日 期 :
代理記賬客戶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簽定時間: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定地點: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記帳事宜:
一、代理記帳范圍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乙方代理甲方進行一般的建帳,建制和記帳、算帳、報帳、辦理客戶各項納稅事宜。做好各類納稅報表,憑證及帳冊,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類綜合報表,年鑒報表等各種財務所需帳目憑證,保證甲方正常營業,并順利通過稅務審計。
2、乙方在每月2號之前派專人到甲方所在地收取作帳資料,辦理會計核算業務,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實的作帳資料,以便乙方能及時作帳。乙方每月8日前為甲方作完納稅報表及帳冊憑證并到稅務部門報稅,同時通知甲方立即交納足額的稅款到納稅帳戶,若甲方沒有及時交納稅款所引發的損失乙方不負責任。乙方有義務提供給甲方財務方面咨詢及合理化建議并對代理甲方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3、由于甲方提供的作帳材料不完整、不真實等導致乙方作帳的錯誤引發的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4、對于甲方以前的帳務(非乙方所作),乙方不負責任。
5、乙方在申報期及時為甲方申報,因乙方作帳出現問題和誤時申報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6、在代理期間如甲方遇到查帳或審計,乙方應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會計政策等作出解釋。
二、記帳資料交接
1、乙方派專人收取甲方記帳資料,每次收取記帳資料履行相應的交接手續;
2、本協議終止后乙方必須向甲方指定的帳冊接續人辦理交接手續以保*帳務的延續、完整。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作帳過程中造成的作帳錯誤、作帳資料丟失等原因,為甲方帶來損失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終止本協議的權利并不視為違約。
2、甲乙雙方在協議簽定之日起,甲方隨時可終止合同,甲方不提出終止合同,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代理記賬費用及結算
1、甲方每月按人民幣 元支付給乙方作帳費用:(包括:報稅、作帳)。
2、結算方法:一季度一付,預付。
3、每年1月另需支付100元帳本材料費。
4、甲方需乙方代買等其他事項所產生的費用實報實銷。
五、其 他
1、本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對本協議內容需變更或解除,須提前用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方有權派指定人員對代理甲方的帳務查帳。對甲方指派人員提出的疑問作出解釋。
3、本協議雙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