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扣保險費合同書(精選3篇)
委托代扣保險費合同書 篇1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人壽保險公司營業部營銷部
為了方便客戶,長期向客戶提供人壽保險的服務,甲、乙雙方對首期、續期保費的收、付、結賬,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保險合同及交費條款規定。乙方委托中國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市分行將保險費從甲方活期儲蓄存款賬戶劃至乙方銀行存款賬戶。甲方同意首期、續期保費由乙方提供正確數字后交中國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市分行代扣。
二、甲方在中國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市分行任一儲蓄所開立通存通兌活期儲蓄存折,并向乙方提供正確的儲蓄賬號,若因賬號不正確而引起的各種爭議,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保證此賬號有足夠的款項支付應交保險費,賬戶內若無足夠余額支付費用而引起的責任,概由甲方承擔。甲方因故結清扣款賬戶,應重新開立賬戶,并及時到乙方備案。
三、甲方同意中國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市分行以無折支取方式轉賬,支付款項并不別給憑證,由乙方按期發給款項收訖通知。
四、甲方對轉賬付出的款項持疑、異時,應向乙方查詢處理。
五、首期保險費甲方應在與乙方業務員簽訂本合同當日存入賬戶中。若因賬戶中存款余額不足而使保險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責任概由甲方承擔,且本合同同一個月以后自動解除。
六、續期轉賬時間以甲、乙雙方在首期交費時所約定的交費時間為準,乙方認真受理,如收費有誤,在下次收費中調整。
七、若因申請變更下表中事項,應填寫變更申請書,經公司同意后重新簽訂合同,并從即日起執行。
八、本合同只適用于個人交費,自甲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簽字人必須是存款賬戶戶名人,戶名人必須是投保人,一個賬戶可支付多個被保險人的多項費用。甲方所開存款賬戶必須是密碼賬戶。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注:請您仔細閱讀本合同書背面的“補充說明”后再交費。
甲方(投保人)姓名
甲方(投保人)身份證號
轉賬時間
月 日的每 對應日
甲方人民幣儲蓄賬號
甲方人民幣開戶行
中國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市分行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儲蓄所
乙方
______人壽保險公司營業部營銷部
乙方人民幣開戶行
乙方人民幣賬號
查詢部門
______人壽保險公司營業部營銷部
合計保費
人民幣(大寫)
小寫
查詢電話
保單號碼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業務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業務員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所屬_______區_____部_____組
聯系電話(尋呼)___________
補充說明
一、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費,則本合同所列的合計保費為預收首期保險費,并不表明本公司已同意承保。本公司同意承保以正式簽發保險單為準。被保險人知道或應當知道需體檢或加費而未完成相應義務時,本公司有權不予承保。
二、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費,自銀行實際扣款之日起,本公司免費為投保單中的被保險人提供定期意外傷害死亡保險。保險金額二萬元整。保險期間自銀行實際扣款之日起,至下列三項事件中最先發生之日時止:(1)本公司簽發主險保單之日。(2)自銀行實際扣款之日起第三十日。(3)本公司拒絕投保人的投保申請,且投保人簽收退還的保險費時止。在本保險期間內,本公司不負其他保險責任。若投保人所填寫的投保單有重大不實告知,本公司不承擔本保險責任。受益人為投保單中列明的受益人。
除外責任: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1)被保險人的自殺或犯罪行為;(2)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詐騙行為;(3)戰爭、軍事行動;(4)被保險人發生在境外的行為;(5)被保險人參加各類體育競賽活動;(6)被保險人酗酒、斗毆行為;(7)被保險人酒后駕駛或無執照駕駛。
三、若本公司接受投保申請,公司將開具正式保險費收據;若投保申請不被接受或在冷靜期內投保要求撤消保單,本公司將預收首期保險費無息返還投保人。
四、投保人自交費起一個月內未收到正式保險費收據、有關投保人事宜的通知或保險單,應及時與本公司聯系。甲方若在續期交費日前,未向乙方提出解約申請,則視為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當期保險費。
五、本補充說明為《委托中國____銀行____市分行代扣保險費合同書》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為維護您的權益不受損害,并避免在投保后發生任何糾紛,本公司本著最大誠信的原則,明確告知上述事項。請您親筆簽字以示確實認知上述事項(由業務員或其他人代簽均屬無效),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本公司業務咨詢電話: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扣保險費合同書 篇2
合同編號:137981
茲委托 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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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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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委托代扣保險費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物業
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烏魯木齊市(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為加強小區的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安全、方便、文明、整潔的居住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建設部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事項如下: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于烏魯木齊建筑面積: 平方米面積, 平方米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2、公共設施、設備及場所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4、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本物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的協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5、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
6、車輛行駛及停泊;
7、住宅區檔案管理;
8、政策規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 年月日。
第四條 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①給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設單位按房屋總建筑面積的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物業管理用房);
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必須給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面積不小于200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其它用房等。
③負責向乙方提供經營活動中必要的幫助;甲方在樓宇工程竣工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區域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等);
①負責管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②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③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辦法》和《業主公約》的業主、物業使用人行為進行處理:包括罰款、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④甲方有義務督促房屋裝飾裝修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及時與乙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協議約定的內容。⑤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小區遺留問題:遺留問題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⑥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義務為乙方提供其他單位的物業管理業務。
⑦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其他單位的物業管理業務。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①根據國務院《物權法》之規定,結合小區實際情況,制訂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②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 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并自覺接受甲方監督;
③制訂公共設施大、中修的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 施實維修方案;
④建立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⑤負責測算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市物價 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⑥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防范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等工作;
⑧乙方不承擔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保管等義務。
⑨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⑩在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接管其他開發商的業務。
第五條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x項執行;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社會物價水平的變動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商定后,按其核定的標準實行
4、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由甲方負責,其中包括:房屋主體部分、公共設施、公共設備等的維修、維護以及更新改造。
5、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季度交納一次,每次繳納費用時間為當月1—10日。
6、甲方委托乙方按計量和收費標準收取業主、物業使用人水、電費用,乙方按約定時間(當月1—10日)交付水廠和供電局,如果因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時繳納水、電費用,產生的滯納金以及造成小區停水、停電由業主自行承擔。
7、當月小區水、電總表和業主、物業使用人分戶表抄表后產生的差額由甲方審核后,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實際數額分攤;
8、業主轉讓和出租物業時,必須交清轉讓和出租之前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9、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非機動等車輛管理費歸物業公司所有;
10、甲方不以現金或者轉賬等形式支付前期物業發生的費用,但必須保證小區公共設施、設備到位,包括停車場收費系統、環保設施齊全。
11、若甲方原因造成物業管理范圍內空置房面積大于等于10%以上,甲方必須按照空置房建筑面積的60%支付乙方物業管理費。
12、房屋建筑(主體)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維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主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主體維修基金費用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納上述基金并配合維修。
第六條 特約服務費:
特約服務的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線路等維修、養護產生的費用,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與乙方自行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使乙方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給乙方的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甲方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給甲方的賠償責任;
3、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繳納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物業使用人催繳,逾期不繳納的,從滯交之日起按每天%的比例收取滯納金;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乙方當月用工費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果超過違約金,應對超出部分給予賠償。
第八條 補充事項:
1、修改協議,若無變化,按原合同執行 ;
2、中水電收費系統必須采用智能充值收費 ;
3、統一管理。
4、小區的服務正常運行,故甲方有義務給予乙方過渡期的必要幫助。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如戰爭、瘟疫、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3、本合同委托期滿后,雙方可以續簽,也可以解除,如若解除合同,雙方友好的結清各自費用。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以協商的辦法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市有關主管部門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執行自甲方交鑰匙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