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催收代理合同書(精選3篇)
債務催收代理合同書 篇1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受托方):
住所: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甲方交易平臺借款項目借款人合法權益,為保障借款項目債務人及時歸還欠款,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交易平臺指定借款項目進行專項債權催收工作,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鑒于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代理范圍、期限及具體內容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項目材料,向對甲方交易平臺相關債權人負有還款義務的債務人、項目反擔保人、項目保證人等進行欠款催收。
2、本合同指定欠款催收項目為:,還款義務人(借款人)為:,債權金額為本金人民幣(大寫)(¥元);利息加罰息為人民幣(大寫)(¥元)。
(若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內,欠款本息發生變動,甲方、乙方需書面確定增加信息,作為合同附件附加在本合同中,作為對增加的債權情況進行確認的憑證)。
3、前述指定催收項目的催收回款匯入以下指定賬戶:收款賬戶開戶行:。
銀行賬戶名稱:。
銀行賬號:。
款項劃撥時產生的匯兌費用由甲方承擔。
4、以上欠款催收期限為個自然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催收期限,需經甲方書面確認。
5、本次催款如需通過訴訟解決,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向債務人進行欠款催收過程中,可根據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托第三方催收。
轉委托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該轉委托為依照甲方指示所進行時,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7、在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欠款催收過程中,乙方應確保自身人身安全,并采取合法手段催收。
第二條乙方代理費用
1、在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約定的催收債權金額基礎上,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與債務人協商處理后收回的債權金額結算給乙方相對應的催收代理費用。
2、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按照實報實銷原則,作為本案前期費用,用于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
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代理費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但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或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付款憑證。
若追款失利該筆費用不退還甲方。
2、本次委托代理費甲方根據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包括但不限于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按的比例不扣除稅收支付給乙方,包含已經支付的前期費用。
3、在上述欠款到達甲方賬戶之日起的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完全部代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與承諾
1、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若乙方消極怠慢的,甲方有權即時解除委托。
2、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有關本次催收的調查及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本次催收及代理有關的材料、文件。
3、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相應事實,如實提供與本次催收及代理所需的所有材料。
4、甲方應依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5、甲方承諾對本次催收的對象、金額、提交給乙方的相關合同、文件以及作出的陳述均完全屬實,如有不實導致催收行為違法或侵害到他人合法權益引起的一切經濟與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應賠付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與承諾
1、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有關催收標的和對象的相關合同、文件的真實性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因該合同、文件及被催收人身份信息有誤而導致他人合法權益的損害,相應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涉。
2、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未經過相關權利人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費及前期費用的,按應支付金額的%承擔違約責任。
并于個工作日內支付相關違約金至乙方指定賬戶。
2、乙方在甲方不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的前提下未按時將雙方認可的實際收回欠款撥付給甲方的,按應撥付金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1、甲方故意隱瞞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或是有其他故意阻撓乙方正常催收工作的行為,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書面解除本合同。
經乙方調查取證后,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乙方有權利書面通知甲方書面解除本合同。
2、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時,均應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并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即省市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免責條款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代理期限乙方代理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協議壹式貳份,協議雙方各執壹份。
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年月日年月日
債務催收代理合同書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為維護甲方交易平臺借款項目借款人合法權益,為保障借款項目債務人及時歸還欠款,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交易平臺指定借款項目進行專項債權催收工作,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鑒于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代理范圍、期限及具體內容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項目材料,向對甲方交易平臺相關債權人負有還款義務的債務人、項目反擔保人、項目保證人等進行欠款催收。
2、本合同指定欠款催收項目為: ,還款義務人(借款人)為: ,債權金額為本金人民幣(大寫) (¥ 元);利息加罰息為人民幣(大寫) (¥ 元)。
(若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內,欠款本息發生變動,甲方、乙方需書面確定增加信息,作為合同附件附加在本合同中,作為對增加的債權情況進行確認的憑證)。
3、前述指定催收項目的催收回款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收款賬戶開戶行: 。
銀行賬戶名稱: 。
銀行賬號: 。
款項劃撥時產生的匯兌費用由甲方承擔。
4、以上欠款催收期限為 個自然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催收期限,需經甲方書面確認。
5、本次催款如需通過訴訟解決,訴訟費、律師費等相關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向債務人進行欠款催收過程中,可根據需要在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轉委托第三方催收。轉委托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該轉委托為依照甲方指示所進行時,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7、在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欠款催收過程中,乙方應確保自身人身安全,并采取合法手段催收。
第二條乙方代理費用
1、在本合同第一條第2款約定的催收債權金額基礎上,甲方應按照乙方實際與債務人協商處理后收回的債權金額結算給乙方相對應的催收代理費用。
2、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人民幣(大寫) (¥ 元),按照實報實銷原則,作為本案前期費用,用于本案的調查取證及差旅等相關費用。該筆費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代理費用結算時在代理費用中抵扣,但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或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付款憑證。若追款失利該筆費用不退還甲方。
2、本次委托代理費甲方根據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包括但不限于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按 的比例不扣除稅收支付給乙方,包含已經支付的前期費用。
3、在上述欠款到達甲方賬戶之日起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完全部代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與承諾
1、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若乙方消極怠慢的,甲方有權即時解除委托。
2、甲方有權向乙方了解有關本次催收的調查及代理意見,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本次催收及代理有關的材料、文件。
3、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相應事實,如實提供與本次催收及代理所需的所有材料。
4、甲方應依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及前期費用。
5、甲方承諾對本次催收的對象、金額、提交給乙方的相關合同、文件以及作出的陳述均完全屬實,如有不實導致催收行為違法或侵害到他人合法權益引起的一切經濟與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應賠付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與承諾
1、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有關催收標的和對象的相關合同、文件的真實性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因該合同、文件及被催收人身份信息有誤而導致他人合法權益的損害,相應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涉。
2、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未經過相關權利人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費及前期費用的,按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責任。并于 個工作日內支付相關違約金至乙方指定賬戶。
2、乙方在甲方不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的前提下未按時將雙方認可的實際收回欠款撥付給甲方的,按應撥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1、甲方故意隱瞞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或是有其他故意阻撓乙方正常催收工作的行為,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書面解除本合同。經乙方調查取證后,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信息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乙方有權利書面通知甲方書面解除本合同。
2、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時,均應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并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資料,以及協議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實和材料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即 省 市 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免責條款
乙方在催收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車禍等)導致欠款無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協議壹式貳份,協議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債務催收代理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以下協議:
1、甲方受乙方委托辦理進口手續,具體為換單與通關,甲方有責任在海關所規定的第一時間內去海關報關。
2、甲方只作為乙方的國內進口代理,作為乙方與實際出口商發生的爭議(如產品質量、數量、規格及交貨期),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向外方追索及主張權利,但不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保證提供的報關資料與實際進口貨物相一致,如有不符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違反法律法規乙方需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由于海關有對所有進口的產品具有追查權,進口放貨放行后被海關追查,需要補交稅金及其他稅費的,屬乙方責任并全部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行政處罰。
4、甲方向乙方收取代理費為進口總額的'2%(每單最低RMB20xx.00),此費用包括購匯服務費,但不包含銀行手續費和郵電費用,具體實墊實收;不包括代辦許可證費用。
5、甲方在收到乙方換匯貨款后叁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外付匯,如有延期按照每延期一個工作日萬分之三違約金支付乙方。甲乙雙方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進口付匯管理辦法》。
6、付匯工作乙方必須通過甲方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進口付匯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除外)。如是預付匯必須告知裝船日期;如是后付匯必須告知大概付匯日期;如不付匯必須提供正本說明。(無需付匯進口業務除外)
7、如付款方式為預付貨款,乙方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告知甲方,并提供相應形式發票或外銷合同用于甲方辦理預付款登記,待甲方辦理好預付貨款登記后,乙方再付款至甲方,如付款方式為貨到后90天付款,乙方應在進口業務發生時告知甲方,以便甲方辦理進口付匯延期登記。如甲方對外預付貨款后無實際進口,則乙方必需要求國外收款人退回全部預付貨款,如與國外收款人產生的糾紛應由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相應責任,如國外收款人沒有實際退回貨款,乙方需支付甲方五倍的代理費用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8、貿易過程中發生的報關費,運輸費,商檢費,海運費,查驗費等物流操作費用乙方承擔,費用明細見報價單,甲方不墊付關稅及增值稅。
9、代理費用在預付貨款或支付稅金時收取,送貨前付清所有相關費用,如在送貨前尚有費用未確認,先按預估金額支付,確認后按實際金額結算,多退少補。
10、乙方保證進口收貨后,在未取得相關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前不得進行使用和銷售,如提前銷售或者使用,乙方愿意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11、以上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起訴。如乙方違約,將承擔甲方因訴訟產生的律師、取證及其他等相關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