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公司短信產品代理協議(通用3篇)
網絡公司短信產品代理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事宜,共同開拓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無線)系列產品市場,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商資格
1.具有國家工商機關,稅務機關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認可的銷售許可證,具有合法的經營權利和經營場所。
2.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有良好的市場信譽,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個人或企業單位。
3.具有相關行業背景,熟悉當地市場狀況和渠道狀況,經營方向與甲方相一致或大體一致。
4.具有與甲方相匹配的組織結構及人員配備。
5.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能夠保證所轄地區的物流供應。
6.具備良好的渠道分銷能力和行業拓展能力。
7.嚴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銷售政策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二、代理產品、地區及期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軟、硬件產品的代理商,從本 協議簽訂之日起壹年內,乙方享受相應的優惠代理價格。
2.乙方所代理甲方軟件產品為:金笛短信快車v2.1/3.0(單機版/網絡版)、金笛短信群發機器人v5.3版。
3.乙方所代理甲方硬件產品為:gsm、gprs、cdma、modem池rj45網口/rs232串口(四口及八口)等短信設備。
4.乙方有權以甲方代理商的名義從事一切有關銷售本協議規定代理產品的合法商業活動。
5.乙方原則上只能在授權的地區內銷售所代理的產品,目前商定的代理區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其所擁有的本系列軟件版權的合法性負全部法律責任。
2.甲方對乙方發展的客戶提供技術咨詢。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并在一定時間內考核乙方所完成的進貨量及市場行為,并有權決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資格。
4.在乙方銷售數量突出時,甲方可授權乙方以自有品牌銷售。
5.甲方推出代理產品的新版本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甲方擁有本協議中所有代理軟、硬件產品的價格制定權和發布權。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機密的責任。
7.甲方在產品宣傳、廣告、網站等信息載體中公布乙方為產品代理商。
8.甲方如果準備停止乙方銷售產品,應立即通知乙方。雙方盡快協商辦理停止協議事宜。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實際情況填寫“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代理商注冊登記表”(附件一),發生變更時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應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經工商部門年檢過的乙方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國稅)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并保證其真實性。
3.乙方保證嚴格尊重產品版權及商標權,保證未經允許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復制、拷貝或泄露、傳播、散布所代理產品,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對所代理產品進行解剖、匯編、反匯編。
4.乙方不得從事對產品進行解密、非法銷售等損害產品廠商及甲方經濟利益等的活動。
5.乙方無權發展產品代理商、分銷商。
6.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的銷售、提供產品給其他代理商或分銷商,或從他處購買產品;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的向用戶銷售非賣品。
7.乙方作為甲方產品的代理商,乙方有權對最終用戶收取增值服 務費用,乙方只能原封不動地銷售從甲方訂購的產品(以及任何產品文件),不得在產品包裝上附加任何標簽。
8.乙方應為客戶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
9.乙方必須保證本產品不被用于某用途,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獨立承擔。
10.乙方不得銷售代理產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則一經發現將撤消其代理資格。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11.乙方必須按時支付軟件銷售款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拖欠,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代理權及其所發展客戶的軟件使用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在媒體上刊登的代理產品價格和實際銷售價格不得低于某規定的指導價格,否則將視為故意破壞價格秩序,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13.乙方有義務保護有關的商業機密,提供當地的市場動態,擬訂本產品的行銷計劃,但必須簽訂《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技術商業保密協議》(附件五)。
14.乙方必須在協議簽訂后兩周內在其網站或公司的宣傳資料上設立專版介紹所代理的甲方軟件產品并在協議期內保證該專版的持續正常運轉。
五、訂貨、付款及貨運
1.乙方第一次訂貨必須滿足各級代理的最低訂貨數量要求。
金牌代理一次訂貨不得少于某臺,銀牌代理一次訂貨不得少于某,普通代理一次至少訂購2臺
2.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填寫“《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產品訂購合同》”傳真給甲方(附件二)。
3.甲方收到訂貨單后,堅持款到發貨,先訂貨、先付款者先發貨的原則。天津,北京以外地區,乙方應盡快將付款憑證復印件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盡快安排發貨。
4.甲方承擔乙方所訂代理產品的運費。
5.乙方須在收到貨物三個工作日之內驗貨,如有商品損壞,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同一次驗收合格。
六、價格政策
1.乙方需預先支付甲方___________,用于某產品的采購費用(預付款制度);
2.乙方連續兩個月不得無銷售額,否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3.乙方在代理產品的銷售過程中,須遵循甲方規定的市場指導價;
乙方成為甲方的___________代理資格,將享受軟件產品的___________優惠。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產品,乙方的銷售價格不得低于某軟件 價格的80%,有特殊情況需與乙方協商。
4.乙方向甲方訂購的硬件產品,按累計訂貨數量可享受不同價格;
5.gsm硬件設備的市場價格變化比較大,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價格商議;
6.乙方成為代理后,可享受的產品價格以最新價格體系附件為準。
七、銷售政策及支持
1.代理產品類型: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無線)系列產品。
2.代理區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價格規范: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制定全國統一的銷售價格,參見《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無線)系列產品價格體系》(見附件三)。
八、商務政策及支持
1.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產品代理訂貨前,應以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與甲方聯系確認現貨情況。具體操作以當時議定為準。
2.乙方需按要求逐項填寫《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法人授權委托書》(見附件四),法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傳真給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訂單后兩個工作日內,將根據庫存情況,通過電子郵件、電話、或傳真答復乙方訂單是否有效。若有效,將向乙方通報預計發貨日期(答復時,若遇乙方無人或通訊線路故障時,時間可順延)。
4.取消或變更訂單:如一方希望取消或更改訂單,必須先和另一方溝通確認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得到另一方簽字。否則發生差錯及經濟損失由該公司承擔。
九、服務政策及支持(附件六)
十、法律效力
1.本協議所載條款的解釋權歸屬甲方。
2.變更本協議條款中的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文件。
3.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授權期滿后,本協議自行終止,協議到期后可以續簽。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合同糾紛的解決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協商方式解決。如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采用司法程序解決。司法裁決應為最終裁決,甲乙雙方必須依照執行。相關費用除裁決有明確規定外,由敗訴方承擔。
2.在解決爭議期間,與爭議無關的合同條款繼續有效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的更改
對本合同進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方能生效,并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的終止
當本合同終止或有效期滿后,對于某履行的義務和尚未完全付清的款項,本合同繼續有效。
附件一 《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代理商注冊登記表》
附件二 《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產品訂購合同》
附件三 《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無線)系列產品價格體系》
附件四 《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法人授權委托書》
附件五 《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技術商業保密協議》
附件六 《______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服務政策與支持》
甲方:________網絡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網絡公司短信產品代理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就甲方品牌無線pda、無線接入點設備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雙方
甲方是一家以研發、制造無線pda、無線接入點硬件設備產品為主導,提供面向酒店無線餐飲管理系統解決方案的高新技術企業。乙方是一家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1.乙方須如實填寫合作信息登記表(見附件a),并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經工商部門年檢過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的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和總經理身份證的復印件。如有變更,需及時提交變更后的相關證件。如因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或者變更后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2.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作信息登記表及相關附件后,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授權乙方為無線pda、無線接入點硬件設備產品代理商。乙方的代理資格及授權期限為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的代理區域為_________。
3.本協議簽署后,甲方向乙方發放全國統一編號的授權委托書作為乙方代理無線pda、無線接入點硬件設備產品的資格認定。乙方在授權期內有權在本區域內從事有關銷售_________品牌無線pda、無線接入點硬件設備產品的合法商業活動。同時,乙方不得向代理區域以外銷售甲方的產品,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向外區域銷售(傳真有效)。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銷活動、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業務指導、檢查和監督,并對乙方進行銷售績效年審。
2.甲方將向乙方公開業務程序,積極處理乙方反饋的信息。
3.甲方將對乙方提供適當的市場支持,并提供相關的產品資料。
4.甲方定期為乙方進行甲方相關產品的技術、業務培訓,為乙方開拓當地市場提供協助。
5.如乙方違反甲方規定的銷售價格體系進行銷售或銷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同類產品,并造成甲方產品市場價格混亂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并從取消之日起不再承擔對該代理的價格和其他支持。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作為甲方授權的代理商,乙方須具備銷售無線pda、無線接入點硬件設備產品的經驗,并成功做過若干個餐飲、酒店網絡集成項目。乙方須有專業人員積極開拓產品市場,宣傳和推銷產品,并按期完成雙方書面定立的銷售數量。
2.乙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必須采購1套硬件設備(包括無線pda、無線網橋和程序下載器)樣品,樣品價為代理價,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此樣品主要用于乙方在和客戶談判過程的演示。
3.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可向甲方申請年度進貨額度_________元,并承諾完成相應的年度進貨額。
4.乙方應該嚴格按照甲方的市場價格體系制訂銷售價格,不能造成甲方產品市場銷售價格混亂。乙方保證不銷售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同類產品。
5.乙方有義務定期向甲方提供所代理銷售區域的`市場情況、用戶使用報告、該區域內其他競爭對手的市場活動等信息。
6.乙方不能對終端客戶承諾超出甲方提供的產品技術范圍的額外技術承諾,如由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7.如因配合乙方之項目工程變更,進而造成甲方人工、材料成本增加時,由乙方補償相關費用。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義進行超出代理產品銷售行為的其他各項經濟行為,否則造成的損失與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產品購買與供應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產品,并遵守以下原則:
1.乙方應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訂購下月的所有產品,同時預報后三個月的產品訂單數量。乙方有義務及時更新訂單數量預報。
2.甲方收到乙方訂單后三天內,將根據庫存情況,通過電子郵件、電話或傳真答復乙方,同時將向乙方通報預計發貨日期。
3.雙方進行信息溝通后,簽訂書面采購合同(傳真有效)。
4.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增加訂單超過的數量,雙方須另以書面形式規定交貨日期。
5.發貨日期以雙方確認后之采購訂單所載時間為準,甲方在交貨期限內將產品運送到乙方公司。
6.取消或變更定單:如協議一方希望取消或更改定單,必須先和協議另一方溝通確認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得到另一方簽字。否則發生差錯及經濟損失由提出更改方承擔。
六、價格與支付
1.雙方將以書面形式確定并簽署本協議所涉及產品代理價格及費用條款文件,該價格文件每季度更新一次,產品代理價格及費用條款的制定權、發布權、最終解釋權均在甲方。(見附件b)
2.價格保護:對于甲方的價格調整,代理商享受價格保護政策。自甲方發出貨物之日起,甲方將對乙方所進當批貨物所有一個月內庫存產品施行完全價格保護政策(即
庫保產品價格遵循最新價格政策,并且就低不就高);同時,經甲方指定人員確認后,對于價格調整所產生的差價總額,甲方將在乙方以后進貨時予以分批(不高于三批)全部返還。特價訂單不享受以上價格保護政策。
3.價格原則上為到貨價(僅限乙方公司所在地)。
4.結算方式:款到發貨。甲方以乙方支付的貨款實際到甲方帳戶的日期為準。甲方接受靈活的付款方式,包括現金、支票、電匯、銀行匯票。幣種:人民幣。乙方在辦理完付款手續后,應及時將付款憑證(電匯單、轉賬支票、匯票等)傳真至甲方,以便甲方按付款時間的先后次序安排發貨。
5.甲方開戶銀行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帳號:_________;行號: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
6.發票開具:甲方根據乙方的到帳貨款和實際發貨數量、金額,并根據乙方的要求,按時開具發票。
7.如果乙方未能根據本協議及訂單的規定按時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有權暫時停止供貨直至乙方付清余款。若該逾期支付的情形持續超過7天,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并自行決定是否終止相關訂單的執行。
七、交貨與驗收
1.所有協議產品允許分批交貨,允許分運、轉運。發貨地點:甲方國內倉庫。交貨地點:乙方指定地點(僅限乙方公司所在地)。
2.甲方只承擔涉及從甲方發貨地點到乙方交貨地點之間的鐵路運輸費用。如乙方要求其他運輸方式,則乙方需承擔所涉及的運輸保險費用。
3.為了保證市場秩序違例的可追溯性,甲方出廠前在產品內編有序列號,乙方需對甲方的出貨逐一做好記錄:出貨單位全稱、型號、數量、單價、產品序列號及相關票據等。
4.驗收:乙方在收到貨物時,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箱單進行驗收。如果發現任何貨物短缺、故障、損壞或與協議規定不符合之處,乙方必須在三日內填寫《回執單》(見附件c,傳真有效)并通報甲方。若乙方逾期不報,則甲方將視為乙方一次性驗收合格,甲方將不再履行質量保證條款。對乙方驗收不合格產品,經甲方指定人員確認后,可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換貨手續,如甲方無同樣合格貨物,雙方可協商辦理退換手續。
八、取消定貨與延期交貨
以下幾種情況,甲方有權取消定貨或延期交貨,并且不承擔相應責任:
1.乙方惡意拖欠甲方的款項;
2.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內容或國家有關通信法律、法規;
3.乙方主體消失;
4.由于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九、市場支持
1.甲方將協助乙方建立市場銷售體系,為乙方提供市場銷售所需要的產品、市場宣傳等資料。
2.甲方視具體情況,為乙方提供部分市場廣告的支持,并酌情與乙方共同舉行區域性的市場活動,幫助乙方提高市場開拓力度。乙方提出的有關甲方公司產品的廣告必須通過甲方同意批準后才能夠發布。
十、售后服務條款
1.所有硬件產品享有不少于壹年的免費維修服務。自甲方發出貨物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將對故障產品予以免費更換。
2.對于維修產品,自收到維修品之日起,原則上10個工作日內完修寄出,如遇嚴重損壞的,將與代理商確認完修日期。
3.保修期內,甲乙雙方各付單程的運費;超過保修期代理商需支付往返運費。
4.屬于以下情況則不在保修范圍內:
1)由于意外損壞(如運輸原因,不當儲存環境等)或外界條件發生變化(如電壓突然升高)造成的損壞或故障。
2)不正確的安裝調試、使用,不正確的與外設連接和外部電源等問題造成的損壞或故障。
3)故障產品或部件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拆卸、改裝或維修過。
4)故障產品機殼或部件上的產品標識和序列號不清楚、破損或被涂改過。
5)由于本協議中第十三條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壞或故障。
6)由于人為造成的lcd漏液、觸摸屏明顯被專用筆以外的利器劃傷、摔壞等。
7)由于正常使用,導致觸摸屏磨損。
8)由于意外存放,使用,導致設備進水或其他液體,損壞設備。
5.超出保修期或不在保修范圍內:(詳見附件d:設備維修價格表)
1)據實際情況,將適當收取一定的費用,包括材料費維修費為材料費的20%,材料費不足_________元,維修費為_________元。
2)甲方客戶服務部在收到乙方發回的故障機后,于當日對故障機進行檢測,同時核算應收費用,并傳真回乙方確認。乙方在收到甲方客戶服務部及應收費用確認單后,及時確認,將相應款額以電匯方式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并將電匯憑證傳真至甲方客戶服務部;甲方收到乙方匯款后計算更換、維修日期(免費保修期內因質量問題而發生的維修不在本條款規定范圍內)。
3)對于故障機內的數據資料,甲方客戶服務部維修時不做備份處理。
十一、培訓及技術支持
1.協議期內,甲方將免費為乙方的技術人員進行不少于兩次的技術培訓,同時免費發放培訓資料,必要時頒發培訓合格證書。
培訓地點原則上在甲方公司所在地。培訓期間產生的食宿費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要求在除甲方公司所在地外的其他地方進行培訓,則乙方需承擔甲方培訓人員相應的差旅、食宿費用。
2.乙方有義務配合做好對用戶的相關產品使用培訓工作,并及時向甲方反映用戶意見和使用情況。
3.甲方技術咨詢電話:_________。正常情況,響應時間為24小時,對于緊急情況,響應時間為2小時(僅限于_________)
4.協議期內,甲方將以遠程的技術支持為主。如有重大工程項目,則甲方將給予乙方更進一步的技術支持,具體包括:方案咨詢、方案制作、客戶疑難問題的解答、工程督導等;若乙方需要甲方進行現場技術支持,則乙方應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十二、信息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漏或使用屬于對方之保密信息,包括不但限于價格體系、市場政策、產品核心技術資料、客戶信息等。信息可以是任何形式的,以任何載體存儲的,有形的或無形的,包括對方書面或口頭授予的商業或技術信息。
雙方承諾:
1.只將保密信息用于專門用途;
2.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護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使保密信息不被泄漏;
3.只讓其有必要知道保密信息的雇員接觸保密信息;
4.督促接觸保密信息的雇員遵守保密協議;
5.只為專門用途復制保密信息;
6.不將保密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
7.協議期滿或解除時,雙方應歸還對方的保密信息,并證明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載體都已銷毀。
但上述限制不涉及下列事項:
1.非因接受信息方的過錯而為公眾現在或以后知曉的信息;
2.接受信息方并未違反保密協議而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
3.由獲得信息方獨立研究獲取的信息;
4.信息披露時獲得的信息;
5.在信息透漏方事先給予適當通知或試圖阻止此項透漏的情況下,根據適當的法律或法院裁決被認為是可以透漏的信息。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主要包括:嚴重的自然災害;戰爭或軍事行動;禁運;暴lun或其它任何協議雙方不可預測、不可避免和無法控制的特殊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影響協議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有關不可抗力事件的報告并說明其影響程度。雙方將根據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終止協議,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十四、協議的終止
1.協議履行期限屆滿,雙方未就續約事宜達成一致的;
2.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就終止協議提出正式的書面請求,并經另一方書面確認的;
3.任何一方終止商業行為如:破產、清算、解散或因為債權人的利益而重組等,本合約立即終止;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達到協議所規定的終止條件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十五、通知
本協議下的所有通知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通過郵件、專遞方式或經確認的傳真向本協議所列地址發送。所有通知以另一方在實際工作日收到當天為該通知發出的日期。
在本協議期間,協議雙方都有權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更改通信地址,更改后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未能及時通知對方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地址變更方自行承擔。
十六、爭議的解決
1.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如果本協議中有無法執行的條款,雙方應根據原條款的真實意圖及經濟后果另立新的款項。
2.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七、協議期限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除法律及本協議所規定導致協議提前終止的情況外,本協議有效期參見第二條。
2.本協議的所有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達成的其他補充協議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絡公司短信產品代理協議 篇3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__________________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范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于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__________________ 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__________________元(RMB)劃入乙方帳戶;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余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__________________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周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說明甲方在上一結帳周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戶信息等資料,并列明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并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于雙方協議的價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 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 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類似行為的發生。 e. 甲方不得擅自復制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 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并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 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 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d. 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說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 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并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秘密的義務。
b. 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于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協議簽訂日期后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并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并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并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說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準后,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并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咨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采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