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經銷商代理銷售合同(精選3篇)
產品經銷商代理銷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乙方審核,批準授權,甲方一次性交納加盟費_________元,成為_________軟件產品_________區域加盟經銷商。
二、在聯盟期內加盟經銷商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在指定地區自由決定產品價格,充分發揮該公司的優勢不限產品數量開發當地市場,無限量增加該公司的經濟效益。
三、合同生效后,乙方7個工作日內派資深工程師進行_________軟件的技術及其市場培訓,甲方負責乙方工程師差旅食宿費用。或甲方派技術人員到乙方進行技術培訓,乙方不收任何培訓費用。
四、合同生效后,乙方對每套產品只收_________元加密的硬件費用。聯盟期內如甲方需要技術支持,甲方需要負責乙方的差旅食宿費用。
五、在聯盟期間乙方在全國主要教育媒體作宣傳配合市場的推動。在時機成熟時乙方配合甲方在當地開產品推薦會。
六、在大型的招標活動中合作伙伴沒有資質或沒把握時,乙方出面支持。
七、甲方不得在指定地區以外銷售,如非指定地區內銷售須向甲方提交申請另行協商。
八、甲方交納加盟費用后合同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即聯盟期為一年。逾期重新簽訂合同。
九、違約責任
1、雙方簽訂合同后,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給乙方,責任完全由甲方負責。
2、服務過程中如甲方沒有交付服務費用,乙方將不負責日后的技術服務工作及維護工作,所涉及責任由甲方自付。
3、甲方擅自在合同指定地區以外銷售本合同指定的_________軟件,乙方將無條件取消聯盟資格。
十、糾紛處理
如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通過以下機關解決:有關仲裁機構、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補充說明: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正式簽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經銷商代理銷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各自優勢,聯合開拓甲方之__________________品牌下之四維鎖具系列的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雙方本著誠信、開拓市場、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任
茲委任乙方為地區(品牌)銷售之級經銷商。
第二條、甲方之職責
1、甲方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的產品質量生產標準,并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2、甲方應按乙方提供的.訂貨計劃備貨,保證提供足夠的貨源,按時交貨,確保不出現缺貨現象。
3、甲方有義務兌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持、包括給乙方的補償、獎勵、促銷品、廣告及營銷宣傳推廣支持。
4、除特價商品之外,甲方所提供于乙方的產品均按出廠價給予乙方。
5、迅速處理乙方投訴事件,協助客戶解決疑難或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并傳達處理結果。
6、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該代理地區門市的門面裝修設計圖案。
7、甲方有責任對乙方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范的情況,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直至終止合同。
8、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變動調整產品價格,并提前2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條、乙方之職責
1、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提供的裝修設計圖案進行門市設計,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權提出對推廣市場有益的經營建議。
3、乙方向該地區尋求、幫助、開拓二級或三級經銷商,乙方有義務將經銷商的資料以書面的形式轉告于甲方。
4、代表制造商作市場調查,定期報告本地區的綜合市場情況。
5、協助安排甲方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6、每月向甲方提供該地區的產品庫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庫存調整,并有責任協助甲方進行跨地區庫存調整。
7、甲方在當地進行產品推廣活動時,乙方有義務提供人力和借貨服務。
8、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經銷商供貨價,同時乙方有義務控制按甲方建議售價供應于各級經銷商、零售商及批發商。
9、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次月的訂貨計劃。
10、乙方所訂的產品,應按合同的有關規定付款。
11、乙方每月應達到_______________元的銷售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產品經銷商代理銷售合同 篇3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簽署:
甲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郵 編: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就有關授權經營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產品
1.1 指甲方代理的---系列汽車。
1.2 品牌標識:指甲方對(---)品牌廊坊地區的使用權。
第二條 主體資格
2.1 甲方是專門從事---X地區汽車銷售、售后服務、配件供應和信息反饋四位一體的功能店鋪。是依法設立具有有效存續,有權簽訂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2.2 乙方是經甲方授權的---汽車的經銷商,負責在指定的銷售區域經營---全系車型。
第三條 營銷模式
3.1 甲方實行的是品牌專營和“保證金擺放展車”的營銷模式。乙方愿意作為甲方的汽車品牌經銷商,根據甲方的規定條件設立展廳和專業銷售人員。
3.2 甲方會與乙方共同開發乙方市場,如企事業單位、政府機構或特殊條件的顧客,所開發成果以及銷售利潤全部歸屬乙方(銷售利潤以當月的商務政策為準)。
3.3 甲方每月的銷售指標與終端銷售價格,在每個月5日以前以書面形式下發到乙方,不同的季節或不定的因素影響當月銷售計劃的,甲方會根據不同的情況重新擬定銷售數量與價格,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3.4 交貨方式:乙方銷售出車輛后(經由客戶決定),如客戶決定需來甲方處提車,乙方自行解決交通工具;若在乙方處交車,乙方自行來甲方處調車。(如遇特殊情況甲方給乙方送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門店、展車、人員要求
4.1 門店:門店的設計由甲方統一策劃,展牌、門頭、廣告牌等設施由乙方負責保管與維護。僅有設計及維護,制作及安裝是哪一方的義務。
4.2 展車:甲方產品在乙方擺放期間,乙方應保持車輛整潔,設立獨立展廳保證車輛安全,嚴禁使用商品車作為代步車,一旦發現嚴格處理。如車輛出現非車輛本身問題,因人為原因產生的應及時上報甲方,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如發現未經甲方同意自行修復的所產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擔)非人為原因、非車輛本身原因會存在幾種情況?如何處理?
4.3 人員:甲方會定期給乙方銷售顧問進行培訓,乙方需在展廳安排1—2人進行甲方產品銷售。(銷售人員應到甲方備案)
第五條 營業資格、信息反饋
5.1.1 營業資格:乙方須有“小轎車經營營業執照”(或能在當地合法經營的執照)
5.1.2 乙方的注冊資金不得低于50萬元,且能有足夠的資金來運轉甲方產品。
5.2.1 信息反饋:乙方必須將每天的銷售信息、市場信息、政府采購信息及時通知甲方。
5.2.2 乙方定期的向甲方反饋其銷售區域內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客戶與潛在客戶信息、市場信息和甲方要求的其它必要信息。
5.2.3 乙方應詳細記錄客戶信息,建立檔案,每天以電子檔形式傳送到甲方銷售內勤處,如遇到碰單情況會與乙方電子檔為準。
第六條 保證金
乙方需交納一定金額的授理保證金作為甲方提供產品的保證,具體標準如下:
6.1 具有固定營業場所的乙方交納____萬元的保證金。
6.2 甲方提供展車(展車數量根據淡旺季分配)及相關的宣傳資料。在什么情況下,甲方無需提供展車?
6.3 車輛在乙方處出現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經由雙方協商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或在保證金中扣除。并且乙方必須有在七個工作日中將保證金補足。
6.4 合同期未滿:甲乙雙方如有單方違約,甲乙雙方有權終止合同或提出賠償。
6.5 合同期滿:如不再續約或都無違反合約條例,甲方會一次性無息返還全部保證金。
第七條 甲方公司名稱和標識的使用
7.1 乙方使用甲方規定的標識、名稱,標識由甲方統一規定。
7.2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標識,使用權只限甲方產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
將標識或甲方公司名稱用于設施、包裝、營業或服務上,不得損害甲方公司名稱的名譽,如乙方違反使用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糾正措施,及賠償甲方受到的損害。
第八條 保密約定
8.1 甲乙雙方為共同利益,乙方必須對合同及業務上的所有商業機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其中包括:潛在與已有客戶信息,商務政策等,有共同遵守的義務。
8.2 如有一方泄露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九條 違約賠償與糾紛的解決
9.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違約金及產生的相關費用,違約金的數額不在賠償范圍之內。支付賠償金后,違約金的賠償限額最低不低于10萬元。
9.2 賠償金的范圍包括:實際帶來的損失、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差旅費。
9.3 合同中其它條款以違約責任作出明確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無約定的則按本條例執行。
9.4 糾紛經由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一致同意后交由當地法院解決。
第十條 合同解除
10.1 不按時支付車款的。
10.2 經營顯著持續惡化。
10.3 異地采車的。
10.4 保證金過少或乙方法人有欺詐行為的。
10.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車輛轉交給第三方的。
乙方如出現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有效期
11.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訂,蓋章后生效。
11.2 合同到期后,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繼續續約。
11.3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