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代理員協議書(通用3篇)
高校代理員協議書 篇1
《快樂體育管理有限公司》高校代理員協議書
甲方:
地址:
法定代理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為了更好地促進《快樂體育管理有限公司》的銷售,快樂體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就乙方加盟《快樂體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代理員,與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
甲方授權乙方從事《快樂體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職責。
第二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參與《快樂體育管理有限公司》紀念品的銷售,為乙方提供銷售員證件、章等必備物品及相關業務培訓;相關證件乙方不得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2.甲方按照提成條例,根據乙方的有業績支付給相應報酬。
3.乙方不得擅自做主更改產品銷售價格;
4.乙方的任職期限為一年,下一年度將根據雙方意向提前一月決定是否續簽協議。
第三條、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協議生效期間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2.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對方;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部分或完全履行,對方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4由于不可抗拒力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5本協議與國家法律相抵觸時,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本協議。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并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
7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都不得將本協議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高校代理員協議書 篇2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簽訂地點: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XX年XX月XX日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事務。
第二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
第三條 、委托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第四條、 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處理的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第七條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高校代理員協議書 篇3
甲 方: 乙方(居間人):
委托人: 委托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共贏的原則,發揮雙方各自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山西省太鋼鐵礦石基建剝離工程項目,代理甲方與該項目的建設單位“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直接洽談,并向甲方提供關于該項目資料和相關信息,最終促成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土石方剝離工程施工合同。
2、土石方工程總量4000萬—5000萬立方米。
3、價格每立方米26元/㎡以上。(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價)。
4、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簽訂工程合同,乙方僅為甲
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商、撮合等服務,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接受委托后須向甲方提供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的正式信息及文字資料。(內容包括此項目工程合作條款,工程清單、總價、土石方運輸距離等)。
2、乙方承諾介紹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必須簽訂該項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如果乙方不能使甲方與此項目簽訂正式合同,乙方無權取得居間的任何報酬,并承擔甲方為此而產生的資金移動金額萬元的損失補償。
3、乙方在甲方達成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后,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謹慎和誠實的義務,在甲方工程施工的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工程建設方的各項關系。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工程施工單位、資質證書、營業證等相關資料,并按要求派員參與和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簽訂專業施工合同。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中鐵十九局集團
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按合同條款黨的'條款執行,甲方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合同簽訂后,則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居間報酬。甲方如未能及時支付,則按未及時支付金額的 %補償給乙方。
三、居間報酬的計算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居間費一次性 萬元。
2、乙方確保甲方與中鐵十九局集團礦業投資有限公司(太鋼袁家村鐵礦項目部)土石方施工合同總量在4000萬立方米以上的基礎上,甲方支付 萬元。
3、甲方與此項目建設正式合同簽訂后,支付 萬元,剩余的待建設方通知機械設備進施工場地后,三個工作日付清余款。
4、甲方將居間費按乙方指定的單位帳戶匯入帳戶。
四、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合同涉及的商業秘密。
2、乙方不得以在居間過程中獲得甲方秘密(雙方認為此秘密直接導致工程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內容),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居間報酬。
3、甲方違反保密義務應向乙方無條件支付居間報酬。
五、合同終止
居間合同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終止。
六、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提交工商行政仲裁委員會仲裁,并由守約方所在地申請法院判決。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按印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洽定人: 洽定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簽訂地址:簽訂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