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讀山居歲月有感(精選3篇)
六年級讀山居歲月有感 篇1
今天,我又讀了一遍《山居歲月》,故事中的情節再一次讓我入迷。就像《華盛頓電報》對它的評價一樣:“十分令人詫異,這本書吸收我一讀再讀。它老少咸宜、作風清爽,讓人耐人尋味。”
這本書寫了紐約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分開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尋覓曾祖父遺留下來的葛博禮農場。一把小刀,一捆繩索,一把斧頭,幾顆打火石和鋼片是他為這次出走準備的一切東西。關于山姆而言,這不是一次短暫的游覽或露營,他是要像樹一樣在森林中持久地獨立地生存。
跟隨著山姆深化森林的腳步,“野外生存”這四個字慢慢地不再是一種籠統的符號和虛幻的想像,它的真實。艱苦和誘人好像磁石普通吸收著一切沒有勇氣和時機進入野外的我們。如何用打火石和鋼片點燃火種;如何把木頭削成漁鉤在溪水中釣魚;如何在沒有魚的時分尋覓貝殼和山慈姑果腹……當這些人類用千百年時間習得,又被人類用千百年時間忘卻的生存技巧在一個叫山姆的紐約男孩離群索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現時,我們才驚覺我們曾經和孕育了一切生命的自然界離得有多么悠遠!
“驚風抖抖羽毛。我把它捧起來,貼近下巴,用鼻子去搓揉它暖和的毛……從這一刻起,我就愛上了這只鳥。看它滑稽、蠢笨的動作,感受生命的存在,真令人高興。”正是這只名叫驚風的幼小獵鷹與森林里的眾多動物陪伴著山姆,讓他在這遠離人群的深山里,不再孤獨。
山姆在少年時期可以有選擇離群索居生活方式的自在和勇氣是僥幸的;有時機能和《山居歲月》相遇的人們也是僥幸的,它讓我們找到了本人的內心深處。
六年級讀山居歲月有感 篇2
前不久我讀完世界銀獎小說《山居歲月》,合上書本,從在椅子上,頭仰著,閉上眼睛,回想起那令人耐人尋味的故事,還有那些驚險、傷心、勵志的畫面,不由地從心里贊這本書。本書的主人公山姆正在享用著過寒假的歡樂,與小同伴一同文娛,無拘無束時,遇到一件令人懊喪的事。一天吃飯時,他的父親對他說:“山姆,你曾經13歲了,該獨立了。我準備將你送往葛采爾森林去尋覓你爺爺的遺物與小宅,行嗎?”山姆曉得那是個風險的森林,可是他爸爸又那么溫和地對他說,只好點頭容許了。第二天,他被子送往森林,他的冒險開端了,他先找到了許多木料,制成了所需求的家具,后面還認識了小鷹“驚風”,與它成為同伴。往后,它們一同協作,躲過野獸與獵人的追殺,完成了任務。
誰會置信一個未成為大人的少年,竟然本人在一片危機四伏的森林里,而且完好地生存了下去。他用聰慧發明了本人的小家,用勇氣去捕殺獵物和與敵人抗戰,用持之以恒的肉體完成了本人的目的,還用那好強的心理找到遺物,令人服氣。
想一想,我們和他一樣大,一樣出生于老百姓家,為何這些質量我們卻沒有?要是換作我們會怎樣做?能否會堅持不住,逃了出來?假如堅持下去會怎樣?一連串的問題讓我重復考慮,重復揣摩,最后得到了一個啟示:作為一個與山姆同門同歲的人,作為一個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我們來說,山姆是我們的典范,我們應該學習他那機智英勇,持之以恒,英勇無畏的品德,固然不能去森林去體驗,但是我們能夠從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中表現出來,不要當一個“小皇帝”。
六年級讀山居歲月有感 篇3
我,一個讀小學六年級的學生,一個愛學習的好孩子,在這六年的學習中,我總結了自己的學習心得。
其實我覺得,學習第一點興趣很重要。一個人,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原則,也都是靠自己的興趣來去完成自己的夢想。你想,如果一個人根本就不想學習,那逼著他又有何好處呢?
然而,我覺得,一個人學習的情緒也很重要。以我的態度來講,我覺得最好的情緒就是把學習這件事情當成是自己的娛樂,而不要把學習當成是自己的壓力或是自己的困難,反正就是把自己身邊的每一件事情都當成是完美的,就行了。
其實,在學習方面,最重要的還是自己的專心。一般來講,上課的資料是我們最主要的階段,也是我們要最認真的時刻。你掌握了書上的資料,那么你作業或其它方面也就容易多了。另外,在做作業時,也要認真對待,畢竟,這也是回故課堂的資料。
當然,光顧著書本,課外知識也要很全面。書本念來念去,它還是書本,但是,知識卻是永久也讀不完,看不盡。而且多讀課外書又還能豐富知識,那為何又不去看呢?
這就是我的學習心得,期望大家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