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務聘用合同(精選31篇)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1
聘用單位:三臺縣石安法律服務所 (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 (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6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三臺縣石安法律服務法定代表人:乙方:簽訂時間: 年月日
三臺縣石安中心法律服務所
20xx年工作總結
在過去的一年里,石安中心法律服務所全體工作人員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法律服務職能,切實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法律幫助,為全鎮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做出重大貢獻。
一、主要工作成績
20xx年,全所工作人員竭力為人民群眾,特別是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積極拓開法律服務市場,擔任企事業法律顧問3家,代理民事訴訟27件,代理非訴訟19件,代寫法律文書21件,提供法律援助5件,主持調解糾紛32件,辦理見證4件,協助司法行政工作30個工作日,全年完成業務收入2.7萬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強政治思想教育,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思想素質。法律服務工作,要服從和服務于黨委、政府工作中心,服務于維護社會穩定和構建和諧社會,全體工作人員統一思想,堅持提供法律服務,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要維護社會穩定。為此,我們制定了學習制度,堅持定期學習司法局和黨委、政府相關文件精神,通過學習,使我們思想意識和黨委政府保持一致。
2、加強業務學習,進一步提高業務技能和服務水平。法律服務工作是利用法律專業知識,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解決當事人法律問題的工作。因此,法律工作者必須要熟知法律專業知識,掌握相關的法律司法解釋。為此,我們訂閱相關的法律書刊,定期對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進行學習,逐步提高我們的業務素質和服務技能。
三、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雖然在過去的一年,我們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1、人員較少。
2、辦公場所較窄。
20xx年4月10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編碼: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機關關于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的有關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滿后,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達成一致后,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乙方為甲方的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的需要,在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
三、勞動報酬。乙方實行效益工資制,多勞多得,所得報酬從其從事法律服務收費中按照50%的比例執行。領取辦法:實行按件計酬制,即乙方在甲方處登記案件時,只繳納案件代理費的50%,同時簽署50%的工資表冊。
四、乙方受聘期間的權利與義務
(一)、取得規定的報酬;
(二)、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三)、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四)、遵守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條例》,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五)、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六)、僅由甲方統一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不得私自收案收費。案件卷宗及時歸檔。
(七)、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五、甲方聘用期間的權利與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督促乙方依法執業、依法納稅;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甲方有權提高乙方的返酬比例;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違法、違紀或者其他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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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業務收入在2.5萬——3萬之間,其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人身意外保險等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本條中的約定事項的法律后果甲乙雙方均已經知曉,無重大誤解和顯示公平,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均不得反悔。
七、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基層法律服務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節嚴重的;
2、乙方連續兩年無法完成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的;
3、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損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遷往異地或者到異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適宜繼續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協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基層法律工作者協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加以修改、補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司法局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及工作方式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范圍:_________________(1)對甲方業務經營及管理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服務;(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協議、章程及商務信函等;(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等經濟活動;(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5)為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6)處理企業內部勞動糾紛,為甲方辦理其他法律事務。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法:_________________(1)采取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2)列席甲方相關法律事務會議,并就相關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3)草擬、審核、修改相關法律文件;(4)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審核、論證、談判、簽約等工作;(5)根據甲方委托發表律師聲明及律師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6)為甲方各類合同的簽訂及有關活動提供律師見證;(7)根據甲方的授權,以代理律師身份參與調解、仲裁、訴訟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務等活動,收費方式參照“費用及支付方式”第(2)條。(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經甲方同意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四、費用及支付方式(1)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額完稅發票后,甲方在1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2)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參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和《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另議。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受 聘 者):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為本單位法律服務工作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同期限為年。
二、乙方的主要工作任務和職責。
合同期間,乙方在法律服務所主任的領導下執業,遵守法律服務所的統一收案、統一委派、統一收費的規定,嚴格依法辦事,自覺維護法律尊嚴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1、依法辦事,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執業。年辦結各類案件不少于 件;業務收費不低于 元。
2、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完成法律援助中心指定辦理的法律援助案件。
三、工作條件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須的工作條件,并按照有關規定為乙方申領《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及辦理年度注冊手續。
四、勞動報酬、保險及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資分配形式有:乙方完成年度最低任務萬元,按業務收費的提取,超過之間,按超出部分業務收費的提取;超過 以上者,按超出部分業務收費的提取,年度內實際收費低于萬元的部分按處罰。甲方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按月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金,參照司法局人勞局20xx年關于法律服務工作者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執行。由甲方負責與保險事業處辦理有關事宜,養老保險金由乙方自行交納。
3、乙方的福利及職業培訓依據國家規定和本所的實際情況商定。
4、乙方的收入達到國家規定的個人所得稅征收標準的,由乙方自行申報納稅。五、執業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管理制度、規定和法律服務所的各項制度。
2、乙方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違反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和本所制度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甲方可視情況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義在其他基層法律服務所和法律咨詢機構從事法律服務。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可以變更。
2、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合同期內不能勝任工作或嚴重違法違紀、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以及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要求辭職并符合辭職有關規定、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侵害乙方合法權益時,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在未經雙方協商并辦妥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或到其他用人單位就職。4、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正在履行中,所在法律服務所的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
(2)乙方系甲方出資聘用或培訓,且同甲方另訂有協議,不符合協議有關規定的。
(3)一方擔任甲方的工作尚未完結。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合同,除合同第六條第五款規定的情況外,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到期方可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解除合同時乙方應交回《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七、甲方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續訂合同,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經協商同意后辦理續訂手續。
八、1、甲方實行錯案追究制度:乙方因工作失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工作中,私自收案、私自收費及多收少交者,經查證屬實的,上報司法行政機關,批評通報,并且有權追回有關款項和損失,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九、違約責任本合同依法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有違約,按下列辦法承擔違約責任:
1、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應付給對方違約金 元。
2、乙方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系甲方出資培訓或引進的,違約后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培訓費按乙方培訓后的服務期五年內計算,每年遞減20%,服務期滿五年的不再收取。
十、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設立該所的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規定的雙方由雙方商定。 甲方 :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5
聘請方(甲方): 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事項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 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對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協助甲方進行草擬、修改、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應邀參與甲方的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4,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5,應邀參與甲方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他糾紛的訴訟和非訴訟活動。
6,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7,其他與甲方有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的義務:
1,提供有關事實證據材料,及本單位有關的信息資料;
2,承擔法律顧問在辦理法律事務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委托審計、鑒定、公證、查檔及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等。
三、乙方的義務:
1,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保守甲方事務秘密。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 、常年法律顧問費每年為人民幣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六、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聘請方: _______受聘方: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杭州市法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以及司法行政機關有關聘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事項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法律服務工作者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日。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二)雙方議定:
四、乙方的權利:
(一)了解對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權利義務有影響的甲方管理制度,對相關管理制度的補充、修訂享有建議權;
(二)享受必要的培訓和教育;
(三)取得規定的報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當行為損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賠償;
(五)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五、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以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紀律的規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三)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接受甲方指派開展基層法律工作者業務;
(五)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7
聘用單位:
受聘人員: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6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或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_____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9
委托人:
住所地:
郵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受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辦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代理服務范圍如下:
第二條: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承辦律師為二人時,至少有一名律師親自出庭。承辦律師可以將部分事務性工作交由律師助理辦理,律師助理對承辦律師負責。
第三條: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將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將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范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
第五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助,如簽署有關協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等。
第七條: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第八條: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條:甲方隨時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應甲方要求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第十一條:交通費、行政收費、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的處理:
乙方辦理委托事務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行政機關收取的有關費用、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甲方預付人民幣元,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實行包干制,不退不補,乙方亦毋須出具差旅費票據作為報銷憑據。
亦包括在律師服務費中。
第十二條: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
第一條約定之外的其他事務,將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另行支付。
2、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票。
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之日止。
第十七條:關于本合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律師: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談及相關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就甲方擁有的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聯系中南酒店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公司”)洽談合作經營及相關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X、公維國律師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相關的洽談事宜以及法律服務,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對洽談過程中參與商務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書,提交具體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項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方案進行調整。
四、乙方服務的`范圍:
1.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
2.對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或房屋租賃合作)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起草相關文書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3.就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務代表甲方參與商務談判,出具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文件資料及相關情況,并保證其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
3.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的義務:
1.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X為甲方提供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公布;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合作對象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委托事項是否完成的確認及律師費用:
1.委托事項成否確認: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資金按照合同條款打進甲方賬戶,也就是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項顧問服務律師費(以下簡稱“律師費”);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就該項目達不成合作,無論是何種因素何種原因,視為乙方代理失敗,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收取律師費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按所簽《房屋租賃合同》的第________年首月租金數額支付律師費;⑵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產數額每平方米40元的標準支付律師費!
3、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筆租金或首筆合作資金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須前往臨沂出差的,甲方應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1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師為甲方因 就貸款糾紛案在下列第1、2、3 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第二條 委托權限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按起訴時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寫:)之%的標準即元(大寫: )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律師服務費支付到乙方銀行帳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律師在區辦理甲方委托事務,乙方律師自行承擔差旅費。
乙方律師如需到以上區域外進行與甲方相關的工作,乙方律師差旅費由甲方承擔,但需按甲方標準進行據實報銷。
2. 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時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12
聘用單位:__________(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6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或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年月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13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 ________________一事,委托 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________________ 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務范圍及權限:
六、甲方應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________________ 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鑒定費、翻譯費、資料費、復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 日 時間: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 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1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
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___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
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15
案例:20xx年3月31日,劉某以“Jaliseng”為用戶名在交易平臺注冊,成為易趣網的用戶,由易趣網為劉某提供免費的網絡交易平臺服務。20xx年7月1日,易趣網開始向用戶收取網絡交易平臺使用費,并于9月18日發布了新的《服務協議》供新老用戶確認,該協議對用戶注冊程序、網上交易程序、收費標準和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了具體的約定。此后,劉某確認了易趣網的《服務協議》,并繼續使用易趣網的網絡交易平臺,但至20xx年9月24日,劉某尚欠易趣網網絡平臺使用費1330元,為此,易趣網訴至法院,要求劉某支付網絡平臺使用費、賠償律師費用。劉某則認為,《服務協議》長達67頁,過于冗長,致使用戶不能閱讀全文,故用戶不應受該協議的約束。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是如何確認網絡服務合同的成立這一法律問題。網絡服務合同是一種較為特殊的合同,從嚴格合同的意義上而言,易趣網與用戶之間的這份《服務協議》是一份格式合同,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雙方當事人的服務與被接受服務的目的非常明確。作為網絡公司,其提供平臺、進行服務、收取費用,而作為用戶,則愿意接受此種服務。其次,合同未經雙方合意,系由一方單方擬定。這是格式合同最顯著的特點,即合同由一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單方擬定,相對方不能更改,要么全部接受合同的條款,要么全部不接受合同的條款,相對方只有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合同條款的權利,而沒有選擇更改合同條款的權利。再次,在網絡服務合同中,一方的身份和性質難以確定,因為網絡服務合同是自動生成的,只要用戶瀏覽了網絡公司擬定的《服務協議》,按確認鍵同意后,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即成立,故在此情況下,用戶一方的身份和性質就不能確定,用戶在瀏覽《服務協議》之后,可能會成為確定的一方當事人,也可能成為匆匆一看客。最后,網絡服務合同與傳統的構成要件有著顯著的不同。各國合同法對合同的形式都有著一定的限制,根據我國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定,可以對合同的形式作這樣的理解,一是除即時結清的合同以外,一般須訂立書面合同;二是法律法規規定了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合同;三是合同需經雙方協商,且需有雙方簽名蓋章。而這些要求對網絡服務合同來說則是不可能的,為此,我國合同法又進一步規定,書面合同可以是合同書、信件,也可以是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效表現的形式。因此,作為一種特殊的合同形式,網絡服務合同具備了合同的特征。
在網絡服務合同中,要完全劃清要約與承諾的界限有一定的困難,從網絡服務合同的成立要件看,網絡服務合同的成立應該符合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但要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以電子形式出現的要約的法律效力問題。對此,各國法律一般都對要約的形式沒有加以限制,通常情況下只要要約人有意思表示愿意和對方訂立合同,不管是口頭、書面、電話、電子信息等方式表現,都應當認為是有效的。我國法律對要約的形式也未加以規定。而美國的《電子商務示范法》明確規定,要約和承諾可以E-mail的方式發出。
第二,以電子形式出現的要約的生效問題。對要約的生效問題,我國和大陸法系國家均采取到達主義觀點。我國合同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受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受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受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本案易趣網的《服務協議》是向不特定的人、不特定的系統發送的,其發出的要約只要到達任何一個系統,均應視為到達,要約也就成立。
第三,以電子形式出現的承諾的效力問題。如果承諾是以數據電文的形式作出的,同樣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采用到達主義原則。目前較為通行的EDI交易就采用此方法,交易各方在和交易對方訂立協議時,都會確定交易方式以及發出要約、作出承諾的方式,而且在有關信息格式、數據段、系統要求等部分,目前規定電子信息應當是信息接受方能夠得到的。對此種交易方式,我國的網絡交易合同、網絡服務合同等一系列網絡合同應加以研究。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115810
委托方(甲方):姓名(或名稱)
住所地址:電話:?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址:電話:?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辯護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托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元,并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后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_____(包括調解書、裁定書、非訟事宜完成等)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交納服務費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某
雙方因下列委托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的合法權利。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發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為下列第項:
1.專項法律服務;
2.非訴訟代理;
3.第壹審訴訟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提供辯護服務;
5.第一審刑事辯護。
六、甲方授權律師權限為下列第項:
1.一般訴訟代理;
2.特別訴訟代理。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幫助;
4.第一審刑事辯護。
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八、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費方式:
九、甲方還應承擔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
1、受委托律師赴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2、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鑒定、翻譯、資料復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終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18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事宜,現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從事以下事宜: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師及助理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律師做出的風險提示和法律意見,進行獨立地判斷及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時,填寫的郵寄地址和聯系電話,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聯系和送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郵寄地址、聯系電話不真實、填寫錯誤或者未及時通知,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法律服務費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發生的.差旅費、調查費、翻譯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的過錯提出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過錯,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按合同約定將代理費款項支付給乙方時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另行協議。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19
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_________律非訴字第?號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甲方因_________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_________、李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2.元_____中的_________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_____中的_________萬元系預_____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_________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_________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_____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_____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
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20
尊敬的客戶您好:
您在購房時是否會遇到此類困擾:
您繳納定金后才被告知房屋不利因素、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學區房、交通位置與宣傳廣告、沙盤等不符)、開發商延期交房或延期辦證、合同或協議中的霸王條款嚴重顯失公平、收樓時房屋漏水滲水嚴重或房屋格局貨不對板、中介提供居間服務有嚴重瑕疵、因跳單收到中介《律師函》等眾多套路問題。
我們購買一套房屋幾乎耗盡家庭半輩的積蓄,房屋交易又涉及眾多環節,稍有不慎可能遭受慘重損失。如購房時有律師“智囊團”護駕,我們相當于購買一份保險,開發商與中介的套路將會減少,損害自身權益的糾紛亦會降低。
“律師陪購”服務,指專業房產律師以其豐富法律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為我們在“期房、現房、存量房(二手房)”等交易過程中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提供房屋交易、購房投資、糾紛解決等方面的法律咨詢服務。
(2)提供審查房屋交易文件及法律風險提示與法律風險規避建議服務。商品房與二手房交易中,律師協助審核房屋的權屬、他項權利(包括日后的居住權)、共有權利及可能存在抵押等。律師會根據審查結果提示交易風險并給出規避建議。
(3)提供親臨項目現場進行談判或協商服務。在退房或退還定金(首付款)爭議中,通過律師專業談判或協商降低維權成本,以平和方式維護我們的權益。此外,因開發商處于強勢地位,《購房合同》或《補充協議》等格式合同存在嚴重顯失公平條款,律師會爭取修改或補充有利于我們的條款。
(4)提供發出《律師函》或《催告函》等方式督促(警告)開發商辦證或退款等法律服務。如因開發商等原因造成我們不能在合同約定(法律規定)期限內辦證或退款,律師通過合法形式進行法律交涉。
(5)提供監督合同履行及解決爭議(包括指導客戶保留與收集證據,形成訴訟證據鏈)服務。在購房合同履行出現障礙,律師及時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我們保留與收集證據以為訴訟或仲裁做準備。
本團隊提供如下A型、B型、C型三種服務方案以供各位客戶選擇:
類型
服務內容
收費
次數
A型
一、律師提供審核合同或提示風險及合法規的服務:
。1)審查、修改房屋交易中的《房屋買賣合同》、《認購書》、《中介服務合同》等法律文書;
(2)針對合同審核中出現法律問題(風險)提供一份書面《合同審核法律意見書》(風險提示、法律依據、風險規避建議);
。3)提供簽約注意要點等事宜的法律咨詢。
A型:3000元/宗(項)。
。1)以審核合同為主;
。2)提供一份書面《審核意見》;
(3)客戶可咨詢到簽訂合同為止。
B型
二、律師提供審核合同與外出談判&協商服務:
。1)審核《房屋買賣合同》、《認購書》、《中介服務合同》等法律文書并提供法律意見(風險提示與分析規避建議);
。2)協商(或代理)客戶向房屋交易相對方提出法律交涉,主張合同權利并指導保留證據。
(3)在出現爭議或糾紛時,代表(陪同)客戶與對方進行(現場)談判或協商,通過較低時間(金錢)成本等方式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B型:7000元/宗(項)。
。1)審核合同與談判(協商)為主;
(2)到現場談判或協商兩次為限,超過次數另行收費;
。3)廣州市外或標的超過300萬,另行協商收費。
C型
三、提供對已出現較大爭議案件的法律服務:
。1)該項服務針對房屋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已出現糾紛以及“投資型”客戶而設置;
。2)律師在提供“A型”與“B型”服務基礎上,對可能存在較大交易風險在約定期限內提供律師服務(包括指導收集證據、發出《律師函》、準備走訴訟程序救濟);
(3)一旦發生爭議,由律師提供包括一審訴訟或仲裁代理服務。
“C型:1.5萬元/宗。
。1)以準備起訴或仲裁為主;
。2)服務到一審(仲裁)結束為止;
。3)廣州市外或標的超過300萬,另行協商收費。
委托流程:
(1)咨詢與洽談階段。我們預約到律所與律師面談(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律師事務所,客戶則可通過電話、微信、電子郵件等形式進行溝通)。
(2)律師初步分析階段。律師了解我們擬購房屋基本情況,初步分析交易中風險后給出《法律解決方案》。
(3)雙方簽訂《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與《風險告知書》并支付律師費階段。
(4)律師法律服務階段。律師根據《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約定服務內容事項進行法律服務。
風險提示:
(1)以上服務內容與價格最終以《委托代理合同》約定條款為準;
(2)因個案差別與客觀因素等,律師不會對結果做出承諾。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市場推廣合作協議》,現雙方就該協議中有關外包商服務費、有關費用等約定的調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自年月日起,乙方的所有標扣類新簽約商戶執行如下標準,按交易額完成情況對應分潤費率。
1.行業簽約費率和結算費率:_________________
類別
簽約費率
支付寶
0.55%
2.分潤比例
開單量
分潤比例
100
3、甲方在每月月初第10個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上一自然月返傭款項的對賬數據,乙方在收到對賬數據后5個工作日內確認對賬數據并按照下表信息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寄送至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乙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額的返傭款項。乙方若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將在返傭款項中扣減相應增值稅稅額,增值稅額將參照乙方納稅稅率計算。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二、風險條款
1.商戶真實性
1.1乙方所發展的合作商戶需通過甲方審核后在銀聯平臺逐一進行建檔,甲方有權對乙方發展的任何商戶進行不定期抽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甲方抽查合格的商戶則繼續合作,抽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權終止與該商戶的合作關系;此外,由于商戶真實性問題而導致相關監管機構處罰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甲方在對乙方發展的商戶進行核查的過程中,若發現乙方發展的任何商戶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則有權終止與該商戶的合作關系:_________________(1)商戶建檔時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實際聯系方式不符;(2)商戶建檔時提供的經營地址信息與實際經營地址不符;(3)商戶建檔時提供的結算賬戶信息與實際商戶對應的結算賬戶不符;(4)建檔商戶日常實際交易流水的金額和筆數與實際商戶現場提供同期間交易小票不符;(5)其他甲方合理認為根據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要求不應或不能向其提供服務的。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注1:_________________業務收益分配標準以甲方實際提供的數據為準。若業務收益分配標準發生變更,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合作伙伴。
注2:_________________若業務提供方不與甲方結算,收益無法獲得,甲方不承擔支付義務。但是雙方可以共同向第三方主張。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在平等協商,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本于誠信,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服務合同》及其它相關協議。自協議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消滅。甲乙雙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二: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同意對于合同訂立、執行過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損失自行負責擔。
第三:_________________鑒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觀經濟形勢變遷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退還乙方已經交納的甲方_____費16.5萬元;待_______________完成計量結算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退還乙方已交納甲方_____萬元履約保證金。
第四、甲乙雙方都保留通過訴訟解決本合同爭議的權利,在本協議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尋求通過訴訟解決爭議。在訴訟過程中,本協議將不利于違約方的解釋。
第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以上就是根據規定對解除法律服務合同范本的回答。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23
法律服務協議(配售股票)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4.審查與公司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6.參加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務。
第四條 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 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 律師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證監會批準后______日內支付。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稱:_________,賬戶號碼: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第六條所指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24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
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律師費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元。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為乙方應得的委托費用。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的,律師費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交納并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
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
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并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訴訟; □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之《_____________合同》(下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同簽署的《_____________合同》,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原協議中需特別說明的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說明:_________________
原合同第N條第M款所述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同描述文字),特對其中________________(原合同描述中的修訂要點)補充說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修訂點一;
二、修訂點二;
三、······。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補充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26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務達成本合同。
一、 乙方人員
1、 乙方派出人員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若甲方對乙方派出的人員不滿意,乙方另行指派人員代替。
二、 乙方的工作原則
1、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2、 以指導為主,不將自己的意見強加于甲方。
3、 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
4、 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和其他秘密。
三、 乙方的服務內容
1、 對甲方生產、經營和管理上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策劃和設計及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分析。
2、 參與甲方的商業談判和其他談判,提供法律意見。
3、 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4、 協助甲方制定內部管理制度,規范甲方的內部組織和管理行為。
5、 協助甲方管理經濟合同和其他合同,監督合同的履行。
6、 對甲方的職員進行法律培訓,增強法律意識,防范法律風險。
7、 解答甲方的各種法律咨詢。
8、 為甲方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信息。
9、 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簽發律師函。
10、 為甲方提供資信調查。
11、 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務。
四、乙方代辦法律業務
1、 在涉及的刑事案件中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2、 擔任甲方涉及的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案的代理人。
五、乙方的服務方式
1、 乙方工作人員組成服務小組,甲方派人組成法律實施小組,雙方建立有效的溝通模式,以便乙方提供高效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2、 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3、 與甲方電話聯系,了解甲方存在的法律問題并予以解決。
4、 乙方不定期派人到甲方,了解甲方的整體業務發展方向及規劃,為甲方的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意見和方案。
5、 若甲方遇到緊急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甲方可隨時與乙方聯系,乙方將及時給予答復或提供解決方案。
6、 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六、費用及支付
1、 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 元(大寫 人民幣 )。
2、 上述費用于本合同簽訂時付清。
3、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時,不再另外收取費用。
4、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時,應按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優惠收費。
七、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若甲方愿意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由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于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重新簽訂合同。
八、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27
委托人: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一案或事務,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承辦本案或事務,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將本案或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或律師助理、其他專業人員、行政輔助人員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及其他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審計、鑒定、公證、查詢工商檔案等)可以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或中介機構完成。乙方及承辦律師應認真負責地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出庭應訴,承辦律師因特殊情況或開庭時間重合而導致不能出庭的,乙方應指派其他律師出庭。
第二條、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證據線索。如甲方弄虛作假或堅持違法要求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仍應按第四條規定支付律師費用;如甲方單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應按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乙方及承辦律師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處理事務、提供服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第四條、按照《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等行業收費的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約定為: 。
注:辦理一審繼辦二審訴訟案件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曾代理過一審或二審繼辦申訴的,按一審實際收費標準減半收。辉碇俨,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準,減半收取。訴訟案件中如有反訴,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上述代理費不包括辦案費用;辦案費用由甲方予以實報實銷,甲方預交元或者雙方約定包干元;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食宿費、調查費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的費用;代理費和辦案包干費用一經收取,除有特別約定外不予退還;
甲方支付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統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國家法律規定和乙方明文規定,乙方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無權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地址:南京市龍蟠中路216號金城大廈8樓郵編:210002電話:傳真:乙方收取費用的指定賬戶:開戶行:招商銀行南京分行龍蟠中路支行戶名: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雙方沒有約定收費條款或約定不明確,無法確定收費金額的,律師費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執行。甲方違反律師費支付條款的,經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為應付律師費的%。
第五條、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務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審理結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本協議中如特別約定律師費包括仲裁、一審、二審多個程序律師費的,有效期限至二審判決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務止;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務:訴前和解;訴訟或仲裁中甲方調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為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慣例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的;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務繼續由乙方律師承辦的,視為繼續委托代理,雙方沒有其他約定的,律師費用按現行有效的江蘇省律師標準執行。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和乙方蓋章后生效,對本合同任何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爭議。
第七條、其他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____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使用提示: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向乙方說明新崗位的有關情況及調動的具體理由。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29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3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 ,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辯護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托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元,并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后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包括調解書、裁定書、非訟事宜完成等)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交納服務費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日期:日期:
法律服務聘用合同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為了甲方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_____律師為責任律師,負責處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務。甲方若遇到專業法律事務或甲方認為宜由責任律師以外的律師辦理的事務,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或與責任律師共同辦理。
二、乙方承諾所派責任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優質法律服務
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和有關法律依據,使甲方依法辦事,保證其決策的合法性;
2.草擬、審查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涉及合同、協議書、決定、章程等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協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供企業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業提出的法律咨詢;
4.協助甲方開展對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活動;
5.指導甲方單位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
6.對甲方重大經營項目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責任律師直接面對第三人的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