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流服務合同(精選3篇)
什么是物流服務合同 篇1
托方(甲方):深圳市支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流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和權力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2)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時要開出送貨單,明確承運貨物總件數、貨物名稱、運送地點、聯系人、聯系方式,要準確無誤。
(3) 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托乙方運送國家明文規定的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 甲方要使用倉庫收貨運送時要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應該積極配合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耽誤甲方使用倉庫收貨、驗貨、運輸。
(5) 甲方交接貨物與乙方要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志清晰的封條。
(6)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利隨時改變送貨地點和收貨人,但應當支付由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以及其他費用。
(7)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結算運輸費用。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和權力
(1) 乙方需免費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倉庫做為甲方收貨倉庫;,并在倉庫大門顯著位置懸掛“眾鄰樂鏈供超市深圳總倉”招牌。
(2) 乙方應在甲方的收貨時間(收貨時間為周一至周六8:30-19:00)內積極配合甲方收貨,,法定節假日或超出該時段的,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延遲。甲方所收貨物沒有裝車運走之前存儲與倉庫內,乙方應妥善保管,不得有丟失和損壞,發生丟失、損壞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貨物采購價格的全額進行賠償。
(3)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須向甲方繳納12萬元服務保證金( 本合同自乙方交給甲方12萬元保證金之日起生效),甲方收到保證金后應開具收據以示確認.。合同生效履行3個月后,無發生任何事故、矛盾,甲方應不計息把服務保證金返還與乙方。
(4) 乙方收到甲方運輸貨物通知后應該立即安排人員、車輛,裝車、運送,并告知甲方貨物正常到達送貨地點的時間,若因天氣、交通意外等原因導致貨物無法按時到達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事實情況,不得隱瞞。
(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若造成甲方貨物缺失、損毀應按甲方貨物采購價格的全額進行
賠償。
(6)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承運,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7) 乙方運送貨物到達約定地點,要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驗貨,驗收完畢要求收貨人在送貨單具上簽名確認。
第二條 運費價格:
1,整車報價
(1)深圳至貴港境內3噸車每趟,5噸車每趟
(2)深圳至貴港境內8噸車每趟RMB ,10噸車每趟RMB ,
(3)深圳至贛州境內3噸車每趟,5噸車每趟
(4)深圳至贛州境內8噸車每趟,10噸車每趟. 2,零擔報價深圳至貴港境內,深圳至贛州境內(7)返程貨物按每趟運輸收費標準的30%收取,返程貨物少于總量的20%不收取費用。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費用結算為月結方式,乙方在每月5號—10號為對賬日,15號為結賬日,如遇星期六、日或節假日則向后順延。
(2)乙方結賬時應向甲方提供與結款相符的運輸發票,如無發票,甲方在應付款中有權扣除發票稅金。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雙方在合同終止前30天協商簽訂.延續合同,雙方重新確定相關的費用及報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及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履約完畢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需賠償對方近三個月總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被依法撤消、解散、歇業、關閉或宣告破產.本合同即自動終止。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深圳市支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簽名: 簽名: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什么是物流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聯系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聯系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本運輸合同是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甲方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提供運輸、倉儲和其他物流增值服務。具體服務時間和內容以甲方發出的傳真和郵件為準。
三、運輸費用
參照附件一:《運輸服務價格》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每月 日前與甲方對上月業務進行結算,雙方確認以 為結算依據。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供結算清單及相關文件后的個工作日內(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與乙方進行核對、確認。個工作日內不反饋信息,視同確認。乙方應在甲方核對無誤并書面確認上月運輸物流和后開具等額正規合法發票并呈交甲方,甲方應每月日前,以現金、支票或油卡方式支付給乙方上月的運輸費用(油卡金額補超過總運費的30%)
(2)如遇不可抗力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遲付款,甲方不承擔延遲付款責任。
(3)如由于國家政策原因發生服務價格變化,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參照新價格履行;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的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協議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本協議解除。
五、貨物包裝、運輸及裝卸:
(1)甲方委托貨物運輸,應當向乙方準確寫明貨物的名稱、規格、重量、數量、收貨人名稱、聯系方式、收貨地點、起運時間或到達時間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如運輸的貨物對包裝、碼放、運輸、保存等有特殊要求,甲方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2)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甲方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證明文件提交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運輸。
(3)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承運。
(4)甲方不得委托乙方運輸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國家禁運、違禁物品等。
(5)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若因乙方人員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該批貨物的原價及對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六、貨物到達:
(1)在乙方將貨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2)貨物運輸到達后,乙方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或收貨。
(3)收貨人收貨驗貨時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未提異議的,視為乙方已經按照運輸單證的記載交付了甲方托運的貨物。
(4)貨物抵達目的地,乙方應及時將貨物信息反饋甲方,以便于甲方跟蹤貨物。
(5)乙方應對貨物運輸全過程監控,如出現問題,貨物不能如約到達,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提出解決問題辦法。
(6)貨物到達后,乙方通知收貨方提貨,貨物存放超過7天未提貨,乙方則按0.01/kg收取倉儲費。
七、貨損:
(1)乙方可代甲方辦理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具體保險費率詳見附件《運輸服務價格》;
A、如甲方足額投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提供索賠證明文件;
B、如甲方未對委托運輸的貨物投保,乙方可以根據貨物的情況為甲方代辦貨物保險,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配合乙方提供相關貨物成本數據資料,以供乙方衡量是否將進行投保,如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毀損、滅失,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甲方拒絕乙方辦理貨物保險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的毀損、滅失,乙方最高20元/kg的標準進行賠償。
C、如因甲方未對委托運輸的貨物足額投保,貨物運輸過程中出險,保險賠償金額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有甲方承擔。
(上述ABC保險方式需甲方確認一種,如未在合同中明確視同默認B條款)
(2)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燃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將甲方委托的業務交于其他公司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乙方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乙方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4)由于甲方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的,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運輸服務費。甲方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乙方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經乙方通知后,甲方在兩個月內未支付上述費用的,乙方可以以留置物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成先受償。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乙方可以提存貨物,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若乙方承運的貨物不適合保存或提存的(包括但不限于生鮮物品等),乙方有權自行處理,所得款項在扣除乙方因此說發生的費用、損失后,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九、保密/不泄密
乙方及其指定人應保證其員工在貿易交往中保守本協議中,甲方的銷售、業務、客戶、市場、技術等相關所有信息的機密。
在雙方合同中及合同期滿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說交付的相關資料以及操作系統中的各類數據和信息。如出現乙方雇員有使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的情況,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賠償金元,若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甲方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權利。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規定的義務時,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及時提供有關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雙方互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如未通知或延遲通知給其他方造成額外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如不可抗力情況消除后,能夠繼續履行協議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遲本協議的繼續履行,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本條所稱“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重大疫情、惡劣天氣條件、政府行為、社會異常事件(包括罷工、政變、騷亂等)或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一、合同生效后,雙方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十二、合同生效后,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果一方需要變更或解除必須提前一個月與雙方協商,在雙方達成一致后方可變更。否則,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另一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人民幣元。雙方的賠償責任僅限于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除非合同或法律另有規定,合同中任何一方對另外一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間接、懲罰性的損失(如營業額或利潤等,但不限于此)不予承擔責任。如發生災難或其他不可抗力等情況,甲方或乙方可不經預先通知而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協議。
十三、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什么是物流服務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1、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1年,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合同附件
(1) 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 合作內容
1、 合作方式
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經營的貨品提供倉儲、分揀加工、物流配送服務。主要包括:
(1) 貨品倉儲服務(貨品入庫、出庫、整理、盤點等);
(2) 貨品分揀(訂單管理、貨品盤點、二次包裝、在庫貨品信息反饋等);
(3) 貨品配送(全國所有客戶物流配送);
(4) 上門取貨(深圳區域上門取貨);
(5) 其他經雙方商定的服務。
2、 委托貨品
甲方經營的所有品種的貨品。
3、 配送中心地址:。
二、 倉儲管理、貨品分揀、物流配送
1、 倉儲設施
乙方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貨品倉庫、存儲貨架、裝卸工具等相關設施。
2、 貨品出、入庫驗收內容、標準、方法及時限
(1)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貨品資料在貨品進行驗收入庫。
(2) 乙方在入庫驗收過程中,如發現貨物與甲方提供的貨物資料不符、包裝內有異常響動、滲漏、外包裝破損、包裝標識模糊不清等情況,應及時通知甲方,得到甲方確認和處理意見后,方可入庫。
(3) 乙方須在甲方貨品到達乙方倉庫當日驗收入庫完畢。
(4) 乙方按照“先入先出、先產先出”的原則,按批號出庫。
(5) 倉儲管理的具體操作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3、 庫存貨品管理
(1) 貨品養護:乙方按照甲方認可的標準對甲方庫存貨品進行養護,做好養護記錄,并隨時接受甲方質量管理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2) 貨品盤點:乙方對甲方委托存儲的貨品每月盤點一次,乙方隨時接受甲方對庫存貨品的檢查和盤點(每月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個SKU的抽盤)。甲方每半年對庫存貨品進行一次全面盤點。
4、 貨品分揀辦法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銷售訂單打印貨品出庫單據,按貨品批號進行貨品分揀,做到當日銷售訂單(周一至周五需在15:30前交至乙方,周六、周日需在15:00---15:30之間交至乙方,延遲視為次日訂單)當日處理完畢,并于甲方核對確認。如出現特殊情況(因調貨無法及時打包發貨等)應當日通知甲方,并次日及時處理。
5、 貨品耗損標準
(1) 甲方給予乙方在貨品倉儲過程中的合理貨品損耗標準額度為:庫存額的千分之分之三。
(2) 乙方在貨品倉儲過程中貨品損耗超過甲方規定的損耗標準額度,超出部分按成本價承擔賠償。
6、 貨品破損額度
(1) 甲方允許乙方申報貨品破損的額度:入庫額的萬分之零點七。
(2) 如乙方在貨品倉儲過程中貨品破損超過甲方規定的破損額度,超出部分按成本價承擔賠償。
7、 運輸配送
承運商的選擇:
乙方為甲方唯一指定物流承運合作伙伴,若乙方不能獨立完成物流配送,乙方可以和其他相應承運商合作完成,甲方不得再尋求其它物流運輸商進行合作;如乙方需要更換承運商,甲方享有對承運商的選擇權。
配送時效性:
(1) 乙方需在周六、周日正常發貨。
(2) 大型節假日乙方按照合作物流承運商發貨日期進行發貨(截至發貨,乙方需提前5日通知到甲方)。
(3) 貨品在途時間見《附件》。
運輸壞損:
若為乙方指定承運商,由乙方負責向承運商索賠(需購買保險);若為乙方獨立運輸,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沒按甲方下單的明細發貨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 單據交接
(1) 發貨要求表:甲方每日15:30前以電子文檔形式將《發貨要求表》傳至乙方,并通知到乙方發貨,乙方當日19:00前將當日發貨明細、單號等回傳至甲方。
(2) 每個快件包裹內放一份發貨單,區分各個商場購買的。發貨清單內容有客戶收貨信息,購買商品名稱,國際條碼,數量,金額,代收快遞費金額。并注明制單員,裝箱打包員。
(3) 快遞單上面注明“請客戶開箱驗貨”的字眼,支持客戶先驗貨,再簽收。避免事后發生破損,少件等問題。若開箱時,客戶發現破損或者少件的情況,請快遞員開具證明。
(4) 本商城合作的快遞公司若送不到客戶指定地址,需要轉單的,務必轉交給能夠送達的快遞公司配送,轉單后,將轉單的快遞單號發送給客服人員。
(5) 關于官網貨到付款的客戶,明確告知業務員需代收的貨款以及郵費總額。由第三方物流代收。
(6) 異常件(退貨,換貨)處理,雙方必須以郵件溝通。
(7) 物流單及費用:乙方按照甲方不同系統分開整理,每月于3號前匯總一次,交至甲方。
三、 費用及結算
1、 服務價格標準:
乙方按照固定標準向甲方收取服務費用,主要包括: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料、人工費用(包括打印紙、膠帶、紙箱、防震材料、其它消耗材料等),按出貨紙箱規格收費:17CM*12CM*15CM/1.6元/票,21.5CM*16CM*18CM/2元/票,29.5CM*23CM*18CM/2.5元/票。
如需更換紙箱,紙箱設計全權由甲方負責。
(2) 甲方向乙方支付貨品倉儲費:按貨品占地面積(30元/平方米/月)。
(3) 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流配送費:按照乙方《物流配送價格表》(見《附件》)以實際發生額支付。
(4)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門取貨費:車費以實際發生額支付,人工費500元/月。
2、 費用結算方式:
上述各項費用,甲方于每季度按照乙方預算,于每季度五日前(1月5日,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向乙方預付下季度物流服務費,每月十日前,乙方將上月發生實際費用結算清單以郵件形式發給甲方,每月十五日前雙方完成上月結算確認,臨時發生的費用雙方協商及時辦理。
四、 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商品存儲標準的倉儲庫房。
2有權根據需要對委托乙方保管的貨品進行抽查盤點(至少一年四次)。
3甲方有權根據各項費用報表對乙方發生的費用進行檢查。
甲方的義務: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戓經營許可證、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甲方委托乙方儲存的貨品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符合包裝標準。
3甲方保證乙方物流服務應得的利益,不能因為和客戶或供應商的交易糾紛而影響乙方及時得到該得的利益。
4甲方對交易的合法性和產品的合法性負責。
5按約定及時向乙方結算及支付各種費用。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有權向甲方收取貨品倉儲、分揀、配送費等其它費用。
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倉儲服務所需的相關明細資料和單據、文件等證明。
3有權對乙方執行先入先出、近期先出原則進行監督反饋。
4乙方有權要求在甲方將進行交易的貨物免費送到乙方倉庫。如果需要乙方提供取貨服務,其價格按照乙方規定價格收取。
5乙方只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發貨。而不對甲方要求的發貨地點的對錯負責。
⑥乙方對貨物送達過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壞和送錯貨、滅失負責,而不對產品質量和型號的對錯負責。
⑦客戶的退貨由甲方負責。需要乙方暫時保管和提供反向物流服務的,其費用由甲方以實際發生額承擔。甲方要保證將費用及時劃入乙方的帳戶。
⑧乙方對產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負責。
(2)乙方的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倉儲庫房,妥善保管貨品。
2有義務接受并配合甲方進行貨品盤點。
3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接收返回及不合格貨品。
4有義務按甲方要求執行按批號付貨。
5有義務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進行貨品分揀并做好服務。
⑥乙方不能無理拒絕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務內容,也不能更改產品的所有權性質。
、咭曳奖仨毎凑展嫉膬r格和服務標準提供物流服務。
五、 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要嚴格執行,如其中一方不能按約執行,要依法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1、 甲方違約責任
(1) 不按時支付乙方物流服務費用的,每延遲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交納物流服務費0.1%的滯納金。
(2) 貨物臨近失效期或貨物有異狀,在存貨期甲方未及時處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乙方支出的所有處理費用。
(3) 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出現貨物與包裝不符、易滲漏、易腐、超限等特殊貨物,未在合同中注明,而造成貨物毀損、倉庫毀損及其他重大事故的,乙方有權解除或終止合同,甲方應承擔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2、 乙方違約責任
(1) 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倉儲庫房及分揀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2) 貨物在存儲期間,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的,按甲方成本予以賠償。
(3) 未在規定時間內貨物送達甲方客戶手中,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損失。
六、 附則
1、 合同的續簽、終止或解除
(1) 甲乙雙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協議方式通知對方。
(2) 受托方在業務要求(指時效、貨損率、操作規范、用戶滿意度等方面)離委托方要求相差較大,并給委托方帶來嚴重經濟損失的,委托方有權要求立即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3) 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況。
(4) 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發生在合同解除之前的責任和義務,在合同解除之前所發生的責任和義務必須被徹底執行。
(5) 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經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合同。
2、 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爭議的解決過程中,對于合同中不涉及爭議的其他條款甲乙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
3、 其他條款
(1)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合同簽訂后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書面形式由雙方或雙方授權代表書面簽署才能執行。
(2) 甲乙雙方要保守與對方合作業務信息的商業秘密,否則泄密一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日生效。
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