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辦稅協議書(精選3篇)
網上辦稅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稅務登記證號碼:_________
為了簡化辦稅(費)程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就實行網上辦稅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有關涉稅事宜,并承諾遵守本協議各條款的規定,承擔由此引起的有關法律責任。
二、使用要求及安全
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時,可以選擇ca證書(推薦使用)或者戶名+密碼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如果乙方使用ca證書進行身份驗證,必須先到ca認證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取得ca證書。如果乙方使用戶名+密碼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應注意網絡數據的安全性。甲方聲明不對該方式下的網絡數據安全負責,因此發生的一切糾紛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帳號密碼及ca證書,防止被盜或遺失。凡使用乙方帳號密碼或ca證書進行網上申報的,甲方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并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交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
2.乙方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交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后,有權依法要求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憑證或者回執,以證明乙方已經依法履行其納稅義務。
3.乙方必須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內按照法定的要求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交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乙方在法定期限內因甲方網絡故障等特殊原因無法實施網上申報等辦稅事項的,應及時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采取其他方式按期進行納稅申報或辦理。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因申報不及時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乙方保證其通過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提供的各項納稅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如乙方提供的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5.乙方承諾提供專門的賬戶供網上辦稅之時使用,并保證在辦理有關納稅事宜之前,在該賬戶的存款余額足夠交納當期各項稅費。如因賬戶余額不足而導致有關稅費無法交納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刪除通過甲方網上辦稅服務系統報送的各種報表、資料及其他有關信息。如乙方發現確有錯誤的,應及時與主管稅務機關管理人員取得聯系,經管理人員審核后方可刪除,并由乙方重新報送。
7.乙方注銷或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應當及時向原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8.乙方不得從事破壞甲方網絡安全的任何活動。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網絡安全故障的,乙方應該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網上辦稅的有關行為,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
2.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網上辦稅資格,終止乙方網上辦稅事項。甲方取消乙方網上辦稅資格、終止乙方網上辦稅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限屆滿前10內進行,并及時告知乙方。
3.為了保證乙方網上辦稅的順利進行,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電子申報軟件操作培訓和技術支持,并提供的每天24小時的網上辦稅服務。
4.甲方應當對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密。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加以解決。屬于民事法律領域內的問題,應相互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相關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乙方注銷或者變更主管稅務機關,本協議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網上辦稅協議書 篇2
網上辦稅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稅務登記證號碼:_________
為了簡化辦稅(費)程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就實行網上辦稅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有關涉稅事宜,并承諾遵守本協議各條款的規定,承擔由此引起的有關法律責任。
二、使用要求及安全
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時,可以選擇ca證書(推薦使用)或者戶名+密碼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如果乙方使用ca證書進行身份驗證,必須先到ca認證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取得ca證書。如果乙方使用戶名+密碼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應注意網絡數據的安全性。甲方聲明不對該方式下的網絡數據安全負責,因此發生的一切糾紛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帳號密碼及ca證書,防止被盜或遺失。凡使用乙方帳號密碼或ca證書進行網上申報的,甲方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并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
2.乙方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后,有權依法要求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憑證或者回執,以證明乙方已經依法履行其納稅義務。
3.乙方必須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內按照法定的要求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乙方在法定期限內因甲方網絡故障等特殊原因無法實施網上申報等辦稅事項的,應及時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采取其他方式按期進行納稅申報或辦理。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因申報不及時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乙方保證其通過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提供的各項納稅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如乙方提供的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5.乙方承諾提供專門的賬戶供網上辦稅之時使用,并保證在辦理有關納稅事宜之前,在該賬戶的存款余額足夠繳納當期各項稅費。如因賬戶余額不足而導致有關稅費無法繳納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刪除通過甲方網上辦稅服務系統報送的各種報表、資料及其他有關信息。如乙方發現確有錯誤的,應及時與主管稅務機關管理人員取得聯系,經管理人員審核后方可刪除,并由乙方重新報送。
7.乙方注銷或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應當及時向原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8.乙方不得從事破壞甲方網絡安全的任何活動。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網絡安全故障的,乙方應該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網上辦稅的有關行為,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
2.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網上辦稅資格,終止乙方網上辦稅事項。甲方取消乙方網上辦稅資格、終止乙方網上辦稅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限屆滿前10內進行,并及時告知乙方。
3.為了保證乙方網上辦稅的順利進行,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電子申報軟件操作培訓和技術支持,并提供的每天24小時的網上辦稅服務。
4.甲方應當對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密。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加以解決。屬于民事法律領域內的問題,應相互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相關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乙方注銷或者變更主管稅務機關,本協議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網上辦稅協議書 篇3
本協議是《創新金(銀)網上訂貨與回購交易客戶協議書》的組成部分,就乙方(客戶)使用甲方提供的電子化買賣系統進行買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關于(貴)金屬訂貨與回購交易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第二條 乙方自愿申請使用電子買賣方式進行(貴)金屬制品買賣,乙方已經閱讀并完全理解了甲方提供的《電子化買賣風險提示書》,乙方已清楚的認識到使用電子化買賣可能遭受的風險,并同意承擔全部風險。乙方考慮到使用甲方電子化買賣有極大的便利性,所以乙方鄭重聲明:自愿使用甲方的電子化買賣系統進行買賣。
第三條 乙方承諾單獨使用甲方提供的(貴)金屬網上委托買賣系統,不利用該系統從事代理業務或從中收取費用。
第四條 乙方應具備網上委托所必需的設備以及登錄互聯網的能力,乙方進行網上買賣所需的軟件必須是經由甲方提供或從甲方網站下載。
第五條 乙方的電子化買賣內容以甲方電腦記錄為準,乙方對其委托的各項買賣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乙方在辦理電子化買賣開通手續的同時,獲取初始電子買賣密碼,乙方應立即修改,因乙方未及時修改密碼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鄭重提醒乙方要注意密碼的保密,并建議乙方不定期修改密碼,盡量不要使用與個人數據有關的密碼。
第七條 電子買賣密碼是乙方的電子簽字形式,凡使用該密碼進行的一切買賣行為,均視同乙方指令下達人的親自委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乙方在注冊填寫開戶信息時,必須保證其真實有效性。甲方鄭重提醒乙方,在提交開戶信息之前仔細核對個人信息,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乙方向甲方申請辦理各項業務時,提供的書面文件中必須包括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與簽名。乙方開戶注冊信息如有變更,必須及時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在辦理業務時,如乙方提供的書面文件的聯系方式與開戶注冊信息上的聯系方式不一致,甲方會以乙方提供的書面文件上的聯系方式為準。
第十條 乙方的電子買賣密碼如果遺忘、泄露或被竊取,乙方必須本人及時向甲方書面申請密碼變更,辦理相關變更手續,變更密碼前所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一條 第九條、第十條中提到的書面文件是指傳真件或掃描件;乙方承認傳真件、掃描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凡因終端故障、系統故障或者其他原因導致買賣系統不能正常使用時,已進入甲方買賣委托系統的買賣指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查詢,甲方幫助查實其買賣狀況,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相關事宜,按照《創新金(銀)網上訂貨與回購交易客戶協議書》的約定執行。
本協議隨《創新金(銀)網上訂貨與回購交易客戶協議書》的生效而生效、終止而終止,自乙方通過甲方網上電子開戶協議后生效。
客戶須知
第一條 客戶應知曉從事創新金(銀)網上訂貨與回購交易具有風險。客戶在開戶前應仔細閱讀本協議中相關的風險明示文本,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觀判斷。
第二條 客戶應知曉在從事創新金(銀)網上訂貨與回購交易過程中,任何保障獲利或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沒有根據的。
第三條 客戶應知曉甲方工作人員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客戶也不得要求甲方工作人員以全權委托的方式進行(貴)金屬訂貨與回購交易(全權委托是指全權代替客戶決定買賣指令的內容)。甲方的分析師或客戶經理可以向客戶提供其個人對于市場走勢的看法或預期,但是僅供客戶參考,而不構成對于實際操作的任何建議,客戶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第四條 客戶代理人以客戶名義進行的行為視為客戶自己的行為。代理人向委托人負責,委托人對代理人的行為承擔責任。甲方無權干涉委托人與代理人之間的委托關系,同時對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間所發生的行為后果,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客戶申請得到交易帳號后,應立即登陸交易平臺和金銀通平臺修改密碼,若因未及時修改密碼或密碼丟失而造成的損失,由客戶自行承擔。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