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掛靠經營服務合同(精選3篇)
車輛掛靠經營服務合同 篇1
服務者: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者: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車輛掛靠經營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年。
二、聯營車主基本情況
車主: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宅電: 移動電話: 現 住 址:
緊急情況通知人詳細住址:
姓名: 移動電話: 住宅電話:
三、聯營車輛基本情況
車號: 上崗資格證號: 駕駛證號:
車型: 道路運輸證號: 行車證號:
噸位: 車輛技術等級: 操作證號:
司機: 移 動 電 話: 住宅電話:
四、應繳納的保險費用和服務費用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車輛參加必要的保險,若乙方不參加保險,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車輛保險費用:交強險 元,車損險 元,第三者責任險 元,座位險 元,貨物險 元,不計免賠 元,盜搶險 元,玻璃險 元,自然損失險 元,無過失責任險 元,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貨物險) 元(第三者) 元。
3、上述費用乙方交給甲方,由甲方代為交付,甲方辦理上述費用的繳納時,乙方須給甲方付 元的代辦服務費。
4、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一年的風險保障基金 元。
5、各項費用從 月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按時繳納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
2、有權要求乙方服從運管、交通部門的管理,保證安全行車。
3、有權要求乙方的車輛按交通、運管部門的規定,安裝GPS,承擔其費用。
4、若遇搶險、救災等緊急運輸任務時,乙方車輛須無條件服從調遣。
5、甲方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服務,為乙方代辦營運手續和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等事宜,代收代繳保險費及其他應繳納的費用,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甲方為乙方提供配貨服務,乙方須服從甲方調配。
7、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修理、倉儲、信息服務,但給予優先和優惠。
8、乙方的車輛只是在甲方的名下經營,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辦理各種代辦的手續和事宜。
2、有權要求甲方按期結算各項費用。
3、在甲方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乙方享有優先配貨權。
4、乙方要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5、在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丟失、損壞的,其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6、乙方不得將有關證件私自轉讓或出借他人,如發生此類情況,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負。
7、乙方應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等緊急任務。
8、乙方車輛必須完全聽從甲方的調配、管理和為甲方提供服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私自對外承擔業務,乙方一旦違約,甲方享有制約權和解除權。
9、乙方必須保證駕駛員和押運員具有交通、運管部門核發的相關上崗證件,不得讓無證照的駕駛人員和押運人員駕駛和押運車輛,一定要持證上崗,否則,一切責任和后果自負。
10、車輛在經營或道路行駛過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違章和違法等行為,均屬乙方個體行為,一切責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和后果。
七、違約責任
在履行合同期間,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按違約論處。
1、因國家運輸費用調整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制訂書面費用增減協議,一方隨意增減的,按違約論處。
2、乙方不能按期如數繳納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從超過支付期限的第10日起,每天按欠款5%的比例繳納滯納金。
3、雙方未經協商,其中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合同,按違約處理,所造成的責任和后果一律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簽字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后方可有效。
2、合同期內,如國家政策發生較大變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違法亂紀,損害國家、企業利益,觸犯刑律,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被追究法律責任或因乙方本人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到期由甲、乙雙方協商續訂新的合同。
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掛靠經營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____________電腦城,并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____________電腦城商鋪,并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3、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打造專屬自己的淘寶旺鋪裝修店鋪優化商品推廣網站客服工作物流發貨;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后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十三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車輛掛靠經營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組織名稱 、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