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會計工作職責(精選10篇)
物業管理會計工作職責 篇1
1、負責物業公司財務核算、全盤賬務處理、納稅申報與日常工作;
2、根據公司經營計劃,編制財務經營預算,監督各項收入實現及成本費用支出;
3、負責日常賬務處理,包括原始憑證審核,編制記賬憑證等;
4、負責各項稅務申報及繳納工作,以及公司各項涉稅事項、工商、統計報表申報、變更;
5、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公司制度審核業戶和商鋪的租金、暖氣費、物業費、停車管理費等各項費用的收取,督促欠款的追收;
6、定期核算賬目、編制會計報表、及時清算應收應付款;
7、負責銀行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的核對,并及時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8、協助財務經理處理好與工商、稅務、銀行等各部門的關系。
9、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按時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物業管理會計工作職責 篇2
1.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的工作,做到日清月結。
2.認真執行國家財經法規、現金管理制度,遵守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3.)1、負責項目的現金報銷工作;2、每日的出納現金、銀行日報表
物業管理會計工作職責 篇3
1. 完成結算工作:根據租賃合同等結算資料,定期與商戶進行費用結算,并跟進租金等款項的收繳情況;
2. 與商戶進行日常銷售核對,保證系統銷售數據的正確性,及時處理銷售差異;
3. 處理商戶結算中的各類問題,解答商戶疑問及咨詢并負責商戶代收款的結算;
4. 完成結算類會計憑證的錄入、稅務管理相關工作,具體是:確認公司各應稅項目金額,定期進行稅務申報和稅款繳納;
5. 負責公司各類發票的購買、保管以及核銷;協助財務部經理進行稅務關系的維系;
6.及進出具結算報表及物業績效報表。
7. 根據部門計劃的安排,完成本職工作;
8. 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物業管理會計工作職責 篇4
1、負責記好行政方面的財務總帳及各種明細帳目。手續完備、數字準確、書寫整潔、登記及時、帳面清楚;
2、負責編制項目月、季、年終決算和其他方面有關報表;
3、定期核對固定資產帳目,作到帳物相符;
4、上級財務機關檢查工作時,要負責提供資料和反映情況;
5、定期裝訂會計憑證、帳簿、表冊等,妥善保管和存檔。當年會計檔案由會計人員保管,往年會計檔案由學校檔案室保管。
物業管理會計工作職責 篇5
1、協助主管完成日常事務性工作,協助處理帳務;
2、申請票據,準備和報送會計報表,協助辦理稅務報表的申報;
3、現金及銀行收付處理,制作記帳憑證,銀行對帳,單據審核,開具與保管發票;
4、協助財會文件的準備、歸檔和保管;
5、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登記和管理;
6、負責與銀行、稅務等部門的對外聯絡;
7、每天按時報送現金日報,編制現金憑證;
8、負責集團公司及下屬物業公司現金的進出。
物業管理會計工作職責 篇6
1、負責管理處日常憑證、單據的管理及核對工作;
2、負責對客戶提出的收、退款問題及時給予答復,管理維護應收賬款;
3、負責管理處各類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工作,提供合理化管理建議;
4、維護稅務局等政府部門關系工作;
5、組織進行各種稅費的申報和稅款繳納,處理與稅務相關事務。
6、負責項目營業執照年審工作。
物業管理會計工作職責 篇7
1、負責公司全盤賬務的處理、每月按時報稅、按時出具財務報表;
2、負責公司有關財稅、銀行方面的對外協調及辦理業務工作;
3、嚴守公司商業秘密與財務秘密;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物業管理會計工作職責 篇8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2、必須審核各種原始憑證和其它報銷附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必要性。原始憑證是否有固定格式,內容是否完整、正確、有效。
3、及時催報各種借款,督促各部門及時清理往來款項,對過期未報賬的.借款,要采取相應措施。
4、辦理公司報稅、社保、公積金等事務。
5、負責編制月、季、年終決算和其他方面有關報表。
6、協助會計主管編制并執行公司會計規章制度和財務工作實施細節。
7、定期核對固定資產帳目,作到帳物相符。
8、財務主管檢查工作時,要負責提供資料和反映情況。
9、協助出納作好工資、獎金的發放工作。
10、上級交代的其他工作。
物業管理會計工作職責 篇9
1.解答客戶及外部門提出的問題。
2.負責逐筆登記按每戶收費項目收付業務備查薄。
3.保管客戶檔案,整理立卷,裝訂成冊。
4.協同搞好催款工作,為催款員提供客戶有關欠款資料。
5.協同催款員輸入客戶各種費用數據,審核客戶欠、收費明細表。
6.負責電話費收費依據的收集、整理、打單及發出工作。
7.負責銀行匯款單的.摘單工作。
物業管理會計工作職責 篇10
1、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除會計制度允許變動的`以外,不得任意增減或者合并會計科目。
2、會計人員對規定的會計科目名稱、編號、核算內容和對應關系,不得任意改變。
3、會計人員對每一項發生的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4、會計人員要嚴格審核會計憑證并妥善保管,對偽造、涂改或經濟業務不合法的憑證應拒絕受理,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5、會計人員要按照規定設置總賬,明細賬,啟用會計簿時應在賬簿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賬簿名稱,賬簿扉頁上應附'啟用表'。
6、會計人員要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賬簿,賬簿記錄發生錯誤時,不準涂改、亂擦、挖補或用藥水消除字跡,而應將錯誤的文字或數字劃線注銷(必須使原有的字跡仍可辨認),然后在劃線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并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
7、會計人員應按照規定,定期(月、季、年)核對賬目、結賬、編制會計報表。并做到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都不得纂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纂改會計報表數字。
8、會計人員要按照規定對各種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9、協助管理處完成其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