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廣告位租賃合同書(精選3篇)
房地產公司廣告位租賃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廣告位租賃事宜,經協商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廣告位的位置:。
二、租賃期限: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滿期后,若甲方繼續對外租賃,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
三、租金數額及繳納方式:租金按年計算,每年租金為______元。合同簽訂時交清當年租金,以后乙方須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繳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若逾期不交,每日加收月租金的20%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四、乙方負責到城建、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辦理廣告位施工建設、廣告發布等全部相關審批、備案等手續,并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五、廣告位的設計、制作、安裝等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并承擔一切施工和安裝費用。乙方設計制作的廣告牌應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門的要求,與市容市貌相協調,否則,由乙方負責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抗風抗震等標準設計、制作廣告牌,確保廣告牌的質量與使用安全,乙方的廣告牌設計、制作方案應經甲方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應選擇具有資質的設計、施工等單位進行廣告牌的設計與施工安裝,施工期間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在安裝廣告宣傳牌的過程中,不得破壞甲方樓房的主體及結構。乙方負責合同期內廣告牌的日常維護管理,確保牢固安全,若因廣告位的設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有損壞和安全隱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時負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負責合同期內因安裝廣告牌造成的甲方樓體頂層的房屋滲漏維修,因廣告牌引發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廣告內容,由乙方負責審查、制作、安裝、發布,但在發布前應甲方審查同意,廣告內容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因廣告經營造成工商、稅務、衛生、城建等部門的處罰,均有乙方自負。甲方及甲方的關聯單位若需發布廣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給予甲方優先權。
八、乙方所需電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規定繳納電費,逾期不交,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但不承擔違約責任。廣告牌安裝施工過程中的用電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并應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九、如遇甲方改建、擴建或政府規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自行拆除廣告牌,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經濟損失。預交的租賃費,甲方按剩余的天數退還乙方。雙方約定的合同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按年租賃金總額的5%賠償違約金。
十、本合同期滿或依法解除后,乙方應在三日內自行拆除全部廣告牌及設施,恢復原狀。乙方若不愿拆除,亦可按雙方協商認可的合同終止時實際使用價值折價轉讓給甲方。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產公司廣告位租賃合同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房屋開發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鑒于:
乙方投資設立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從合肥市土地局通過摘牌方式取得________以北,________以西宗地編號________地塊。其中,原軟木廠土地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A.B農宅地塊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以上土地手續正在辦理過程中。
第一條:合作方式
甲方以收購乙方投資設立的合肥W置業有限公司股權和作為股東向合肥星辰置業有限公司追加投資的方式與乙方進行合作開發。
第二條:甲方投資步驟及條件
1、甲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萬元,甲、乙雙方設立共管賬戶用于接收甲方投資資金。
2、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將首批資金Y萬元投入共管賬戶,其中________萬元用于收購乙方在合肥星辰置業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權,其余________萬元用于收購乙方對合肥星辰置業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債權。
3、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將第二批資金________萬借給________有限公司,用做辦理本協議約定土地的契稅及辦證費用。
4、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將第三批資金________萬元轉給乙方,其中________萬元用于收購乙方在________有限公司剩余的________%股權,其余________萬元用于收購乙方對合肥星辰置業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債權。
第三條:土地拆遷
1、由乙方負責完成本協議項下開發宗地的全部拆遷事宜。
2、原軟木廠地塊________畝的土地拆遷工作應在土地證辦理完畢前完成。
3、A.B農宅地塊________畝的土地拆遷工作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辦證費用支付后30日內拆遷完畢。
第四條:土地證辦理
1、由乙方負責完成本協議中開發地塊的土地證辦理事宜。
2、原軟木廠地塊________畝的土地證應在甲方辦證費用到位后15日內辦理完畢。
3、A.B農宅地塊畝的土地證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辦證費用到位后15日內辦理完畢。
第五條規劃事宜
乙方負責該宗地及________畝農宅地的一期規劃先行通過并辦理完規劃許可證事宜,確保容積率1.9-2.0。其規劃結果如綠化率、車位等應按乙方交付給甲方的編號為合規(________)________號《合肥市規劃(單體)設計條件通知書》標準實施。
第六條二期開發事宜
后期地產________平方米作為二期規劃開發。原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________萬元保證金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對該土地享有優先投資開發權利,協議另行簽訂。
第七條:債權債務
乙方保證在甲方新任新辰置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前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如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資料移交及變更事宜
1、乙方應于甲方首批投入資金________萬投入共管賬戶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合肥星辰置業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變更、公司章程修改、股東權益消長、工商注冊變更手續。
2、在法人代表變更前,乙方應辦理好企業資質、稅務登記、編碼等企業相關法定手續交甲方驗看。
3、乙方辦理完畢法人代表和股權變更后,將相關資料完整交付甲方。
4、乙方保證所有財務資料完整,如移交的財務資料不完整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違約事項
1、除非因政府原因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下列任何情況之一項或多項即視為違約:
(1)各方未能或拒絕按照本協議約定,完全履行任何義務
(2)各方無正當理由干涉、阻礙或以其它方式妨礙對方行使本協議約定的權利。
(3)各方違反約定主張收益。
(4)各方其他違反本協議條款的作為或因其不作為所造成的違約或既定事實。
2、如發生違約事項,守約方有權立即要求終止本協議的發行并要求違約方按照守約方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如雙方各有違約行為,則根據責任的歸屬,各自承擔違約責任。
3、本協議的違約金為甲方總出資________萬元的________%,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4、如違約方的行為造成守約方經濟及其他方面的損害,守約方可進一步向違約方追索。
5、由于任何一方構成違約事項而引起的任何費用、損失、開支,其中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而承擔的任何損失及相關的訴訟費用、律師費、會計師費、評估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
第十條本協議的終止和解除。
1、本協議發行過程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協議終止履行:
(1)本協議項下全部條款已經完全履行完畢。
(2)本協議經雙方協議終止。
(3)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相互抵消。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得予以解除:
(1)本協議因政府行為或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協議約定的目的。
(2)甲乙雙方合意解除本協議。
(3)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其他
1、除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或經甲乙雙方書面簽訂補充協議或新合同確認,否則本協議任何條款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2、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雙方往來之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到對方。
3、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非法、無效或不可履行并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及糾紛解決
1、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即行生效。
2、在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均有權選擇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3、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同外,各方應繼續發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條款。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八份,其中協議各方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簽暑: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簽暑:
房地產公司廣告位租賃合同書 篇3
甲方: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電話:
傳真:郵編: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充分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
第一條工作人員及工作方式
1、工作人員
1.1甲方委派本公司等負責與乙方聯系,處理法律事宜;遇到重要事宜和緊急事宜,董事長、總經理直接與乙方聯系;
1.2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律師等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1.3甲、乙雙方有權調整本方之工作人員,調整后應及時通知對方;乙方調整顧問律師需甲方認可。
2、工作方式
2.1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并不局限于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明的律師。乙方可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指派所內其他律師共同成立法律顧問小組提供服務。
2.2乙方律師應在工作中進行業務分工,發揮集體智慧,共同合作研討處理企業的重大問題,力求制定最佳的處理方案。
2.3乙方所指派的常年法律顧問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工作聯系,每月至少上門服務兩次,以保證順利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任務,其他時間則根據工作情況,甲乙雙方臨時協商安排。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2.4對甲方臨時性或突發性的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在工作安排上應積極作好調整,盡量優先滿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2.5工作計劃外,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溝通,及時解決問題。
第二條常年法律顧問具體工作范圍
除房地產項目之售樓、按揭法律服務及訴訟與仲裁必須另行委托并收費外,甲方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法律工作均屬于乙方工作任務,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謹慎、努力、及時地完成如下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1、日常法律事務
1.1協助甲方處理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法律事務;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意見;經甲方同意后對外簽發律師函;
1.2根據甲方需要,參與重大經濟項目談判,現場提供法律意見;列席企業的重大會議,并現場提供法律咨詢。
1.3對甲方的交易對象的資信情況進行審核,輔助甲方與交易對象進行談判;
1.4制作交易所需的文件,輔助甲方草擬、審查或修改合同和法律文書;
1.5處理日常經營活動中的爭議;
1.6協助甲方清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調整勞資關系,起草或修改企業的勞動合同。
1.7協助甲方組建并幫助管理其法律事務機構,并根據甲方經營方式與自身特點,對企業員工進行必要的法律知識教育和培訓。
1.8為甲方商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建議;協助企業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
2、房地產項目之工作內容
2.1在項目開發建設中
2.1.1協助解決房屋拆遷中的有關法律問題;
2.1.2擬定、審查施工合同,協助甲方核查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2.1.3協助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2.1.4協助甲方解決其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2.2在物業銷售(預售)中
2.2.1制作銷售(預售)工作中的下述文件:
購房契約之各種附件及補充協議,認購協議書、購房須知、個人住房貸款須知、委托銷售代理合同、物業管理公約及承諾書、法律意見書;
2.2.2解釋銷售(預售)契約及相關事宜;
2.2.3協助督促購房者還款,必要時制作發送律師函。
2.3在物業交付中
2.3.1審查工程竣工驗收文件;
2.3.2制作《交付通知書》;
2.3.3向購房者提供法律解釋,如果購房者拒絕接受房屋,必要時制作發送律師函,代表甲方與購房人協商解決;
2.3.4制作《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2.3.5協助甲方進行面積測繪;
2.3.6督促業主支付甲方代為償還的銀行貸款本息,必要時制作發送律師函,代表甲方與借款人協商解決。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保證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律師提供或介紹辦理甲方交辦事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文件、情況,并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和事實及所作之陳述真實、充分、準確。提供的有關文件、資料可以是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時甲方應邀請法律顧問參加有關的會議及研究等。
甲方不能如實介紹有關情況或不能及時提供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的,律師有權拒絕代理該項法律事務。
2、甲方應優先推薦乙方為甲方在建項目售樓律師和按揭律師;甲方在項目開發、建設、銷售過程中發生的訴訟(含一審、二審)或者仲裁及甲方有關重大投資事項、公司改制或者上市等重大負責法律事務中,甲方優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
如乙方委派的律師在任期期間不稱職,甲方有權要求調換相關律師。同時,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經一方提出,雙方同意可對協議進行修改和補充。
3、乙方應在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乙方應不干涉甲方的內部事務且不應把意見強加于甲方。
5、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所知悉或獲取的對方的一切信息或資料均負有保密的義務。各方均應以善意及誠信的方式處理此類信息或資料。非為各方同意或相關業務所必需,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就該信息或資料作任何披露。本項義務不受本協議第五條合同履行期限的限制。
6、乙方指派的律師出差或有其他事務急待辦理或待辦理事務非該律師能力足夠應付時,應另派律師完成或協助完成該事務。
7、經法律顧問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章程、合同、協議及其它法律文書等,甲方應將制作的合同(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本副本或影印件)送交乙方一份存檔。
8、本協議因期滿終止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律師應盡最大的善意處理尚未完畢的法律事務,并與甲方妥善安排好法律事務交接等相關事項。甲方提出須由乙方律師繼續完成的事項,乙方律師應繼續履行工作職責直至相關事項處理完畢或法律工作交接完成時止。雙方就非訴訟或訴訟事項另行訂立有委托合同的,乙方律師應按委托合同的約定履行代理義務,委托合同經雙方協商解除的除外。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
1、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XX萬元。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甲方支付X%,計人民幣XX元,余額人民幣XX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3、訴訟與仲裁之收費
甲方在經營、開發、建設、銷售房屋及其他事宜發生的訴訟(一審、二審為不同的訴訟階段)或者仲裁而委托乙方代理的,需要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該項律師費乙方應優惠收取,雙方約定:按照北京市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X%收取,雙方應同時就委托事項另定委托合同。
需要異地辦案或者需要辦理公證、鑒定等事項的,其差旅費、公證費、鑒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五條期限
乙方提供本合同項下法律服務的期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聘用合同期間,一方如需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工作,甲方可以書面請求乙方限期履行。如乙方仍不履行,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可據實不付顧問費或代理費,或據實要求乙方退還全部或者部分顧問費或代理費。
2、對于甲方按照本協議要求乙方履行的約定工作,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或者履行嚴重不當,或者泄露甲方商業秘密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所遭受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數額以甲方實際發生的損失數額計算。同時,甲方有權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理。
3、甲方若不按期支付法律顧問費或代理費,乙方有權發出書面通知催付,如甲方在一方規定的期限內仍然不支付,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追償相關費用。
4、若甲方有嚴重違法行為或者有違法行為且經過乙方律師提出意見后仍然不改正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已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未約定事項
鑒于雙方合作事宜重大,事項繁多且時間較長,對于出現本協議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雙方應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社會慣例協調處理。
第八條糾紛解決
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授權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