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精選3篇)
專業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1
工程名稱:
甲 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結合本工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服從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應條款)。具體內容如下:
一、 甲方權責:
1、根據甲乙雙方合同,為乙方提供滿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環境和有關安全管理標準、制度,對乙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在乙方進場時有義務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80分)者方可上崗,有義務組織乙方學習甲方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各專業工程師每周一必須組織本施工區域分包單位進行周一安全教育,對上周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和對本周安全工作進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項(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記錄。
4、分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專業工程師須對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對乙方報送的作業區域危險因素辨識、評價和制定的重大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措施進行審核后監督乙方實施。有權對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檢查乙方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隱患的整改工作。
6、編制本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職業病、突發災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組織乙
方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7、對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未按規定配置安全員的不允許進場施工。乙方安全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協助乙方安全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8、負責審核乙方報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專項安全防護設施搭拆方案,并監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設。
9、審核乙方報送的所轄施工區域的臨電設置方案,監督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臨電設施的管理、維護。
10、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及維護,督促乙方對其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進行管理、維護。對現場機械設備、機具安全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11、對乙方采購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
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進行抽查,必須在合格分供商處采購,如乙方私自采購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按照施工現場獎罰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并沒收違規采購的以上產品。對乙方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2、對現場搭設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調試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機械設備、機具,敷設安裝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臨電設施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準投入使用。
13、在乙方進場后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監督檢查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的防護設施的維護與管理。
14、負責組織乙方參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檢查,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管理、機械安全進行檢查、講評,督促乙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5、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違章現象發生、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依據甲方的施工現場獎罰規定進行處罰。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隱患或險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整頓,直至與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16、在乙方退場時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乙方的退場會簽手續。
17、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根據責任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責任。
18、督促乙方為本隊職工辦理工傷保險。
二、 乙方權責:
1、進場前將本企業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進場人員花名冊(在外管處注冊)、進場人員身體檢查表、攜帶進場的機械、機具一覽表、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操作證的復印件報甲方安全部門。進場職工必須辦好所在地所需辦理的各種證件,嚴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齡工和安排女工從事禁忌勞動。
2、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及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貫徹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逐級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本隊人員在50人以下設一名兼職安全員,50~300人以內必須有一名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專職安全員的日常工作納入甲方安全管理體系,乙方安全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每天對本隊施工區域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結果向甲方安全部門匯報。
4、乙方進場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入場安全教育。乙方須對本隊作業人員以班組為單位進行安全操作知識教育,做好本單位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積極組織本隊職工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知識、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使工人具備從事建筑施工活動避免危害、防范風險的意識、知識和具備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操作的能力。
5、接受總包方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演練和所分配的職責。服從國家、政府防范突發災害、疫情的指令、規定與要求。在甲方組織指導下,能夠嚴格貫徹實施。
6、對乙方分包的專業工程的危險因素進行識別、評價,制定重大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措施,報送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后實施。
7、負責編制所屬施工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及專項安全防護設施搭拆方案,并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后實施。
8、負責依據JGJ46-88《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編制本隊施工區域臨電設置方案,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并按照審批后的臨電設置方案對臨電設施進行敷設、安裝、維護和管理。臨電方案應向電工進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人員,并持證上崗。
10、每周一乙方現場負責人需組織本隊全體職工接受甲方專業工程師進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業前乙方班組長須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組活動記錄。
12、乙方作業班組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接受甲方的作業指導和安全技術交底,并在作業中遵照交底要求執行。
13、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證本隊施工區域的現場文明安全管理達標,現場臨時
用電、機械設備、安全防護齊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乙方現場的所有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必須依據經甲方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施工方案進行搭設、安裝,乙方必須無條件保證安全防護設施使用的搭設材料的質量,在用于安全防護的物資進場前將有關物資的材質證明報甲方安全部門,經甲方安全部門確認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合格產品,乙方須對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維護及檢查,對甲方和自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對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機械設備、機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5、參加甲方組織的每周定期安全檢查,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6、嚴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__)84號文的規定,對指定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平、
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必須在合格分供商處采購,以滿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資在使用過程中有質量問題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向甲方主管領導匯報。
17、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從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設的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做好日常維護與管理。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拆除必須在接到甲方專業工程師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護設施,若因施工必須拆改,須向甲方主管領導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拆改,并做好臨時防護設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須立即恢復該處的安全防護措施。
18、乙方進場設備、機具填表后報甲方安全部。并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使用,保證所用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機況良好,不得帶病運行。
19、乙方負責敷設、安裝的臨電設施必須經甲方有關部門、人員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對需甲方協助整改的及時向甲方匯報。
21、作業前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作業指導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22、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拒絕在不安全的環境中作業。對甲方有關人員在檢查、執法過程中違反規定的做法有權向甲方主管領導提出申訴。
23、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對甲方及自檢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對乙方工人多次違章,屢教不改和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忽視安全生產,違反安全規章,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甲方有權按《施工現場獎罰規定》的有關條款加倍處罰;若因此而引發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24、必須為本隊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必須按規定組織本隊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及應急的職業病健康體檢,并在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關體檢資料(如乙方安排職業病體檢有困難可由甲方協助乙方組織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體檢)。
25、乙方發生各類工傷事故、職業病及未遂事件嚴禁隱瞞不報。發生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甲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
26、必須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發生變動須提前向甲方匯報,嚴禁乙方私自調換和增加人員。新調動進場的工人和變換工種的工人,要單獨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做好教育記錄。
27、按規定為所屬員工(包括作業工人)辦理工傷保險,支付保險費。
三、乙方交納安全管理保證金的數額:
1、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5~10萬元,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2、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未結算前已扣完,乙方應向甲方再補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2~5 萬元。
3、工程結束辦理完結算后,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還乙方。
四、施工現場獎罰規定
1. 獎勵
1.1 在施工生產中,具備以下條件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50-300元。
① 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消除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
② 堅持原則,杜絕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員。
③ 在搶救工傷及事故中的頭功人員。
④ 為確保安全生產積極進行革新,發明創造,提出合理化建議,作出突出貢獻的人
員。
2. 處罰
2.1 材料不按規格、要求堆碼,限期不整改罰款100-200元。
2.2四口、臨邊防護不到位,每處罰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無綜合安全活動交底1次罰隊組負責人300元。
2.4 無班組日志,每天罰款10元。
2.5專業工程師未按規定對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每項罰款50元。安全技術交底無針對性,每項罰款30元。
2.6未經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的人員進場作業以及用工違反規定的(使用童工、未成
年工、及超齡工、女工從事禁忌作業等),每人次罰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員,每發現一人罰款100元,并必須經補考合格方準進行施工作業,否則對該人員予以清退出場。
2.7 非特殊工種從事特種作業及無證上崗罰款100元,非機操工操作機電設備罰款50-100元,對違章指揮者罰款200元,不持操作證上崗罰款5元。
2.8 對不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及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罰隊組負責人50-200元。對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罰款10-50元。
2.9 對工人進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10-30元,管理人員進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50
元,不服從管理加倍處罰。一個隊中4人以上現場不戴安全帽的罰款隊組500元(胸卡佩戴規定同安全帽)。
2.10高處作業無安全防護措施不系安全帶者罰款30-100元,一個隊中4人以上高
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隊組500-1000元。
2.11高處作業站在鋼管、鋼筋、模板上等危險部位作業的,罰款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褲或赤腳進行施工作業,罰款20-50元。
2.13施工現場吸煙,無動火證動火或動火無看火人,罰款20-50元。
2.14氧氣、乙炔瓶使用間距小于5米,與明火距離小于10米的,罰款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險品未專庫、分開存放的,罰款100-500元。
2.16違章翻越護欄、攀爬腳手架的罰款20-50元。
2.17施工用電未執行三相五線制,未采用TN-S系統設置臨電系統,罰款3000元。
2.18嚴禁私拉亂接電源、電燈,施工作業、生活用電需由專業電工安裝操作,違者罰款100-500元。
2.19機械檢修、維護、保養過程中未拉閘斷電,對作業人員罰款50-200元;未派專人看管的,罰款50-200元,看管人員擅自離崗的,罰款50-100元。
2.20機電設備缺乏防護裝置,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罰款100-200元。
2.21機械設備未按規定設置操作規程掛牌的,每臺罰款100元。
2.22施工現場的一切防護欄、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指示牌等,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改,挪作他用,違者罰款100-200元。
2.23臨邊防護低于施工層限期不整改罰款3000元。
2.24私自采購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
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柜、一二級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的,對采購人員罰款1000元,并沒收違規采購的以上產品。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每例罰款1000元。
2.25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物資搭設安全防護設施的,對分包單位負責人罰款1000元-5000元。
2.26電焊機未使用專用漏保,雙線不到位,電源線、把線超長,接線側無防護罩,焊把鉗絕緣損壞,電源線、把線破皮漏電,每項罰款100-500元。
2.27 分包隊隊長不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的,按本隊人數10元/每人罰款。
2.28不按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搭設安全裝置,限期不整改每項罰款500-1000元。無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未經審批施工,罰款1000-20__元。
2.29發生傷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時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告安全主管部門,每次罰款
1000-3000元,情節嚴重加倍處罰。
2.30對因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破壞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以及酒后作
業等,罰款50-200元。
2.31 對隨地大小便者罰款50-100元。
2.32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破壞事故現場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罰款500-1000元。
2.33對安全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項按100元罰款。
2.34 專業工程師不按期對隱患整改通知書進行反饋的每次罰款30元。
2.35對不重視隱患整改,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致使類似工傷事故重復發生的負
有管理責任的人員罰款1000-3000元。
2.36未按所在地《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對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體檢的,每發現一人對其直接負責人罰款200元。
2.37對發生職業病未按規定上報有關主管部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罰款200~500元。
2.38進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鎖、吊籃等)必須向甲方上報安全檢測報告、出廠合格證,未按規定上報的每項罰款200-500元。
2.39減少人為噪音擾民,裝卸材料輕拿輕放,對故意大聲吵鬧,亂敲鋼管等制造人為噪聲的罰款200-500元。
2.40工完場清,現場(建筑、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指定堆放地點,對亂倒垃圾者罰款50-100元。
2.41高空作業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對個人罰款100元,對隊組罰款1000元。
2.42施工現場構成以下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每項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⑴ 安全管理體系有缺陷,作業隊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配備。
⑵ 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定放坡或做支撐。
⑶ 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未按規定
與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龍門架、卸料平臺無防護門,吊籠無門,無超高限位,不設纜風繩,進
料口無防護棚及安全設施未經安全驗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臨邊無防護。
⑹ 施工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⑺ 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機電纜線破損嚴重且無卷線器。
⑼ 塔式起重機限位、保險有一項失靈。
⑽ 塔式起重機或提升設備吊索具破損嚴重。
⑾ 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⑿ 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⒀ 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⒁安全檢查出的問題未按規定復查、整改。
⒂消防器材、設施配備嚴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2.44違章人員(個人)的罰款由其所在單位負責督促執行,因分包單位對本隊違章人員負有管理責任,如違章人員無力按時交納或離開本工地無法交納罰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交納。所有罰款支付須于罰款通知單規定的期限內及時交到項目主管部門。
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5萬元,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2、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未結算前已扣完,乙方應向甲方再補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5 萬元。
3、工程結束辦理完結算后,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計利息)。
四、施工現場獎罰規定
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辦法執行。
五、協議書說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場時,必須到甲方有關主管部門辦理退場會簽手續,甲方對乙方對本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簽署意見,乙方辦理完會簽手續后方可退場。
2、本協議與甲方根據現場情況制定的其他現場管理措施均視為雙方合同的補充部分,亦可作為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獨立有效執行。
3、未盡事宜在工作中進一步完善。
4、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經甲乙雙方驗收辦理完結算后失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專業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2
工程名稱:
甲 方:
乙 方: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結合本工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服從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應條款)。具體內容如下:
一、 甲方權責:
1、根據甲乙雙方合同,為乙方提供滿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環境和有關安全管理標準、制度,對乙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在乙方進場時有義務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80分)者方可上崗,有義務組織乙方學習甲方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各專業工程師每周一必須組織本施工區域分包單位進行周一安全教育,對上周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和對本周安全工作進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項(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記錄。
4、分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專業工程師須對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對乙方報送的作業區域危險因素辨識、評價和制定的重大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措施進行審核后監督乙方實施。有權對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檢查乙方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隱患的整改工作。
6、編制本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職業病、突發災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組織乙
方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7、對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未按規定配置安全員的不允許進場施工。乙方安全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協助乙方安全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8、負責審核乙方報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專項安全防護設施搭拆方案,并監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設。
9、審核乙方報送的所轄施工區域的臨電設置方案,監督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臨電設施的管理、維護。
10、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及維護,督促乙方對其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進行管理、維護。對現場機械設備、機具安全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11、對乙方采購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
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進行抽查,必須在合格分供商處采購,如乙方私自采購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按照施工現場獎罰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并沒收違規采購的以上產品。對乙方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2、對現場搭設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調試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機械設備、機具,敷設安裝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臨電設施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準投入使用。
13、在乙方進場后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監督檢查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的防護設施的維護與管理。
14、負責組織乙方參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檢查,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管理、機械安全進行檢查、講評,督促乙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5、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違章現象發生、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依據甲方的施工現場獎罰規定進行處罰。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隱患或險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整頓,直至與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16、在乙方退場時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乙方的退場會簽手續。
17、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根據責任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責任。
18、督促乙方為本隊職工辦理工傷保險。
二、 乙方權責:
1、進場前將本企業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進場人員花名冊(在外管處注冊)、進場人員身體檢查表、攜帶進場的機械、機具一覽表、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操作證的復印件報甲方安全部門。進場職工必須辦好所在地所需辦理的各種證件,嚴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齡工和安排女工從事禁忌勞動。
2、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及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貫徹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逐級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本隊人員在50人以下設一名兼職安全員,50~300人以內必須有一名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專職安全員的日常工作納入甲方安全管理體系,乙方安全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每天對本隊施工區域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將檢查結果向甲方安全部門匯報。
4、乙方進場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入場安全教育。乙方須對本隊作業人員以班組為單位進行安全操作知識教育,做好本單位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積極組織本隊職工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知識、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使工人具備從事建筑施工活動避免危害、防范風險的意識、知識和具備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操作的能力。
5、接受總包方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演練和所分配的職責。服從國家、政府防范突發災害、疫情的指令、規定與要求。在甲方組織指導下,能夠嚴格貫徹實施。
6、對乙方分包的專業工程的危險因素進行識別、評價,制定重大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措施,報送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后實施。
7、負責編制所屬施工區域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及專項安全防護設施搭拆方案,并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后實施。
8、負責依據JGJ46-88《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編制本隊施工區域臨電設置方案,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并按照審批后的臨電設置方案對臨電設施進行敷設、安裝、維護和管理。臨電方案應向電工進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人員,并持證上崗。
10、每周一乙方現場負責人需組織本隊全體職工接受甲方專業工程師進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業前乙方班組長須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組活動記錄。
12、乙方作業班組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接受甲方的作業指導和安全技術交底,并在作業中遵照交底要求執行。
13、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證本隊施工區域的現場文明安全管理達標,現場臨時
用電、機械設備、安全防護齊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乙方現場的所有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必須依據經甲方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施工方案進行搭設、安裝,乙方必須無條件保證安全防護設施使用的搭設材料的質量,在用于安全防護的物資進場前將有關物資的材質證明報甲方安全部門,經甲方安全部門確認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合格產品,乙方須對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維護及檢查,對甲方和自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對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機械設備、機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5、參加甲方組織的每周定期安全檢查,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6、嚴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__)84號文的規定,對指定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平、
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必須在合格分供商處采購,以滿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資在使用過程中有質量問題應停止使用并及時向甲方主管領導匯報。
17、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從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設的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做好日常維護與管理。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拆除必須在接到甲方專業工程師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護設施,若因施工必須拆改,須向甲方主管領導報告,經批準后方可拆改,并做好臨時防護設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須立即恢復該處的安全防護措施。
18、乙方進場設備、機具填表后報甲方安全部。并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使用,保證所用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機況良好,不得帶病運行。
19、乙方負責敷設、安裝的臨電設施必須經甲方有關部門、人員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對需甲方協助整改的及時向甲方匯報。
21、作業前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作業指導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22、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拒絕在不安全的環境中作業。對甲方有關人員在檢查、執法過程中違反規定的做法有權向甲方主管領導提出申訴。
23、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對甲方及自檢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對乙方工人多次違章,屢教不改和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忽視安全生產,違反安全規章,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甲方有權按《施工現場獎罰規定》的有關條款加倍處罰;若因此而引發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24、必須為本隊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必須按規定組織本隊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及應急的職業病健康體檢,并在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關體檢資料(如乙方安排職業病體檢有困難可由甲方協助乙方組織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體檢)。
25、乙方發生各類工傷事故、職業病及未遂事件嚴禁隱瞞不報。發生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甲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
26、必須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發生變動須提前向甲方匯報,嚴禁乙方私自調換和增加人員。新調動進場的工人和變換工種的工人,要單獨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做好教育記錄。
27、按規定為所屬員工(包括作業工人)辦理工傷保險,支付保險費。
三、乙方交納安全管理保證金的數額:
1、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5~10萬元,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2、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未結算前已扣完,乙方應向甲方再補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2~5 萬元。
3、工程結束辦理完結算后,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還乙方。
四、施工現場獎罰規定
1. 獎勵
1.1 在施工生產中,具備以下條件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50-300元。
① 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消除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
② 堅持原則,杜絕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員。
③ 在搶救工傷及事故中的頭功人員。
④ 為確保安全生產積極進行革新,發明創造,提出合理化建議,作出突出貢獻的人
員。
2. 處罰
2.1 材料不按規格、要求堆碼,限期不整改罰款100-200元。
2.2四口、臨邊防護不到位,每處罰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無綜合安全活動交底1次罰隊組負責人300元。
2.4 無班組日志,每天罰款10元。
2.5專業工程師未按規定對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每項罰款50元。安全技術交底無針對性,每項罰款30元。
2.6未經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的人員進場作業以及用工違反規定的(使用童工、未成
年工、及超齡工、女工從事禁忌作業等),每人次罰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員,每發現一人罰款100元,并必須經補考合格方準進行施工作業,否則對該人員予以清退出場。
2.7 非特殊工種從事特種作業及無證上崗罰款100元,非機操工操作機電設備罰款50-100元,對違章指揮者罰款200元,不持操作證上崗罰款5元。
2.8 對不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及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罰隊組負責人50-200元。對不按規定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罰款10-50元。
2.9 對工人進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10-30元,管理人員進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50
元,不服從管理加倍處罰。一個隊中4人以上現場不戴安全帽的罰款隊組500元(胸卡佩戴規定同安全帽)。
2.10高處作業無安全防護措施不系安全帶者罰款30-100元,一個隊中4人以上高
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隊組500-1000元。
2.11高處作業站在鋼管、鋼筋、模板上等危險部位作業的,罰款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褲或赤腳進行施工作業,罰款20-50元。
2.13施工現場吸煙,無動火證動火或動火無看火人,罰款20-50元。
2.14氧氣、乙炔瓶使用間距小于5米,與明火距離小于10米的,罰款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險品未專庫、分開存放的,罰款100-500元。
2.16違章翻越護欄、攀爬腳手架的罰款20-50元。
2.17施工用電未執行三相五線制,未采用TN-S系統設置臨電系統,罰款3000元。
2.18嚴禁私拉亂接電源、電燈,施工作業、生活用電需由專業電工安裝操作,違者罰款100-500元。
2.19機械檢修、維護、保養過程中未拉閘斷電,對作業人員罰款50-200元;未派專人看管的,罰款50-200元,看管人員擅自離崗的,罰款50-100元。
2.20機電設備缺乏防護裝置,不按操作規程操作,罰款100-200元。
2.21機械設備未按規定設置操作規程掛牌的,每臺罰款100元。
2.22施工現場的一切防護欄、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指示牌等,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改,挪作他用,違者罰款100-200元。
2.23臨邊防護低于施工層限期不整改罰款3000元。
2.24私自采購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
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柜、一二級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的,對采購人員罰款1000元,并沒收違規采購的以上產品。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每例罰款1000元。
2.25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物資搭設安全防護設施的,對分包單位負責人罰款1000元-5000元。
2.26電焊機未使用專用漏保,雙線不到位,電源線、把線超長,接線側無防護罩,焊把鉗絕緣損壞,電源線、把線破皮漏電,每項罰款100-500元。
2.27 分包隊隊長不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的,按本隊人數10元/每人罰款。
2.28不按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搭設安全裝置,限期不整改每項罰款500-1000元。無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未經審批施工,罰款1000-20__元。
2.29發生傷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時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告安全主管部門,每次罰款
1000-3000元,情節嚴重加倍處罰。
2.30對因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破壞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以及酒后作
業等,罰款50-200元。
2.31 對隨地大小便者罰款50-100元。
2.32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破壞事故現場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罰款500-1000元。
2.33對安全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項按100元罰款。
2.34 專業工程師不按期對隱患整改通知書進行反饋的每次罰款30元。
2.35對不重視隱患整改,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致使類似工傷事故重復發生的負
有管理責任的人員罰款1000-3000元。
2.36未按所在地《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對有害作業人員進行體檢的,每發現一人對其直接負責人罰款200元。
2.37對發生職業病未按規定上報有關主管部門的,對有關責任人員罰款200~500元。
2.38進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鎖、吊籃等)必須向甲方上報安全檢測報告、出廠合格證,未按規定上報的每項罰款200-500元。
2.39減少人為噪音擾民,裝卸材料輕拿輕放,對故意大聲吵鬧,亂敲鋼管等制造人為噪聲的罰款200-500元。
2.40工完場清,現場(建筑、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指定堆放地點,對亂倒垃圾者罰款50-100元。
2.41高空作業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對個人罰款100元,對隊組罰款1000元。
2.42施工現場構成以下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每項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⑴ 安全管理體系有缺陷,作業隊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配備。
⑵ 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定放坡或做支撐。
⑶ 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未按規定
與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龍門架、卸料平臺無防護門,吊籠無門,無超高限位,不設纜風繩,進
料口無防護棚及安全設施未經安全驗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臨邊無防護。
⑹ 施工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⑺ 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機電纜線破損嚴重且無卷線器。
⑼ 塔式起重機限位、保險有一項失靈。
⑽ 塔式起重機或提升設備吊索具破損嚴重。
⑾ 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⑿ 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⒀ 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⒁安全檢查出的問題未按規定復查、整改。
⒂消防器材、設施配備嚴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2.44違章人員(個人)的罰款由其所在單位負責督促執行,因分包單位對本隊違章人員負有管理責任,如違章人員無力按時交納或離開本工地無法交納罰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交納。所有罰款支付須于罰款通知單規定的期限內及時交到項目主管部門。
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5萬元,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2、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未結算前已扣完,乙方應向甲方再補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5 萬元。
3、工程結束辦理完結算后,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還乙方(不計利息)。
四、施工現場獎罰規定
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辦法執行。
五、協議書說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場時,必須到甲方有關主管部門辦理退場會簽手續,甲方對乙方對本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簽署意見,乙方辦理完會簽手續后方可退場。
2、本協議與甲方根據現場情況制定的其他現場管理措施均視為雙方合同的補充部分,亦可作為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獨立有效執行。
3、未盡事宜在工作中進一步完善。
4、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經甲乙雙方驗收辦理完結算后失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專業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篇3
甲方(承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分包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風險提示:
分包合同條款內容應當規范、具體、具備可操作性,否則,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識都比較低或差異大時,則訂出的合同內容不全,權利義務不均衡,那么這些都在以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埋下伏筆,在訂立分包合同時,可以咨詢專業律師,避免某些條款遺漏,或者設計不嚴謹,造成不必要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建設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面積_____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_____ 層數_______________ 跨度_______________
4、工程類別:風險提示:
允許分包的工程范圍應當在依據招標文件,分包的工程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30%。各項專業工程分包的總量超過承包人合同工程總量的30%的,或者專業工程分包管理費超過30%的(招標文件規定的稅費除外),這是底線,逾越底線均認定為違法分包。同時,這里也強調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認定為違法分包。
另外,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如果存在違法分包的工程,當出現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那么承包人也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分包范圍:
6、質量要求 :按設計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7、工期要求:按業主要求工期:
8、分包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元。
9、工程期限: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總工期為_____個日歷天。
10、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總包合同文件(除合同價款以外);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負責協助乙方對項目的施工組織與管理工作,保證按時開工
(2)按雙方的協商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責任制,有權要求乙方按有關規定執行;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建筑材料和設備
(4)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并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
(5)負責本工程的全面技術管理,批準施工技術方案,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后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簽認;
(6)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工程的進度進行檢查落實,及時完成驗收工作 ;
(7)按時交付工程價款。風險提示:
駐工地代表實質上是建設單位派駐施工單位對該工程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及造價等與施工發生一切密切聯系諸方面和施工單位共同管理的代理人,是保證合同工期的實現的重要角色,發包方和承包方在選擇駐工地代表的時候應當謹慎選擇,以保障分包工程的順利進行。
(8)甲方派駐工地的代表需要符合一定的資質,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2、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責任
(1)乙方訂立合同時應全面了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定;
(2)對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范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自行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3)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4)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后的工地條件良好,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同時做好工地周邊建筑群、地下管線和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
(5)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各類保險,其費用自擔;
(6)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須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更換前,應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7)按期完成項目,按時提交有關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第四條、合同價款的確定、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價款按下列兩種方式確定:( )
(1)本工程為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除甲方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外,結算時不再進行調整。
(2)本工程為非招標工程,在全部工程的施工圖預算未審定前,合同價款(暫估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及本工程所形成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在建設單位要求的情況下,可由甲方代扣代繳)。此價作為撥付承包款項、材料、設備、工程備料款的依據,但不作為結算的依據。結算價款以甲方審定的施工圖預算為準。
2、價格調整的因素
(1)工程遇到下列情況乙方應在____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天內不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招標工程甲方或建設單位同意工程量增減或設計變更。
第五條、質量檢查與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單位方規定要求合格率100%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于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損失,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6、由于甲方供應材料遲誤致使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序提前施工,而造成乙方施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擔經濟責任。
第六條、材料、機械設備供應與管理風險提示:
如果是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工程設備的,應按照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及出廠證明,對材料、工程設備質量負責,應在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監理人檢驗,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余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發布的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安排無資質人員從事非本專業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不可抗力事件結束_____小時內,雙方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
2、因建設單位或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等建設單位或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因建設單位提出變更計劃或設計、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未提供施工現場水、電源、道路接通條件,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等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于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窩工,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準備相應索賠資料向建設單位索賠,索賠費用分配雙方另行協商。
4、一周內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_____小時。
5、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上述四款造成工期延誤的,分包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保密
1、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圖紙資料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與合同有關的資料給出版社和新聞機構發表或學術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進行促銷和做廣告宣傳。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應用本工程圖紙資料。
4、對于乙方使用的新技術和新方法,甲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保密資料依法定途徑公開前,同樣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工程轉包與再分包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工程項目或勞務作業轉包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范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后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風險提示:
分包合同有關工程量變更及單價調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損失承擔,相應工期,竣工驗收條件、方法、標準,結算的條件、標準,質保金比例、支付,違約責任等必須與總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內容一致,特別要堅持大多數分包合同的結算必須在總包合同結算之后進行,降低資金支付風險,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總包單位額外損失的發生。
建議在起草或者簽訂分包合同之前,可以咨詢專業的律師意見,以防止風險出現。甲方(蓋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