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安全知識合同(精選3篇)
培訓安全知識合同 篇1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經培訓、學習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如下培訓安全合同書,并遵照合同書條款,嚴肅認真地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一、培訓、學習雙方承擔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及本公司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標準、規程、規定、制度及反事故措施。
2、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互相監督雙方人員的行為,發生違章行為及時制止。
二、 培訓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負責對學習人員進入生產現場前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生產現場。
2、保證生產現場公用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使用。
3、監督學習方配備符合要求的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4、有權對學習方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各類違章行為,對違章者依據本公司的獎懲規定進行處罰。
三、學習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認真遵守生產現場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并主動接受培訓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2、組織學習人員進行身體檢查,保證學習人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身體健康,勝任所承擔的學習崗位。
3、發生人身和生產事故,及時報告培訓方安監部門,主動接受和配合事故調查。
4、進入學習現場前向培訓方交納安全文明學習保證金(由學習方向培訓方單位安監部門交納5000.00元,作為安全文明學習保證金。對學習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按情節輕重情況扣除部分安全文明學習保證金)。
四、事故考核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習方負全部責任:
(1)不遵守安全管理規定、不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所造成的事故;
(2)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事故;
(3)使用存在隱患的工器具或拆除安全防護設施后所造成的事故;
(4)在生活區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各類事故
2、學習期間,由于違反規定發生的安全事故,除按相關法律處罰外,扣除一定數量的安全文明學習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文明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事故扣除安全文明保證金的50%,發生輕傷、違章、違紀現象,按有關規定考核。
五、其它
1、本安全合同書在學員進入生產現場前簽訂。
2、培訓方安監部門為履行合同的培訓方代表。
六、 安全合同應補充的條款
培訓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學習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培訓安全知識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在與租賃房屋有關的施工生產、承包、承租經營和勞務承包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條例》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
----《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二、 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1.及時傳達相關管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對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
3.甲方負責將管理區域內的重點防范部位、安全設施(消防管線、安全出口等)告知乙方;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情況進行檢查,并要求乙方對所發現的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5.乙方的經營活動不能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到與其無關的甲方工作現場。
6.甲方負責對出租區域的安全設施(消防管線)進行檢查。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遷移房屋內外的水、電、煤氣儀表及消防管線等。甲方同意遷移的,雙方應當嚴格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要求,遷移后的儀表及管線應符合安全規范。
4.乙方自行購置的電器或其他設備應當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與甲方提供的水、電、煤氣接口及荷載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高負荷、高危險性設備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為居住使用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標準。 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做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并報甲方備案;
7.負責承租區域內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執行和管理。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負責本單位管理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志、安全設備(如滅火器材)的設置,并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9.負責將本單位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10.負責開展本單位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11.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本單位施工、生產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證生產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12.必須組織全體生產、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生產技能;
13.雇用的員工或住宿人員必須按照當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記備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14.自覺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一旦發生人身傷害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生產安全事故。
15.租賃期間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或甲方受到處罰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16.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生產作業。
17.乙方接收租賃標的及租賃期間,租賃標的及設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責任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員、電、水、暖氣、燃氣、消防、防火、通行、環境、衛生、設施設備等,均由乙方負責。若乙方使用不當或未盡安全職責導致責任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責任編輯:米、小陽
培訓安全知識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單位名稱
通訊地址
法人代表
代理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受托方(乙方) 單位名
通訊地址
法人代表
代理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轉賬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帳號
稅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合同雙方就甲方
項目進行安全現狀評價,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評價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乙方負責完成甲方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以下簡稱評價報告)的編制工作。
2、要求評價報告內容完整、準確。符合國家相應的規范、標準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赴甲方生產現場進行檢查核實并接收到編制評價報告所需齊全的基礎技術資料后,于 30 個工作日完成評價報告編制工作。
乙方向甲方提供評價報告 6 份(含省、州[地、市]、縣局各一份)。
由于甲方提交編制評價報告技術資料時間延誤,或甲方生產現場經安全檢查后需進行整改,評價報告完成時間相應順延。
三、委托方的協作事項: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編制評價報告所需的有關基礎及技術資料,并對所提供的資料的可靠性負責。協助并提供乙方赴現場進行檢查所需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雙方共同承擔本項目的保密義務,未經委托方同意不得將本項目的資料擅自提供給第三方,保密責任按照《保密法》的有關規定執行。需簽訂保密協議的,雙方協商另行簽訂。
五、評審方法:
評價報告完成后,由甲方向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報告評審申請并進行評審。
評審會議所需專家咨詢費用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評價項目評價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人民幣萬元整。
(二)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甲方須向乙方預付合同款的50%人民幣為
2、待評價報告通過有關部門評審并取得政府部門相應的批復文件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萬元整(*元)。乙方出具全額發票。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1、如乙方在甲方提供齊全的基礎資料后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不能及時提供安全評價報告書給甲方,則按每推遲一天扣評價費萬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由于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失實,數據錯誤,造成實際損失的,由甲方自己承擔。
3、如果由于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給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違約方將向對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按實際損失額計算。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如雙方協商、調解不成,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司法程序解決。
九、其他事項:
甲方付預付款、資料準備齊全、甲方生產現場進行整改符合要求,乙方即開展相關安全評價報告編制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履行完畢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