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伙企業章程格式(精選3篇)
某合伙企業章程格式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_________等____方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
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略)
(注: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本表,繳資次數超過兩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額)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八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第九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注:此條可由股東自行確定按照何種方式行使表決權)
第十一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注:此條可由股東自行確定時間)
定期會議按(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監事(不設監事會時)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注:股東會的其他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可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十四條?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____人,由____產生。董事_________,_____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____人,由____產生。(注:股東自行確定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方式)
第十五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注: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的職權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十六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條?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注: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十八條?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注:以上內容也可由股東自行確定)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十九條?公司設監事會,成員?人,監事會設_____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注:由股東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事的_____每屆為三年,_____屆滿,可連選連任。
(注:股東人數較少規格較小的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
第二十條?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注: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執行董事或經理),_________年,由________選舉產生,_____屆滿,可連選連任。(注: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七章?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
第二十五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注:以上內容亦可由股東另行確定股權轉讓的辦法。)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營業期限?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一式?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某合伙企業章程格式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群眾共和國公法律》(如下簡稱《公法律》)及無關法令、法例的劃定,由_________等____方配合出資,設立_______公司,(如下簡稱公司)特訂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目與法令、法例、規章不符的,以法令、法例、規章的劃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稱號和居處
第三條公司稱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居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運營范疇
第五條公司運營范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按照實踐狀況詳細填寫。)
第四章公司注冊本錢及股東的姓名(稱號)、出資方法、出資額、出資工夫
第六條公司注冊本錢:萬元群眾幣。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稱號)、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工夫、出資方法以下:(略)
(注:公司設馬上,部分股東的初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本錢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本錢最低限額,其他部門由股東自公司建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此中投資公司能夠在五年內繳足。
部分股東的貨泉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本錢的百分之三十。
請按照實踐狀況填寫本表,繳資次數超越兩期的,應按實踐狀況續填本表。
一人無限公司該當一次足額交納出資額)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發生法子、權柄、議事劃定規矩
第八條股東會由部分股東構成,是公司的權利機構,利用以下權柄:
(一)決議公司的運營目標和投資方案;
(二)推舉和改換非由職工代表擔當的董事、監事,決議無關董事、監事的報答事變;
(三)審議核準董事會(或施行董事)的陳述;
(四)審議核準監事會或監事的陳述;
(五)審議核準公司的年度財政估算計劃、決算計劃;
(六)審議核準公司的利潤分派計劃和補償吃虧的計劃;
(七)對公司增長大概削減注冊本錢作出決定;
(八)對刊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九)對公司兼并、分立、閉幕、清理大概變動公司情勢作出決定;
(十)修正公司章程;
(十一)其余權柄。
(注:由股東自行肯定,如股東不作詳細劃定應將此條刪除)
第九條股東會的初次集會由出資至多的股東調集和掌管。
第十條股東會集會由股東根據出資比例利用表決權。
(注:此條可由股東自行肯定根據何種方法利用表決權)
第十一條股東會集會分為按期集會和暫時集會。
召開股東會集會,該當于集會召開十五日從前告訴部分股東。
(注:此條可由股東自行肯定工夫)
按期集會按(注:由股東自行肯定)按時召開。
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大概監事(不設監事會時)發起召開暫時集會的,該當召開暫時集會。
第十二條股東會集會由董事會調集,董事長掌管;
董事長不克不及實行職務大概不實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掌管;
副董事長不克不及實行職務大概不實行職務的,由對折以上董事配合選舉一位董本家兒持。
(注:無限義務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集會由施行董事調集和掌管。
)
董事會大概施行董事不克不及實行大概不實行調集股東會集會職責的,由監事會大概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調集和掌管;
監事會大概監事不調集和掌管的,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能夠自行調集和掌管。
第十三條股東會集會作出修正公司章程、增長大概削減注冊本錢的決定,和公司兼并、分立、閉幕大概變動公司情勢的決定,必需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經由過程。
(注:股東會的其余議事方法和表決法式可由股東自行肯定)
第十四條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____人,由____發生。
董事任期____,任期屆滿,可連選蟬聯。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____人,由____發生。
(注:股東自行肯定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發生方法)
第十五條董事會利用以下權柄:
(一)賣力調集股東會,并向股東集會陳述事情;
(二)施行股東會的決定;
(三)核定公司的運營方案和投資計劃;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政估算計劃、決算計劃;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派計劃和補償吃虧計劃;
(六)制定公司增長大概削減注冊本錢和刊行公司債券的計劃;
(七)制定公司兼并、分立、變動公司情勢、閉幕的計劃;
(八)決議公司外部辦理機構的配置;
(九)決議聘用大概解職公司司理及其報答事變,并按照司理的提名決議聘用大概解職公司副司理、財政賣力人及其報答事變;
(十)訂定公司的根本辦理軌制;
(十一)其余權柄。
(注:由股東自行肯定,如股東不作詳細劃定應將此條刪除)
(注:股東人數較少大概范圍較小的無限義務公司,能夠設一位施行董事,不設董事會。
施行董事的權柄由股東自行肯定。
)
第十六條董事會集會由董事長調集和掌管;
董事長不克不及實行職務大概不實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調集和掌管;
副董事長不克不及實行職務大概不實行職務的,由對折以上董事配合選舉一位董事調集和掌管。
第十七條董事會決定的表決,實施一人一票。
董事會的議事方法和表決法式。
(注:由股東自行肯定)
第十八條公司設司理,由董事會決議聘用大概解職。
司理對董事會賣力,利用以下權柄:
(一)掌管公司的消費運營辦理事情,構造施行董事會決定;
(二)構造施行公司年度運營方案和投資計劃;
(三)訂定公司外部辦理機構配置計劃;
(四)訂定公司的根本辦理軌制;
(五)訂定公司的詳細規章;
(六)提請聘用大概解職公司副司理、財政賣力人;
(七)決議聘用大概解職除應由董事會決議聘用大概解職之外的賣力辦理職員;
(八)董事會授與的其余權柄。
(注:以上內容也可由股東自行肯定)
司理出席董事會集會。
第十九條公司設監事會,成員人,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部分監事過對折推舉發生。
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
(注:由股東自行肯定,但此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蟬聯。
(注:股東人數較少規格較小的公司能夠設一至二名監事)
第二十條監事會大概監事利用以下權柄:
(一)查抄公司財政;
(二)對董事、初級辦理職員施行公司職務的舉動停止監視,對違背法令、行政法例、公司章程大概股東會決定的董事、初級辦理職員提出撤職的倡議;
(三)當董事、初級辦理職員的舉動損傷公司的長處時,請求董事、初級辦理職員予以改正;
(四)發起召開暫時股東會集會,在董事會不實行本法例定的調集和掌管股東會集會職責時調集和掌管股東會集會;
(五)向股東會集會提出提案;
(六)按照《公法律》第一百五十二條的劃定,對董事、初級辦理職員提告狀訟;
(七)其余權柄。
(注:由股東自行肯定,如股東不作詳細劃定應將此條刪除)
監事能夠出席董事會集會。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每一年度最少召開一次集會,監事能夠發起召開暫時監事會集會。
第二十二條監事會決定該當經對折以上監事經由過程。
監事會的議事方法和表決法式。
(注:由股東自行肯定)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但是施行董事或司理),任期____年,由________推舉發生,任期屆滿,可連選蟬聯。
(注:由股東自行肯定)
第七章股東會集會以為需求劃定的其余事變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能夠互相讓渡其部門或局部出資。
第二十五條股東向股東之外的人讓渡股權,該當經其余股東過對折贊成。
股東應就其股權讓渡事變書面告訴其余股東收羅贊成,其余股東自接到書面告訴之日起滿三旬日未回答的,視為贊成讓渡。
其余股東對折以上差別意讓渡的,差別意的股東該當購置該讓渡的股權;
不購置的,視為贊成讓渡。
經股東贊成讓渡的股權,在劃一前提下,其余股東有優先購置權。
兩個以上股店主張利用優先購置權的,商議肯定各自的購置比例;
商議不可的,根據讓渡時各自的出資比例利用優先購置權。
(注:以上內容亦可由股東另行肯定股權讓渡的法子。
)
第二十六條公司的停業限期年,自公司停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較。
第二十七條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公司清理組該當自公司清理完畢之日起30日外向原公司注銷構造請求登記注銷:
(一)公司被依法宣布停業;
(二)公司章程劃定的停業限期屆滿大概公司章程劃定的其余閉幕事由呈現,但公司經由過程修正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決定閉幕大概一人無限義務公司的股東決定閉幕;
(四)依法被撤消停業執照、責令封閉大概被打消;
(五)群眾法院依法予以閉幕;
(六)法令、行政法例劃定的其余閉幕情況。
(注:本章節內容除上述條目外,股東可按照《公法律》的無關劃定,將以為需求紀錄的其余內容一并列明。
)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公司注銷事變以公司注銷構造審定的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一式份,并報公司注銷構造一份。
某合伙企業章程格式 篇3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股權轉讓協議(“本協議”)由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甲方:
住所:
工商注冊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乙方(單位): 或 乙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冊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負責)人:
鑒于:
1.乙方是[ ]公司(下稱“公司”)之股東,持有公司[ %]的股權;
2.公司的基本情況:成立時間[ ],注冊地[ ],注冊資本[ ],法定代表人[ ],其他股東名稱及持股比例分別是[ ]。
3.乙方有意將其所持公司的[ %]股權(下稱“協議股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同意受讓前述協議股權。
4. 公司他方股東[ ]已書面同意上文3所述之協議股權的轉讓并已放棄其對協議股權的優先購買權;
5.公司股東會已作出決議同意協議股權的轉讓并承諾無條件辦理協議股權轉讓所需公司辦理的相關手續。據此,甲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 乙方同意將其所持協議股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同意受讓協議股權。
二、 轉讓價款及支付
1、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委托的具有經營資質的審計和評估機構對協議股權依法進行審計與評估,并出具審計、評估報告書(附件一)。
2、參照公司經審計、評估的凈資產價值,雙方協商一致,協議股權轉讓總價款為 萬元(人民幣,下同)(大寫: )。其中,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記載,土地使用權人為[ ],土地面積為[ ],土地評估值為[ ]。
3、支付方式
3.1 甲方按照以下約定將價款分期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乙方指定銀行的名稱[ ],賬號[ ]。乙方應對指定的銀行及賬號的真實性、合法性及安全性負責。
3.2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確保公司將所有有關財務會計帳冊等資料及有關文件(下稱“材料”)交付給甲方指派到公司的人員,并且乙方確保公司在材料交付日以前任命甲方指派人員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或與乙方或公司原有高級管理人員共同掌管公司的財務部門并控制公司的經營行為。在材料交接當日甲方應當將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
3.3 本協議簽定后直至[ ]前,乙方應清理完畢其在公司的全部債務。清理完畢后,應向甲方作出書面承諾,保證在書面承諾之日起不存在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的公司債務或其他任何拖欠而未付的政府稅費、且不存在公司凈資產減少等其他任何不利公司以及甲方的任何情形。甲方在乙方出具上述書面承諾[ ]日內將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匯入乙方指定銀行。
3.4 在甲方協助下,乙方在當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完畢股權轉讓手續后的[ ]日內(以工商變更登記之日為準),甲方將剩余價款,總價款的[ %],即人民幣[ ](大寫: )匯入乙方指定銀行。
三、 公司財務狀況
截止至[ ]年[ ]月[ ]日,公司資產總值為[ ],負債總值為[ ],凈資產值為[ ];擔保情況如下:[ ](時間、擔保人和被擔保人、擔保金額、期限)。公司的資產及負債(包括任何形式的擔保詳情)清單由乙方提供,并作為本協議附件二。
四、 乙方在此承諾并保證:
(一)法律資格
1、公司為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2、乙方系公司[ ]%股權的合法持有者,享有與此相對應的一切合法、完整權益;
3、乙方有合法的權力和權利并已得到必要的授權、批準及許可與甲方訂立并履行本協議,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轉讓義務所需的內部批準、同意(如須);公司內部所須的批準、同意;公司其他股東不可撤消地放棄對協議股權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及政府部門的批準、同意、許可等(如須);
4、乙方所轉讓的股權未設定任何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或第三方權益。除本協議外,沒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將會生效的合同、協議或其他約束性安排導致或將導致任何第三人對協議股權享有任何權利、權益,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財務事項
1、乙方已將公司有關財務資料和會計報表全面、真實、準確地披露給甲方,并保證本協議附件二所列公司資產及負債狀況真實、完整、無遺漏,并無任何誤導性陳述;
2、乙方從未就公司的資產狀況、經營狀況或經營前景向甲方進行任何不實或有誤導性的陳述;
3、公司不存在資產及負債清單(附件二)以外的任何債務、或有債務及擔保;乙方確保在本協議簽署前公司沒有任何其他負債,且至今未有確切證據表明有或將會有對公司的財務和會計造成影響和后果的事項;否則,因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及公司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公司資產
1、乙方保證在協議股權轉讓手續完成之日前由公司對其占有、擁有、使用的一切資產(詳見附件二)享有完整的所有權,在股權交割日時資產狀況不會改變或受到侵害。
2、乙方確保除公司外,任何第三方對于公司所有的資產不存在任何他項權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權利爭議或糾紛,也不存在任何行政、司法部門對這些資產的強制收購、查封、征用、開發等的提議、通知、命令、裁定、判決等。
(四)稅收
1、公司系在[ 填入公司稅務注冊所在地名稱 ]稅務機關登記注冊,是合法有效的納稅人。
2、乙方提供的公司帳冊中有關稅收的記載準確、全面、真實。
3、公司沒有偽造或進行異常交易導致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五)合同
1、乙方聲明其在本協議簽署之前已向甲方告知并出示了全部有關公司正在履行及將要履行的合同。
2、除前款所述的合同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義務性的或異常的、非正常交易的合同、協議等。
(六)訴訟和爭議
至本協議簽署之日止,公司沒有懸而未決的或潛在的、針對或影響公司的任何人或實體的調查、訴訟、仲裁、索賠或其他程序,同時公司亦沒有違反中國的任何法律、法規和政策。如若存在上述情形,乙方承諾將補償公司以及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
(七)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承諾和保證無論在本協議簽署之前還是簽署之后均是真實、正確、完整、沒有遺漏的。
五、 甲方在此承諾并保證:
1. 本協議的簽署或履行不違反以甲方為一方的并約束甲方自身或其資產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協議。
2. 本協議的簽署、交付和履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所制定的任何適用法律、法規、條例、法令或命令,或對前述各項的解釋。
3. 甲方保證如期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付款義務。
4. 甲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承諾和保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均為真實、正確、完整,并在股權轉讓時仍為真實、正確、完整。
六、 乙方義務
1、根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和時間向甲方轉讓協議股權;
2、提供協議股權轉讓所需的、應由乙方向中國政府機關提供的文件及資料;
3、簽署協議股權轉讓所需的相關文件;
4、于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辦理完畢協議股權轉讓所需的相關手續。
5、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協議股權轉讓所需手續完成之日止,乙方將要求并盡最大努力促使公司:
(1)以正常方式經營運作;
(2)不得提前償還借款及欠款;
(3)除正常損耗外,保持公司有形資產處于良好的工作運行狀態;
(4)除非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外,不得將公司資產轉讓、抵押、質押或為他人提供擔保;
(5)以慣常及符合中國法律規定的方式保存財務帳冊和記錄;
(6)除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外,不得在訴訟中自行和解或放棄、變更其訴訟請求或其他權利;
(7) 除為協議股權轉讓之目的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不得對公司組織文件進行修改和補充;
(8) 盡其最大努力保證公司繼續合法經營,獲取其經營所需要的所有政府批文及其它許可或同意;
(9) 除非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為與第三方進行合并、收購第三方資產或業務的任何行為;凡出現將對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條件、變化或其他情況時,應在該等情形發生之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 甲方義務
1.根據本協議第二條規定向乙方支付協議股權轉讓價款;
2.提供協議股權轉讓所需的、應由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資料;
3.簽署協議股權轉讓所需的相關文件;
4.配合乙方完成協議股權轉讓所需的相關手續。
5.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 辦理中國法律規定的各項股權轉讓手續所需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各自依據法律或法規的規定自行繳納,但是對于法律或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何方承擔的部分由雙方平均分攤;各方為簽訂或履行本協議所各自支出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股權轉讓所需繳納的稅款應由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
九、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簽訂后,如一方在本協議中所作承諾嚴重失實或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且經對方書面通知后十(10)日內仍不采取有效補救措施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面以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協議。并且,無論守約方是否決定行使終止合同的權利,違約方均應就其違約行為導致對方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因違反本協議規定致使甲方無法持有受讓的協議股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返還協議股權轉讓價款,并按轉讓價款總額的[ %]承擔違約責任。
3. 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協議股權轉讓價款時,按未付價款金額的萬分之 /日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7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需經不可抗力發生地公證機關公證,由雙方根據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甲乙雙方在此確認:政府部門作出的有關辦理股權轉讓手續所涉及的任何具體行政行為,不屬于本協議約定之不可抗力事件。如因該等具體行政行為導致乙方無法按時或繼續履行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義務,導致甲方基于本協議所期待取得或應當取得之利益或權益無法實現,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向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中不動產引起的爭議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附件均屬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正本,其余文本備用。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