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承包安裝工程協議(通用3篇)
建筑承包安裝工程協議 篇1
甲方:玉樹________水務局
乙方:青海省________限責任公司
玉樹州水務局將玉樹縣0.4~10線路工程承包給青海省水利水電工程局有限責任公司施工,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完成,明確雙方職責,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0.4~10線路工程、變臺安裝及下戶線路安裝
一、工程名稱:玉樹縣禪古新社區水利配套基礎設施(供電)工程
二、工程內容:0.4~10線路工程、變臺安裝及下戶線路安裝工程
三、工程地點:玉樹縣
四、設計單位:青海省
五、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質量標準:按電力行業優質工程執行,符合設計及規范標準
六、合同價款(工程總造價):工程施工費用總造價暫定
(¥)萬元人民幣,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決算為準,甲方需要增加的項目部分以設計變更為準。
第二條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語言:漢語
二、適用法律: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適應標準、規范:建筑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
第三條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一、甲方項目負責人:
二、乙方項目負責人:
三、工程甲方代表: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四、監理工程師代表:
第四條甲方工作
一、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相應土地政策性劃撥,給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的便利條件。
二、甲方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對工程實施監督,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三、開、竣工時間由甲方確定。
四、負責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圖及施工變更單,組織設計部門及乙方對工程施工圖進行施工前會審,技術交底。
五、甲方可向施工項目部在本地區提供生活費和材料及機械使用費。
第五條乙方工作
一按照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擔負玉樹縣結古鎮禪古新村建設0.4~10線路工程、變臺安裝及下戶線路安裝施工任務。
二與甲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所有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須向甲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五提供施工的工程進度計劃。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管理規定和其它施工單位的相互配合。
七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八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及鄰近建筑物的保護工作。
九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
十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承擔相應的重建保電工作。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按電力行業優質工程執行。乙方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至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質量評定部門:由甲方確定。
第七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組織青海玉樹電力公司生技部、供電所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等費用,處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組織人員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
二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施工指令,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甲方實施檢查檢驗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進行。
第八條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開工前預付工程款造價的30℅。
第九條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轉賬或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
第十條竣工決算
一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決算報告。
第十一條保修條款
一保修內容、范圍:乙方施工的項目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證明文件。
二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第十一條爭議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有玉樹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各自分送相關部門。
第十五條附加條款
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水務局乙方:青海省________工程局
有限責任公司
負責人:負責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開戶行:
賬號: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承包安裝工程協議 篇2
定做方(甲方):
承攬方(乙方):
依照《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1條工程概況、工期、合同款價
1.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內容: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甲方定做要求,進行塑鋼門窗窗型設計、繪制并提交《塑鋼門窗大樣圖》給甲方確認后,乙方按要求制作、安裝塑鋼門窗。
1.2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保修期:年,自塑鋼門窗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1.3合同價款
門窗數量:平方米(門窗按設計洞口尺寸計算,暫估)。
門窗單價:¥元/平方米。
合同總金額:¥元(暫估,最終結算價以實際發生量計算)。
1.4工程款支付:合同生效后材料到現場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門窗工程窗框安裝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門窗工程窗扇(含紗扇)安裝完畢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將乙方結算辦理完畢同時支付本合同結算總價款的余額(扣留3%的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保修金(結算總價款的3%)。
1.5甲方未付清所有工程款項前,乙方保留其制作安裝的門窗的所有權。
第2條主要材料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要求,門窗并按國標生產安裝驗收。
2.1型材:大連實德型材
2.2玻璃:6mm平鋼化+6a+6mm平鋼化中空
2.3五金件:優質五金配件
2.4密封膠條:玉溪橡塑廠提供
2.5密封毛條:仿硅化毛條
2.6襯鋼:壁厚為1.2mm鍍鋅國標鋼襯
2.7紗窗:不銹鋼紗網
第3條保修、維修及售后服務
保修叁年,終身維修,接電話24小時內到現場,72小時內修復。
第4條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撤消或不履行合同。
否則,違約方向守約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合同總價款的10%。
并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其它違約責任按《民法典》執行。
第5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雙方友好協商;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等。
第6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第7條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簽定之日起至保修期滿,價款及保修金支付完畢終止。
第8條合同附加條款
施工安全:施工安全由施工方自負
第9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門窗大樣圖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建筑承包安裝工程協議 篇3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就甲方道路建筑工程,經甲乙雙方到現場查看后協商,乙方自愿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甲方該工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互惠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于20xx年11月 日在農機飯店510房間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建筑規模及范圍:以本工程設計圖紙的規模和范圍為準。
第四條:工程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乙方應包該工程的施工質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第五條:工程承包總價款:工程承包總價款為 元整(¥: 元)。
第六條:工程承包范圍:本工程設計圖紙范圍內全部工程。
第七條:工程材料供應:
本工程甲乙雙方約定的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由乙方按設計和有關質量驗收標準要求自行采購,各種材料進場時需經甲方現場監理和技術人員進行質量檢驗合格后簽字同意方可使用,甲方檢驗認為不合格的應在材料進場2日內向乙方及時出具書面意見,若甲方逾期出具書面意見或不及時進行驗收的,視為甲方驗收合格。
第八條:工程施工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為:年月日一年月 日,共 天。
2、乙方必須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期達2天以上,甲方將有權從第3天開始按每延期一天處罰1000元,罰款最多不超過工程造價的5%。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工期順延。
3、發生以下情況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1)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工的;
(2)停水停電原因造成停工的;
(3)工程進行設計變更或工程量變更的;
(4)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4、如因甲方人為所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完全負責賠償,工期順延。
第九條:工程質量標準:
本道路工程的質量驗收按現行砼道路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驗收合格,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的工程質量不能順利驗收,乙方應無條件返工處理至合格要求為止(如甲方認定的材料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工程質量要求:
1、乙方應嚴格按照現行施工驗收規范,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隱蔽工程須經甲方技術人員和監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而造成返工時,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在施工現場如發現不足之處時,甲乙雙方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協商,并采取補救措施以防止擴大損失,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K0+007 3.5m箱涵、K0+15 Φ100圓管涵、K0+240 1-1.5蓋板涵工程完工,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款的20%;
2、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完工,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款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且經有關方面組織驗收合格后,30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總價款的40%。其余的10%作為質保金,若無質量問題,甲方滿一年后付清乙方。
第十二條:工程施工期間的安全及安全責任:乙方員工在施工期間及上下班途中和住宿地,若發生傷亡及不安全事故,安全責任和安全經濟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甲方一概不負責和承擔乙方員工在施工期間及員工上下班途中和住宿地的一切不安全責任和安全經濟責任事宜。
第十三條:工程施工期間甲方的工作及責任:
1、積極為乙方排除一切施工干擾、社會干擾及負責周邊關系的協調。
2、開工前,甲方協調乙方施工期間的用電電源、用水水源,乙方將水、電引到施工場地,水、電費用由乙方支付。
3、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堆料場地,費用由甲方支付。
4、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道路控制樁點坐標及標高。
5、開工前,由甲乙雙方組織圖紙會(不包括路燈、綠化、路緣石工程)審和技術交底。
6、甲方派駐工程技術員和工程監理。
7、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程部位完工情況支付工程進度款,如違約支付,責任由甲方負責。
8、提供乙方要求的有關本工程的技術資料。
9、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第十四條:工程施工期間乙方的工作及責任:
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保證足夠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機械及施工人員,以保證工程項目的順利施工和完工。
2、乙方應清理施工場地地表層雜物、地下障礙物及耕植土層和平整場地,承擔以上工程的支出費用。
3、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不包括路燈、綠化、路緣石工程)及相關道路建筑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施工。在工程質量方面要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驗收合格標準,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整個工程項目。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接受甲方代表(技術員、監理人員)的監督,加強各施工班組人員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的防范意識,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現不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毆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概由乙方負責承擔。
5、乙方必須保持施工場地的清潔,對已完成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應對成品派專人保管和保護。
6、乙方施工工人的所有保險費用以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由乙方負責承擔。
7、一切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購與保管,材料品牌、規格、顏色由甲方技術員及監理認可,方可使用。主要建筑材料組織送檢合格后方可用于該工程。
8、乙方施工臨時設施(包括圍擋)、工人住宿、臨時工棚、辦公室、施工需要的水、電管線及電箱、水電表、照明燈具的安裝費用和水電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9、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好施工報驗等有關手續。
10、乙方在施工全過程,要處理好與部隊首長、與當地村組干部和當地群眾的友好關系,確保各方協調到位,保障工程如期完工。因乙方組織的施工人員與以上各方面產生矛盾影響施工,后果由乙方負責承擔。
11、乙方需按時發放工人工資和及時支付材料款,如乙方拖欠工人工資和材料款,與甲方無關。
12、甲方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資發放(簽字)的花名單,否則,甲方有權暫緩支付乙方工程款。
13、工程所有的原材料測試、復驗、技術資料、鉆探等均由乙方負責實施,費用由乙方支付。
1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盡快為甲方辦理好工程技術資料,如若因工程質量原因或資料不全或資料不合格,應由乙方負責承擔其后果。
第十五條:工程變更及工程結算:
1、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確需進行結構變更時,須經設計單位同意,并出具設計變更單給乙方,方可繼續施工。同時作為竣工結算與交工驗收的依據。
2、由于工程變更不及時而造成某部位的返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3、如若工程內容發生增減變化,按甲乙雙方協商的單價計算,相應增減工程造價。
第十六條:補充說明:
1、水泥及鋼材的產地、品牌確定,乙方應征得甲方現場技術人員和監理同意后,方可購進。
2、按設計圖紙(不包括路燈、綠化、路緣石工程)進行施工。 第十七條:工程保修:
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內屬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間若屬乙方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災害原因使用不當的問題不屬乙方保修范圍。
第十八條:未盡事宜:
施工過程中,若發現與本合同未提及的事項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及施工結束前必須負責付清工人工資及材料費。否則,由富平縣政府勞動監察部門或人民法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若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富平縣人民法院起訴,進行裁決。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