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精選3篇)
建筑公司正式員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
乙 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聘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因甲方工作需要,聘用同志在甲方工作,具體內容見_______崗位職責。
第二條 聘用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聘用期間待遇
一、基本工資:每月______元。
二、根據掌握計算機熟練程度加薪。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早上9點至下午6點,(上班時間根據季節調整,到時另行通知)。每周休息日為2天,如有重要任務,需周六、周日加班,甲方會通知乙方,甲方會另行安排休息日。
第五條 安全責任:乙方在上下班的途中如出現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
如乙方在上班過程中請假外出辦理私事,出現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
在上班過程中甲主要求乙方外出辦事,出現安全事故,甲方將承擔責任。
第六條 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條 工資發放時間:每月月底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但第一個月的工資將做保證金,待______年底合同到期時一次性補發給乙方。
第八條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 乙方(簽字):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公司正式員工勞動合同 篇2
建筑公司鋼材買賣合同書
甲方(賣方):
住所:
電話: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買方):
住所:
電話: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合同履行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采購鋼材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工程的地點及名稱: 。
第二條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不定時、多批次向甲方采購鋼材,總需貨量約 噸。
第三條 乙方工程日期:自(公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
第四條 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指定 作為乙方代表,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甲方訂貨,有權簽收甲方的供貨單,乙方對該代表的一切職務行為均予以認可。除該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員除有書面特別授權外,無權行使本合同項下乙方之權利;
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代表可以用電話、訂貨單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購鋼材的具體品名、規格、數量等,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訂貨通知在 天之內將乙方所需之鋼材送達雙方指定地點,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及時送達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的鋼材送達之后,應當場予以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品名、價格等,核實、確認后在甲方的送貨單或者供貨單上簽名,該送貨單或供貨單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憑證;
4.前兩個月甲方的送貨量只限定在 噸— 噸之間;此后每個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貨量累計都不得超過 噸,并不得少于 噸;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貨。
第五條 鋼材的計量方式:除線材按實際重量計算外,其他按國家標準理算。
第六條 鋼材的價格:按送貨時,當地優質鋼價每噸加 元。
第七條 交貨(提貨)地點、方式:每批鋼材的交貨地點為 ,由甲方代辦托運至合同約定的工程地點。運輸費用由 承擔。
第八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甲方所供鋼材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并隨貨出具當批次貨物的質量保證書。
第九條 驗收標準、方法;乙方應于甲方送達鋼材之日起 小時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取樣送達當地法定檢測部門進行國家質量標準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經檢測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對此概不負責。如鋼材經檢測為不合格,乙方應當在收到檢測報告后 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于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時將該批鋼材退回并于 小時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及時供應合格產品,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結算及付款方式
1.基于乙方需貨量大、工程周期長,加上甲方同意對此 噸款項乙方可于合同終止前最后 個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內予以結清,乙方同意給予甲方每個月 元補償,此項補償款乙方應于每月結款日(即:每月 日)同貨款一同結算;
2.對于甲方最初 個月(即 年 月與 年 月)所送鋼材之貨款,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延期結款的 噸貨款外,乙方應于送貨之日起 個月內予以結清其余貨款;
3.若每個約定結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貨量超過第四條第四款之約定,并要求甲方予以送貨的,乙方應于該貨物送達之日起 日內,對超出部分之貨款用現金結算;
4.付款方式: 。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對前述第十條第一款之補償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鋼材貨款(除乙方可延期結款的 噸鋼材貨款外)未在送貨之日起 個月內予以結清,甲方可終止合同,并可自逾期之日起按總貨款(含可延期之 噸貨款及前述第十條第一款之補償金)每日 計算逾期違約金;
2.在合同履行期內,若乙方更換供應商,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項 的違約金;
3.因甲方所提供鋼材不合格,并且沒有及時予以更換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批不合格鋼材相應貨款 的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并開始按所欠款項每日 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待乙方結清相應貨款后,合同繼續履行;若乙方逾期付款達到 日,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須于終止合同之日起 日內,予以結清所有款項。若逾期,則乙方應按所欠總款項每日 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終止合同。乙方應于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結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總額的 的逾期違約金;
6.乙方每個約定結算月應按照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數量要求甲方送貨,如未達到此數量,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于 日內付清所有貨款,若逾期,則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貨款總額 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二條 糾紛解決方式
若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約定鋼材廠家為: 、 、 、 、 等廠家;
2.“約定結算月”:即從第一個結算日起至第二個結算日計為一個約定結算月;此后以此類推。
3.每月 日作為結算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后生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甲方單位開戶行: 乙方單位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甲、乙營業執照復印件各一份,各委托代理人的單位證明各一份。
建筑公司正式員工勞動合同 篇3
建筑公司股權期權協議書
甲方(發起人股東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互利、誠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公司《股權期權激勵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之規定,就 公司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為 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公司設立時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擁有的股權占公司注冊資本 %。出于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甲方承諾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時,乙方有權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權。
第二條 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無預備期,自簽訂該協議之日起即進入行權期。 乙方分三次行權,每年行權一次,即每年認購 %股權。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分紅權待遇。
第三條 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享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四條 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雇、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違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履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五條 行權價格
乙方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股權認購價格為:
第六條 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后,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七條 特別約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成都 公司章程》的規定,鑒于乙方是依據公司《股權期權激勵制度》取得公司股權,基于確保公司長期穩定發展、風險防范及股權結構的考慮,甲乙雙方就乙方行權后的股權轉讓事項作出特別約定:
(一)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及其他發起人股東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和其他發起人股東擁有優先于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認購的權利。甲方或公司發起人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購買,其他股東亦不愿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二)甲方承諾:
1、甲方是擬轉讓股權的所有權人;
2、甲方對所持股權以及簽訂本協議之前的持股金額,持股比列及公司的凈資產的真實性與合法性負責。
(三)乙方承諾:
1、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于設定抵押、質押等擔保,也不得用于交換、贈與或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2、乙方在符合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將其持有的股權全部轉讓給甲方或公司發起人股東。甲方或其他發起人股東不愿購買的,乙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處置。
(1)因辭職、辭退、解雇、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履行職務時,有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有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乙方從符合法定退休年齡之日起,股權的處置(包括轉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八條 關于聘用關系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系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系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九條 關于免責的聲明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甲方喪失發起人股東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 有限公司章程》發生沖突,以《 有限公司章程》內容為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