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協商承包合同書(精選31篇)
建筑工程協商承包合同書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筑法》、《勞動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條例相關內容,結合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建筑工程資料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工程,建筑面積平方米。
1、承包范圍:乙方承包該工程的土建資料的編制,收集歸檔。
該工程包括的工作內容:乙方負責該工程的土建、資料編制工作,按照現行施工規范和城建檔案館及《貴州省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的要求進行收集、編制、整理。
2、合同工期一年半。
二、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電腦及打印、復印設備(及耗材)、工程所在地城建檔案館制定的工程資料表格、紙張等相關辦公用品供乙方使用。
2)負責提供乙方駐施工現場人員的食宿及辦公地點。
3)負責提供工程送檢材料、試件和全部檢測費用。
4)負責重要資料的蓋章簽的協調工作和費用。
5)甲方負責組織現場收方及驗收。
6)甲方負責出竣工圖及竣工資料組卷費用。
7)負責提供用于制作竣工圖紙的藍圖。
8)負責提供材料的合格證、出廠證明文件、材料報驗資料等。
9)負責提供相關報審報建資料。
2、乙方責任
(1)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土建資料的收集、編制和整理及現場的經濟資料的收集。
(2)乙方提供質監站、安監站對工程建設過程中檢查的資料。
(3)乙方負責安排人員在施工現場打印工程所需資料及文件,工程資料的報審工作、并協助甲方完成相關資料與相關單位的蓋章工作。
(4)乙方協助施工過程中原材料及試件的送檢(材料、試件和運費、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協助甲方組織現場收方,并完成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并報送工作。
(6)乙方負責現場經濟資料的收集整理,負責編制工程結算所需的經濟資料。
(7)負責敦促分包單位編制竣工資料及竣工圖,若分包單位不能按時完成需乙方編制時,費用另行計取。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工程協商承包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業務需要,由乙方負責設備制作、安裝、調試等工作。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設備安裝責任制,切實做好安裝期間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現甲方與乙方特簽訂設備安裝安全合同:
一、乙方在安裝期間,必須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不得在甲方生產區域及儲罐區地段吸煙。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動火、進罐、登高等作業程序,辦好手續。
三、乙方在甲方安裝時,必須落實安全措施,如發現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向甲方匯報。
四、乙方在安裝期間必須全帽及其它防護用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五、乙方在安裝作業過程中,必須派專門監護人進行現場監護。
六、施工的安全責任:
①、乙方必須認真遵守甲方的有關安全規定,服從業主監管,確保設備安裝時期安全。
②、乙方要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有關安全規定的,發現一次按甲方規定進行處罰,如乙方違章發生人身安全、財產的損失事故,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至安裝結束止。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協商承包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甲方準備在XX縣XX街新建三層樓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交由乙方承建,具體如下: 1、房屋主體結構施工,內墻粉刷,外墻施工(按城建局圖紙),一樓地板磚鋪設,衛生間(包括一、二、三、四樓衛生間)瓷磚鋪設。
2、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工程從20xx年 月 日開始動工,至20xx年 月 日竣工。房屋主體結構施工必須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工。
3、甲方負責建筑所需的鋼筋、水泥、沙子、磚、地板磚、瓷磚。
4、施工期間甲方自愿將自有的攪拌機一臺,抽水機一臺、刨床機一臺、膠輪車兩部等物品借與乙方使用,設備維護由乙方負責,施工完畢后歸還甲方。
5、房屋施工所需如:腳手架、跳板、模板等建筑材料由乙方負責。
二、費用結算
1、房屋建設采用費用包干的方式。
2、房屋建筑總面積以最后實際修建面積為準,按每平方240元計算。
3、付款方式:
①乙方完成的工程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按月向乙方按工程完工的70%支付工程款。
②全部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項。
三、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墻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墻體成一條線;粉刷時墻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墻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墻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一樓地板磚樓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墻體成一條線,與墻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后,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四、法律責任:
1、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不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延期完工或者質量不合格,乙方須對甲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需要說明: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20xx年_ _月 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證明人(簽字蓋章)
建筑工程協商承包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將位于望川樓舊房改建工程四層樓房交給乙方承建,經雙方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一、建筑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具體實施修建。
二、工程造價:四層建筑面積大約700平方米,每平方米430元,工程預算總造價30萬元(工程決算時按實際面積計算)。拆舊房的材料全部歸乙方所有,能用的材料全用上房。
三、建設工期:建筑時間以20xx年3月 日起至20xx年7月 日,共計四個月,下雨天等特殊情況除外。
四、施工要求:修建樓房為四層,上面 大紅瓦,由甲方提供修建樣式(圖紙),乙方具體施工,施工具體如下:
1、地基按甲方要求打地梁,地梁鋼筋外墻,主筋下面3根φ16螺紋,上面3根φ14螺紋(每根鋼筋補差價20元),外墻 37cm厚墻,內墻為24cm厚墻,上面2根φ14螺紋,下面2根φ16螺紋,地梁高度為30cm。兩道圈梁,圈梁鋼筋為φ12螺紋,高度為24cm。如果每增加一道圈梁,補差價一萬元(按米算,每米130元計算)。
2、院內前墻貼瓷磚(每磚瓷磚為0.6元),外墻水泥砂漿勾縫,室內墻石灰抹墻,白灰膏抹光。鋪地板磚(每磚為5元),如果用好的,另外補差價。
3、不包括水、暖、電,上、下水道,室內防瓷涂料等建筑工程
4、窗戶用塑鋼窗(五羊料),門為木門。
5、檁條為φ14大,脊檁為φ16大,柵板3cm下線,24cm厚,7路檁條。
五、付款方式: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量分期付款。即工人進入工地后,先拆除舊房,甲方付款一萬元,打地梁買鋼筋,付總造價的15%,上一層板付15%,二層15%,三層15%,四層15%,瓦好瓦后,主體完成付總造價的75%,裝飾時按工程進度付款,工程結束后付總造價的95%,剩余5%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結算其余的全部價款。
六、乙方進入工地后,由甲方保證水、電、路三通,并負責協助乙方。
七、乙方在施工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作憑證,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九、工程完工后,驗收合格,款項結清,此合同作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協商承包合同書 篇5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_____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7.圖紙的保管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_____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_____、_____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_____、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_____。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_____。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2)雇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額
(2)此項_____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本工期_____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_____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_____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_____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水路運輸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分包人遵守事項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后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_____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雇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設備的再輸出
海關放行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民法典》和《電力安裝工程承包 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保質、保量、保工期、安全順利完成工程任務,甲、乙雙方經相互協商,特簽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范圍: 設計以甲方圖紙為準,甲方配電工程線路架設施工( 米)。 四、開竣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年____月____日。 五、配電工程線路架設總造價為人民幣 元整(元),經甲、乙方雙方協商,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干制,乙方負責本工程所需材料及施工。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前期施工材料款: 元,乙方收到款后,日內組織施工,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付全部工程款。 七、技術資料: 凡是乙方施工承擔工程,必須做到資料齊全,手續完備。 八、損失責任:工程開工后,乙方嚴格按圖施工,工程項目變更影響結構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凡擅自變更項目或質量事故不合格項目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九、安全生產: 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做好隊、組二級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好每道工序的安全交底工作,乙方必須嚴格實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安全帽、安全標牌、警牌、安全施工日記等不許齊。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包含國家強制規范要求、人身傷害保險費用,甲方不負責。 十、違約責任: 按《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 一、保修條款: 以國家電力部門出臺的保修周期________年為準,因施工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十 二、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決算完畢________年后失效。 合同簽訂日期:年____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常為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____(姓名)為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每周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報鑒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公寓5樓 工程地點:____市經濟技術____區(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校園內) 工程內容:鋁合金建筑門窗 工程范圍:加工、制作、安裝及成品保護 1、工程各項目單位一次性包死,不存在其它任何費用,工程總造價(暫定貳拾玖萬元整)。推拉窗為228元㎡(帶不銹鋼窗紗),推拉門及門連窗(門下方扣板)為269元㎡,地彈門為310元㎡(不包括地彈簧)。決算時工程量以實際為準。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期延誤: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下列情況,工期應相應順延: a) 因甲方原因發生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b)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c) 不可抗拒之因素; d) 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施工前準備工作,或未能按規定提供材料等造成乙方停工的; e) 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____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作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____日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視為確認。 第三條: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 負責人: 乙方駐工地代表: 負責人: 第四條:甲方工作 1. 提供與門窗工程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2. 負責檢查辦理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設計變更的簽證和驗收; 3. 負責提供材料堆放場地及腳手架使用。 第五條:乙方工作 1. 應按甲方認可的施工圖紙及現行施工規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 切實與土建施工單位配合,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安全責任自負; 3. 工程在未辦理移交前要切實做好成品保護; 4. 要做好門窗的防滲漏措施,否則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六條:工程進度 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確保不影響土建工程進度。 第七條: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的等級和要求:確保優良,門窗綜合驗收確保叁級以上。 2、工程材料的使用: 推拉窗為828系列,推拉門為90系列,壁厚為 1.2,扣板厚度為0.8 1.0,幾何尺寸統一,色澤一致,配件選用信元牌。貨至現場報甲方驗收合格方準使用。 3、工程材料的要求: 電泳不銹鋼鋁合金型材采用信元鋁材,鋁材質量及相關技術指標確保符合國家現行行業有關標準。玻璃為蚌埠5厚浮法白色玻璃。 第八條:工程驗收 1. 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檢驗應經甲方和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2.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一周內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 3. 乙方應會同建設單位、質檢部門在工程完工后即進行竣工驗收。 第九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工程合同單價(材價調整除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 2、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時間:參見原土建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條:設計變更 1. 乙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須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 2. 工程設計變更就變更內容、增減價款及支付方式、工期增減等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保修 承包方負責保修________年(注:非人為原因)。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甲方不能按時付款的責任:按未付款額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 乙方延誤工期的責任:按工程總造價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 由于一方責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 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的責任:按工程造價的10%進行處罰。 第十三條:爭議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約請合同簽證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參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采用下列方式中2項解決。 1. 向當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如需擔保,應另立合同。 第十五條:合同份數 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6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其它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 發包人: 設計人: 簽訂日期: 發包人: 設計人: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 第四條 本合同的設計期限為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算,設計人應向發包人 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提交日期如下: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本合同開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3、本合同的設計費包含人防部分設計費。 4、設計人的設計工作滿足付費節點條件后,應向發包人提供階段性的設計資料并書面通知發包人對所提交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發包人在接到設計人的通知后____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對設計人的設計資料進行審查,經發包人審查通過后的次日,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五條約定支付相應的設計費。如審查不通過,設計人應無條件進行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5、若發包人所發包的設計項目為帶方案招投標的項目,若最終發包人未能競得該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的,則本設計合同自行終止,包人只需向設計人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量 %的設計費。如合同終止時,發包人已支付的設計費超過 %的,設計人應將超過的部分返還發包人。 6、在設計人階段性設計工作完成(方案設計階段或施工圖設計階段),且相應設計通過發包人及相應政府主管部門的審查后,設計人應書面通知發包人對項目的建筑面積進行核對確認并計算出最終的設計費總額,在設計費總額確定后的____日內,除預留現場服務階段的設計費外(若有),發包人應將設計費余款支付給設計人。 7、 在設計人向發包人開具并提供相應的發票及相關資料后,發包人方履行付款義務。否則,由于設計人未能及時開具并提供發票而導致發包人付款延誤,發包人不承擔責任。設計人開具并提供的發票必須符合國家財務及稅務相關規定。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 1.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雙方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 1.2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條件。 6.2設計人責任: 6. 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并通過相應政府主管部門審查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 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設計規范和地方性規范、規程、技術規定等。 6. 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按國家有關規定)。 6. 2.4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二條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 6. 2.5因設計人的原因需要進行設計修改的,設計人應無條件修改,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設計期限延誤責任均有設計人自行承擔。 6. 2.6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修改和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參加分部分項驗收、參加竣工驗收并簽署意見。 6. 2.7設計人所提交給發包人的設計資料,其知識產權歸發包人所有,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第三人泄露、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設計人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 6. 2.8設計人向發包人保證,發包人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不會侵犯 第三人的任何權利,如發包人因使用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而遭受 第三人的追索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6. 2.9設計人需為本工程專門設立項目組,配備固定的專職設計人員,設計人應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項目團隊組成人員的名單及詳細資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簡歷、資質情況)交付給發包人,名單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擅自中途換人,否則,每擅自更換一個,需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估算總額的 %做為違約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發包人按設計人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設計費用。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中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退還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向發包人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為設計費的 %,如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的,設計人還應賠償發包人的損失。因設計原因造成 第三人的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責任由設計人承擔。 7.4如設計人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交付時間交付的,每延誤一天,應按照設計費估算總額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給設計人的設計費中扣除。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發包人有權不支付逾期提交的設計資料的設計費,并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如發包人終止或解除合同的,設計人應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 %的違約金,此外,設計人還應將已完成的設計資料交付發包人。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設計人自行解決。如發包人要求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份數超過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0號圖 元張;1號圖 元張;2號圖 元張,方案文本 元本)。如由于設計人原因造成額外出圖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 8.3本工程設計資料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性能等技術指標,上述技術指標在確定前應事先與發包人進行溝通并取得發包人書面同意,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定貨時,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 8.4本工程涉及到的他項二次設計(如鋼網架、鋁合金等)需設計人提供配合工作的,設計人應無條件配合并不計取費用。 8.5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相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 8.6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服務,雙方應另行協商。 8.7由于發包人原因修改設計,在接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后,相應階段的設計出圖時間可順延。 8.8本合同設計工作量包含了工程開發和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設計變更 8.9在施工過程中,設計人須向發包人工程施工現場派常駐設計代表一名或委托當地設計院進行施工配合,解決甲方工程施工現場出現的設計問題,由此發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若設計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 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設計人承擔,發包人有權直接從應付款項中扣除,若應付款不足以抵償上述費用的,則設計人應當將差額支付給發包人。 8.10雙方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及其他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 第三方泄露,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8.1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12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發包人二份,設計人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4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6附件一《設計任務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編碼: 編碼: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模板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監制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1.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3《____市____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1.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5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 2.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設計指標 建設用地面積 建筑總面積 規定建筑面積 建筑高度或層數 建筑覆蓋率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文件編號,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提交日期 有關事宜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 占總設計費% 付費額(元) 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 20%定金 20%定金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 1.1發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及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 1.2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 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 1.3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 1.4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 1.5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 1.6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 2.1設計人應嚴格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有關規定,有關工程強制性標準,國家和地方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技術經濟指標符合《____市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規定》,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 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 6. 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6. 2.4設計人按本合同 第二條和 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 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________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 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己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 7.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_______份,設計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____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或其派出機構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模板三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范圍詳見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托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并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托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范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復制件,并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托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 ①經過批準的設計任務書; ②選址報告; ③規劃要求; ④原料(或經過批準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 ⑤經批準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托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準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后,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核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托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 第三方重復使用。對轉讓后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并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復制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準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準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后,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準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于大中型工業項目和復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準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復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為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后,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并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后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準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物流公司 乙方: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協議項目 乙方在甲方指定區域內經營桑奧快運的相關事宜,乙方負責該區域內的服務、售后和市場開發等。 第二條協議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從20xx年X月XX日開始到20xx年XX月XX日止,在此期間內,甲乙雙方聯合協作經營。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權利和義務: 1.1、乙方及其下屬完全擁護桑奧快運物流公司的任何決策并且認真履行。 1.2、乙方無條件完全維護企業形象,力爭樹立嘉峪關物流行業新標準。 1.3、乙方負責桑奧快運在嘉峪關的一切相關事宜,包括廣告宣傳、服務等。 1.4、乙方愿意接受桑奧快運物流對乙方的物流運作進行績效考核,如不能完成相關考核,愿意接受相應的經濟處罰。 1.5、乙方負責購買桑奧快運嘉峪關站的各類保險。 1.6、乙方負責清點到嘉峪關的貨物數量,一旦簽字確認,如有貨物丟失,均有乙方負責。 1.7、乙方無條件執行由公司制定的貨物派收價格和服務標準。 1.8、乙方不能無理拒絕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務內容,也不能更改產品的所有權性質。 1.9、乙方只對客戶商品的外包裝負責,即在外包裝完好的情況下,已經證明我方實現了物流服務的標準。 1.10、乙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產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負責。 1.11、乙方負責將所有貨款于次日早晨繳納給公司。 1.12、乙方如果沒有收取客戶代收款而放貨,相關經濟損失,均有乙方負責。 1.13、乙方只對簽收后的貨物承擔相關責任,不對在酒泉至嘉峪關路線上運輸中的意外事故負責。 1.14、因為乙方原因,造成貨損和丟失的,乙方要負責賠償。賠償方式是乙方先上報公司,然后向客戶或者供應商協商賠償事宜。 2、甲方權利和義務: 2.1、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合作范圍內的物流運作進行考核。 2.2、甲方有權更換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2.3、協助乙方開拓本地市場并及時處理在售后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4、甲方負責貨物價格制定和服務標準制定。 2.5、甲方負責按月準時發放乙方的提成。 2.6、甲方不能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能夠完成公司制定的相關績效考核,公司不能隨意終止合同。 2.7、為實施營銷策劃,有營銷方案決定權利和價格體系決定權。 2.8、對乙方客戶投訴的監督權。 2.9、對乙方經營活動的監督權。 第四條約束條款甲方在乙方授權經銷期限內受如下條款的約束: 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元(大寫:),以保證甲方營銷模式及制度、形象以及服務的統一性、完整性。當乙方違反保證項中之任意一項時,甲方有權處以乙方相應的罰款。 2、乙方出現下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銷商資格。觸犯法律時,甲方將追究乙方相應法律責任: 2.1、故意毀損甲方聲譽形象的。 2.2、不執行甲方控制價格,亂定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 2.3、對客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2.4、對甲方有欺騙、欺詐行為的。 2.5、故意拖欠甲方貨款一周以上的。 第五條結算方式 1、甲方給乙方按提成結算,按照甲方發往嘉峪關的貨物運費____%提成。 2、甲方給乙方按提成結算,按照己方發往外圍的貨物運費____%提成。 3、甲方每月X日,給乙方結算提成。 4、乙方每日所有款項,必須次日早晨將貨款交付于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否則對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否則將視為違約。如造成甲乙雙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應訴諸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____ 法定代表:____ 聯系電話:____ 聯系電話:____ 聯系地址:____ 聯系地址:____ 郵政編號:____ 郵政編號:____ 開戶行:____ 開戶行:____ 銀行帳戶:____ 銀行帳戶:____ 簽字蓋章:____ 簽字蓋章:____ 簽定日期:____ 簽定日期: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總述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_________”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質勘察工作委托給乙方完成。 1.2 “_________”工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與_________的交叉口處,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擬建_________棟各_________層住宅和_________樓裙房商場,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約_________平方米,商場約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車場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義務 2.1 在地質勘察工作開展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設計單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和布孔附圖各一份。 2.2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勘察費。 2.3 甲方應維護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與本工程無關的 第三方重復使用。 第三條 乙方義務 3.1 乙方應按現行的國家、_________省和_________市的有關地質勘察規范、標準、規程、技術條例及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進行任務書內要求的地質勘察內容和質量的勘察,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含周日及法定節假日)向甲方提供地質勘察中期資料_________份,于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提供符合上述質量和內容要求的地質勘察最終成果報告_________份。 3.2 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報告后,本合同任務書要求范圍內必要的修改,補勘,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付給勘察費。 3.3 乙方應配合甲方,設計院和施工單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礎工程設計和施工驗收工作。 3.4 如遇地震、狂風或暴雨(其等級以氣象部門的定義為準)等不可抗力時,工期按其發生時間長短相應順延。 第四條 勘察費及支付辦法 4.1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勘察費暫定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以國家物價局________年《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修改本)的收費標準下浮_________%結算勘察費。 4.2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暫定勘察費的_________%作為定金,乙方將最終勘察成果報告提交給甲方并經設計單位認可后,甲方在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暫定勘察費,其余勘察費用約_________個月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5.2 乙方的責任 (1)如果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文件而使設計、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繼續完善勘察外,并視甲方損失大小減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費。因勘察錯誤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時,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與受損部分勘察費相等的賠償金。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 合同附件 6.1 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_________份。 6.2 同上單位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布孔圖_________份。 6.3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39;各種法律文件; 6.4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礎施工結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書,以約束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 建筑面積: 平方米 建筑高度: 米 建筑層數: 層 結構類型:框架(磚混) 二、承包范圍與內容: 室內的地磚、廚房、衛生間鑲貼墻磚及材料運輸。 三、承包方式:包人工費 。 四、承包價格:按實貼面積計算墻面元/M2;地面 元/M2。 五、工程期限:從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結束(遇不可抗力順延工期,若無故拖延一天,罰款1000元)。 六、付款方式:工程結束付工程造價的80%,交工后一個月內付15%,余下5%維修期滿付清(建立身份證復印件式臺賬,人及證件必須相符,本人簽字并按手印)。 七、質量要求: 1、乙方承包的分項工程按國家質量標準驗收,必須達到合格或優良工程驗收標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圖施工,按規范施工,按現場技術人員制訂的方案施工,聽從現場技術人員的指揮,積極主動配合其它工種人員的工作。 3、根據甲方提供的材料尺寸,按規范要求排磚、拼縫、鑲貼,表面平整度必須符合要求。并做好已鋪貼好的成品保護工作。 4、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達不到規范、標準要求,造成返工所發生材料及人工費等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予計算工作量。工期不予順延,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機具的控制:甲方提供垂直運輸機械,其余運輸工具及鋪貼工具乙方自備。 九、安全要求:工人必須持證上崗,進工地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培訓操作,必須按照國家安全施工規范標準要求施工,禁止違章作業,否則出現工傷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十、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或窩工延誤的,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支付甲方違金1000元。 2、乙方應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建筑物及設施,如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3、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 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 其他約定: 1、乙方應自覺愛護甲方施工現場內的機械、工器具等其他財產且有保護本班組及其他班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勞動成果的責任,如有破壞將追究其相關責任,工作完成后需及時清理場地;做到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節約材料,合理利用材料,杜絕浪費,如有浪費則按其浪費部分價值的二倍在結算中扣除。 2、其它未盡事宜,甲、乙方隨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結束內有效,待工程結束后自動作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達成一致意見,雙方自簽定本協議后,本協議條款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有關項目信息,并協助甲方承包該項目。 二、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無論甲方單獨或者與人合作,或者由甲方介紹的其他方,簽訂了任何性質的該項目施工協議或合同,甲方都按本協議內容支付乙方報酬(及中介費)。 三、甲方支付乙方報酬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報酬(及中介費)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諾:_________________該項目合同簽訂后,按照合同總金額3%支付乙方中介費(該中介費乙方不交稅費)。 2、中介費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保證簽訂合同進場開工3天內支付乙方全部中介費的百分之三十,當甲方收到第一次工程進度款時,甲方3天內支付乙方另百分之七十中介費。另;甲方承諾所有中介費的支付不超過開工起10個月。 四、合同解除條款: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或者甲方介紹的其他方,都沒能簽訂該項目相關合同或協議。 2、甲方全部支付了乙方中介費后。 五、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需為本項目保密。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就租用建筑施工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機械及租金計算與支付(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1、租金計算方式:選擇下列方式之一填入上述表格“租金計算方式”欄; A、按月計算。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B、按日計算; C、按臺班計算(適用于租期、工作量不確定,不便于按工作量計算租金的場合,如履帶式或輪胎式起重機):機械每天工作小時,一天工作時間按一個機械臺班計算。每月日前雙方確認上月實際工作臺班數; D、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計算(適用于工程運輸機械,如混凝土輸送泵、輸送車、挖掘機、瀝青路面攤鋪機等)。每月日前由雙方確認上月實際工作量。 E、其他方式:______ 2、租金總額:______元/大寫 3、支付方式:______ 4、支付期限:______ 第二條:使用地點、項目名稱和工作內容 使用地點: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 工作內容:_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每臺機械租賃期詳見本合同第一條的表格。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日內,續簽合同。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四條:進場費用 租賃機械進場費用共計人民幣元,包含:□運輸元、□吊裝元、□安裝元、□拆卸元、□甲方承擔:共計:______元乙方承擔:共計:______元 第五條:機械交接與驗收 1、乙方向甲方移交機械時,雙方應就交付機械的型號、規格、附件、數量、質量等共同進行驗收并簽署《交接清單》和《進場檢驗單》。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安裝調試并檢測合格才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約定由乙方現場安裝調試合格后或第三方檢測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機械,安裝調試合格之日或檢測合格之日視為乙方向甲方移交機械日期。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安裝施工企業承擔安裝而乙方不具備上述資質的,或者規定需要第三方檢測的,由乙方自負費用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安裝或檢測。 2、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乙方交還機械,雙方應就機械的型號、規格、附件、數量、質量等共同進行驗收并簽署《交接清單》。 第六條:保證金乙方□是□否向甲方收取保證金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雙方約定乙方收取保證金的,甲方應在機械進場前支付。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機械的毀損、滅失賠償后,余額無息返還甲方。 第七條: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由方負責操作與維護。本合同約定的操作維護方應當按照機械運營、操作規定配備符合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上崗條件的操作、指揮、維護等人員,也可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機械的操作與維護,受托方行為視為該委托方行為。 2、因故障造成機械無法正常作業的,乙方應當自接到通知時起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每月小時為機械正常維護保養時間,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八條: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的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機械進出場作業、其他維護作業的協助和便利,按時接收乙方交付的機械; 5、甲方應當為機械提供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保護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向乙方賠償; 6、甲方應當按操作規程或機械使用規定或合同約定管理和使用機械,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不得對機械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機械毀損滅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向甲方提供約定的機械,不得提供已經淘汰或報廢的機械; 4、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供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或產品合格證等文件,或者需要到相關部門備案的,乙方應當提供或辦理備案手續; 5、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機械的使用環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 6、乙方應當提供技術保障,承擔租賃期間的維修保養義務; 7、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派出隨機操作人員的,派出的隨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并應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 第九條:違約責任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元/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致使租賃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機械轉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改善或增設他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6、其他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或提供的機械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經甲方書面催告仍不能按時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機械達不到甲方要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元/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但甲方未預付進出場費或保證金的,無權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該機械日租金%的違約金。凡停工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償損失。 4、其他第十條: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后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同編號:_ 甲方:__ 乙方:__ 依據甲方的需求,并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的醫院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_系統)的應用軟件工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適用法律 1.1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 1.2 上述文件時間有不一致時,以日期在后的文件為準。 第二條合同范圍 2.1 乙方負責完成甲方的_軟件系統。涵蓋的范圍_系統軟件安裝、調試和對整個_系統的技術支持、服務與培訓等工作。 2.2 產品內容(價格見附頁) 第三條責任和義務 3.1 雙方共同責任 嚴格根據本協議實施本項目的內容,并協商解決合作中出現的有爭議的問題。 3.2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3. 2.1 按本合同的付款條款支付所需款項。 3. 2.2 負責項目中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 3. 2.3 提供場地、人員、相關設備、必要的文檔資料和數據,協助乙方做好_系統的實施工作,并且甲方運行用友醫院管理信息系統的設備環境,應滿足軟件對運行環境的基本要求。 3. 2.4 試運行結束后天內,組織人員和乙方人員一起組成驗收小組,并安排場地和設備,進行_軟件試運行的驗收工作。 3. 2.5 a.甲方定期做好系統數據備份,并對備份數據進行妥善保管。 b.甲方在應用過程中發現軟件出現異常,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系,并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于乙方作出診斷。 c.甲方在乙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后,配合檢查軟件系統運行是否正常,并在現場服務請求單上簽字確認。 3.3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3. 3.1 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完成甲方相關人員的培訓和_系統軟件安裝、調試及數據初始化,并與甲方一起組成驗收小組進行驗收。 3. 3.2 對甲方_進行__年內的39;軟件升級、服務、培訓、技術支持。 3. 3.3 無償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軟件使用文檔,包括(操作手冊),并保證上述文檔的清晰、完整和正確。 3. 3.4 乙方對甲方在使用用友軟件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操作失誤等造成的數據丟失、利潤或營業額損失或費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規范使用軟件或軟件被盜、損失、損毀、誤用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四條版權 4.1 乙方擁有本_系統軟件的版權(即著作權)。 4.2 甲方擁有本_系統軟件在本醫院(__醫院)內部的使用權。 4.3 甲方應尊重從乙方購置的應用軟件的注冊版權,遵守國家(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轉讓、租賃該軟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該軟件。 第五條技術指標 5.1 _____信息管理軟件__。 5.2 本系統基于_____結構。 5.3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檔應齊全、正確和可讀性強。 5.4 應用軟件的聯機幫助應清晰可讀,系統錯誤信息應清晰明了,界面應友好,并易于操作和維護。 5.5 本系統應充分考慮到今后的擴充和升級,應具有良好的開放性和可擴充性。 5.6 本系統應具有可靠的安全和保密機制,以確保數據完整、安全和不被非法用戶登錄。 第六條交付計劃 6.1 軟件培訓_____天 6.2 系統安裝天 6.3 軟件調試_天 6.4 系統初始化____天 第七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7.1 費用 7. 1.1 本合同所述價格均為人民幣含稅價。 7. 1.2 本合同所述用友醫院信息管理系統(_)金額總計為人民幣___元。 7. 1.3 乙方培訓用戶方人員,培訓地點:甲方所在地。 7. 1.4 自應用軟件通過驗收之日起,__年內乙方負責應用軟件的升級、系統維護和技術支持。 7.2 支付方式 7. 2.1 甲方將以轉帳支票或信匯、等銀行托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7. 2.2 合同生效后,由乙方開始_軟件的實施工作,當乙方軟件安裝、調試完畢后,甲方于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軟件款, (人民幣)X元。 第八條服務與技術支持 8.1 操作人員培訓 8. 1.1 培訓時間為天。 8. 1.2 培訓地點:甲方所在地 8. 1.3 培訓內容:_系統軟件的使用。 8.2 系統實施 8. 2.1 _系統軟件安裝:指_系統軟件交付甲方后,軟件的安裝、調試及系統環境的設置等,包括:服務器操作系統設置、網絡環境設置、數據庫系統環境設置、客戶機操作系統設置、網絡協議設置、應用程序的安裝、調試及參數設置。 8. 2.2 _系統設置:包括應用項目、基礎數據的設置(指導)。 8. 2.3 初始數據錄入:協助并規范甲方人員進行初始數據的錄入和轉入。 8.3 系統維護 8.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為保證本系統正常運行的現場系統維護項目包括: --應用軟件在運行中的故障帶來的排錯工作。 --應用軟件與系統軟件及數據庫系統適配帶來的調整工作。 --甲方非正常操作帶來的系統及數據的修復工作。 8.4 系統升級 8. 4.1 系統升級指由乙方開發技術更新、應用系統升級或原有模塊新功能的增加、補充帶來的軟件版本升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8. 4.2 系統如有重大變更由雙方具體協商后另行簽署協議。 8.5 技術支持及服務 8. 5.1 __年服務期滿后,乙方將向甲方收取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每年收取軟件合同價的%,或每次上門服務收取服務費X元人民幣,又或甲方向乙方購買服務卡(金卡:X元X次小時響應、銀卡:X元X次小時響應、銅卡:X元X次小時響應)。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服務方式。 8. 5.2 乙方通過以下方式為甲方提供技術支持及服務: --熱線電話:、 傳真: --乙方在ee站點的、 a、f等服務,提供軟件、熱線響應等先進的網絡支持。 8. 5.3 乙方的服務承諾: a.乙方接到甲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于用友_軟件的服務請求后,在24小時內給予響應并提供服務。 b.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服務,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服務內容進行。 8. 5.4 如因乙方原因,單方解除上述條款,使甲方用友_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應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8. 5.5 系統升級及費用:若醫院需要進行不同版本的系統升級,升級費用按軟件合同價的20%收。 第九條保密原則 項目中所涉及的雙方的內部資料、數據和其他商業信息,未經有關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密,另一方有權追究泄密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轉讓 乙方不得將合同轉讓。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相互信賴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協商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違約糾紛和違約責任。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配合乙方進行_系統驗收,視同驗收通過。 3)以上應付合同款逾期一個月未付,乙方有權將軟件收回。 4) 違約處理: 甲方沒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甲方應該承擔由此帶來的相關結果。 5)乙方免責條款: 1.乙方對甲方在使用用友軟件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操作失誤等造成的數據丟失、利潤或營業額損失或費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規范使用軟件或軟件被盜、損失、損毀、誤用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2.乙方不承擔因甲方人員進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現故障導致的數據混亂、丟失責任。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合同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第十二條爭議與仲裁 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規定的理解有歧義,或者對與合同有關的事項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能解決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可向國家規定的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 3.1 不可抗力的內容按我國有關規定條款執行 1 3.2 不可抗力對合同雙方均適用。在合同生效后,如果發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則由事故發生一方,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證明,甲乙雙方可憑此證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變更、補充及終止 1 4.1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如果雙方均未發出書面終止通知,則合同自動延續。 1 4.2 本合同為雙方的最終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書面同意后,可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合同有效期和效用性 1.本合同須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雙方代表的職務變換、工作變更、工作調動等情況而受到任何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雙方法人的變更而受到任何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雙方單位名稱的改變而受任何影響。 甲方:___ 地址:___ 甲方負責人:___ 甲方代辦人:___ 甲方單位(蓋章)_____ 開戶銀行:_____ 乙方:___ 地址:___ 乙方負責人:___ 乙方代辦人: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 開戶銀行:_____ 帳號:___ 簽約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 附頁:(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調一致,簽字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范圍和內容: 四、工程承包方式: 五、本工程合同工期為天(陽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六、本工程開工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 七、本工程期限的變更條件: 八、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元。 九、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關系,解決水、電、庫房等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現場管理制度和技術要求,嚴格把關。 十、工程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清: (1)一期: (2)二期: (3)三期: 十 一、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延遲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三的違約金或乙方有權停止施工。 (2)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按時竣工,每延遲____日應向甲方支付千分之三的違約金(應在支付的價款中扣除)。 十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工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三、本合同中施工工程量以工程結束驗收為準,并作為結算根據。施工中增加或減少工作量及項目,在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進行施工,其相關費用在結算時計算。 十 四、本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或增加條款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十 五、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十 六、本合同附件,施工結構圖,技術要求和工程項目預算表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校驗,結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蓋章): 委托代理人(蓋章):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編碼: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蓋章):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編碼: 簽約日期:年 簽定地點: 投標書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已收到的招標編號為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招標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單位經考察現場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和其他有關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的總價,按上述合同條件、技術規范、圖紙、工程量清單的條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標,我方保證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即__________天(日歷日)內竣工并移交整個工程。 3、如果我方中標,我方將按照規定提交上述總價5%的銀行保函或上述總價10%的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企業出具的履約擔保書,做為履約保證金,共同地和分別地承擔責任。 4、我方同意所遞交的投標文件在“投標須知”第11條規定的投標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間內我方的投標有可能中標,我方將受此約束。 5、除非另外達成協議并生效,你方的中標通知書和本投標文件將構成約束我們雙方的合同。 6、我方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的投標保證金與本投標書同時遞交。 投標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產經營處整理) 第一條 責任范圍 本公司對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根據保單明細表規定,負責賠償:(1)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海嘯、暴雨、風暴、雪崩、地崩、山崩、凍、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2)雷電、水災、爆炸;(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4)盜竊;(5)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6)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引起的事故;(7)除本條款第二條除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和突事故。 發生上述損失事故后,現場的必要清除費用,本公司也可賠償,但以不超過附表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條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1)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和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2)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沒收、征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3)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4)自然磨損、氧化、銹蝕;(5)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6)換置、修理或矯正標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支付的費用;(7)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器裝置的損壞或建筑用機器、設備、裝置失靈;(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9)各種后果損失如罰金、耽誤損失、喪失合同;(10)文件、賬簿、票據、現金、有價證券、圖表資料的損失;(11)保單中規定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12)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13)盤點貨物當時發現的短缺;(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第三條 保險期限 本保險在保單列明的建筑期限內自投保工程動工日或自被保險項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時起生效,直至建筑工工程完畢經驗收時終止。但本保險的最晚終止期應不超過保單中所列明的終止日期。保險期限的擴展,必須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 保險金額 建筑工程應為保險標的建筑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運費、安裝費、關稅等。建筑用機器、設備、裝置應按重置價值計算。其他承保項目應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額。 第五條 被保險人的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 二、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三、為便于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四、為防止損失擴大,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保險項目保額為限。 五、保險內容如有變化(如保險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保險金額應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發手續。 六、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對上述規定的義務,如故意不執行,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一、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二、本公司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三、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四、保險金額如低于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五、本公司賠付損失后,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六、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的存在,不論為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有限公司陵水分公司廠房及設備基礎,現已做好施工前各項工作準備,經研究同意以包工包料形式發包,為便于工程順利進行,施工中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經協商共同定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混凝土生產線設備基礎、圍墻、道路、生活區配套房及廠區綠化等工程。 2、工程地點:陵水縣新村曲港。 3、工程結構:設備基礎、堆場基礎及剪刀墻、及其它公共設施。 二、工程承包范圍根據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文件、土建、水電安裝及說明的要求。乙方自備應符合施工要求的設備、器具、措施項目及其它費用完成工程。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20xx年11月25日(首批圖紙到之日計算)。 2、竣工日期:20xx年1月25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攪拌站60天。 3、工期提前或延誤按第十一條執行。 四、施工管理質量標準,乙方在本工程項目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嚴格按照施工圖紙,驗收規范,保質、保量、按期、安全、文明完成本工程。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等級標準以上,對不符合施工規范的工程,甲方有權開出整改通知及罰款單,按軸線及部位完成質量檢驗(土方開挖、模板制作、鋼筋加工、鋼筋綁扎、及各隱蔽部分的檢驗)所有砼澆筑勻要有甲方簽發的澆筑令才能澆筑施工,施工單位私自澆筑的砼,第一次罰款1000元。第二次罰款20xx元。否則由已方負責返工,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含3.3%建安稅造價) l、場地平整、基礎土石方開挖及回填按實際發生機械臺班計算機械臺班費及乙方人員管理費(含邊角、松土清理,回土分層注水夯實等)。 2.其它項日造價按海南省20xx建筑工程綜合定額計算,按定額站當期信息價調差。計算工程造價下浮3%。取費標準按三級建筑施工企業的取費標準取費。暫定攪拌站工程造價人民幣:捌拾萬元正(¥:800000元)。 3、暫定工程造價為估算價,實際發生金額按最終工工程量結合本合同的計算規定計算核定數為準。 六、付款方式 乙方工人進場動工,甲方必須預付工程造價30%的工程款給乙方做為備料及生活費用,第二次付款是乙方按工程進度向甲方提交完成工程計量單,經甲方現場人員簽名確認按完成工程量的90%撥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后撥付總造價價95%,留5%至保修期滿后付清。 七、工程變更: 施工中,如甲方需要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供設計變更圖紙或說明,乙方應按要求進行變更。結算時同時增、減變更工程量計算的價款。未經同意的乙方不得隨便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八、竣工驗收與結算工程 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乙方應提前5天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前應有竣工圖及全套的隱蔽資料及各種質量檢驗表,混凝土及鋼筋必須送縣檢測站檢測。甲方在5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后如有不合格部分,乙方應在5天內進行整改至合格為止。竣工日期以驗收日期為準。 九、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規范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施工,采取安全施工的防護措施,嚴禁違規操作,杜絕事故發生,確保施工安全、施工用電應配有操作證的電工、臨時用電應有較好的安全防護措施,及臨時用電的方案,并對安全生產負全部責任。 十、甲、乙雙方的其它職責: 甲方: 1、工程開工前,甲力應提供四份施工圖文件; 2、設置項目籌建組對整個工程的施工建設進行組織協調,代表甲方履行合同; 3、按乙方提出的進度計劃、保證提供所需預理件: 4、施工所需的水、電接至距離建筑物中心100M內,并保證正道路暢通; 5、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 6、按時撥付給乙方的工程進度款。如誤期支付工程款,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付款時間在一星期內)。 乙方: 1、嚴格按照《工程承建簡章》要求施工。所有進入現場的材料均要求填寫記錄簽證取樣,由甲方工程師取樣抽檢送有資質的質檢單位試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2、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進度及施工過程中的實際進度計劃報表和工程事故提交甲方代表。 3、負責施工現場所需的照明及保衛工作。 4、己完成工程未交付前負責做好保護工作。 5、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6、保證現場清潔衛生管理,交工前潔理現場垃圾,達到標準。 十一、其它約定: 1、工期何提前一天獎勵1000元,每超期一日罰款1000元。 2、工期延誤。對以下造成竣上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大雨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3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3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乙方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違約索賠:按合同法。 十三、在本工程總造價款撥付至80%—90%時,由甲方提供有效證明給乙方,乙方必須全額提供合法有效的建安發票,否則延誤付款及造成的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四、本工程質保期為一年,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質期。本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呈請有關部門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正本貳份,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相互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總則 一、 工程名稱: 二、 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工程項目表,、申請建筑許可執照,計劃任務書,初步設計、總概算等文件號。 三、 工程編號: 四、 工程地點: 五、 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 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六、 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 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一、 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 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三、 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征地拆遷: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綠化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碓房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場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接通;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工程設計圖紙 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地區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 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 )項供應方式辦理。 1、 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 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定貨、調劑使用。 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 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二、 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家反負責辦理申請、定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前,甲方應負責商品檢驗。在施工現場加工的非標準設備,家反可委托有條件的乙方加工。 三、 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單位和甲乙雙方的同意,在辦理有關手續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四、 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驗證,如無證明,須經試驗合格方準使用,其試驗費應由負責供應之一方負擔。 五、 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合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工程款結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辦理: 1. 以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 按施工圖預算加系數包干確定包干造價,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干造價; 3. 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調整包干造價; 4. 包工不包料,按工程預算定額或人工費包干辦法結算; 二、本合同自簽訂生效之日起,甲方應在____日內按工程造價總數 元的百分之 一次撥給乙方備料及施工費。工程進行期間,甲方應審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統計月(季)報表,并據此撥給工程進度款。工程未竣工驗收前,可預留工程總造價的百分之 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設投資撥款該貸款后,貸款辦法按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 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百年大計,質量 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二、 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造成一反窩工、返工和材料、構件的積壓倒運,勞動力、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1、 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辦理有關手續后方繼續施工; 2、 施工中如遇設計 建設項目: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根據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臺(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條 貸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計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為逾期還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_________。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并計算復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四條 甲方提供的貸款,乙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全部還清。上述還款期限,如果因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基本折舊率、應納稅率和產品價格等有較大調整,需要延長或縮短時,雙方通過協商計算,調整還款年限,并簽訂補充文本。 第五條 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項目投產后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稅;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 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 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七條 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為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準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核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對甲方的工程材料來樣及其他建筑實體工程檢測事宜進行檢測。乙方根據國家規范和甲方的檢測要求,予以科學、公正、準確、高效地進行檢測,并按照客觀的數據出具報告。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經友好磋商,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檢測報告提交對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報建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檢測服務范圍及時間 見證取樣檢測: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測;2、鋼筋(含焊接及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測;3、建筑用砂常規檢測;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規檢測;5、砼強度檢驗;6、砂漿強度檢驗;7、簡易土工試驗;8、摻和料(粉煤灰)檢驗;9、瀝青檢驗;10、防水卷材檢驗;11、墻體材料(強度)檢測 主體結構檢測:1、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2、砼保護層厚度(鋼筋掃描)檢測;3、砼樓板厚度檢測;4、砌體基本力學性能檢測 說明:因施工質量、試件制作等原因產生的各類現場實體檢測甲方另行委托,費用按實計算。 三、合同單價 1、本合同按單項(或工程平方米費用包干方式)進行收費核算; 2、本次各項檢測費用合計約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檢測前預付總檢測費用的____%-____%預付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 主體工程結束付_______整,剩余款項所有報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結清。 五、相關權利和義務 甲方義務 1、工程開工后,凡建設過程發生的相關檢測均委托乙方進行。 2、定期與乙方確認工程進度,并根據付款條件支付相應檢測費用。 甲方權利 1、對在建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協議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2、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咨詢服務的權利。 乙方義務 1、根據相關標準及甲方要求,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提供檢測報告。 2、對發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實際檢測結果不足設計要求等),及時向甲方通報。 3、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特殊項目檢測(或乙方檢測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前應將分包單位情況通報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進行分包(費用另計)。 4、提供檢測咨詢服務,指導甲方抽樣送檢工作。 乙方權利 根據相應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 六、檢測標準 1、甲方明確檢測標準(可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情況下,按甲方指定標準進行檢測。 2、甲方未明確檢測標準,按工程施工驗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各類標準執行優先等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八、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雙方: 征用土地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土地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審批權利機關)批準的_________建設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和工程選點報告等文件,按照《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和____________省(或自治區,____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經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和_______縣(或市,省)人民政府審查批準,經甲乙雙方實地查看,反復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征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畝,其中,稻田______畝,水塘______畝,菜地______畝,坡地______畝,宅基地____畝,林木_____畝共有樹木______株。所征土地東起______,南起______,西起______,北起______。 二、征用土地的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根據____________省(或自治區,____市)政府關于征用土地的補償規定,各類耕地(包括菜地)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__倍(一般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補償。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征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按省)自治區,____市政府制定的辦法執行;征用____市____區的菜地,還應按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基金。) 2.根據____________省(或自治區,____市)政府的規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該地年產值的______%補償,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著物資按____________辦法補償。房屋的補償辦法另訂拆遷合同。乙方人員在開始協商征地方案以后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甲方一律不予補償。 3.各類耕地的年產值按耕地被征用前________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核定,稻田按平均畝產大米為_____斤,每斤計價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畝產玉米(或小麥)______斤,每斤計價_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_元;菜地按平均畝產大白菜______斤計算,每斤計價______元,年產值每畝核定為______元。 4.根據《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的規定,乙方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征地前農業人口和耕地面積的比例及征地數量計算,共計______人;甲方對乙方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所征耕地每畝產值的二至三倍計算(年產值按被征用前________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但每畝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補助費(征用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場,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省,____市,自治區政府制定的標準計算)。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實地勘驗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樁后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時期內幾次)支付全部各類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共________元(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土地年產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過XX銀行轉帳托付。 三、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 甲乙雙方按照___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規定,根據被征土地的畝數,向___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遞減免公、余糧交售任務的申請報告。實際減免量,以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為準。 四、安置辦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農業剩余勞力,甲方應向有關單位聯系,采取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發展農業生產。甲方協助乙方改良土壤,興修水利,改善耕作條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條件下,經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批準,適當開荒,擴大耕種面積;也可由甲方結合工程施工幫助造地,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2.發展社隊工副業生產。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幫助乙方因地制宜,興辦對國計民生有利的工副業和服務性事業,但要從安置補助費中扣除甲方的資助費用。 3.遷隊或并隊。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產隊,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組織遷隊;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則,與附近生產隊合并。甲方要積極為乙方遷隊或并隊創造條件。 (按照上述途經確實安置不完的剩余勞動力,經______省或自治區或____市人民政府批準,在勞動計劃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可以安排到集體所有制單位就業,并將相應的安置補助費轉撥給吸收勞動力的單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標,經______省或自治區或____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選招其中符合條件的當工人,并相應核減被征地單位的安置補助費。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備遷隊,并隊條件的,乙方原有的農業戶口,經省或自治區,或____市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可轉為非農業戶口或____鎮戶口,乙方原有集體所有的財產和所得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社隊商定處理,用于組織生產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 乙方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興建生產生活設施所需建設物資,社隊能夠解決的,由社隊自行解決;社隊不能解決的,由當地政府協助解決;地方無法解決的少數統配部管物資,經縣(或市)土地管理機關審查核實后,由甲方隨同建設項目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分配,物資價款由乙方支付。 五、甲方的責任 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應當等待乙方收獲,不得鏟毀;凡在當地一個耕種收獲期內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協議,允許乙方耕種。 2.甲方已征用________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鐵路沿線以及因安全防護等特殊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視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經原批準征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地縣(或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處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處理。 3.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種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乙方可憑本合同正本申請XX銀行從甲方銀行賬戶內撥付,并可請求甲方按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償付違約金。 六、乙方的責任 1.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有責任告知所屬社員不得在征用土地內種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損壞其他附著物,有違反者,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經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種植作物的,乙方應統一安排,不得逾期。 2.乙方在本合同訂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設電線,興修溝渠等,應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在不影響建設工程的前提下動工,否則按侵犯公有財產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七、工程臨時用地 甲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需要建設材料堆場、運輸通路和其它臨時設施的,應當盡量在征地范圍內安排。確實需要另行增加臨時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準工程項目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臨時用地數量和期限的申請,經批準后,同乙方簽訂臨時用地協議,并按乙方前________年土地平均年產值逐年給予補償。甲方在臨時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滿,應當恢復乙方土地的耕種條件,及時歸還乙方,或按恢復土地耕種條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 八、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報請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和_____縣(或市)政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報請合同管理機關仲裁,也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人民政府,計委,建委,XX銀行,農委……各留存一份。 征用土地單位(甲方):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征土地單位(乙方):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施工: 一、承包項目概況及名稱: 1、建設單位:永州市九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古丈縣分公司 2、項目名稱:古丈縣太陽城藍庭國際竹溪苑4#商住樓 3、建設地點:古丈縣太陽城 二、承包方式:分項包工 1、外墻抹灰3單元按外墻面積不除洞按每平方米計算單價18元/m不包放線、打灰、定點、上料、拉網。只粉天溝之外以下的。 2、粉完1跑結80%,2跑按100%,以次類推,全部完工以后,5天內全部付清以上工程款。 3、質量問題,橫平豎直、陰陽角垂直,當場施工員看好為準,過后概不負責。 ①立面垂直度誤差每10米超過5毫米。 ②表面平整度誤差每10米不超過5毫米。 ③陰陽角方正誤差每10米不超過5毫米。 4、乙方按照甲方已定好的點放好的線施工,否則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不負責任。 5、滴水線(槽)、外檐、門窗、洞口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 )、窗臺板,空調板。 6、人員進場按每人每天100元計算,3天一次預支伙食費。 7、如中途預支工程款不到位,乙方有權停工,后果甲方自負。 8、乙方人員到位后甲方付乙方人員來時車費(每人100元)按排住宿。 9工地使用的所有工具都由甲方提供(鋁合金、鐵鍬、鈀子、斗車、夾板、沙板、灰桶、鐵錘、鑿子。) 10、乙方不負責施工洞及其它掃尾工程能做的必須做。墻壁開鑿和補磚乙方不負責。 11、完工后,乙方不負責清掃場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收取:(雙方應約定租金計算方式及其支付方式) 第四條 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 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并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 租賃合同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附件(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建筑施工物資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就租用建筑工程物資所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提供物資的一方為出租方,接受物資的一方為承租方。由于建筑施工工程所需的特殊物資比較多,工程承包方往往不能一一備齊,而通過租賃方式既可以節約資金,提高效益,又使出租方的物資充分發揮作用。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市 3、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祥見附表1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依照合同單價和甲方代表簽證的實際完成工程量。合同報價中沒有的項目參照相近項目單價或雙方議價進行結算。 二、合同工期: 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工期為_______天。 三、質量要求: 滿足設計圖紙要求。 四、合同造價: 工程預算總造價: 1、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施工的一切有關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好,施工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出面協調解決的事項,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2)甲方應協調好工地的其他施工單位,盡快清理施工場地,確保施工順利進展。 (3)負責向乙方支付工程費用。 2、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按合同圖紙及簽證要求,保質、保量施工。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3)乙方必須最好安全生產工作,若違章作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完工。 五、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竣工日期推遲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如遇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不能施工。 3、乙方原因經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其他情況。 六、工程驗收: 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報告和主要材料產品合格證,甲方5天內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辦理有關簽證手續。 七、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工程結束: 1、工程預算造價:依照合同單價(附表1)和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合同報價中沒有的項目參照相近項目單價或雙方議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后,乙方進場施工2天內,甲方預付工程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個月內一次性結清工程余款。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逾期交付使用,則按合同價的1%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待付款中扣除。 2、若由于乙方原因無法按時按量完工交付使用,致使甲方受到業主處罰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若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則按合同價的_______%/天向乙方支付逾期滯納金。 4、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支付給對方。 5、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經辦人: 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保證人(總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鑒于甲方與(以下簡稱供貨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編號為《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為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 第二條: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1、乙方保證的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 第三條: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后日。 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變更后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六條: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后,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并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注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 第三人。 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1、向法院起訴; 2、向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煤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工程名稱與地點 該工程為長沙某學校教學實驗樓工程,地點在長沙市體育新城。 第二、承包方式與要求 該工程甲方采取分工種,單價組合成總價的形式,以包稅、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給乙方。要求承包隊伍具備勞務承包資質,主要工種要有上崗證書,并且編制人員花名冊交甲方存檔備查。 第三、工程承包單價與內容 經雙方協商,該_______工程按 _______元/(m2、m3、t)的承包單價由乙方進行承包,其承包單價包括以下內容:完成建設方提供的全套施工圖紙、交底紀要、變更的有關施工的全部內容;現場規整與清理;200米范圍內地面水平運輸;制作設備的維護、保養;材料的節約;與其他隊伍配合等內容。 第四、工程質量與安全 根據業主要求,該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優良,因此單項承包必須確保優良,如本工程質量被評定為優良工程,甲方適當給予獎勵,如承包單項評定為不合格,由乙方進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從乙方勞務結算中扣回。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使工人增強安全意識,帶隊及班組負責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進行安全交底教育,強調安全操作,帶好安全帽,裝好安全網系好安全帶,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工作,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 第五、文明施工與獎罰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遵守文明施工手冊,在自己承包的范圍內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嚴格把好材料節約關,不準亂鋸、亂丟、浪費材料,如發現在分清責任后給予罰款。同時,乙方負責人必須管好自己的隊伍,長沙市以外的人員,進入現場前,辦好“暫住證”,嚴禁有“非典”疑似病人進入施工現場,嚴格遵守治安管理條例,違者予以罰款,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遵守工地一切規章制度。將身份證、計劃生育證報甲方。未滿法定年齡,不得來工地做工。如所有違反規定者,參照項目部相關規定處罰。 第六、付款方式與工期: 該工程乙方隊伍進場后,其先期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借給乙方一定數量的生活費,主體封頂付至勞務費的50%。工程竣工付至勞務費的 70%。辦完工程結算付至勞務費的90%。留10%待保修期滿后一個月內付清。由于該工程工期緊,而且業主獎罰嚴勵,為確保工程按工期竣工竣工,故乙方進場須交納工期保證金_______萬元。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工期控制點,認真組織,精心施工,保證工期目標的實現,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除扣工期保證金外,將根據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給予處罰。 第七、雙方權力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資格審查,對乙方違反合同條款內容實施處罰,經濟賠償及辭退的權力。 2、甲方根據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實施工程承包內容,乙方應無條件遵照執行。 3、甲方提供給乙方盡可能方便的施工條件,并按勞務合同約定和業主付款情況支付勞務費。 4、甲方對乙方提供來的施工作業人員實行實名制,建立健康狀況檔案,對有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一律清退,不得入場施工。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符合承包資質并有權對甲方提出合法要求,主動承擔合同內容的全部工作,確保工程質量。 2、乙主必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乙方不得擅自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對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出現的人身傷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見解,供甲方參考。 4、乙方不得使用殘疾及智力障礙的作業人員,不得瞞報,私自使用。同時乙方應提供人員名單、身份證。 5、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隊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賭博、賣淫、嫖娼等。一旦造成的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6、為確保工期,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證工程足夠的勞動力,不得消極怠工。 第八、違約責任與其他 1、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必須追究違約方責任。 2、如因乙方原因損害公司信譽、現場設備及對工程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并從承包勞務費中扣除。 3、屬于乙方自備設備,自帶工具用具等,乙方必須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對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借口影響開程質量和進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二、勞務分包合同的注意事項 嚴格審查勞務分包單位是否是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 嚴格審查勞務分包企業提供的相關營業執照、安全資質證書等證件。 嚴格審查分包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權情況。 三、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主要內容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4、質量標準。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6、標準規范。 7、總(分)包合同。總分包合同應供勞務分包人查閱,但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勞務分包人要求可得到復印件。 8、圖紙,工程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9、項目經理。要求工程承包人及勞務分包人都要委派駐工地現場履行合同的項目經理。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2、安全施工與檢查。本范本約定的安全責任是過錯責任。 13、安全防護。這款指特定施工條件下,如:易燃、易爆地段、放射毒性環境中工作,所采取的防護措施及費用,該費用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用品由工程承包人負責提供。 14、事故處理。規定發生重大事項的處理程序及責任認定。 15、保險。指雙方約定,施工現場內的工程承包人方的人員,設備、材料等由項目承包人自費辦理投保工作。勞務分包方的人員及自帶設備(少量的、輔助的)由其自己投保。 16、材料、設備供應,本條款體現著勞務分包合同的主要特征。工程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勞務分包人根據圖紙的要求提供,分包人要妥善保管。 17、勞務報酬:有三種計價方法:(1)固定勞務報酬;(2)約定不同工程勞務的計時單價,根據確認的工程量計算;(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在訂合同時任選其一。還可以約定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調整的條件。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采取固定勞務報酬的,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根據工時或工作成果計算單價的,工程承包人應定時對勞務分包人的工時及工作成果及時進行確認。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1、施工變更。 22、施工驗收。 23、施工配合。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5、違約責任。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趙乃遷宿舍樓 工程地點:豫南居委會 建設面積:約3000平方米(按實計算) 工程結構:混合結構 承包范圍:土建、水電部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開竣工日期 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工,于 年 月 日前( 個晴天)全部竣工。 二、工程造價:每平方880元。 三、雙方責任 1、圖紙,甲方在開工前向乙主提供完好的施工圖紙,含水、電、衛、地質勘探資料。 2、雙方駐工地代表、甲方代表處理屬于甲方的日常工 作,檢查監督工程量及處理一切民事糾紛。 乙方代表負責屬于乙方的日常工作,雙方緊密合作,搞好文明施工。 3、因甲方手續、界址、四鄰糾紛等問題而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承擔乙方經濟損失50萬元。 四、甲方工作 協調和處理工程所在地居民的矛盾,開工前3日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即電通、水通、路通、場地平整,將水準點座標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保證在 月 日前主道路鋪設好)。 五、安全質量管理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一切安全質量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與甲方無關。 六、樓房出售 1、付款方式。主體結束付總價20%,如出售達30%,一次性結清本工程的全部工程款。 2、甲方如不能按期付給乙方工程款,則新建樓房由乙方負責出售,出售價按一層每平方20xx元,二、三屋子每平方米1160米,四層每平方900元,五層每平方米800元。甲方保證不收售樓款,乙方全部工程款收回后,樓房由甲方 負責出售。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違約責任 如有一方違約,罰款30萬元。 九、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見證人: 乙方: 年 日 月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簽訂如下條款: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3、工程項目:總建筑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棟樓)。 4、進場時間: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以進場通知書為準)。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圖紙以內的全部內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轉包。 6、承包內容:土建、水、電、暖安裝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7、施工工期:自接到開工通知書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為_________天。 8、工程質量:執行國家現行的有關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9、工程造價:本工程投資額約_________億元人民幣。 10、結算方式和計價標準: 11、付款辦式: 12、協議履約金的支付與返還 13、甲方責任及義務 14、乙方責任及義務 15、違約責任 (1)、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臨沂市人民法院起訴。 (2)乙方如因自身實力原因,無法承擔施工所需的墊付資金,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總額的1%追究違約責任,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3)本協議與正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協議作為正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工程的安全責任,嚴格確保安全生產,現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工程放炮施工一事,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重慶市萬州區龍駒鎮 二、施工范圍 1.施工段落 K42+849.567~K45+700/ZK42+819.448~ZK45+710/K47+245~K47+939 2.施工內容 由甲方墊付雷管炸藥,乙方提供放炮員及放炮作業,在甲方指定的地方進行放炮施工。 三、工程價款 甲方按每立方3.45元支付給乙方工程款。具體面積以實際收方為準。 四、支付方式 甲方在每次收到建筑方工程款后,再按工程進度的80%支付工程款給乙方。待工程全部完工并驗收后,甲方在收到建筑方余款后半個月內,甲方必須將剩余20%的工程款全部付清給乙方。 五、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責任:甲方負責墊付雷管炸藥給乙方,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后,雙方再結算清楚。 乙方責任:由乙方提供放炮員,并自行解決放炮所需的施工器材及吃住。 乙方在進場時,需向甲方支付200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的保證金,另外每月向公安機關支付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的安全管理費。 乙方不得在中途停工或退場,如因乙方原因耽誤甲方工程進度或工程未能完工,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為放炮員購買保險,自進場后,如因放炮員操作不當,出現任何安全事故,都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放炮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一切違章放炮,并且妥善處理放炮工具,嚴格交接放炮班制。 七、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印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簽字及手印): 乙方(簽字及手印):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國際土木建筑工程合同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工 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雇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并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雇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派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筑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說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說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雇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后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復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復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注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注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并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托給工程師的代表,并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托范圍之內(但不是委托范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雇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并不損害工程師日后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于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 承包人未經雇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說的轉包。 合同的范圍 第五條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說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于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說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并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并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雇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雇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雇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雇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并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盡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于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并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雇主則應支付由于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采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并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于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盡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并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于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并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并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于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后,盡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并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雇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于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雇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雇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盡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并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于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雇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鉆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鉆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于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衛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衛、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于良好的狀態,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雇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范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于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說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雇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于說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范圍。 23.由雇主給以賠償 (2)雇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雇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雇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并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于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雇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并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雇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并應在他雇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并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并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于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并就對于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雇主以補償。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并由承包人支付的關于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雇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雇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并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并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雇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于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并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稅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于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雇主免受損害,并給雇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梁,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并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盡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于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并使該公路和橋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制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梁,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梁,除非對公路或橋梁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梁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梁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后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雇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后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于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梁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后,雇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并支付一切應付款項,并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于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雇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系的其它建筑物,而“車輛”則包括船只,并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雇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雇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雇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并處于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雇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雇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于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說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雇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于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并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制造或制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并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雇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并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于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說明書或建筑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雇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并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并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后予以覆蓋或置于視線之外的,并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雇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權雇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并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并應由雇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雇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并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雇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后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后,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于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雇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后,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并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準或命令者或完全屬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占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占有的現場各部分的范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于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雇主將隨著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并將隨著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占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于雇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占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準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并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雇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說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并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后或這種情況出現后的28天內,或其后盡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并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采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于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于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雇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雇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雇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后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占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后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于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后,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并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說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后盡快交付給雇主時,處于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并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于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雇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于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雇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于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并且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并非由于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于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后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于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于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于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后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后(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后)已盡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于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于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于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后,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筑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并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于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于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后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于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并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準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盡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盡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盡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于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準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雇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設備的再輸出 (4)對于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后,雇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準同意。 海關放行 (5)雇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并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參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并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并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后,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后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后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凈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筑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并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并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于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占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項目 (2)建筑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占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于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筑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于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于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于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于上述實際價格高于或低于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于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筑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項目的使用 (3)在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雇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雇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后的任何時候應雇主的請求并由雇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雇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雇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筑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筑工程清單或說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并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雇用的分包人,并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雇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雇用任何不愿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雇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將就此并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于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雇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并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說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并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雇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并從雇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雇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雇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雇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雇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于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并向雇主遞交維護證書,說明本工程業已竣工并使他滿意以后,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后的維護期屆滿)后28天,或在其后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并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雇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占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雇主責任的終止 (2)雇主對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雇主對于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并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范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布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并非為合并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雇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雇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師關于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 ③在接到工程師關于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并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后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 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 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于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雇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并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并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雇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雇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雇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雇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雇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并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沒收之日的估價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后盡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了解情況以后,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后,確定并證明在雇主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于其根據本合同已于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于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沒收的支付 (3)如果雇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并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后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雇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并證明其金額之前,雇主并無責任由于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并扣除上述金額之后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向雇主支付,并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雇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于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于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愿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雇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雇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雇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雇主,或可由雇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后,應合理地盡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于直接或間接地由于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雇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雇主應就此并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并給承包人以補償,并應對由于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于或打算用于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由于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后者使用的)由于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于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雇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發射彈藥等情況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于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后果。 由于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 (4)任何歸因于或由于產生于或以任何方式有關于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于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雇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戰爭爆發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雇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后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于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在終止時撤離設備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并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合同終止后的支付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雇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于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并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①對于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于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并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雇主付款即成為雇主所有的財產)。 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④根據本條第(1)、(2)、(4)款規定任何另外的應付金額。 ⑤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設備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注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⑥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雇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雇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雇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雇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于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雇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爭端的解決——仲裁 如果在雇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于或由于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后,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后)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后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于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并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雇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而雇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后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并對雇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后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雇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雇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于該決定的通知后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后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并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后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于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并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雇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 (i)對于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于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把通知送達雇主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雇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雇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雇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注冊登記的辦事處)。 雇主違約 69.雇主違約 (1)如果雇主: ①對于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后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 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 ③處于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并非由于改組或合并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雇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雇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后,承包人應(盡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雇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雇主還應按承包人由于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于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并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后,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于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于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雇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于或由于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于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納稅 第七十二條 納稅其他。 第七十三條 其他約定。 最后條款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依據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為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它內容) 第一條 定義 雇主:雇主是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任何其它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 文件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主要語言是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三)條 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 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并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四十九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為進行工程而占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止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為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占用場地為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設備等 (6)、(7)等:設備的租用;設備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稅或其它進口稅、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它影響設備的條件。 第六十條 證書和支付 對于所制作的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和工程師出具的關于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和建筑工程清單上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設備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于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 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于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的當地職員的津貼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雇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用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稅和其它進口稅;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 納稅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稅或其他稅。 第七十三條 其它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1.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 2.賄賂和貪污; 3.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4.關于對秘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5.合同的任何其它特殊內容。 最后條款 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注意:這類條款一般應放在第二部分的末尾,并相應編號) 協議書 本協議書于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的_____(下稱“雇主”)為一方與_____的___(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共同擬定。 鑒于雇主想要建造某項工程,也就是_____并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為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為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文件應被認為是構成并作為和理解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說明書; (e)建筑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為對下述雇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和對價,承包人特此與雇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雇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為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的有:______或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并交付在場的有:________________ 你好,建筑工程發生糾紛難以避免,想要提起上訴的話,這時候就需要上訴狀了,以下就是建筑工程上訴狀范文,供您參考:_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刑事上訴狀無被上訴人) 上訴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上訴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人民法院 附:_________________本上訴狀副本份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填寫說明] 1、上訴請求。首先要綜合敘述案情全貌,接著寫明原審裁判結果。其次指明是對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寫明具體訴訟請求,是要撤銷原判、全部改變原判還是部分變更原判。 2、上訴理由。主要是針對原審裁判而言,而不是針對對方當事人。針對原審判決、裁定論證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_________________(1)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2)原審確定性質不當;(3)適用實體法不當;(4)違反了法定程序。 [注意事項] 1、上訴只能采用書面形式。如果當事人僅在一審判決、裁定送達時口頭表示上訴而未在法定期間內遞交上訴狀,則視為未提出上訴。 2、上訴是當事人享有訴權,一審原、被告及被判決承擔責任的第三人均有權上訴。建筑工程協商承包合同書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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