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合同范本(精選5篇)
建筑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合同范本 篇1
甲(以下簡稱方):
乙(水泥廠):
經雙方協定一致,簽訂水泥購銷合同條款如下:
一、數量、計量單位、單價、金額
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元)備注價金總額(大寫)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二、質量標準:水泥標號執行國家規定標準。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廠質量通知單。甲方憑單驗質。
三、袋重合格率達到國家規范。
四、交貨方式、地點和運雜費負擔:甲方組織運輸工具到乙方倉庫提貨,運費、上、下車費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憑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據的證明發貨。若遇便車,甲方可以代運,其代運費用概由甲方負擔。乙方墊付的款項,隨同水泥價款一并結算。
五、甲乙雙方必須按如下期限提(供)貨
年 月 日前提(供)x噸。其中:x噸。
年 月 日前提(供)x噸。其中:x噸。
年 月 日前提(供)x噸。其中:x噸。
年 月 日前提x噸。其中:x噸。
甲方逾期提(收)貨的,乙方有權處理該貨,并不免甲方責任。
六、付款辦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匯款后結算方式:甲方按購水泥總金額分期先匯款。
年 月 日前電匯__元;
年 月 日前電匯__元;
年 月 日前電匯__元;
年 月 日前電匯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第八條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項規定執行。乙方每月日-日憑實發水泥開具銷售發票向甲方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七、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除償付退(或拒收)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提貨的,每天償付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管費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6條第5、6項規定的責任。
乙方責任:
1、不能交貨的。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2、所交水泥質量、規格不符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要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3、承擔《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七、八、九項規定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經法定代表人簽章后生效。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日期:
建筑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合同范本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第四條驗收:對于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后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后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延遲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的違約金;延遲交貨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延遲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
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買方(章):賣方(章):
住所:住所: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建筑工程材料采購合同3
供方:
需方:
根據供需雙方協商,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擬定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供方向需方供應水鋼集團生產的各類建筑用鋼材,如出現水鋼產品規格品種不齊,供方及時向需方告知,并提供該廠家的價格,得到需方同意后,可供應其它正規廠家的各類鋼材,供方確保質量,并出具質量證明書。
二、鋼材價格:按當日供貨的市場最新價格每噸每月另加50元整為結算價。
三、供貨方式:供方按需方提供的品種、規格、數量在三日內送達需方工地上,按電子磅單計重(上車費及運費由運方與需方協商,需方現場支付每噸 元)。
四、結算方式:當批鋼材供、需雙方以 噸計算,由供方在供貨之日起開始計算,時間原則上以一個月為限,供方無論是一次性供完或是分幾批次供完,都計算在一個月,供方可向需方按實際發生數量結算該批次貨款,需方在供方提供貨物后,經驗收檢驗合格在結算日后付款。需方不得以其他借口拖延付款。
五、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肆分,供需雙方各執兩份簽字蓋章生效。材料供貨合同需方:
代表:
供方:
代表: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合同范本 篇3
買方(甲方):
簽訂地點:
賣方(乙方):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定義
1.1“合同”指本合同以及與其相關的訂單、附件和補充規定。
1.2“價格”指由雙方商定的產品和服務的價格。
1.3“產品”指相關訂單所列產品。
1.4“服務”指相關訂單所列的服務。
1.5“訂單”指甲方發給乙方的包含產品型號、數量、價格、交貨條款、交貨時間、支付條款等內容的正式訂貨通知,是唯一授權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交貨義務的文件。
1.6“生效訂單”指經甲、乙雙方確認蓋章后的訂單。
二、合同組成長期供貨合同
1、依據本合同所制定的訂單、補充訂單及相關修訂書,與合同構成一個統一的整體,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價格條款
3.1價格:乙方按照一定的價格向甲方提供產品和服務。生效訂單中被甲方確認的價格是甲方應付給乙方貨款的唯一憑證。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訂單價格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3.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價格不能高于同條件下其提供給其他用戶的產品價格。
3.3報價:乙方接到甲方詢價單后,需盡快報價,盡量按照詢價單中要求報價的日期之前向甲方報價,乙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甲方報價。在供貨數量發生較大增長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調整產品的價格。乙方對甲方的報價必須基于誠實的`能夠成交基礎上。若乙方連續三個月的報價均未能成交一次,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供應商的資格。
四、訂單
4.1詢價單下達:甲方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下達詢價單給乙方。
4.2詢價單確認:收到甲方發出的詢價單后,乙方應在當日確認是否收到訂單,并應在收到詢價單后的工作日內予以報價。乙方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傳回報價單,所報價格應為乙方可以履行價格,若在合同期內乙方所報價格應乙方原因兩次以上能履行,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供應商資格。
4.3簽訂訂單:甲方認為乙方報價合理,雙方簽訂該批訂單。
4.4執行訂單: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技術標準、檢驗標準等技術要求,乙方應嚴格按照要求供貨。
4.5交貨期:除非甲方要求或同意,乙方的交貨時間不得提前、遲延,否則,均視為乙方不按時交貨,甲方有權拒收,甲方同意提前收貨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倉儲費及其它費用。
4.6取消訂單:由于市場變化或其他不可預測因素導致甲方對產品需求發生變化,甲方有權取消生效訂單。在此情況下,雙方將協商取消訂單前產生的成品、半成品的處理方案以及對乙方可能造成損失的補償辦法。
五、交貨
5.1交貨:本合同下的交貨指,乙方將產品運送到甲方在團風的工廠交付給甲方,或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其它交貨地點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并同時提供有關產品的送貨單和加蓋乙方公章產品質量證明書一式六份,并承擔交貨前的一切費用。
5.2乙方應按照生效訂單約定的交貨時間交貨。生效訂單對交貨時間沒有約定的,乙方應當在該生效訂單生效之日的第30日交貨。
5.3交貨前日,乙方應以通知甲方收貨人員,該通知應包括訂單號碼、乙方名稱、交貨日期、產品、數量等內容。
5.4交貨數量不能滿足訂單的,乙方應當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按實際交貨數量進行接收。否則,甲方可根據乙方交貨情況,決定取消或調整訂單,由此造成乙方庫存,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5交貨數量多于訂單數量的,乙方應當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接收的,雙方按實際交貨數量進行接收,否則,甲方不承擔接收多余產品的責任。
5.6收貨數量、收貨時間以貨物經甲方或其指定收貨人的接收部門檢驗合格入庫為準。
六、風險及所有權轉移
6.1在甲方工廠將產品交付給甲方之前,或在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將產品交付給甲方之前,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在此之后,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七、包裝
7.1除甲方指定特殊包裝方式外,包裝物應由乙方提供并自負費用。包裝產品標識應包含乙方名稱、產品名稱、規格、材質、數量。
7.2乙方應采用合適的安全包裝方案,要求包裝單件的重量不超過15T。
八、品質控制
8.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甲方提供的驗收標準。
8.2甲方應在產品達到交貨地點后權予以拒收。屬于批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全部退貨。
8.3生產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交付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貨、更換合格產品或退還相應價款,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4甲方產品投入流通后,甲方發現乙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合格產品,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包括修理費在內的相關損失。
8.5乙方為其產品提供為期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不包括甲方使用不當、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承諾免費維修或免費更換。
8.6針對每個交貨批次的產品,乙方均應附上出廠常規檢測報告、產品質量證明書,以供甲方質檢部確認。
8.7乙方提供的產品不合格的,如甲方認為可讓步接收的,甲方可采用折價方式接收,折價金額需經乙方確認。
九、付款
9.1具體結算方式以訂單確認的結算方式為準,乙方訂單履行完畢雙方簽署應付款確認書,或各自生成應付款、應收款數據。
9.2乙方應當在該付款日的
9.3根據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提前付款的的,甲方將按照其制定的經營政策中的利率從應付給乙方的貨款中扣除提前付款期間的利息。
9.4甲方的任何付款均將匯入乙方事先指定的銀行賬戶內。
十、保證條款
10.1乙方做出下列陳述和擔保:
10.1.1對本合同的執行不會違反與其相關的任何合同條款、責任、法律、法規和法令;
10.1.2提供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的產品質量條款、技術標準和規范的要求,且在這種要求下使用是安全的;
10.1.3遵守“價格條款”的有關規定,不進行欺詐性報價。
十一、合同解除
11.1乙方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取消訂單:
不按照履行到期義務,導致甲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不按照履行到期義務,經甲方催告后3天內仍不履行的;
不按照履行到期義務,經甲方催告后不能提供合理解釋的;
提出破產申請或被他人提起破產申請的;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有轉移財產、抽逃資金,逃避債務的行為;
喪失誠信信譽;
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其它情形。
11.2解除本合同的,不影響甲方提起損失賠償的權利。
十二、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系指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并且它的發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不可抗力的事故)。一方因不可抗力導致遲延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事件發生方應當在此等事件發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15天內向對方發出事件發生地點有關政府部門或商會出具的證明,以證實不可抗力的存在。
12.2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12.3在此條件下,乙方仍有義務竭盡全力盡快交貨。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四周,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三、違約責任
13.1乙方的產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換、退貨、減少或者退還貨款。甲方提出更換的、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補送新的合格品,超過合同交貨期的,仍將判定為延期交貨。
13.2對于不合格產品、多余產品及被取消訂單下的`產品(即甲方可退還給乙方的產品),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間內取走;超出規定時間仍未取走的,甲方可為乙方辦理退還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產品丟失、損壞、減量、變質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3乙方已預見到其提供給甲方的產品可能作為部件被用于甲方制造的成品中,乙方提供的產品的質量不符合要求,不論此類瑕疵發現于甲方生產其成品過程中,還是于甲方將成品售出或最終用戶使用過程中,乙方均應承擔更換或維修的義務,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甲方除扣除乙方提供的有質量問題的產品貨款外,必要時,還要按照有問題產品的貨值的200%對乙方處罰。
13.4甲方售出或最終用戶使用甲方的成品過程中,因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存在瑕疵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因此先行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3.5乙方不能按期交貨,乙方應將不能按期交貨的情況或更改后的交貨日期和交貨數量立即通知甲方。在無其他特殊情況的前提下,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到貨,每日按生效訂單未交貨(或未及時交貨)部分金額的1%賠付,同時,乙方還應賠償由于甲方向第三方采購同類產品所造成的采購差價損失,或賠償甲方停產待料所造成的損失。
13.6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四、合同期限
14.1本合同有效期自月日。
14.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在此之前生效的、但未履行完畢的訂單仍應得到繼續履行。
14.3本合同期限屆滿后,雙方希望繼續合作的,雙方將協商訂立新的合同,在未訂立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十五、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以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十六、糾紛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通過友好協商不能得到解決的,雙方同意由團風縣仲裁委員會裁決,仲裁地點在團風縣。
十七、一般條款
17.1修訂:本合同的修訂僅能以雙方授權代表簽署/蓋章的書面文件進行,該類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7.2轉讓: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附屬機構或第三方。
17.3乙方人員:乙方須確保其人員在甲方場所進行服務時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17.4不正行為: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提供任何酬金、禮物、饋贈。甲方認為此類行為是試圖不適當地影響甲方的員工,這將損害甲方與乙方間的業務關系。
17.5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被司法機關裁定在某些方面無效,且這種不可執行性不會對雙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造成實質性的影響,則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17.6棄權:本合同的有效棄權須經棄權方書面簽署和對方確認;一方對另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的某些事件放棄追究但并不表示對以后發生的事件也放棄追究。
17.7信息傳遞:當一方的有關基本信息發生變化(如地址、賬號、法定代表人等),可能對雙方的合作產生影響時,應將變化信息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傳遞。
17.8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或蓋章生效。
17.9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經辦人:
代理經辦人: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開戶行:
開戶行:
日期:
建筑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合同范本 篇4
需方(甲方):北京貿
供方(乙方):北康裝料經營部
經協商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價值為人民幣 ¥1005000 元。
第二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方法:貨款在合同有效期內結清。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條: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技術指標),見附表。
第四條:驗收方法:嚴格按照國家建材標準執行。
第五條:交貨規定建
1.交貨方式: 所有貨物由供方送往供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2.交貨日期:
3.交貨地點:
4.運輸費用: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 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 乙方產品規格、型號、質量、等級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退貨或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三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貨,那么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 產品交貨時間不符本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二) 甲方應付的經濟責任。
1. 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數量、型號、等級。應提前3 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2. 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時,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30 %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收貨。
3. 屬甲方自提材料,甲方應在提貨前3日內告知乙方。
4. 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提前告知,說明原因,取得對方諒解。如有問題協商解決。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雙方協商,在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前,乙方仍應按合同供貨,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那么每延期交貨一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百分之三作為罰金交給甲方。
第八條:如因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某廠家產品、規格、型號、貨物不全,要用另外廠家同規格、型號的產品頂替時,乙方必須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解決。否那么作為延期罰金。
第九條:本合同擬定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回絕供貨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條款》實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那么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那么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材料設備采購的合同范本 篇5
編號:
甲方(需貨方):
乙方(供貨方):簽訂地點:
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等有關法規和建設規章的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建筑消石灰粉,每噸單價260元,數量以實際到貨,經正規過磅,以磅單數據為準。
第二條質量標準:乙方所賣物資的規格與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設計技術要求。
第三條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合格證書。
第四條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生產廠,需方安排車輛自行提貨,過磅。
第五條付款方式:材料全部供完后按照實際發生數量一次性付清貨款。供貨方需提供相應發票。
第六條本合同解除條例:按《合同法》規定的一般法定解除的條件執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不能按期提供合格產品;
(2)不能提供相關質保證書;
(3)產品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4)需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的條款付清貨款。上述四種行為視為嚴重違約。嚴重違約將賠償受損者全部損失。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首先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按實際到貨量進行結算,如以后因工程需要追加貨物,均按本次報價進行追加,不再進行談判采購。
第十條本合同在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