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押借款合同書(精選3篇)
房屋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1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借款人:
第一條:乙方自愿以本人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為借款人提供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力、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抵押擔保保險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寫)¥: 元整,抵押地址 。抵押期限為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簽字后共同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并辦理他項權利證。
第四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及執行合同所需各項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在房地產抵押借款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房地產現狀的證明(如有無訴訟、查封、出租、抵押等)。并保證該抵押房地產產權明確,權屬清晰,沒有任何權屬糾紛。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在甲方處封存,在乙方未償還清借款前,乙方負責抵押房地產的維修、管理,并不得轉讓、贈與、出售、重復抵押、拆動或損壞、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完好無損。如發現乙方有上述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保險,在抵押期內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借款方承擔。甲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借款及相關費用。 如未辦理保險,發生抵押物的損毀、滅失情況,導致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于5日內增補同等價值的財產作抵押,否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享有對乙方債務的最終索取。
第八條:如乙方因為重大疾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等可能導致無法按時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甲方有權提前催收欠款并通過法院強制執行,并將此抵押的房地產更名、變賣、拍賣,實現抵押權。
第九條:本合同經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履行房地產抵押登記后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一條: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在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抵押權人(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人(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借款人簽字:
年 月 日
房屋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2
出質人: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貸款人: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借款人: (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本合同簽約各方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享有合法所有權或充分處分權的動產或權利(以下統稱“質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附件“質押物品清單”)質押給乙方,以擔保丙方與乙方簽訂的________ 號《中國光大銀行個人貸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第二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人民幣 元、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實現貸款項下債權及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三條 上述質押物的暫作價以質押物品清單上記載的評估價格為準,但其最終價值以質權實現時實際處理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物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實際放款前,由甲方交付(或背書后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質押物的票面價值不作為處分該質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乙方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乙方依據本合同規定行使或實現質權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甲方是質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質押物享有合法而充分的處分權,有權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擔保外,甲方未曾在質押物上設置任何其他擔保。質押物的所有權不存在任何爭議,依法可以作為質押擔保的標的物。
(二)甲方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容,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甲方如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合法的授權。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質押物的、并將會對質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五)未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外,甲方不得在質押物上設立任何擔;蚱渌拗疲嗖坏脤|押物做出轉讓、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押物。
(六)甲方已按時支付所有與質押物有關的應付的費用及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稅項),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與質押物有關的其他合同及條件。
(七)為確保本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優先性和可強制執行性,及為確保及完善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甲方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或備案手續。
(八)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質押物或其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質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質押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的,一經乙方要求,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物,處分所得應用于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九)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處分質押物時,予以無條件配合。一經乙方要求,甲方須協助乙方取得與乙方實現其債權有關的一切必要的批準或同意,或協助乙方辦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
(十)甲方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質押權的行為。
(十一)出質的權利依法可以轉讓。
(十二)如質物為出質權利,甲方同意辦理有關止付手續。
(十三)只要丙方在主合同項下仍有任何債務尚未清償,甲方將不會就其已被乙方處置的任何質押物,向丙方追償或主張權利。
第七條 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于質押物的從權利和孳息。
第八條 費用承擔
甲方作為委托人的,甲方應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承擔質押物的公正、登記、保管、提存等費用。
第九條 一旦丙方發生了主合同項下任何違約行為,或甲方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聲明、承諾或義務,或發生了針對質押物的查封、扣押、重大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可能導致質押物價值減少的事件,或丙方發生了主合同界定的違約事件(以上統稱為“違約事件”),乙方有權處分質押物并提前清償貸款。
第十條 乙方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物所得的款項,除相關政府部門另有規定外,按以下順序處理:
(一)用以支付乙方在行使其權利或其處分質押物所產生的或引起的一切費用和開支;
(二)用以支付乙方因處分質押物而需交納的稅款;
(三)用以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債權。如乙方處分質押物所得的款項不足以實現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債權,乙方仍有權向丙方追索;如有余額,乙方應將余額交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 乙方和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項下貸款及其相關條款的內容,除貸款展期或增加貸款本金金額外,無需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將在變更后的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質押擔保獨立于主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并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應受到乙方與丙方之間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的影響,不應受到丙方對甲方任何債務或義務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響。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所設質押的質權有效期與主債權的訴訟時效一致。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項下,甲方應當全額支付其應付的任何款項,不得提出任何抵銷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
第十五條 本合同各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后即被視為送達。乙方發給甲方和/或丙方的文件,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甲方和/或丙方發給乙方的文件,則需在乙方實際收到后方可視為送達。
第十六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乙方所在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七條 乙方已提請甲方和/或丙方特別注意有關其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并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和/或丙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各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質權自質押物移交于乙方占有時或相關權利憑證交付于乙方、或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或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質押物品清單》等均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債務人、擔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擔保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擔保人對債權人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為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簽訂。
出質人(甲方):
貸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借款人(丙方):
房屋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3
借款方(即質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質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民法典》規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名下(有處分權)的,牌照號_____,發動機號_____大架號______。向乙方作質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大寫)。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月利息____%,月綜合費用____%。
第五條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的來源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甲方到期不能償還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甲方到期如數償還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綜合費用時,乙方將質押物退還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動。
3、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第八條雙方自愿通過公證處對借款合同進行公證。(公證費由甲方(借款方)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借款本息和綜合費用,逾期3天以內的,按5日收利息和綜合費用。逾期十日不還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綜合費用乘2,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沒有按時償還乙方的借款,也沒有提前和乙方協商續簽借款合同和續交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乙方可憑本合同和公證書對質押物進行處分(銷售)以償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用;蛳蛉嗣穹ㄔ荷暾垙娭茍绦,甲方不的提出異議并承擔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起訴費,執行費,交通費等費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叢臺區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強制執行。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