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產權抵押借款協議(通用3篇)
個人房屋產權抵押借款協議 篇1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銀行_______分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釋義:
( )期房__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__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_____(房產商) 購買的位于
_______處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元,共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
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
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 -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
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如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見證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
篇二:抵押擔保合同
抵押擔保合同
編號:888 農信(xx年 月 3 日起至xx年 月 30 日止。債權本金的實際金額和債務履行期限以主合同及其相關債權憑據所記載的為準。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債務人應承擔的全部債務,包括2
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和罰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抵押權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主物、從物、主權利、從權利、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受抵押權人持有債務人及抵押人以外其他第三人任何方式的擔保的影響,即無論抵押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保證金、履約保險等),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抵押物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且承擔擔保責任不分先后順序。
第三條 抵押物
、抵押人同意以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財產作為抵押物,該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抵押物價值(購買價評估價)為人民幣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人承諾和保證
、抵押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并合法、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組織(或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抵押人擁有合法、充分和絕對的權利簽署及履行本合同,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授權程序(包括內部授權)已經完成。抵押人已獲得有關本合同及相關文件之訂立、有效、履行和執行等所必要的所有授權、同意、批準或許可,并且該等授權、同意、批準或許可是完全合法有效的。作為代表抵押人簽署本合同及相關文件的簽字人,是抵押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且已獲得抵押人合法、充分的授權。
2、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產權清晰,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出租等情況(如抵押物已出租的,則須已取得承租人向抵押權人出具的確認承租人放棄其租賃關系對抗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之權利的書面確認書或經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形式之確認文件),且抵押人依法對抵押物擁有充分、合法、有效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并有絕對的權利依本合同約定對抵押物設臵抵押擔保物權。
3、抵押物來源合法,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且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6、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及辦理抵押登記之時,并沒有被設臵抵押權或其他任何擔保物權。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8、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要求債務人就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義務以財產抵押或質押形式設立反擔保。如抵押人與債務人就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簽訂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抵押人必須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義務后方可行使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項下的權利。
9、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債權人可以就抵押人的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且無需對由此而可能給抵押人帶來的影響承擔任何責任。
0、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抵押權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抵押人的相關信息。
第五條 主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對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之債權債務金額進行變更應及時通知抵押人并取得其同意。未取得抵押人同意的,如果加重了債務人債務的,抵押人對加重的部分可以不以抵押物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減輕了債務人的債務的,抵押人以抵押物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2、抵押人在此同意,除增加債權債務本金金額外,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無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有關變更自抵押權人或債務人告知抵押人之時起對抵押人具有約束力。主合同的變更并不影響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抵押人以抵押物應承擔的擔保責任也不因此而減免,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3、抵押人已充分認識到利率風險,如主合同采用可浮動利率,抵押人愿以抵押物承擔因利率浮動而增加的擔保責任。
第六條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
、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之訴訟或仲裁時效屆滿之日止。
2、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將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且無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對被轉讓的債權承擔擔保責任,并由受讓債權的第三人按其所受讓的債權受讓相應的抵押權。
3、抵押人在此同意,在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權人可以許可債務人轉讓全部或部分債務,如將來抵押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無需再取得抵押人口頭或書面同意,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在原抵押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包括對被轉讓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管
、抵押權存續期內,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使用并負責保養、保全,同時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抵押權人如有要求,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應交抵押權人保管。如果在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明顯減少的情況時,抵押人應立即采取措施維護、修繕、挽救和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并在七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5款約定處理。
2、抵押人應及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收取的任何稅費、管理費、修理費、水電費等款項,否則應賠償因未履行上述事宜給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抵押物的保險
、抵押權人如有要求,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必須承擔費用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為抵押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期限至少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三個月。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后,保單的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如果保險期屆滿時,被擔保的債權未全部受償的,抵押人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否則抵押權人有權作為第一受益人辦理續保手續,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2、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抵押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及利息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償并有權直接從抵押人在抵押權人所屬的農村信用社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3、保險單中應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抵押權人指定的賬戶。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房屋產權抵押借款協議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丙方(中介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的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此房屋做了詳細的了解,并自愿購買。該房屋的現狀如下:
房產證號:
產權面積:
土地證號:
土地使用權類型:
房屋產權性質: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后決定該房地產的成交價為人民幣 元整(¥ )。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房款(含定金)共分 次付清。
1、第一期房款:(定金)人民幣 元整(¥ )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的當日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2、第二期房款:人民幣 元整(¥ )于甲乙雙方到不動產局辦理網簽過戶當日,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其中包含人民幣 元整(¥ )于甲乙雙方到房產局辦理資金托管手續,于出乙方不動產權證書的3個工作日,由房產局代乙方支付給甲方。)
3、第三期房款:人民幣 元整(¥ )由丙方協助乙方辦理銀行貸款手續,于銀行下款的當日,由銀行代乙方支付給甲方。
四、稅費承擔
1、在辦理此房屋轉讓手續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稅費及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甲方承諾上述不動產以家庭為單位的情況為名下為滿五年唯一一套住房,如情況不屬實由甲方承擔個人所得稅。
3、甲方不動產證辦理費由甲方承擔。
五、中介費用的承擔及支付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簽訂之日視為丙方促成交易之日。
2、本次房產交易,丙方收取中介費為人民幣 (¥ ),其中甲方承擔人民幣 (¥ ),乙方承擔人民幣 (¥ ),在簽訂該協議當日支付給丙方。
3、如支付方不按時支付中介費,丙方有權停止辦理該房屋過戶的相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不按時支付中介費方承擔,且每天應按中介費的萬分之五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4、無論甲方或乙方中途悔約或甲乙雙方協商解除本協議,丙方已收中介費不予退還,中介費仍需支付,支付方為:在一方悔約的情況下,中介費應由悔約方支付,在雙方協商解除協議的情況下,中介費由雙方協商支付,如未協商或協商不成則仍按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支付。
5、如因甲方或乙方隱瞞真實情況等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效或被撤銷,丙方已收中介費不予退還,中介費應由責任方承擔。
6、甲乙雙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私自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或者另行通過其他居間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到房地產交易所交件,甲乙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丙方有權要求甲乙雙方連帶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中介費用。
六、若乙方需辦理二手房按揭貸款,因貸款產生的評估費、抵押登記費、保險費等費用由乙方自理,丙方代理代辦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 ),簽訂本合同的當日由乙方支付給丙方,貸款金額和貸款利率以國家及銀行調控為準。乙方應本著積極配合丙方辦理和提供銀行貸款所需個人資料,在該房貸款中乙方不能惡意故意拖辦銀行貸款,以丙方三個星期為期約乙方三次,以錄音電話、短信或書面方式通知相關對方,超過三次視為乙方惡意拖延,惡意拖延視為乙方違約,則按第十條執行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貸款不能批準或不能足額批準的,乙方需在 30個工作日 內將該房產未付款項補齊給甲方,如還未能補齊,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如不貸款,本條作廢)
七、甲方在收取定金的當時將《房屋所有權證》 1 本、《土地使用證》 1 本交與丙方妥善保管至房地產變更日:保管期間證件遺失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責。
八、權利擔保
1、甲方保證對所售不動產享有完整無瑕疵的所有權和處分權且未被查封,各項相關權屬證照齊全,可以辦理過戶手續,同時該不動產不存在任何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若發生于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保證所售不動產內未發生自殺、他殺、意外死亡等重大事故,如有隱瞞,因此給乙方、丙方造成經濟、精神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九、上述不動產產權所有權人是否全部在場
□是
□否
上述房產房屋產權所有權人 身份證號: 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簽訂該協議,特全權委托 身份證號: 代為簽訂該協議,且同意該協議的各項條款,若因該協議引起的任何糾紛由簽訂該協議的當事人承擔相關民事責任。
十、違約責任
1. 本次交易甲乙雙方約定違約金為人民幣 (¥ )。
2. 乙方中途悔約或未按本協議條款規定付清任何一期購房款時,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按照下列步驟處理該房產:
(1)甲方暫保留該不動產30日,等候乙方付款,但在保留期間,乙方應支付延期利息,每天按應付甲方金額的萬分之五計息,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2)保留期限屆滿,乙方仍然延期未付應付款項,即視為自動放棄購置,如未進行產權登記過戶,甲方有權將該不動產轉賣他人,乙方不得有異議;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定金視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并按約定支付延期利息。
(3)甲方不動產所有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后,由于乙方原因無法支付該不動產所有購房款給甲方時,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名下上述不動產所有權證重新過戶到甲方名下,過戶產生的所有稅費、中介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辦理過戶各項相關事宜及貸款相關手續的,乙方支付延期利息,每天按不動產成交價的萬分之五計息,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并應支付所有中介費給丙方。
3. 如甲方中途悔約或未按本協議條款履行甲方義務時均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以下步驟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退還所交房款,逾期每天按所收房款的萬分之五計息支付給乙方。
(2)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三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并按約定支付違約金。
(3)如該不動產過戶乙方名下,甲方要求恢復甲方名下,經乙方同意,過戶產生的所有稅費、中介費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由于甲方原因逾期辦理過戶各項相關事宜及貸款相關手續的,甲方支付延期利息,每天按不動產成交價的萬分之五計息,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甲方并負責支付所有中介費給丙方。
十一、丙方義務責任
本次房產交易,甲、乙雙方全權委托丙方辦理該不動產的過戶和貸款手續等事宜,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否則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該責任由不協助方承擔。丙方在國家或相關部門規定的日期內辦妥不動產權證過戶手續和銀行貸款手續(在相關部門正常履行職能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在不動產局過戶交件手續完畢后,丙方在35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名下不動產權證辦理完畢(只限于不動產出讓土地)。如乙方需要辦理貸款手續,在甲乙雙方按時提供銀行貸款所需材料丙積極配合丙方辦理銀行按揭手續的情況下,丙方應在4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銀行貸款手續。如因銀行逾期放款,丙方無違約責任。如丙方逾期辦理,丙方應向中介費支付方支付逾期違約金,每天按已收取中介費金額的萬分之五計息,支付給中介費支付方。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約定于 辦理不動產局辦理過戶網簽交件手續。
2、甲乙雙方在房產交易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只作為交稅的參考憑證,契約簽訂的付款方式和成交金額如與本合同不相符則以本合同為準,買賣雙方不得有異議。
3、甲方于收到全部房款的當日正式將移交該房屋的所有權利給乙方,交房前甲方應結清之前使用時產生的水電費、物業費等各種日常費用,并配合乙方辦理水電.天然氣,過戶手續(如有租賃另行協商),如果該房屋內有戶口,甲方應在收取最后一期房款之前負責遷出。交房時甲方不得拆除地面、墻面及頂棚上的固定裝修設施,其中包括門、窗、水電管線、水表電表、水龍頭、燈具、廚衛內的固定裝修設施。
4、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由丙方督促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待辦完《不動產權證書》產權變更登記過戶手續及與此房地產權相關的一切手續移交給乙方,且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及中介費結清后,合同自然終止。若不按合同執行發生的違約情況,經遵守的兩方或甲乙丙三方協商取消交易后此合同方可終止。
5、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如需對本協議主要條款進行變更,應以書面方式進行。
鄭重聲明:桂林市南北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在此聲明,禁止公司任何員工私下以任何理由向甲乙雙方收取該協議外的任何費用,如有任一方縱容此類事件發生,因此引起的一切糾紛、損失與桂林市南北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無任何關系,如因此事導致證件逾期辦理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本協議一式三份(共4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份簽字蓋章并收到購房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丙方: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個人房屋產權抵押借款協議 篇3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方在澧陽鎮澧陽村1組自建一住房,現決定將五樓產權出讓給乙方,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該住房建筑面積132平方米產權出讓總金額為肆萬元整,協議簽定時乙方付給甲方預定金叁萬元整,甲方在辦理產權后,乙方付清退后房款壹萬元整。
2、房屋配套設施及費用負擔辦法,甲方負責房產證辦理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辦理,契稅由甲方負責。若乙方需辦理土地分割證,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電表、水表、電視入戶。
3、該住房產權歸乙方所有,樓梯及樓下房前公用部分,乙方不得隨便占用或搭棚建房,房屋里面有漏水現象,由甲方出資,乙方配合解決。
4、乙方對房子的裝飾或維修不得隨意改變主體結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受讓后的產權屬乙方所有,但若再次出讓該產權,新用戶需經甲方同意后方能出讓。
6、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產生同等法律效力,如違反,違約一方需付給雙方房屋出讓金的30%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