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的汽車消費借款合同(精選3篇)
標準的汽車消費借款合同 篇1
第一條合同當事人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幣別本合同項下借款為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期用款亦實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條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用款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效提款期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內,借款人一次提用。超過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視為自動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額以實際提款金額為準。提款是指從貸款賬戶劃款到借款人賬戶。
第六條,借款利率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則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七條利息和利息支付借款利息從借款轉入借款入賬戶之日起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實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須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____日)如數支付該期借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從其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
第八條還款借款人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分期付款日,將全部借款償清。分期付款采用遞減償還法,計算公式為:
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期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為單位計算。
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貸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任何賬戶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力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單位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貸款人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借款擔保
(一)對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借款人應選擇下述一種或兩種方式提供擔保。1.第三方保證方式擔保;2.抵押方式擔保;3.質押方式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證人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三)借款人以所購汽車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的,借款人需辦理汽車抵押登記及保險手續,并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毀損,均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保險,所需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四)借款人死亡或經有權部門宣布失蹤,借款人財產的合法繼承人應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第十一條借款人和貸款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貸款人有權對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六)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七)貸款人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及其違約處理
(一)借款人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和違約金。
2.保證人不履行保證責任。
3.借款人的財產或質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凍結、沒收、轉移、破壞、毀損、棄置、喪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違約發生后,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償;
4.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5.從借款人和/或保證人任何賬戶扣收全部貸款。如果賬戶中款項的貸幣與貸款貨幣不同,貸款人有權按當日外匯掛牌價折算成貸款貨幣清償貸款;
6.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訴訟活動所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貸款人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_計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該部分利息按月計算復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貸款人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__計收利息;
9.貸款人對逾期貸款向借款人按每日萬分之四收取違約金。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通知本合同項下任一當事人的通知須按第一條所列的地址進行。任一當事人變更地址、電話或傳真號碼須事先通知其他當事人。
第十五條適用法律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貸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借款人的借款申請書、提款通知書和其他貸款人認為應成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的汽車消費借款合同 篇2
消費券發放合作協議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就消費券發放合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 合作內容
1.1 甲方為消費券發放活動的發起方,乙方為商家拓展及營銷交易系統平臺(以下簡稱:營銷平臺)的技術支持方。
1.2 甲方制定消費券發放方案,也可稱為營銷活動。
1.2.1 消費券發放方案包括消費券發放的方式及期限等內容,具體以附件的為準。
1.2.2 消費券發放方案中涉及到地面推廣營銷物料的,該營銷物料由甲方負責設計、印刷及運輸。
1.2.3 協助乙方完成相關商戶對消費券的咨詢、投訴事宜。
1.2.4 其他:
1.3 乙方負責通過營銷平臺提供技術支持及運營支持。具體包括:
1.3.1 負責消費券發放方案在營銷平臺的公告、發布事宜。
1.3.2 負責活動商家的拓展及培訓。包括:
。1)對符合消費券發放方案要求的商戶進行溝通協調及業務培訓。
。2)與商戶確認最終的消費券發放方案。
。3)就核銷消費券的操作步驟進行培訓。
。4)協助商戶就相關營銷物料進行擺放、宣傳。
1.3.3 提供消費券發放及使用的對賬平臺,并提供可供查看并下載包括但不限于日賬單、月賬單等相關消費的數據。
1.3.4 處理相關商戶對消費券的咨詢、投訴事宜。
1.3.5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需要對指定優惠群體在指定特惠商戶處消費的營銷資金與銀行卡交易資金進行并賬,并按正常收單模式向商戶提供 個工作日合并清算服務。
1.3.6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每張兌現消費券的市民與商戶交易信息。交易信息包括手機號、使用消費券的商戶名稱和交易金額。
1.3.7 其他:
第2條 合作費用及支付
2.2 甲方根據合作的項目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務費,本合同費用均為含稅費用。
2.1.1 費用分類
。1)一次性平臺接入費:人民幣 元;
(2)合并清算服務費:人民幣 元;
。3)驗證核銷服務費:人民幣 元;
。4)機具服務費:人民幣 元;
。5)商戶拓展及營銷服務費:人民幣 元;
。6)宣傳物料設計印刷費:人民幣 元;
。7)其他費用:
2.1.2 合作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 元。
2.2 費用支付
2.2.1 甲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指定的收款賬號支付合作服務費用。
2.2.2 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信息
開戶行:
戶名:
指定收款賬號:
2.3 發票開具
2.3.1 乙方應于甲方每一期付款后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增值稅發票,發票內容為: 。
2.3.2 甲方的開票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
地址:
電話:
納稅人識別號:
第3條 營銷補貼的預付及結算
3.1 如通過乙方進行營銷補貼(含營銷平臺積分)資金與實際交易資金的并賬處理(即合并清算),甲方應按約定將預計的營銷資金在活動開始前 個工作日內,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3.2 乙方應于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執行營銷補貼款的清算報表。
3.3 乙方接收甲方營銷補貼資金,用于對商家特惠進行補貼,該資金不得挪用。
3.4 營銷活動結束后,如該營銷補貼金額有余款,經雙方核算、確認后劃回甲方指定賬戶。
3.4.1 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戶信息
開戶行:
戶名:
指定收款賬號:
第4條 合作期限
4.1 雙方合作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2 合作期限到期后,如雙方續簽合同,應另行簽訂書面續簽協議。
第5條 違約責任
5.1 逾期付款責任
5.1.1 如甲方未按約支付營銷補貼款,則乙方要求甲方補足營銷補貼款。如甲方未按約補足,乙方有權停止相關營銷活動。
5.1.2 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乙方相關合作服務費用的,應當以合作服務費用總額為基數,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五的逾期付款違約金。經乙方書面提醒,甲方仍未按照乙方約定期限支付的,乙方有權停止自違約之日起的營銷活動,并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再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作服務費用。
5.2 執行瑕疵責任
5.2.1 如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執行相關營銷活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5.2.2 如乙方未按照約定內容執行營銷活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正執行內容。如乙方未按約修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合作服務費用,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5.2.3 因營銷活動平臺政策調整、相關主管部門政策調整等非乙方原因而導致消費券發放方案不能按約執行的,乙方應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甲方,雙方另行協商替代方案。
5.3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經守約方通知后 日內仍未改正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按另外約定處理。
第6條 保密條款
6.1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的文件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布的廣告內容、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6.2 雙方承諾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得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該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無論何種原因)之后仍需履行。
第7條 合同聯系方式
7.1 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系方式:
。1)甲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7.2 通過電子郵箱及其它電子方式送達時,發出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
通過快遞等方式送達時,對方簽收之日或發出后第三日視為有效送達(以兩者較早一個日期為準);對方拒收或退回的,視為簽收。
7.3 上述聯系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7.4 一方變更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該聯系方式仍視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7.5 本聯系方式條款為獨立條款,不受合同整體或其他條款的效力影響,始終有效。
第8條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協議簽署后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8.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9條 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9.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0條 附則
10.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附件:消費券發放方案
一、活動城市
二、營銷預算
三、活動時間
年 月 日
四、活動商戶
五、營銷活動規則
1.共分 次發放。
。1)第一批次:發放 元通用券(電子券)、 元現金券,金額共計 元,發放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二批次:發放 元通用券(電子券)、 元現金券,金額共計 元,發放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類型和模式
本次活動共發放 張消費券。
。1)其中 元通用券(電子券) 張, 元通用券(電子券) 張, 元通用券(電子券) 張;
(2)通用券(電子券)可在符合條件的餐飲、百貨(不包含超市、便利店)、書店使用,消費滿 元、 元、 元可對應抵用一張 元、 元、 元通用券(電子券)。
。3) 元現金券可在符合條件的餐飲、百貨(不包含超市、便利店)、書店直接使用。
。4)消費券不能疊加使用,每筆消費支付只能使用一張。消費券在商家所有優惠讓利的基礎上使用。
3.操作流程
。1)領取及使用:
一是通用券(電子券)領取方式。
登錄 進行搶券。搶券成功后,優惠券保存在 卡包中。
每人僅限搶一張。
領取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 開始放券,放券數 天平均等分,搶完為止。
搶券后在 日內進行消費,過期作廢。
二是現金券領取方式。
由 發放,每人僅限領取一張,消費時間截止到 年 月 日,過期作廢。
(2)核銷方式。
一是通用券(電子券)。領券成功后只要到符合條件的餐飲、百貨(不包含超市、便利店)、書店行業商戶使用 支付達到規定的金額即可滿減優惠。
二是現金券。領券成功后只要到符合條件的餐飲、百貨(不包含超市、便利店)、書店行業商戶可直接使用。
甲方確認:
乙方確認:
標準的汽車消費借款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銀行住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還款賬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存款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傳真號碼: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需要,向乙方申請_________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用途
(一)消費人或使用受益人:_________。
(二)借款用于_________。
(三)指定的商戶或單位: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或)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條放款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生效后,乙方將借款劃入到本合同規定賬戶。
第五條貸款支用
(一)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支用。
(二)貸款支用方式: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戶:
1.賬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2.賬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3.賬戶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第六條借款利率
(一)雙方約定月利率為_________。
(二)借款期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實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相應檔次的利率確定借款利率;但借期不超過一年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七條還本付息
(一)甲方按月等額歸還借款本息。經計算,甲方在支用貸款的次月起按每月歸還本息共計_________元,還款日為每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還款不能遲于本合同期屆滿日)。
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甲方則在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不實行按月等額歸還本息的方式。
(二)甲方委托銀行自動劃扣貸款本息。
甲方授權乙方在每月還款日自動從甲方在建設銀行開立的儲蓄卡賬戶或儲蓄存折賬戶_________中扣收每月本息額,因該賬戶存款余額不足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還款日未受足額清償的,未受清償的貸款視為逾期貸款。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等情況而造成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還款賬戶用于扣收貸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同意。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變化而調整。
乙方因甲方提前還款所受的損失,不再要求甲方予以補償。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行為,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_________
1.必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2.乙方與第三方已簽訂債權債務轉讓合同或已簽訂新的借款合同;
3.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已作相應變更。
第九條借款擔保
甲方必須為履行本合同提供擔保。
(一)甲方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與乙方另行簽訂《保證合同》,保證人應承諾:_________
1.保證擔保范圍
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2.保證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如借款合同期屆滿甲方沒有履行債務的,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債務從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3.保證期間
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4.保證效力
借款合同其他條款無效并不影響本保證人承諾擔保條款的效力。
5.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甲方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或乙方有其他證據證明甲方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借款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本保證人同意承擔。
(二)甲方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抵押人應與乙方另行鑒定《抵押合同》,抵押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單”列明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應辦理登記;
(三)甲方以質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出質人應與乙方另行簽定《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質押財產清單”列明的質押財產須移轉占有或依法辦理出質登記;
(四)乙方認為抵押物、質押財產在擔保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質押財產在擔保期間的財產保險。
甲方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被保險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
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五)保證人失去擔保能力,或作為保證人的法人發生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破產等行為,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擔保,并辦理擔保手續。
(六)設定的抵押物意外毀損或滅失,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范圍內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擔保手續。
(七)設定的質押財產出現非乙方因素的意外毀損或滅失,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范圍內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擔保手續。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二)甲方應向對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
(四)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還款計劃償還借款,即出現本合同第七條(二)項逾期貸款的,乙方則按逾期金額和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_利率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對挪用部分的貸款按挪用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_計收利息。
(三)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發生本合同項下的消費行為;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借款資料的;
4.甲方拒絕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出現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七)項約定情況而甲方未提供新的擔保的;
7.甲方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8.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9.甲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10.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四)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保證人失去擔保能力的;
2.作為保證人的法人發生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破產等行為,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
3.保證人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4.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五)抵押期間內,抵押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抵押人不妥善保管抵押物或拒絕乙方對抵押物是否完好進行檢查的;
2.乙方要求抵押人對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而抵押人未按乙方要求辦理抵押物財產保險的;
3.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而抵押人未將損害賠償金作為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的;
4.抵押物價值減少,抵押人未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的;
6.抵押人經乙方同意轉讓抵押物,但所得的價款未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
(六)質押期間內,出質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或解除借款合同:
1.乙方要求出質人對質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而出質人未按乙方要求辦理質押財產保險的;
2.質押財產價值減少,出質人未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3.出質人經乙方同意轉讓質押財產,但所得的價款未劃入乙方指定賬戶并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
(七)乙方除本條第(三)項規定情況外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乙方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日息萬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變更住址(地址)、電話等應事先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已簽訂;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十五條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從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足額清償之日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