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抵押合同(通用33篇)
有關抵押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保證人):_____個人公積金賬號: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為保證甲方與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借款額為(人民幣):_____萬元的住房公積貸款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現(xiàn)就甲方、乙方對使用乙方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在約定保證期內: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償還甲方貸款做保證。
二、乙方在本協(xié)議項下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三、乙方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合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四、乙方在保證期間不提取貸款擔保額度內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
五、一旦發(fā)生貸款逾期,同意甲方從乙方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扣還借款本息(含罰息;在協(xié)議保證期屆滿借款人未履行債務時,乙方須在其保證范圍內清償債務。
六、乙方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甲方損失;
七、乙方在保證期間發(fā)生情況變動時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重新落實保證責任;
八、在本協(xié)議保證期間內,乙方不得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在甲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2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主合同信息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債務人”))于簽訂的編號_________為的《______借款合同》
(以下簡稱“主合同”)
2、乙方經認真閱讀并對主合同充分理解,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權利的實現(xiàn),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二、抵押物狀況
1、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車牌號:______
車輛型號:______
(以下稱“抵押物”)。
2、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3、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擔保的范圍
1、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下列范圍:
1)主合同中的主債權;
2)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3)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2、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確認:乙方抵押擔保的所有債務(無論何種名義)金額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抵押物的登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房屋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在登記手續(xù)辦妥之日起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交抵押權人保管。如涉及相關手續(xù)費用,由乙方承擔。
車輛登記證交由抵押人保管。
2、抵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時,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方與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___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乙方要對所擔保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違約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五、其它權利義務
1、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如抵押物存在其它共有人,則乙方確認已經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
3、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在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后,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甲方應將保管的抵押財產產權或使用權憑證和其他有效證明文件退還乙方。
5、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由乙方占有、管理和使用。乙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7、乙方應配合甲方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8、乙方應為抵押物購買下列保險:
險種金額備注
全車盜搶險車輛價值
車輛損失險車輛價值
六、保證條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
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導致本合同抵押權未能實現(xiàn)或部分未實現(xiàn)。
2、乙方基于本條承擔保證擔保的范圍,與本協(xié)議約定的抵押擔保的范圍一致。
3、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七、其它
1、甲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留一份,一份交抵押登記機關。
3、本協(xié)議簽訂后即生效,其中的抵押權在辦理法律規(guī)定的登記手續(xù)后生效。
本協(xié)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有關抵押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抵押合同 篇4
甲方(抵押權人):×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xiàn)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元,評估值為元,現(xiàn)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jù)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xù),甲方對此予以協(xié)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xù)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xù)。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xiàn)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shù)乇kU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shù)乇kU機構續(xù)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shù)模追接袡嗔硇邢蛞曳阶穬敗?/p>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xù)(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xù)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有關抵押合同 篇5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最高額
1、抵押人自愿為債務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
2、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額內,債務人可申請循環(huán)借款,每次借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額以主合同的約定、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為準。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fā)放貸款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xù)。
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額內發(fā)生的業(yè)務,幣別不限,抵押人對原幣種承擔責任。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人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xiàn)債權的一切費用。
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__________(詳見__________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第五條、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責任。抵押權人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等應優(yōu)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當恢復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shù)膿!?/p>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物應辦理足額財產保險,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jù)原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抵押權人有權辦理保險手續(xù),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3、抵押物發(fā)生保險責任內的保險事故的,保險賠付金應優(yōu)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條、抵押登記
抵押人必須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xiàn)
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shù)模盅簷嗳擞袡嘀苯油ㄟ^拍賣、變賣或折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上述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損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jiān)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
(2)、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的。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十條、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本抵押物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抵押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無論主合同是否被認定部分或全部無效,抵押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的義務承擔擔保責任。
2、本合同項下發(fā)生各類業(yè)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不再送達抵押人。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xù)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持一份,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提示
抵押權人已提請抵押人、債務人對本合同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的,并應債務人及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押權人:(蓋章)債務人:(蓋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理人:抵押人(蓋章):
有關抵押合同 篇6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傳真: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qū))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fā)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qū))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有關抵押合同 篇7
抵押人: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筑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2、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8、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轉讓、出租、出售。
第四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zhí)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所有權證一并交乙方執(zhí)管。
第七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fā)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xiàn)抵押權。
第十七條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xiàn)抵押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約定義務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八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九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二條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經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個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債權的確認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債權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借款本金___________元,利息___________元。
二、債權的擔保
1、乙方將位于廣泰瑞景城的地下車位___________號至___________號,車位具體信息見乙方提供的草圖),每個車位___________元,合計折價___________元,以出售給甲方的方式作為甲方債權的擔保,擔保期為___________月。
2、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繼續(xù)出售上述車位,所得價款只能用于清償?shù)谝粭l所指乙方債務。乙方將擔保車位出售給第三人之前,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該車位擔保、同意出售的書面通知。
3、擔保期滿乙方不能清償?shù)谝粭l所列債務的',或在擔保期滿前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的,乙方同意以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價格折價抵償?shù)谝粭l所指乙方債務。
三、排他性效力
本協(xié)議具有排他性效力,其他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不一致的,均以本協(xié)
議為準。乙方提供的車位草圖作為本協(xié)議的附件。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10
貸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xié)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 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 元,有價證券 元;其它 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xiàn)值共計 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貸款方根據(jù)抵押率不得超過現(xiàn)值的____%的規(guī)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 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XX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____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x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在借款方____(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_______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shù)盅何锏挠袃r證券到期兌現(xiàn),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fā)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xù)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xù)保,并將續(xù)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________,如發(fā)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________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jiān)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xié)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xié)商同意。協(xié)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xù)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fā)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jù)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公證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
1.抵押物清單 ____張。
2.
3.
4.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物清單
抵押契約編號
有關抵押合同 篇11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lián)系電話:
抵押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lián)系電話:
鑒于__年__月__日借款人 與債權人即甲方簽訂了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約定借款人向甲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為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自愿以其名下的房產(以下簡稱“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向甲方提供擔保。現(xiàn)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等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房產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為 。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是全額抵押,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條 抵押物的資料、登記和管理
1、資料:本合同簽署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原件或由產權登記中心打印的查詢單原件,并應保證該資料真實、有效。
2、登記:乙方應于本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完畢本合同的抵押物登記手續(xù),并在抵押登記手續(xù)辦妥后當
3、管理: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yǎng)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是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因追索該款項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核算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變更登記費等全部支出。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及使用
1、本合同簽訂后,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未全部受償前,抵押物只能由乙方自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抵押、改變抵押物用途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并不得實施減少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抵押物出租、出售,出租、出售的,所得款項應提前清償甲方債務。
2、由于乙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通知當日向甲方提供新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7且曳皆蚨沟盅何飪r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抵押物因損害而獲得的賠償范圍內優(yōu)先受償或提存。
第六條 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甲方未受清償或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提供新的擔保的,甲方有權依法或依約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九條 甲方對本合同擁有的權益,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將
權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或第五、六條的約定,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致使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否則,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均一致同意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雙方在相關部門備案之《抵押合同》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抵押登記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1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xiàn)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____區(qū)_____________街(路、小區(qū))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棟_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__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jù)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根據(jù)主合同,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fā)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xiàn)由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xié)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13
___(為抵押方,以下簡稱借款人)向信托投資公司___(為受押方,以下簡稱放款人)借入外匯人民幣信托貸款
經雙方協(xié)商,借款人同意將其
抵押給放款人,雙方確認財產抵押的條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將
全部(或部分)抵押給放款人。
在貸款期間(指貸款本息未全部清償前,下同)抵押品歸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營業(yè)下,運用抵押品進行經營管理,無權對抵押品進行出售和轉讓。借款人在運用抵押品的過程中,應注意維修和愛護使用,避免不應有的損失。
二、借款人在貸款期間,抵押財產必須全部向中國人民保險*司投保財產險,抵押品的保險單的受益人應轉讓給放款人(保險單應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本息清償前,對抵押品按期續(xù)保,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一旦發(fā)生險災,保險賠款應先歸還放款人的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
三、放款人對借款人來說是第一債權人,未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將抵押品再抵押給第三者,或將抵押品轉讓、變買處理,也不得將放款人的應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給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及逾期罰息,或因違反貸款協(xié)議及財產抵押契約的`各項規(guī)定,給放款人造成經濟損失,放款人有權不必征詢借款人的意見,可以自行處理抵押品,包括將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將抵押品變賣處理,抵押品價值原則上按原值的___%作價,但為照顧到借款人的利益,經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變買抵押品,處理抵押品的收入,優(yōu)先歸還貸款的本息及逾期罰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處理。
五、本契約的各項抵押條件是連續(xù)的,在貸款未清償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間如借款人地址、名稱、機構等發(fā)生變化,本契約應繼續(xù)執(zhí)行。
六、在執(zhí)行本契約的過程中如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經友好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雙方均可向國家規(guī)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契約由雙方法定代表報經借款人所在地公證機構公證(公證費由借款人負責)后生效,成為對雙方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從放款人收回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罰息)之日起,本財產抵押契約即告失效,原移交給放款人的財產保險單應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約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證機關各執(zhí)一份。
借款單位:放款單位: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
有關抵押合同 篇14
抵 押 權 人:
抵押人:
合同號: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權人(貸款人):
(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就乙方以其自有房產作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借款事宜,根據(jù)《物
權法》、《擔保法》規(guī)定,自愿簽訂如下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1、乙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 (房屋所有權證號: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抵押借款。
2、用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包含房產所有的不可拆除的水、電、氣等全部設備、設施和全部裝修、裝潢。
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符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抵押物評估價值:
抵押物議定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 抵押借款金額、期限、費利率
1、根據(jù)乙方的實際申請,經甲方審核確定,向乙方發(fā)放借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48小時內以現(xiàn)金、支票或轉賬的方式予以支付。
2、借款期限:甲乙雙方確定,借款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06個月。乙方應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所擔保債務本息償清為止。
4、費利率: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項下的利率為2%每月,乙方逾期還款時,除補交逾期天數(shù)的利息外,還需按央行規(guī)定的罰息標準(0.05%)交納罰息。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
甲乙雙方確定,抵押擔保范圍是: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的借款利息和有關費用,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和抵押權發(fā)生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連續(xù)性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具有連續(xù)性,抵押權不因乙方的任何變化而受影響。乙方是自然人的(包括但不限于其繼承人、受贈人),不受乙方發(fā)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死亡、失蹤、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的影響。
第六條 提前還款、續(xù)期
1、乙方可提前還款,甲方應當允許,利率仍按原合同規(guī)定結算。
2、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贖回抵押物,則必須在抵押期限屆滿后五日內向甲方申請續(xù)期,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辦理續(xù)期手續(xù)。辦理續(xù)期手續(xù)時,乙方應付清前期利息。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續(xù)期。
3、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xù)期的,甲方有權采取包括自行委托拍賣、變賣、折價等方式處置乙
方抵押的抵押物,用于償還抵押借款本息、利息、罰息以及實現(xiàn)債權等抵押擔保范圍內的一切費用。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xù)向乙方追償,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甲方應當退還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上述任意處置,并自愿協(xié)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抵押借款。
2、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物的契據(jù)證件,不得遺失、損毀(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除外),否則,補辦手續(xù)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后,甲方應將抵押的契據(jù)證件交還乙方。
3、甲方應積極與乙方溝通,共同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公證手續(xù)、后續(xù)的解除抵押手續(xù);乙方拒不還款又不續(xù)期的,甲方負責抵押物的委托拍賣、變賣手續(xù)。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還款,交納利息和其他各項費用。
5、下列任一情況出現(xiàn)時,乙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并在此不可撤銷授權委托甲方有權直接自行委托拍賣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乙方未按約清償借款、利息或其他費用;
(2)乙方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的;
(3)乙方被宣告破產、解散、撤銷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
(4)乙方發(fā)生其它足以(包括不可抗力)影響其償還借款及各項費用能力的事件。
甲方行使上述抵押權,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6.甲方同時保留通過追償乙方抵押物以外的其它財產和財產權利以實現(xiàn)債權的權利。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約定取得借款。
2、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規(guī)定時間內主動還本付息。
3、抵押借款期內,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借款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確保抵押物價值不會減小,并按規(guī)定繳交有關稅款及費用。
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的二十四小時內,將與抵押物有關的房地產證、納稅證明及其他契據(jù)證件交給甲方保管,并保證所提供契據(jù)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乙方同時保證在辦理抵押借款前及抵押借款期間不得將抵押物作為標的予以出售、轉讓、抵押、贈與或以其他形式交易處置(除非獲得甲方書面同意),承諾抵押物不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否則,由此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5、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義務,不影響或侵犯甲方的合同權益。
6、乙方承諾:除抵押物外,乙方另有可供居住房產一套。乙方及其合法共有人無能力履約償還到期借款時,乙方自愿在合同超期十日內搬出居住,并無條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房產權交易過戶手續(xù),房屋處理金額不足以償還甲方本金、利息時,所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7、本合同及其各項條款在有效期內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贈人、合法共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
第八條 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
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乙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則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乙方須在保險手續(xù)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臈l款。
3、乙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項。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fā)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乙方應在十五天內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的手續(xù)。
第九條 抵押物的歸還
本合同履行完畢,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后,甲乙雙方抵押借款關系即告終止。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天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甲方同時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契據(jù)證件返還給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以實事求是的友好態(tài)度、切實可行的方法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提交合同簽訂地的深圳市寶安區(qū)人民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為終局判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本合同的補充協(xié)議、附表、授權委托書、房產抵押承諾書等是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辦理完畢完整的抵押手續(xù)(抵押登記)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登記、保險、公正、證明、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房屋抵押登記機關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條款所使用的文字,用手填寫和印刷品具有同等效力。
有關抵押合同 篇15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yè)地址: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在乙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 的大院(以下簡稱抵押物,
該大院登記于_______________ 名下的,但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大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
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計 ______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還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乙方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將本息還清時,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辦理抵押物注銷登記。
2、借款的償還:乙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3、本合同在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乙方償還能力發(fā)生重大變化并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如果借款主體是個人)乙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如發(fā)生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有關抵押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號《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被保險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
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huán)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實現(xiàn)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內,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xiàn)抵押權、停止發(fā)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5.借款人連續(xù)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6.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可以協(xié)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xié)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17
抵押權代理人:
抵押人:
債券發(fā)行人:
第一章總則
根據(jù)《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guī)定,為了確保丙方于年月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jù) 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fā)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xié)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lián)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fā)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fā)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丙方發(fā)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fā)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系成立后,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p>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于防范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抵押權人: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抵押人:
地 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有關抵押合同 篇18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傳真: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qū))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fā)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qū))
有關抵押合同 篇19
抵押合同(公司與公司)
(聲明:1、后格式為Word,無Logo、無水印;2、本聲明文字可在后自行刪除;3、生成過程中的提示,僅是基于通常情況下合同條款的示范,不能視為是本律師的指導意見;4、合同文本及具體條款,不是標準及最終法律文本,僅供參考,本律師建議根據(jù)實際情況,在法律專業(yè)人士的指導下進行修改后才使用,本律師就在線的合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合同編號: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子郵箱: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子郵箱:
為確保編號為 的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乙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 (下稱“債務人”)簽訂主合同,甲方經認真閱讀并對主合同充分理解,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權利的實現(xiàn),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一切費用及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第三條 抵押財產
3.1 甲方同意就乙方對債務人所享有的債權,以本合同附件《抵押物品清單》所列財產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財產的孳息、從物、代位物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財產及權利。
3.2 甲方保證對抵押財產依法享有完整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抵押、被監(jiān)管等情形,乙方依法處置抵押財產不存在任何爭議或限制。
3.3 本合同簽訂前,如抵押財產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設定抵押,甲方須實現(xiàn)書面告知乙方。
第四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
抵押財產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保險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不需辦理保險,如需辦理保險,則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就其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受償。
第六條 抵押財產的處分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合同變更、解除及義務延續(xù)
8.1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8.2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
8.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9.1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9.1.1 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9.1.2 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9.1.3 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9.2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抵押權的消滅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債務的,抵押權消滅。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11.2 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總額 %的違約金。
11.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11.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2.1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文首的聯(lián)系方式為本合同生效期間的聯(lián)系方式,并保證維持聯(lián)絡暢通。任何一方如變更聯(lián)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聯(lián)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如因通知不及時造成損失,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12.2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xié)議載明的地址為真實、有效地址,一方按本協(xié)議載明的地址所發(fā)出的書面文件,自發(fā)出之日起三日內視為送達,無論是否簽收或拒收。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法院裁判。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14.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附:
抵押財產清單:
財產有效證書: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有關抵押合同 篇20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xiàn)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市________區(qū)________街(路、小區(qū))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具體內容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內容為準,并將房屋所有權證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根據(jù)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乙方依據(jù)主合同擁有的對債務人的債權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債務人違約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債務人違約金和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實現(xiàn)抵押權時支出的相關人員的差旅費等)。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小寫)。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fā)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若因甲方未辦理抵押登記,使乙方不能依法享有本合同項下房地產的優(yōu)先受償權的,甲方應當對債務人的債務向甲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xiàn)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經雙方協(xié)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xiàn)抵押權。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jù)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xié)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抵押人(公章):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21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件 抵押財產清單
單位:(元)企業(yè)名稱 經濟性質 地 址 電 話 抵押物名稱規(guī)格單位數(shù)量帳面價值抵押現(xiàn)值折扣率抵押價值存放地點保險單原值凈值保險號碼起止時間
有關抵押合同 篇22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車輛質押合同
合同編號: 車質第( )號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x 年 x月x 日當戶(借款人) /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x)的《車輛典當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車輛質押給乙方,為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質物
1、甲方自愿以本(單位/人)品牌為 _______________,車輛號牌為 _______________,發(fā)動機號為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____的車輛(以下簡稱該車輛)作為質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車輛為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抵押擔保。
2、“該車輛”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二) 擔保的債權范圍
1、當金(¥:_______________)及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
2、續(xù)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無論續(xù)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xù)當?shù)模洚斊谙迣脻M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續(xù)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xù)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三)質權的存續(xù)期限
質權的存續(xù)期間為甲方全部償還乙方《車輛典當借款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為止。
(四)質押登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日內辦妥質物登記手續(xù),質物有關登記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五)質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2、甲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六) 保險
1、質權存續(xù)期間,甲方應根據(jù)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質物的財產保險,并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如質物已保險,應將第一受益人批注或變更為乙方。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險期至少應長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甲方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的,甲方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2、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等償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甲方中斷或撤銷保險,乙方有權續(xù)保或代為投保,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乙方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3、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乙方保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 _______________上,作為乙方債權的保證金擔保。
(七)質權的行使
1、絕當發(fā)生以及出現(xiàn)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質權。
2、乙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以拍賣、變賣方式處置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3、乙方依據(jù)本合同第7.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八) 特別約定
質權存續(xù)期間,質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并與甲方協(xié)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九) 處置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等)。
2、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3、當金本金。
(十)通知與通訊
1、甲方聯(lián)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 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變更聯(lián)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fā)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十一)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無法協(xié)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二)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戶、稅費、保管、年檢、維修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未盡事宜,以《車輛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為準。
(十四) 聲明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充分理解。
甲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20xx 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23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財產抵押。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額部分。
3.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下列財產可以抵押(抵押物權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fā)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上述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5.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6.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財產;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條 抵押物登記
1.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本合同簽訂后執(zhí)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xù)。
2.抵押人授權抵押權人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后,依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
3.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fā)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部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yè)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二條第四項規(guī)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5.抵押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抵押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7.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
第四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jiān)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xù)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有關抵押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 __________
抵 押 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
鑒于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項下享有的債權得以實現(xiàn),甲方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產如下:
第二條 抵押房產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產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負責抵押房產的安全與完好,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如果抵押房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fā)生其他使抵押房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產,或在 7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三十天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煙臺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
第四條 抵押期間,抵押房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 1種方式執(zhí)行:
1、重新設定抵押房產,變更抵押合同,甲乙雙方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抵押登記手續(xù);
2、甲方以拆遷受償價款償乙方在本合同擔保范圍內的主債權及附屬債權。
第五條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抵償?shù)谌絺鶆铡①浥c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2、甲方將抵押的房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時,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轉讓房產已經抵押的情況,轉讓價款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六條 抵押房產的再抵押按下列第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再進行抵押;
2、甲方將抵押房產余額部分再次抵押時,應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權人抵押房產已經抵押的情況,但所擔保債權不得超出余額部分的____%。
第七條 種方式執(zhí)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對外出租;
2、甲方出租抵押房產時,應當將設置抵押的情況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八條 本合同其他約定: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按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簽訂;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登記機關留存壹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2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丁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現(xiàn)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fā)放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 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平等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甲方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給乙方用于正常生產經營。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 擔保條款
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占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為1
%)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xù)。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yōu)先受償。
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xiàn)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丙方保證其為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為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連帶保證擔保
丁 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丁 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為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 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 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聲明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于乙方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guī)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yè)破產審理程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fā)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 、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有關抵押合同 篇26
抵押人(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fā)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實際抵押額為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fā)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乙方:
代表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27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抵押事項進行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清償債務以合法擁有的座落在南安市康美鎮(zhèn)赤嶺村南國用(籍)第00090244號土地使用權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經濟擔保。其四至為:東鄰規(guī)劃路;西鄰雜地;南鄰康福公路;北鄰雜地;抵押土地面積5296.00平方米,現(xiàn)用途為工業(yè)用地,使用權類型:出讓,終止使用日期為20xx年02月27日。地上建筑物建有倉庫廠房等一并作為抵押物。
二、擔保范圍:
1、抵押借款的貸款本息。
2、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3、甲、乙雙方應繳納的稅費。
4、其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額: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權抵押于乙方,期限xx月,時間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抵押地塊經評估xx年xx月xx日土地使用權抵押出讓總價為人民幣xx元,大寫。甲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權總地價的%,折合人民幣xx元,大寫,為最高額貸款付給乙方。
四、民事責任:
1、甲方對產權的責任。抵押期間,甲方應維護抵押地塊土地使用現(xiàn)狀的完好。乙方有權按抵押合同約定,檢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使用狀況。
2、甲方占管期間,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的土地出租、變賣、贈與、調換,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違約責任及爭議處理辦法。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乙方賠償,并支付乙方主合同借款總額20%的違約金。出現(xiàn)上述情況乙方可提前收回借款。
六、抵押物的處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權原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抵押期滿,抵押人不能履行債務,抵押權人占有或處分土地使用權時,處分土地使用權所得價款,雙方一致同意首先向政府交納抵押人與福建省南安市國土資源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規(guī)定應交的出讓金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七、合同的登記與解除: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需及時共同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xù),甲方不得無故拖延,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2、抵押關系終止,甲、乙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二十日(港、澳、臺地區(qū)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向福建省南安市國土資源局申請注銷抵押登記。
八、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議定補充如下: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并經福建省南安市國土資源局辦理登記后生效。
十、本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附件一式一份,甲、乙雙方、登記機關有關部門各執(zhí)一份。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約時間:x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
抵押權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有關抵押合同 篇28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 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 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 ______%,實際抵押額為 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 (簽章)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公章)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29
抵押合同樣本
抵押人(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抵押權人(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乙雙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抵押財產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附件1);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 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保險財產如發(fā)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fā)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件1:抵押財產清單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乙方: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30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職業(yè):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性質:_______________
立協(xié)議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職業(yè):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貸款抵押管理規(guī)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xié)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與__________銀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金額________萬元,用于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guī)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擁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__。
五、經雙方協(xié)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_年,隨____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shù)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jù)協(xié)商,雙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數(shù)量:_________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占管: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面值:_________單位數(shù)量:____________
產權證書: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萬元;
證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稱:_________型號:_________數(shù)量:___________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fā)現(xiàn)抵押人對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shù)盅何铩5盅喝瞬挥鑸?zhí)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fā)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_____元,本協(xié)議生效后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采取_____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將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guī)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xié)議》所規(guī)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xié)議》為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zhí)____份。
股分制企業(yè)、合資合營企業(yè)、承包經營企業(yè)董事會或發(fā)包人審核意見: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31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本合同系甲乙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所訂立,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之日起開始計算,截止日期依據(jù)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 借款用途為非法活動,乙方需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 借款利率為月/年,借款利息按月/年支付。
第五條 甲方將全額借款一次性發(fā)放給借款人。
第六條 借款人有權多次、部分提前還款,提前還款需提前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前還款,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條 乙方自愿將下述房屋作為抵押物向甲方抵押,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具體抵押物情況如下:
坐落:
產權證號:
產權人:
建筑面積:
結構: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
第八條 抵押擔保范圍僅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違約金和實現(xiàn)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 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后,本合同即宣告終止。
第十條 合同履行中如遇經濟糾紛,應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無法協(xié)商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證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有關抵押合同 篇32
抵押合同(二)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范圍,乙方并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并可追索剩余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有關抵押合同 篇33
抵押人:__________ 企業(yè)性質:__________
抵押權人: 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貸款抵押管理規(guī)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xié)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 與 銀行于 年 月 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 ,金額 萬元,用于 。貸款期限為 年 月至 年 月。借款合同編號為 。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guī)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擁有 (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 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 萬元;抵押期限為 。
五、經雙方協(xié)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 萬元,抵押率為 %,抵押期限為 年,隨 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shù)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jù)協(xié)商,雙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抵押物名稱
型號
數(shù)量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占管:
抵押物名稱
型號
面值
單位
數(shù)量
產權證書: ,共__________ 件;
保險單: ,共__________ 張;
保險金額: __________ 萬元;
證明文件: ,共__________ 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稱
型號
數(shù)量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fā)現(xiàn)抵押人對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
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shù)盅何铩5盅喝瞬挥鑸?zhí)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fā)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抵押人向 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 元,本協(xié)議生效后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采取 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
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將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guī)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1.
2.
3.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xié)議》所規(guī)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xié)議》為 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 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zhí) 份。
股分制企業(yè)、合資合營企業(yè)、承包經營企業(yè)董事會或發(fā)包人審核意見:
(簽字、蓋章) 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抵押人(公章): __________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