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精選30篇)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1
編號:___________
借款單位(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月息:_______%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情況登記: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還本金額:__________________還息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欠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員: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1.上列借款,保證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經貸款方批準,不挪作他用。如轉移貸款用途,貸款方有權給予加收_______%罰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證按期歸還。如按期歸還確有困難,在到期3天前向貸款方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如不經批準延期或不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從逾期之日起,由貸款方按規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個月后仍不歸還,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程序處理。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經辦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員:(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2
借款合同的標的必須是貨幣。金融組織貸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民事主體的貸款主要是以信用憑證體現的.。一般不支付現金;給自然人的貸款一般可直接支付人民幣。
借款合同中,必須體現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以文字形式規定其借款的用途。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專款專用,不得違背合同約定挪作它用。
借款合同必須明確借款金額。借款金額是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銀行批準的借款指標。
國家根據發展國民經濟的方針政策,對不同行業和貸款用途,本著區別對待、擇優扶植、保證重點、既有鼓勵又有限制的精神,對各種貸款規定了不同的利率幅度,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借款合同中,應載明還款期限。借款方到還款期限時,應如數償還本息。如果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歸還的,必須事先向貸款方提出申請,并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才能展期。未批批準的不得展期,應按延期付款處理。我國貸款限期,一般分為中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兩種。
我國借款合同中的保證條件,主要采用物資保證的原則,由借款方提供生產經營范圍以內的一定數量的物資或商品作。如果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資保證時,也可以貸款方同意,采取保證人的形式提供擔保。如果借款人違約,但保人應依法承擔連帶責任。這樣可避免或減少貸款風險損失。
還款方式,是指借款方運用何種結算方式將借款歸還給貸款方。是一次結清,還是分期分批償還,如果是分期,應載明具體時間、歸還數量等。或是信匯,還是電匯及其它何種方式。
在借款合同中,應明確違約責任的承擔。規定違約責任,可促使借款方和貸款方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同時也便于當事人、法院、依法認定其違約責任。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是指借、貸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自行協商解決不成時,是通過仲裁機構仲裁解決,還是通過人民法院訴訟解決。二者選擇其一,明確于合同條款中。
借貸雙方當事人,認為有關事項也應列入其合同中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做為其合同的條款并明確記載于合同中。借款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3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聯系電話: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現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 _____元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 __年,自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____________ 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權隨時對資金去向向甲方索取書面說明。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借款年利率為稅后 %,即借款總額 %,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 _____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利息在所借款項到賬后當場以現金或現金劃賬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時支付利息,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當場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 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后有效,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甲方索取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_______ 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七條 甲方保證
歸還期限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3. 甲方保證: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東變更而失效,無任何欺詐行為,并為不可撤銷、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借資金到期后,若不履行承諾,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還款,愿接受下列處治:乙方憑本借款合同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向我公司追索,我方無條件放棄一切抗辯和反訴權。乙方可憑此借款合同依法凍結我公司的銀行帳戶;借款合同轉為我方欠乙方的欠條;追回應兌現的款項并按該借款總額加收每天 1% 的滯納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我公司承擔。
第七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4
一、 主體
1、 合同的相對性:借款糾紛只是個合同糾紛,根據合同的相對性,應當以合同的向對方作為被告,如果代理被告,那么就要確認被告是不是合同的相對方;
2、 借款主體資格: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民間借貸(除企業跟企業之間的外,有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之間皆為民間借貸,一般認定為有效,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有如下幾種情形:×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應認定為無效的)
3、 關于企業之間的借款的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對于合同期限屆滿后,借款方逾期不歸還本金,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經)發[1990] 27號《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四條第二項的有關規定判決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貸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未約定,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借款人未按判決確定的期限歸還本金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4、 需要探討的是:如果存在實際借款的情況,是列為共同當事人參加訴訟呢,還是如何處理?
5、 增列當事人問題:根據省高院處理銀行借貸糾紛案件的實施意見,以下案件增列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債務人或保證人的上級主管單位,開辦單位或投資人作共同被告:×債務人或擔保人經營期滿,未進行清算×債務人或擔保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撤銷、吊銷、解散后,未進行清算×債務人或擔保人雖經營期限未滿,但已停止經營活動達一年以上,未辦理注銷手續,也未進行財產清理(但對債務人,擔保人是否停止經營活動,銀行負有舉證責任。搬離原址或下落不明,不能作為認定停止經營的唯一依據),(當然,如果上級單位主體資格也滅失的話,就不必追加)可判令由其主管單位、開辦人或投資人負責清理該法人的財產,以該法人的財產清償債務,也就是說這部分案件應該單列一個訴訟請求,要求其清算。
6、 是否有其他問題需要探討?
二、 管轄:
1、 級別管轄(略)
2、 地域管轄:民訴法規定: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略),合同履行地:(2)《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以及合同法六十二條的規定,即"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該點有爭議,因為銀行有開設帳戶的問題,還款時銀行是接受給付的一方);(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復》;合同履行地是指當事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標的物為貨幣。貸款方與借款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分別承擔貸出款項與償還貸款及利息的義務,貸款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貸款方應先將借款劃出,從而履行了貸款方所應承擔的義務。因此,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3、 選擇管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
4、 有否其他問題需要探討?
三、 時效
1、 普通時效
2、 特殊情況注意:
(1)借款期限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注意借條跟欠條的在起算時效上的區別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達成的還款協議是否應當受法律保護問題的'批復,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的,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九十條規定的精神,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但應當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認定保證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后又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問題的批復》相區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依法向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的,保證責任消滅。保證責任消滅后,債權人書面通知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或者清償債務,保證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認定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是,該催款通知書內容符合合同法和擔保法有關擔保合同成立的規定,并經保證人簽字認可,能夠認定成立新的保證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保證人按照新保證合同承擔責任。
(4)中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5
一、借、貸雙方的履行地
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自然存在兩個履行地。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順序,先由貸方履行支付借款的義務。在雙方未明確約定履行地的情況下,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合同履行地應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其次,是借款方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按照前面的規定,履行地應該在接受款項的一方所在地——即貸款方所在地。
二、應以貸款方履約地作為合同履行地
所有雙務合同都存在一個“以哪一方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的問題。按照《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有關合同案件管轄的規定,一般應以“非金錢給付義務一方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如買賣合同以交貨地、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這樣理解,因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價款”的`義務,“支付價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間的區別點;而“非金錢給付義務”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區別。
就借款合同而言,表面上看借貸雙方都在履行給付貨幣義務,其實,能反映合同本質特征的是貸款方的放款行為,而不是借款方的還本付息行為。因為借款方的還本行為類似于租賃合同中返還租賃物的行為,而付息行為是借款方使用資金的價款,這兩項都不能反映借款合同的本質;而貸款方的放款行為才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標志。
綜上,在當事人雙方約定不明的情況下,應當以貸方履約地——借款人所在地確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6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系電話:
郵編: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系電話:
郵編: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2)按年結息,結息日為。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賬號: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四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五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的擔保合同。
第六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七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匯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
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7
外匯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簡稱甲方) 貸款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簡稱乙方) 根據_____號文件批準的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外匯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簡稱甲方)
貸款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簡稱乙方)
根據_____號文件批準的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外匯貸款____萬美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外匯貸款用于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外匯貸款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在___個月之內分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
第四條 借款利率:外匯貸款年利率為___%,按個月浮動。乙方每3個月計收一次利息,計息日為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計息日不足一浮動期限的也要浮動利率,此后利率浮動日即為某一計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利。
第五條 借款支用:甲方根據用款計劃支用貸款,對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將貸款從甲方的貸款戶轉到存款戶。
第六條 借款償還: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以所借同種外幣償還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償還,按還款日的外匯買賣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還款計劃如下:
從____年__月__日開始還款,共分____次還清。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單位承擔歸還本金、利息和費用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須向乙方支付___‰的承擔費。乙方因本身責任不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須向甲方支付___‰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30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按期歸還的貸款,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第九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保證書中規定的條件。
2.甲方在還清貸款前,經營中的資金往來,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須通過在乙方開立的帳戶辦理,不得擅自將資金轉移到其他銀行或者金融機構。
3.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8
這個借條上面實際簽名的“借款人”為什么不要還錢
發表時間:20xx-1-11 18:41:00 閱讀次數:515 所屬分類:代理案件經典回味
民間借貸應當以借款實際交付生效
20xx-1-10 作者:姜燕 來源:東方法眼
重點提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民間借貸系實踐合同,除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外,尚需要實踐的交付借款行為,當事人之間產生民事借貸關系才成立生效,形成相互的權利義務關系,債務人才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案情]
20xx年9月5日,顧某以保證人身份從許某處取得15萬元出借款,當日中午,李某在事先打印好的“今有借款人李某因事向許某借款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約定于20xx年10月5日日終前歸還,如若逾期進行相應罰息處理”借據上的“借款人”后簽名并捺印,顧某在“保證人”后簽名并捺印。簽完字,顧某扣除一個月利息后,當即將余款交付,并在借據上注明“息已付一個月”。
另查明:許某于20xx年3月20日出具證明一份,寫明其于當日“收到保證人顧某為借款人李某擔保的借款資金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該筆借款本金人民幣壹拾伍萬元及產生的利息人民幣捌仟貳佰伍
拾元正,均由保證人顧某歸還本人”。
20xx年3月20日,顧某向江蘇省南京市白下區人民法院起訴稱,其已代李某償還借許某款,要求判令李某歸還顧某代墊款本金150000元以及利息8250元。
李某辯稱,對借據本身無異議,但借據上的錢并非其所借,而是原告自己向許某借的錢,其僅是在借款人處簽名而已,現原告已將錢款歸還許某,故該債權債務關系已經消滅,不能再以擔保人的身份向其主張權利,該款其也并未拿到,而是實際由他人所借,且原告在給付借款時,已將其中7500元作為利息扣下。
南京市某法院審理后認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本案中,被告李某與許某的借款關系,以及原告顧某作為保證人的身份,有借據證實。許某出具的證明證實顧某作為保證人已將借款及利息代墊給付了許某。顧某作為李某對許某債務的保證人,在李某未能按約定歸還欠款后,為李某償還了欠款,李某應該向顧某償還代墊款。現顧某、李某的爭議在于,該款是否是由李某所借以及借款的數額。李某對借據、證明的真實性不持異議,但辯稱該款實際是顧某向許某所借,而后再由顧某實際借與了鄒松林。
法院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予以證實。李某雖提供了與許某、顧某的電話錄音,但根據電話錄音的'內容,顧某認可許某將15000元給了顧某;許某陳述借款先交給了顧某,后顧某直接拿給了李某,并覺得該款被鄒某拿走,以上兩錄音證據均不能
證實李某關于 “該借款是顧某自己向許某所借”,以及“該借款實際由鄒某使用”的辯稱意見。而證人鄒某、龐某的書面證詞,未經兩證人出庭作證,且顧某對兩證人的證詞也未予認可,故法院對證人鄒某、龐某證詞不予采信。李某的上述辯解意見,因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采信。關于借款本金及利息,顧某、李某雙方均認可,在給付借款時,“息已付壹個月”。但利息給付的過程及數額,雙方陳述不一:顧某陳述,在借款給付李某當時,李某同意利息按每月1500元計算,并主動扣除了1500元,當場退還了顧某;李某陳述,在顧某給付借款時,顧某自己扣除了7500元,稱算作第一個月的利息。法院認為,顧某、李某雙方雖對利息給付過程及數額陳述不一,但可以確認在給付借款當時,其中部分款項作為利息給付了顧某。對該利息的給付過程是扣除還是主動給付,雙方均無證據予以證實,但李某實際并未收到15000元的借款,故法院認定,利息已在給付借款時從借款中扣除,故借款的實際數額應將利息的數額予以扣除。關于利息的數額,李某雖辯稱為每月7500元,但并無證據予以證實,現顧某自認為每月1500元,并不違反法律規定,故法院確認為每月1500元,借款本金為148500元。現顧某主張自20xx年10月5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止的利息合計8250元,并不違反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據此,20xx年8月20日,該院判決,李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給付顧某本金148500元及利息8250元,合計156750元。
一審宣判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訴稱,理由是:上訴人雖然向案
外人許某出具了借款為150000元的借據從而在表面上存在借貸關系,但事實上上訴入并未實際得到150000元借款,依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上訴人不負有向許某還款的義務。對于借據上只注明己扣除一個月利息,并未明確利息的數額,被上訴人陳述利息為每月1500元,而證人證實是每月7500元,一審法院判決有失公正。被上訴人答辯認為,依照法律規定,債務人是否是直接受益人或直接使用人,和債權債務關系的形成無關。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一審判決客觀公正,請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中級法院審理過程中,李某主張本案所訟爭的150000元借款,是顧某從許某處 借來扣除一個月利息7500元后,又直接轉借鄒某,故申請鄒某出庭作證。證人鄒某出庭作證陳述,我跟顧某周轉150000元,他說利息要高一點,后他打電話給我,說利息5分(即每月7500元),中午的時間我跟李某、龐某到他辦公室,顧某說我是外地戶口,他自己來做保證人,李某和顧某在借條上簽了字,當時就扣了7500元的利息,顧某將142500元直接給我了。然后我就裝進包里帶走了,我自己用了。10月13日我將50000元還給了顧某,我跟李某一起去的,余下的錢還未還。
對于鄒某的證言,顧某質證意見認為李某跟鄒某有直接利害關系,鄒某的好多貸款是通過李某辦理的,故對鄒某的證言不予認可。李某則當庭陳述:“他(指鄒某)跟顧某要借15萬元周轉,第二天他(指顧某)說準備好了,讓我簽個字,就可以給他了。鄒某想讓朋
友的房產證做擔保,顧某說太麻煩,他(指顧某)來做擔保,然后說許某不相信鄒某,所以讓我寫借條”。
中級法院審理后認為,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本案中,李某主張本案訟爭的150000元借款,是顧某從許某處借來扣除一個月利息7500元后,又直接轉借鄒某,為此申請證人鄒某出庭作證,被上訴人顧某對鄒某的證言不予認可。因鄒某與李某有直接利害關系,鄒某的證言又無其他證據相印證,不能推翻李某出具的借條的效力,故對鄒某的其向顧某借款150000元以及顧某預扣利息7500元的證言,本院不予采納。貸款人許某出于對借款人李某和保證人顧某的信任才實際交付借款,至于該借款最終實際由誰使用并不影響貸款人許某和借款李某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成立,李某應承擔其作為借款人出具借條的法律后果,故一審法院認定顧某作為李某對許某債務的保證人,在李某未能按約定歸還欠款后,為李某償還了欠款,李某應該向顧某償還代墊款并無不當。關于利息,因雙方意見不一,一審法院根據顧某的自認認定為每月1500元亦無不當。綜上所述,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李某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對其請求,不予支持。20xx年8月20日,該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9
借款人(全稱):阿拉善盟新春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貸款人(全稱):阿拉善左旗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借貸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1、借款種類:中長期其他貸款。
2、借款用途:資金周轉。
3、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貳佰萬元整。
4、借款與還款期限:自20xx年04月01日起至20xx年04月01日止。
(1)借款與還款期限見下表。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作為本合
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不變。
5、利息支付;
(1)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7.3012‰,短期貸款按本合同利率執行;中長期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一年一定,第一年按本合同利率執行,期滿一年后,由貸款人按當月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年后,由貸款人按當月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并通知借款人。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季(季/月)結息,結息同為每季末月(月/季末月)的第20日。
第二條 除非滿足以下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供本合同項下貸款;
1、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一般賬戶,并通過該賬戶辦理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往來結算和存款。
2、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已填妥有關借款憑證,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判。
3、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抵押、質押擔保,則借款人已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第三條 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利和其他借款人應付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帳戶中劃收。
3、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四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2、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1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3、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4、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人支付利息。
5、月向借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信息,并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款人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財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貸款人貸款債權實現的行動,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貸款人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上述行動。
7、款人發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8、合同有效期間內,貸款人為他人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的同意。
9、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10、款人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經營范圍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11、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借款人應當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2、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的天數付給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逾期貸款的利息方式相同。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以發放貸款本息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3、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金的,根據人民銀行利率規定,在合同載明利率基礎上加收50%計收逾期利息。
4、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合同載明利率基礎上加收70%計收罰息。
5、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有權按執行利率計收復利。
6、本合同項下借款懂得任一擔保違反擔保合用約定義務.經貸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采取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成當承擔貸款保全措施。
8、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保證、質押 ,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臺同一式貳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擔保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解釋,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聯社放貸大廳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10
合同履行地是確定合同糾紛案件管轄的依據之一,正確確定合同履行地是確定相關案件管轄的基礎。就借款合同案件而言,如何確定其履行地存在一些爭議。筆者認為,在雙方無約定的情況下,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應是借款人所在地。
一、借、貸雙方的履行地
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自然存在兩個履行地。首先,按照履行的先后順序,先由貸方履行支付借款的義務。在雙方未明確約定履行地的情況下,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㈢項的規定,合同履行地應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即借方所在地。其次,是借款方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按照前面的規定,履行地應該在接受款項的一方所在地——即貸款方所在地。
二、應以貸款方履約地作為合同履行地
所有雙務合同都存在一個“以哪一方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的問題。按照《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有關合同案件管轄的規定,一般應以“非金錢給付義務一方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如買賣合同以交貨地、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地。之所以這樣理解,因為很多合同里面都有“支付價款”的義務,“支付價款”不是不同合同之間的區別點;而“非金錢給付義務”往往能反映不同合同之區別。
就借款合同而言,表面上看借貸雙方都在履行給付貨幣義務,其實,能反映合同本質特征的是貸款方的放款行為,而不是借款方的還本付息行為。因為借款方的還本行為類似于租賃合同中返還租賃物的行為,而付息行為是借款方使用資金的價款,這兩項都不能反映借款合同的本質;而貸款方的放款行為才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標志。
綜上,在當事人雙方約定不明的情況下,應當以貸方履約地——借款人所在地確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一般情況下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是由雙方協商確定的,要是合同雙方約定不明的話,此時借款合同的履行地以借款人所在地為準。如果你在履行借款合同的過程中遇到什么問題的話,可以來電向網站的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延伸閱讀
合同履行時間是多久
合同履行情況時所要履行的原則有哪些
如何確定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辯權
(1)合同履行應遵循什么原則?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立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解除時生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具體請看下文:
①全面履行原則。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即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由適當的主體在適當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以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當事人一方在履行中對合同約定義務的任何一個環節的違反,都是違反了全面履行原則。
②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2)合同履行中的三大抗辯權是什么?
在全同履行中,當事人可享有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這些抗辯權利的設置,使當事人在法定情況下可以對抗對方的請求權,使當事人的拒絕履行不構成違約,可以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①同時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②先履行抗辯權。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中止履行。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經營狀部分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用;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階段為解除合同。當事人依照上述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是有一定條件和限制的。如無確切證擾證明對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而拒不恢復履行的,不安抗辯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中最重要的問題
訂立合同后,我們總是樸素的認為只要依據合同辦事就行了。原則上是這樣的。但對于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有更清晰的理解。
合同的履行的原則性要求是——全面、適當。
合同履行的具體要求——做好你應該做的。
你(或對方)所應該作的,并不只是合同書上寫的那些。(這個問題至關重要)
合同就是用來約定你作什么(乙方義務),我作什么(甲方義務),你得什么(乙方權利),我得什么(甲方權利),以及雙方如何做,出現問題如何解決的。
關于作什么與如何作的問題,如何確定呢?你(或對方)要如何作才是完全的、適當的履行了合同呢?
你(或對方)所應該作的(有時還包括應該不作的),并不只是合同書上寫的那些。
還包括:
(1)法律規定的。(如:《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質量、包裝,質量說明,產品標簽的要求)
(2)各方共同達成的以書面或非書面協議中約定的。(如雙方訂立的補充協議,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的對合同履行的具體細節、方式的確定。)
(3)雙方為完全、適當履行合同依照誠實信用原則應當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依照合同有關條款、交易習慣應當履行的。
(5)合同中未約定,協商不能補充,依照合同有關條款及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適用合同法中任意條款中規定應當履行的。
合同履行費用約定不明的怎么辦
合同簽訂后,在合同約定中,當事人就履行費用的負擔等未明確表明的,可對合同進行補充協議;若對補充協議有爭議,無法達成一致的,則按照合同其他有關條款或者一般交易習慣確定。如此仍不能確定的,履行費用由履行義務的一方負擔。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承攬合同履行過程應注意的事項
與其他類型的合同一樣,承攬合同的糾紛也多發生在合同履行中。糾紛可能產生在合同履行中的各個方面,如承攬人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日期交貨或完成工作;定作人未按合同規定提供設計要求、質量標準、原材料;定作人未如約付款;承攬人不能如約對定作人所定作產品的設計、技術指標、性能等保密等等。承攬合同的當事人為避免在合同履行中陷入陷阱,過多地糾纏于合同糾紛中,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信用守法,嚴格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義務
合同關系依其性質要求,雙方當事人應當講究誠實信用,不容許欺詐、蒙騙、任意毀約等行為。在我國的合同實踐中,素來有“重合同守信用”、“誠實不欺”等習慣存在,我國《民法通則》也明文規定了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屬于強行法規范,訂立合同或合同約定的條款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應為無效;當事人履行合同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應支付違約金,如果使對方當事人受到損害的,還應賠償損失。
1.因承攬人的過錯而引發的糾紛
(1)承攬人未經定作人同意,擅自將承攬的任務轉讓第三人而引發糾紛。承攬合同是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這種合同具有人身信任的性質。《合同法》規定,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不得將其接受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可將其接受的任務轉讓他人,但要注意兩個問題:①由于該第三人的行為原因而使承攬工作無法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完成時,承攬人仍需對定作人負責,因為定作人與第三人并無直接合同關系。②轉讓承攬工作時,不得從中漁利。
(2)承攬人用料不符合規定引發的糾紛。對于這種情況,應當根據合同規定加以處理,即合同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的質量問題,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外,由承攬人負責。如果實踐中合同雙方當事人未就質量保證期限作出規定,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可根據定作物的性質,定作人已使用的期限等情況,加以權衡、裁量。
(3)因定作物不合乎合同規定的標準而引發的糾紛。定作物是按照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成的,其規格、包裝、技術標準等都要合乎規定。實踐中,雙方當事人應就定作物的包裝材料、包裝方式、包裝費用等達成協議。原則上,包裝如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此標準執行,如無標準,應在運輸安全的原則下協商確定。對技術標準,當事人應在合同中訂明執行標準及代號、編號、名稱,不得簽訂無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合同。承攬人要依合同規定的技術條件完成工作,未經定作人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否則,要負違約責任。
(4)承攬人違反保密義務而引發的糾紛。未經定作人同意承攬人不得向他人披露秘密,不得使用或擅自允許他人使用保密的技術、工藝,合同履行完畢后,應將有關的技術資料、圖紙、樣品一并交還,不得留存復制品,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5)承攬人不按期交付定作物而引發的糾紛。承攬人應按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交付定作物。但在實踐中,要注意兩個問題:①承攬人要求提前或延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②注意交付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人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人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2.因定作人的過錯而引發的糾紛
(1)定作人不按期交付價款而引發的糾紛。實踐中,有些定作人不履行該義務,表現為遲延付款或拒絕付款,對此,定作人應負違約責任,即付款并償付違約金。
(2)定作人不按期受領定作物而引發的糾紛。有些定作人因客觀情況或主觀因素的變化而遲延受領甚至拒絕受領,對此,定作人應負違約責任。另外,要注意兩個問題:①定作人超過領取期限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人可留置定作物。②定作人除負損害賠償責任外,還應承受標的物的風險。
(3)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技術資料不合格而引發的糾紛。定作人應按合同規定的標準提供原材料和技術資料,否則,對因原材料或技術原因造成的定作物的瑕疵,承攬人不負責任。實踐中,為避免該類糾紛的出現,當事人要注意這幾個問題:①定作人要嚴格履行合同,提供符合標準的原材料和技術資料。②承攬人要注意嚴格檢查、檢驗,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通知定作人,讓其進行更換或修改,而不要以為這是定作人提供的而不加注意,以至發生糾紛,給雙方帶來損失。
(4)定作人中途變更合同內容或中途廢止合同而引發的糾紛。承攬合同一旦訂立,就應該嚴格履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但由于社會情況的變化,定作人有時需要對合同內容如定作物的數量、規格等進行修改,但這必須取得承攬人的同意,否則,單方面解除合同、變更合同是違約行為,對承攬人因此而受的損失,定作人應負賠償責任。
(二)正確運用有效的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為督促合同當事人積極履行合同,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設定一定比例的定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此外,為保證承攬人的利益,還明文規定了承攬人的留置權,即定作人超過期限6個月不受領定作物的,承攬人有權將定作物變賣,在所得價款中扣除加工費和其他合理費用(據1984年12月20日國務院頒發的《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對于承攬人不履行合同或不恰當履行合同的,法律規定,承攬人應承擔修理、調換、支付違約金、補償損失和實際履行的責任。定作人不按合同規定提供技術資料、原材料的,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定作人中途廢止合同或延期付款的,應支付違約金;無故拒收定作物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承攬人的損失。
合同履行的原則包括哪些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任何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為;相應地,凡是不執行合同規定義務的行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現為當事人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當合同義務執行完畢時,合同也就履行完畢。
本文介紹了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則,為大家了解合同履行原則提供參考。
一、全面履行原則
《合同法》第60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這一規定,確立了全面履行原則。全面履行原則,又稱適當履行原則或正確履行原則。它要求當事人按合同約定的標的及其質量、數量,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的履行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訂立合同的當事人間具有相當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當事人受合同的約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是自明之理。法律諺語中有“契約必須遵守”的說法,而我國早先頒布的《民法通則》第88條第1款也規定,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盡管《民法通則》和《合同法》中相對應的規定在用詞上有“全部”和“全面”的差別,但實際上表達了相同的意思。
二、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60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此規定可以理解為在合同履行問題上將誠實信用作為基本原則的確認。從字面上看,誠實信用原則就是要求人們在市場活動中講究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誠實商人”的形象參加經濟活動。從內容上看,誠實信用原則并沒有確定的內涵,因而有無限的適用范圍。即它實際上是一個抽象的法律概念,內容極富于彈性和不確定,有待于就特定案件予以具體化,并隨著社會的變遷而不斷修正自己的價值觀和道德標準。
三、協作履行原則
協作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不僅適當履行自己的合同債務,而且應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的要求協助對方當事人履行其債務的履行原則。合同的履行,只有債務人的給付行為,沒有債權人的受領給付,合同的內容仍難實現。不僅如此,在建筑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提供服務合同等場合,債務人實施給付行為也需要債權人的積極配合,否則,合同的內容也難以實現。因此,履行合同,不僅是債務人的事,也是債權人的事,協助履行往往是債權人的義
四、情勢變更原則
情勢變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成立的基礎發生變化,如繼續履行合同將會造成顯失公平的后果。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當事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者解除合同,以消除不公平的后果。情勢變更的實質,乃是誠實信用原則之具體運用。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11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及賬號: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甲方因 的需要,向乙方申請 貸款,乙方同意向甲方發放上述貸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種類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 種類的貸款:1、短期貸款 2、中期貸款 3、長期貸款
第二條 貸款金額與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貸款用途
甲方應將在本合同項下借入的本金用于 ,但乙方不對甲方運用該借入的貸款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貸款利率與利息
1、本貸款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利率:
(1)短期貸款,根據本合同簽訂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的貸款利率,為 。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貸款利率水平。
(2)中長期貸款,根據本合同生效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為 。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的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貸款利率水平。
2、本貸款自乙方劃出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月/季)結息,結息日為 (每 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為 年 月 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則應順延至下一個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筆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五條 還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計劃償還本金:
2、甲方所償還之貸款本息,應匯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并授權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還款,則應于擬提前還款日前三十個日歷日將不可撤銷的提前還款計劃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條 貸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 個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貸款展期協議。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條 貸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方式為 ,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_______擔保合同。
第八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貸款。
2、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應定期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實反映其經營和財務狀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在貸款期間內,甲方經營決策的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決策,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貸款的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貸款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其經營情況及貸款使用情況所做的調查了解及監督,乙方因甲方阻撓行為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均應由甲方承擔。
6、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責任。
7、甲方轉讓、出租或以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債務設定擔保等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貸款的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貸款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8、如發生對本合同的債務履行有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9、如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10、在貸款期間,如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經營情況及貸款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滿足了放款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期足額向甲方發放貸款。
3、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有關甲方的資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予以查詢的除外。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貸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按實際逾期天數支付利息并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為: 。
3、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項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項,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所有已提貸款、應付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乙方處開立的賬戶中直接扣款以抵償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沒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條第三款至第九款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與本貸款有關的證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條的聲明和保證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甲方全部停止償還其債務,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5)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6)甲方住所、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乙方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7)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條第三款約定的權利外,有權對違約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計罰息。
5、對甲方在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條第三款約定的權利外,有權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計收違約金;對逾期本金,有權在本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計罰息,并對未支付的利息及罰息按逾期貸款罰息率計收違約金。
6、乙方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義務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繼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更改名稱等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十三條 公證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證要求,本合同應在國家規定的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同意在 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的累加性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是累加的,并不影響和排除乙方根據法律和其他合同對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權利。除非乙方書面表示,乙方對其任何權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遲行使,均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或部分放棄,也不影響、阻止和妨礙乙方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他權利的行使。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l、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其他
l、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貸款申請表和其他材料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條款或某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是或將來成為無效,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該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簽約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蓋 章 蓋 章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12
原告:名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職務:______
電話: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 性別:__ 年齡:__ 民族:__ 職務: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歸還原告借款本金_____元及利息____元;
2、要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被告于____年__月__日以經營__為由,向原告__信用社借款_____元,月利率為__‰,約定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到期后,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未歸還借款本息。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__條的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13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
丙方(保證人):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急需一筆資金周轉。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大寫),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還清甲方。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借款。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甲方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保證人一名。該保證人自愿對該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保證期間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保證的范圍包括借款本金、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借款期限還款,逾期則按借款數額以每日_______‰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對違約按照借款數額的_______%計算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約定事宜,依《民法典》及其他相關的法律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連帶保證人(簽章):
年月日
附:三方身份證復印件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14
1.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準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
2.借款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
3.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
4.借款合同的標的為人民幣和外幣。
5.訂立借款合同必須提供保證或擔保。
6.借款合同的貸款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15
甲方(出借方):張三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乙方(借款方):李四、王五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約定,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李四、王五2人因資金周轉需要,共同向甲方提出借款,甲方同意出借人民幣100,0000元(大寫:壹佰萬元)給乙方,乙方李四、王五2人共同指定收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6個月,自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6月2日止。
三、借款利率、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借款月利率為3%,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每月的28日,借款本金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付清,甲方指定借款本金及利息收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如期將借款交付至乙方,并不得在借款期限內,提前向乙方催要該筆借款;
2、乙方應當如期歸還甲方借款,并按期支付甲方借款利息。
3、李四、王五2人作為連帶責任債務人,應當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作為債務人的權利義務。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超過合同約定日期7日未支付甲方借款利息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一次性歸還所有借款本金,并承擔實際所產生的利息。
2、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及借款本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實現債權所產生的'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六、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由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管轄。
甲乙雙方就合同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和訴訟文書送達時的送達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約定:
1、甲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2、乙方李四、王五2人共同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3、雙方該送達地址適用范圍包括在爭議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
4、對于上述送達地址,法院進行送達時可直接郵寄送達,當事人未能收到或拒收法院郵寄送達的訴訟文書的,以郵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七、其他
本合同壹式叁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16
借款合同培訓課件
一、什么是借款合同
所謂借款合同,是指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之規定,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借款合法律關系中,出借資金的一方稱之為貸款人,借入資金的一方稱之借款人。
在借款合同中,法律對借款人的資格并未作任何限制,只要是經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和自然人,均可成為借款人。而法律對貸款人的資格作了嚴格限制,貸款人只能是依法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政策性銀行和各類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聯社、城市信用社及其聯社、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但自然人作為貸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俗稱民間借貸)受國家法律保護。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作為特殊種類物的金錢,因此,原則上只發生履行遲延,不發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轉讓貨幣所有權的合同。當貸款人將借款即貨幣交給借款人后,貨幣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處分所得的貨幣。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決定的,也是貨幣這種特殊種類物作為其標的物的必然結果。
3.借款合同一般為有償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無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為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當事人約定。
二、借款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貸款人不得將借款人的營業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貸款人的權利主要有:(1)有權請求返還本金和利息。(2)對借款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權。貸款 人可以按照約定監督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3)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 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提供真實情況。訂立借款合同,借 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2.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對借款有約定用途的,借款人須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的監督檢查。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當借款為無償時,借款人須按期歸還借款本金;當借款為有償時,借款人除須歸還借款本金外,還必須按約定支付利息。
三、借款合同的種類
從國家管理的角度,借款合同可以劃分為民間借款合同和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兩大類
(一)民間借款合同
民間借款合同包括:
1.一方當事人為自然人的借款合同:包括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及自然人與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上述借款合同受法律保護。
2.雙方當事人均為銀行等金融機構之外的企業間借款合同——從現行法的規定來看屬無效合同,但是現行規定已有松動跡象。
(二)金融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是指經國家核準經營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將貨幣資金出借給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使用,貸款到期時借款人歸還所借資金和利息的合同。
1.按照貸款資金來源,金融機構的貸款可分為自營貸款、委托貸款和特定貸款
2.按照貨幣的種類可劃分為人民幣借款合同和外幣借款合同
3.按照借款用途可劃分為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4.按照借款合同有無擔保,可分為信用借款合同和擔保借款合同
四、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
依據《合同法》第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1.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業屬性、借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和運用方式進行劃分的。針對不同種類的借款,國家信貸政策在貸款的限額、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規定,以體現區別對待、擇優扶持的信貸原則。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訂明借款種類,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條款。
2.借款的幣種
借款幣種即借款合同標的的種類,根據不同情況可以是人民幣也可以是外幣,不同的貨幣種類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應對貨幣種類明確規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特定范圍,是貸款方決定是否貸款、貸款數量、期限長短、利率高低的重要依據,借款人必須如實填寫,并且借款人只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能移作他用。
4.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是指借貸貨幣數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須有數量條款,只有標的而沒有數量的合同是無法履行的。沒有數量,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小就無法確定,借款合同沒有借款數額,就無法確定借貸貨幣的多少,也失去了計算借貸利息的依據,因此,沒有借款數額條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借款利息與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對確定借貸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多少至關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沒有利率條款。
我國現行的借款利率管理體制實行借款基準利率和法定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和管理。中國人民銀行依據國家有關貸款政策對各類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進行管理。各金融機構可以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浮動范圍內以法定利率為浮動基礎,自行確定各類、各檔次的借款利率。因此,一份借款合同究竟采用何種利率,應根據具體貸款的種類、用途、期限的不同來確定。
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民間借款利率沒有硬性規定,目前執行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發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簽訂民間借款合同時,采用利率應根據上述意見規定及具體貸款種類、期限的不同來確定。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也需要遵循這一規定。
6.借款的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貸人同意讓借款人使用用借款的期限。當事人雙方一般根據借款的種類、用途、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借給能力等因素商議確定借款期限。
7.還款的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貸款實行“有借有還、誰借誰還”的原則。在借款合同中,應明確在合同期限屆滿時是一次性償還借款,還是分期償還臘款,是本息一次性償還,還是本息分別償還。
8.保證條款
保證條款是借款合同保障貸款人實現債權的重要約定。對借款合同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抵押、質押,因此,擔保貸款的種類有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借款合同的擔保,當事人既可以采用由借、貸、擔保三方當事人共同協商簽訂擔保借款合同的形式,也可采用由擔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簽字,并同時向貸款方出具書面還款保證書的形式。
9.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違約責任條款,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就失去了法律約束依據,當事人的權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將受到嚴重的影響。借款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對于督促當事人及時、正確、全面地履行合同,保護當事人權益有重要意義,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條款。
10.其他條款
除上述主要合同條款外,借款合同當事人還可以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解除條款、爭議的解決方式、通知和送達條款以及當事人雙方商訂的其他條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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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 額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入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18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情況下,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小寫 元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四、借款期限為 年,即從合同簽訂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借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后,乙方應在5日之內將借款放出,轉入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甲方銀行賬戶為: ,開戶銀行為 ,開戶人為 。
五、還款方式:
1、甲方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還款,并轉入乙方提供的銀行賬戶。乙方銀行賬戶為:,開戶銀行為, ,開戶人為 。
2、甲方可以在借款期限內一次性還款,也可以在借款期限內分批還款。
3、乙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甲方。
六、保證條款:
1、甲方應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如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當期規定的五年以上貸款利率加收罰息。
2、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如到期不能歸還貸款,乙方有權對甲方的不動產、銀行資產等進行處理,并按銀行當期規定的五年以上貸款利率加收罰息(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延期還款的除外)。
3、雙方不再另行簽訂借據和收據,以銀行轉賬的記錄作為借款、還款到賬的依據。
七、爭議解決方式: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份數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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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如何審查合同
審查合同的具體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審查合同主體的合法性時,應審查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是經過有關部門批準成立的法人、個體工商戶;是否是具備與簽訂合同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審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的資格證明;代訂合同的,要審查是否具備委托人的授權委托證明,并審查是否在授權范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有擔保人的合同,審查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和擔保資格。
二、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時,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審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四、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應按照合同的性質,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有無遺漏,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全和過于簡單、抽象、原則,給履行帶來困難,為以后發生糾紛埋下種子。
五、審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規范。審查合同時,應對合同草稿的每一條款、每一個詞、每一個字乃至每一個標點符合都仔細推敲、反復斟酌。確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詞義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時糾正容易引起誤解、產生歧義的語詞,確保合同的文字表述準確無誤。
六、審查合同簽訂的手續和形式是否完備。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準或登記,如需經批準或登記,是否履行了批準或登記手續。2、如果合同中約定須經公證后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過公證機關公證。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應審查期限是否屆至。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為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名或蓋章;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登記手續;采用質押擔保方式的,應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質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按時履行了質物交付的法定手續。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
訂立合同審查
簽訂合同前要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 簽訂合同前做到"三要",即一要對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的,要求對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等,杜絕憑關系或熟人的介紹草率簽訂合同的情況;二要通過各種方式對對方的資信情況進行調查;三要掌握與了解對方的履約能力。
簽訂合同時嚴格審查合同條款。應嚴格審查合同內容,使權利、義務對等、條款規范、約定明確,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條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產生歧義,以防止對方利用條款設臵騙局,留下隱患。這項工作,應由律師把關。
一、簽訂買賣合同前的反欺詐
這期間反欺詐的審查是對簽訂買賣合同的主體的審查。主要應該做好四個方面的審查:從公民和法人兩方面審查對方有無民事行為能力,審查對方的信譽,審查對方的履約能力,以及對合同承辦人的資格審查。
二、簽訂買賣合同時的反欺詐
這一階段反欺詐的主要任務是對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的簽字蓋章、合同的擔保及有關手續的審查。
三、履行買賣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詐
供方在履行買賣合同中反欺詐的主要任務就是確保供方能在交付貨物轉移貨物的所有權之后順利獲取需方支付的價款。一般情況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貨物,需方在驗收貨物之后才支付貨款。供方在履行買賣合同中反欺詐應注意以下問題:
1.采取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貨款,應當按照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拒付規定輸。如果需方無理拒付貨款,供方可申請對方開戶銀行進行說服。經銀行說服無效,銀行強制扣款。
2.在交貨時,根據合同約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擔保。需方不提供擔保的,供方拒絕交付貨物。因為供方一旦交付貨物,就失去了對貨物控制的權利。
3.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申請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法院起訴,而必須先申請仲裁。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法院,需方所在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之中選擇一個法院,提起訴訟。
四、履行買賣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詐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詐的主要任務就是確保取得依照合同約定供方交付的貨物。其應注意的問題:
1.根據合同規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貨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貨款的情況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貨款,需方就不必支付貨款。如果供方遲延交貨,需方可根據合同規定,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供方拒絕交付貨物,則根據不履行規則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
2.根據合同規定,在需方支付貨物價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貨義務的情況下,如果供方在簽訂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財產狀況惡化,有可能在將來需方支付貨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貨物,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先行交貨或提供擔保,否則,需方拒絕履行自己支付貨款的義務。如果供方提供擔保,則需方就須先行支付貨款。供方提供擔保后在貨物的交付期限屆滿仍不能履行交貨義務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擔保執行,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需方還可以基于情勢變更規則要求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
3.根據合同規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貨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貨款的情況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貨物質量有缺陷,需方應視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措施,以維護其合法權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貨物價格;交付替代貨物;拒收或退貨,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無履約能力或根本不準備履約,以欺詐手法誘引需方簽訂買賣合同,從而騙取定金或預付款的,需方要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并適時申請財產保全。供方騙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收集提供供方進行欺詐的線索和證據。
5.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遲延履行或拒絕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供方協商,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協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據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的約定,或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何審查合同
合同審查是指從法律方面對企業合同進行的法律把關,是企業簽訂合同之前的必經程序。通過對企業合同進行法律審查,可以發現合同中的某些問題,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提高合同履約率,即使因為某些特殊原因發生了違約或者爭議的情況,也可以比較順利地解決問題,得到必要的補償,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筆者以為:企業合同的審查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同訂立程序是否合法。
一、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體是依據合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當事人。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就是審查合同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主體性質不同,審查的內容和方法也不同。
1、對法人的資格審查。
對法人資格審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審查 (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沒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3)是否有自己的名稱、組織結構和場所;(4)是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判斷一個經濟組織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對非法人單位的資格審查。
非法人單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資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條件取得營業執照,法律允許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對這類組織,應審查其是否按規定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有些法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或經營單位,可以在授權范圍內,以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名義簽訂合同,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該法人單位承受,對這類組織,主要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資格及其授權。
3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
對方當事人如果是外國的企業、組織的,對其主體資格的審查更應該慎重,應搞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質。審查的內容主要有三項:(1)該企業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
(2)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以及企業或組織注冊地;(3)企業是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是否具備法人條件。
4、對自然人個人的資格審查。
對自然人的資格審查主要是對自然人的自然狀況的了解,確定其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如果該自然人所簽合同是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應及時取得該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認。
5、對保證人的資格審查。
合同的簽訂要求有保證人擔保時,還應審查保證人的主體資格的合法性。首先作為保證人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其次,保證人必須具有代為清償主債務的能力;最后,保證人還必須符合以下規定:一、國家機關不得作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二、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為保證人;三、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除有書面授權)、職能部門不得作為保證人。
6、對代訂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資格審查。
所謂代訂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所簽訂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因此,在審查合同時一定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其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授權范圍,最后審查其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權限。
7、對于特殊行業的當事人,從事一些重要的生產資料或特殊商品的生產和經營,
法律或行政法規要求取得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相應的資質。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法律顧問在審查合同主體資格合法性的時候,還應要求對方出示相應的證明。
二、審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合同的形式應當符合要求。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例如《合同法》、《擔保法》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及借款合同(自然人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如果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也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如果法律、法規規定或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當事人未采取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同樣,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有些情況,同一個合同采用不同的形式,其法律后果是不一樣的。如,對于一般的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對于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隨意撤銷贈與。
對于企業來說,合同一般都是比較重大、復雜的,一般也不是即時清結的,所以應該盡量采用書面形式。
三、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
企業簽訂合同,總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經濟目的。但是,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才能依法實現自己的目的。如果合同違法,就可能被認定為無效,不但不能達到簽訂合同的預期目的,還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合同內容是否合法,是企業合同審查中最重要的內容。
進行合同內容合法性審查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這幾種情況是《合同法》明確規定合同無效的情況,也是企業簽訂合同中經常會發生的情況。
四、審查合同訂立程序是否合法
審查合同訂立程序是否合法,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準或登記或備案,如果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履行上述手續的,應審查是否履行了上述手續;
2、如合同中約定經公證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公證機關公證;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應審查期限是否屆至;
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為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字或蓋章,采取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法律規定或合同要求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登記手續;采取質押方式擔保的,應按合同中約定的質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履行了質物交付的約定。
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簽名或印章上的企業名稱是否和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一致;簽字人是否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或合同的約定等等。
合同審查注意事項
應該說,世界上不存在一份”完美“的合同,因為市場交易受諸多因素影響,即使一個優秀的律師也無法預測可能發生的所有情況。審查好一份合同,也許并不
能把所有風險擋在公司門外,但至少會讓我們及時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不該發生的失誤。
一、對簽約主體資質進行必要的考察
簽約過程中,大多數員工往往更重視合同內容,而忽視了對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查,有時甚至為了促成合作或礙于情面將對主體的審查變成“走過場”,這樣的做法容易導致主體缺陷而使合同歸于無效或難于履行,達不到合同目的。因此,應重視合同主體資質的考察。
首先,要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及年檢的情況,以了解其主體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冊、是否存在未年檢導致被吊銷營業執照等)和經營范圍;
其次,對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合同項目,要根據合同內容審查對方的資質現狀,即有否獲得相關資質及目前效力情況(有的資質可能失效),如經營與電信相關的業務應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資格許可證,通信建設工程需要相應資質等級等;
第三,要對對方的履約能力進行必要評估,如根據其經營現狀、以往合作情況以及其他客戶評價等等因素對其履行能力及信用程度進行考量,以保證簽約后順利履行合同。
二、合同內容的審查是重點
首先,要審查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如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否存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等。如果你對有關法律規定不是非常了解,可以向公司法律人員或法律顧問咨詢后確定。
其次,要審查合同主要條款是否完備、明確。一個合同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的規定,特別是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等等主要條款必不可少,一旦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將對合同履行造成重大風險隱患。在這些條款的確定過程中,經辦人員的作用非常重要,因為經辦人最了解合同目的和洽談細節,將公司意圖完整、準確地寫入合同條款,這是每個合同經辦人都應該認真做到的。
最后,最大限度地為公司爭取利益。要站在有利于公司的角度上,對我方權利和義務進行全面衡量,當然是爭取更多權利而盡可能地減少義務,并且,對我方可能出現的違約要規定相對較輕的違約責任;對對方條款的審查,則恰恰相反,不過,凡事都要有個限度,合同條款還是要建立在相對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的,否則,顯失公平的合同也可能導致被撤銷的。
三、審查簽約人有無簽約權限
很多情況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此時應當審查代理人的資格和權限。對于初次合作的單位,這項工作非常重要,即要對對方代理人身份、有無代理權、代理權限范圍、期限等等進行必要審查,否則可能會發生沒有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而導致合同效力受到臵疑。實踐中,主要是看簽約代表是否為單位負責人或是否有委托授權書。需要注意的是,單位的部門或辦事處是沒有對外簽約權的,而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簽訂合同時也需由法人授權。
四、其他注意事項
1、簽章。合同對方如果是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簽章處應當加蓋單位印章及授權代表簽字,如果是公民個人,則要求其本人簽名并加摁手印。所有的印章和簽字均應當清晰、完整。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20
合同編號:
貸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進行 生產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單利12%,每年年末12月31日付息,到期還本。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年零_個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
2.還款方式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貸款的,貸款方可將債權轉為股權,取得,每10萬元獲得1%股權。
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21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保證人名稱: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債權人名稱:交通銀行 分(支)行
住所:
行長: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為確保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證人(以下稱甲方)應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的請求,愿意為借款人所借款項向債權人(以下稱乙方)提供保證。該主合同的借款金額和幣種為(大寫)_________,期限為______。經乙方審查,同意甲方作為借款人還款的保證人。甲乙雙方遵照法律規定并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愿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寫)________整以及相應的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應付款項(以下稱應付款項)作擔保。
第二條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應付款項時,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付通知后15天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第三條 甲方保證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和批準手續,并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的保證責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響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及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各類有關協議;
3.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被認定無效;
4.甲方機構的變更、撤銷或財力的變化;
5.主合同債務重組。
第四條甲方若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45天書面通知乙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五條甲方同意今后乙方與借款人變更主合同除了變更貸款金額、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無故擅自超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調整范圍外)這四項條款,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響甲方的保證責任。
主合同中與貸款金額、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后,本合同項下保證的貸款金額和期限相應調整,貸款利率按上述期限變更后的貸款利率執行。
第六條 本合同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直到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應付款項全部清償為止。
第七條在本合同的保證期間內,甲方有責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并接受乙方對其擔保能力變化情況的調查。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擔保。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未代借款人清償到期應付款項時,甲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繼續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有權向變更后的機構收取相當于擔保總額___%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七條規定,作出不真實陳述或違約,乙方有權要求其糾正行為,并處以擔保總額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后隨主合同同時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2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丙方(保證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丁方(保證人):
為保障甲、乙、丙、丁方四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擔保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丁方四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 ,大寫: 。
第二條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利率為 (月利率),從甲方實際交付款項之日起至本金結清之日止。
第三條 還款方式 乙方按 付息,到期還本。
第四條 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于 。
第五條 丙、丁方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違約
第六條 甲、乙雙方均服從丙方對整個借款過程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蹤管理,并同意在丙方見證下交付借款、結清最后一期本息等手續。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自己款項的來源合法。
2、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3、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后,在丙方見證下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款項。
4、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或接丙方通知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A、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B、乙方負有較大數額的債務或卷入、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C、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認為乙方發生足以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的其他情形的。
5、甲方配合丙方對乙方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甲、丙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等事項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如果乙方投資經營的公司欲發生轉讓、變更等均需征得甲方和丙方書面同意方可進行。
2、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或用于購買股票或其他投資,不得用作經濟實體的注冊資本金,否則視為乙方
3、合同簽署后,四方應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4、乙方如逾期還款,應向甲、丙方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接受甲、乙方委托對該借款行為進行全程咨詢與跟蹤服務,并對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并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2、受乙方委托,對乙方的借款行為按約定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3、乙方行為足以影響乙方償債能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償還甲方的借款本息。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或利息的,丙方自愿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墊付乙方應付當期款項。
2、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對逾期款項向甲方每日另行支付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向丙方支付每日xx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丁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23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貸人):(按身份證上的順序填寫)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于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24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_________銀行個人消費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乙方將借款劃入《借款合同》規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借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內,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乙方認為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需辦理財產保險的,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合同范本《個人消費借款抵押合同范本》。
在財產保險單上應填寫或注明乙方為被保險人,并與保險人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應將保險單證交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內,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作為保證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內,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內,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其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相應的扣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息;
3.清償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須依法登記的已辦理登記;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25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 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貸款人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4)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二: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并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 :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為 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 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為 。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 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放完畢并協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系電話無法取得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并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費用負擔范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債權司能產生的
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并申請強制執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締約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五條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號碼: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簽約于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26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貸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包頭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
第一條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為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借款期限:借款自 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 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__個月,期限最后一天為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時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五條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時間及逾期付息規定: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______ %(百分之______)。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_____個月為一期,共分______期,每期______元;第一期利息于 _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付清,依此類推(具體付息時間依照借款借據,借款借據未注明的依照本條規定)。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條規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天再按貸款余額的萬分之三加付利息。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取得貸款人同意。提前全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還應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還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
第七條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2、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共同委托的服務商,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3、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4、向貸款人提供抵押人第二住所(第三人房產亦可)保證材料,并向貸款人提供由提供住所保證人簽字的《提供住所保證書》。
5、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
第八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雙方在本合同簽字及辦理抵押物登記后,如貸款人無故拒絕發放貸款,貸款人應承擔借款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并承擔違約金。
第九條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確需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期限以實際借款天數為準;若借款人不同意,則本合同繼續履行。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行使此項權力對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且財產管理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還款義務;
3、借款人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經濟糾紛被起訴或借款人的財產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財產權利的行為發生時;
5、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條抵押物:為確保貸款人的貸款能如期償還,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的位于包頭市、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的合法房地產(權證字號:______號)抵押給貸款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抵押人承諾,抵押行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種原因導致抵押擔保無效,擔保人承諾與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第十一條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的抵押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約為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整,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整。
第十二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公休日順延),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拍賣費、貸款人律師的代理費等)。
第十四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五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六條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抵債或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抵押物評估: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
第十八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九條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抵押人同意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貸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且逾期十天以上者,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四部分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三條借款人和抵押人確認,在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發生的與訴訟有關費用、貸款人律師費代理費、查詢費等)由貸款人和抵押人承擔并負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需要人民法院裁決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并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外,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締約人聲明,締約人對于本合同的規定清晰明白(特別是楷體字體的條款)無任何疑義和歧義。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
____年___月___日
訂立于: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27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電話:
丙方(反擔保人):
住址:
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為乙方向(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擔保的范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個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為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范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 反擔保的方式、范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范圍為: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為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 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為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后,向乙方、丙方追償。
3、追償權的范圍包括:甲方為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并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生重大變化;
(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
(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為。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為甲方為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對其違約行為、信用度低下進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擔公告費用并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28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保證范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 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本保證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 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于借款人借款余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 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 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征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范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余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的本質是一種擔保合同,但是其內容也是可以寫明與借款相關的事項。同時,小編建議,最好在合同當中明確雙方的違約責任,約定好糾紛的解決方式或途徑。如有必須的話,還可以將擔保合同進行公證。要是產生了糾紛,也可以向在線律師進行咨詢。
(2)可用而當年未用的各項專用基金:
(3)從各種渠道籌集起來的暫時閑置資金。銀行貸款不得進行拆出。
4.企業拆入的資金必須用于以下方面:
(1)銀行已批準貸款的技術改造、立項工程,在銀行貸款尚未發放之前,企業可用拆款暫時補充;
(2)企業貸款所需的10%至309《自籌資金,在企業一次籌足困難時,可暫用拆借資金補足;
(3)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急需的短期周轉資金;
(4)一些投資少、效益高、見效快的技術改造項目所需資金。企業使用拆款,應按上述范圍掌握,不能用于長期固定資產投資,更不能搞轉貸牟利。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29
甲方;(借款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抵押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人民幣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 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 元整。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 元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后,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條:備注
有關借款合同模板匯編 篇30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擔保法》等法律的規定,經甲、乙 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小額貸款貸款種類:
第二條:小額貸款借款金額(大寫):
第三條:小額貸款借款用途:
第四條:小額貸款借款期限:小額貸款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實際發放金額和期限等以借據為準,借據是本合同的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小額貸款借款利息的計付
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計算,利息按約定支付,到期結清本金。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 %按月行收復利,直至清償本息為止。
罰息利率的約定:貸款逾期后,罰息利率為在原約定利率水平上加收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對違約部分從違約之日起罰息利率為在原約定利率水平上加收 %。
第六條:抵押、保證條款
乙方自愿用乙方 的抵押,并請 (即丙方)作為借款保證人,丙自愿用丙方 為乙方在甲方的上述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借款履行之日起乙方還清貸款本息之日止。
保證擔保范圍;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債權人的一切費用(如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拍賣費、財產處置費及其它費用)。保證人承擔責任時按下列順序清償:實現債權的相關契稅及稅款;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利息;本金。
丙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當乙方不按約定履行合同時,由丙方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如果甲方依據法律規定、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保證期間相應提前,丙方放棄債務履行期限未屆滿的抗辯權、開始承擔保證責任。
必要時,甲方可以申請丙方的開戶銀行從丙方的存款賬戶內劃收貸款本息,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第五條的規定計收利息。乙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第五條的違約計收罰息,或商請乙方的開戶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中劃收貸款本息,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乙方需要將貸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 日向甲方提出申請,有保證人的,還應由保證人簽署同意延長擔保的意見,經甲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
如果乙方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甲方有權收回全部貸款。
3、若乙方不能償還到期借款本金或利息,乙方還應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全部費用(如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拍賣費、財產處置費及其它費用)。
第八條: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應通知對方,并經各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該協議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它約定
第十條:本合同由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如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先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 處理。
1、向 申請仲裁;
2、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丙方對本合同的各條款作出全面、細致、準確的了解,并應乙方、丙方的要求做出相應的說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各方對本合同條款認識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