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附件(精選3篇)
借款合同附件 篇1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借款交付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附件 篇2
×公司,借款人
×地聯邦首都里德街100號
電傳:____
傳真____
×銀行,代理行
紐約100015,紐約市華爾街
電傳:____
傳真____
(銀行名稱)
------
_____
_____
電傳:____
傳真____
各行:(銀行名稱)
------
____
____
電傳:____
傳真____
附錄2
本票格式
本票
____美元19__,__
×公司謹此無條件地允諾,根據____的指示,于19__年__月__日在____以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支付____的數額。
出具人放棄與本合同有關的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絕承兌證書和通知的義務。
×公司
簽字人:____
職務:____
附錄3
借款人證明書格式
根據1982條3月29日借款合同第8.1條(1)項(以下簡稱“合同”)規定,對×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5000萬美元的貸款,借款人證明:
(1)附件1至____是借款人的章程以及下列文件真實而正確的副本:借款人為授權簽署和提交合同而作出的所有決議和其它決定,借款人為簽署和提交有關本合同以及借款人履行在本合同項下義務所有其它文件,所有上述文件和決定具有完全的效力。
(2)附件____至____是證明合同第9.1條(4)項的文件真實而正確的副本。
(3)代表借款人簽署本合同或代表借款人簽署與本借款合同有關的任何其它文件(除證明書以外)的各人的姓名、職務以及簽名式樣宣布如下,上述各人在該日任職并得到正式授權。
姓名和職務簽名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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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4)除非借款人在貸款支付之前通知代理行本合同有任何變化,否則,代理行和各行得在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得始終繼續信賴本證書,如同本證書每一次都在當日作出并提交。
本證書已于19xx年×月×日簽署,以資證明。
×公司
簽名:____
(名字和職務以印刷體定)
附錄4
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19xx年×月×日
及本合同規定為銀行的
若干其它銀行和金融機構
轉交:
紐約100015,紐約市
華爾街×銀行(作為代理行)
敬啟者:
作為×公司(借款人)的律師,我已經審查了關于1982年3月29日借款合同(簡稱合同)的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經證明或認定的令我滿意的副本。合同規定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5000萬美元的貸款(以下簡稱貸款)。
1.借款合同,
2.根據本合同提交的作為合同附錄2的本票格式(以下簡稱票據),以及
3.其它我認為作為意見書的根據所必需或適當的其它文件;
本意見書所表示意見限于根據×地法律及其政治分支機構產生的問題,我并不想對根據其它管轄地法律產生的任何問題發表意見。
本文所使用的全部術語,其定義見于合同,在此不另作定義。
根據前述事項,我的意見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在的公司,并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并進行借款合同中規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經采取了為授權簽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簽署與提交的有關合同的其它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以及進行合同中規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動。
3.合同已由借款人正式簽署并提交,票據在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后均構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根據其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但須依照適用于破產、無力償還、改組及類似法律的規定。
4.為批準貸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對借款人的執行所規定的任何種類的政府授權和行動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繼續保持完全有效。
5.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由于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于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或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或保證,而在貸款時并沒有發生違約事件。
6.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條款,不要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準,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履行,或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任何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或其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或構成不履行行為。
7.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據我所知,也沒有或將提起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此類訴訟案件或審理程序,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力。
8.除了在本公司第10.6條但書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與其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所有其它義務,至少應該按平等比例排列次序。
9.本合同和票據的簽署和提交,免于繳納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由×地或×地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機關征收的任何印花稅或登記稅款及其它費用。不需要從合同或票據項下的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繳任何性質的稅款。
10.無論借款人或是財產均無權以主權或其它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或執行的豁免權。
11.根據×地法律,借款人有權并已根據本合同合法、正當、有效和不可撤銷地接受紐約州法院以及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管轄。
12.合同當事人選擇紐約州法律作為管轄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通知代理行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前,你和你的顧問可以從本日起到貸款支付之時(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次都在當日作出并提交。
____謹上。
附錄5
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當地律師意見書格式
19xx年×月×日
及本合同規定為銀行的
若干其它銀行和金額機構
轉交××銀行
紐約100015,紐約市
華爾街×銀行(作為代理行)
敬啟者:
我們作為您關于1982年3月29日借款合同的專門律師。該合同規定向×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5000萬美元的貸款。這里使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義而不在本文定義的所有術語具有其在合同中賦予的意義。
作為專門聘請律師,我們已經審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經證明或認定的令我們滿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據本合同需要提交的作為合同附錄2的本票格式(以下簡稱票據);
3.根據本合同第8.1條(2)項提交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即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4.根據本合同第8.1條(4)項提交的律師事務所的意見書(即紐約律師意見書);
5.我們認為作為本意見書根據所必需或適當的其他文件。
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限于根據×地法律發生的問題。我們不想對根據任何其它管轄地法律產生的任何問題發表意見。我們信賴關于與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相關的紐約法律事宜的紐約律師意見書。經你們允許,我們已經假定所審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簽名是真實的。
我們對我們的意見書陳述的事宜是就我們所知,未作專門調查,而信賴與上述事宜有關的人的律師意見書。
根據前述事項,我們的意見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地法律正式成立并正在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從事合同規定的交易,而且就我們所知,有權擁有其財產并從事其目前從事的營業。
2.借款人已采取了為授權簽署和提交合同和由其簽署與提交的有關本合同的其它文件,履行其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以及進行合同中所規定的交易所必需的一切活動。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票據在借款人正在簽署和提交后均構成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根據其各自條款可以對借款人執行。但須依照適用于破產、無力償付、改組及類似法律的規定。
4.為批準貸款所必需的,或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對借款人的執行所規定的任何種類的政府授權和行動均已得到或履行,具有完全的效力,并繼續保持完全有效。
5.本合同和票據的簽署和提交免于繳納由×地或×地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機關征收的任何印花稅款或登記稅款及其它費用,不需要從合同或票據項下借款人的任何付款中依法扣交任何性的稅款。
6.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無權以主權或其它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后不受扣押或執行的豁免權。
7.根據×地法律,借款人有權并已根據本合同,合法、正當、有效和不可撤銷地接受紐約州法院以及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管轄。
8.合同當事人選擇紐約州法律作為管轄法律是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
除非是或在我們貸款支付之時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之前,你們可以從本日起到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次都在當日作出并提交。
____謹上
附錄6
代理人及各行特聘的紐約律師意見書格式
19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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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本合同規定為銀行的
若干其它銀行和
金額機構,
轉交×銀行
紐約100015,紐約市,
華爾街×銀行(作為代理行)
敬啟者:
我們作為你們關于1982年3月29日借款合同的專門聘請的律師。該合同規定向×公司(借款人)提供本金總額為5000萬美元的貸款。這里使所用的在合同中作出定義而不在本文定義的所有術語具有合同中賦予的意義。
在形成本文表示的意見時,我們已經審查了下列文件的原件或經證明或認定的令我們滿意的副本:
1.借款合同,
2.根據本合同提交作為合同附錄2的本票格式,
3.根據合同第8.1條(2)項提交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即“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4.根據合同第8.1條(3)項提交的當地律師意見書(即“當地律師意見書”)
5.作為本文所發表的意見的根據所必需或適當的其他文件。
本意見書所表示的意見限于按照紐約州和美國的法律產生的問題。我們信賴有關本文所示意見的×地法律事宜的當地律師意見書和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我們對此沒有作獨立調查。我們已經假定但未經認定并且尚未證實已審查的所有文件上的簽名是真實的。
基于前述事項,對于法律進行我們認為適當的調查后,茲通知,除下述指明的以外,我們認為本合同是,而票據則在借款人簽署并提交時是借款人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根據紐約州法律的各自條款,可以對借款人執行。但須依照適用于破產、無力償付、延期償還及一般地影響債權人權利的類似法律,以及衡平法的一般原則(不論是按照衡平法或法律的審理程序要求執行)。
我們認為,紐約州法院將確認紐約州的法律為管轄、釋義和解釋的法律。
除非在我們貸款支付之時或之前通知代理人本意見書有任何變化之前,我們可以從本日起到貸款支付之日(包括該日在內)的所有時間內信賴本意見書,如同本意見書每一次都在當日作出,并提交。
我們僅為你們利益提供本意見書。本信件不得利用、流轉、引用或用于任何其它目的。
____謹上。
附錄7
代理行的傳票接受格式
20__年×月×日
及在合同中規定為銀行的
若干其它銀行及金額機構
轉交
紐約100015,紐約市
華爾街×銀行(作為代理人)
敬啟者:
07年3月39日,×公司(借款人)、×銀行(代理人)有其他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我們已被不可撤銷地指定為借款人收受傳票或其它法律傳喚文件的代理人。我們在此不可撤銷地接受該指定。
謹上
信箱
簽字人____
借款合同附件 篇3
借款合同
出借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出借人和借款人、保證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金額3,200,000,000元(大寫:叁拾貳億元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
借款人借款將用于補充借款人流動資金。未經出借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壹年,借款期限自年月起至年5月止。款項出借具體起始日以出借款項全額到達借款人指定賬戶之日起算。
第四條 借款利率、罰息利率和計息、結息
4.1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年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壹年期)執行。若借款期限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的,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相應調整。
4.2罰息利率
4.2.1借款人未按合同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2.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逾期的罰息利率為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4.3計息
借款利息自借款轉存到借款人賬戶之日起計算。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按日計息,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如借款人不能按期付息,則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4.2.2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4.4結息
4.4.1結息時,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4.4.2本合同項下借款利息按季度結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年利率計算,結息日固定為每季(每三個月)末月的20號(遇非工作日相應順延),首個結息日為20__年8月20日,結息日當日利息計入當期利息;本合同項下借款最后一期結息日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歸還之日,利隨本清。
4.4.3付息日(即利息應到出借人指定的賬戶之日)為結息日當日,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每期應支付的利息額=借款本金余額×年利率%×計息天數/360。
4.4.4借款到期時,借款人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借款到期日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計入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出借人應將借款全額打入借款人指定賬戶。借款一經達到借款人指定賬戶,即視為出借人已經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借款人指定賬戶信息為:
賬號:
戶名:
開戶行:
第六條 還款
6.1還款原則
6.1.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還款按照下列順序,并結合利隨本清的原則償還:
6.1.1.1支付應付違約金;
6.1.1.2利息;
6.1.1.3借款本金。
6.2付息
借款人應在付息日/借款到期日向出借人支付當期利息,款項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賬戶。付息前,由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
6.3償還借款本金
在借款到期日償還借款本金,款項打入出借人指定的賬戶。
6.4提前還款
借款人可提前還款付息,提前還款前需結清實際借款期間的利息,提前還款借款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借款的擔保
7.1擔保方式
7.1.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7.1.2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或承擔責任,出借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在被擔保債務的范圍內履行清償上述相關款項的義務而無須先追償借款人。
7.1.3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借款人書面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按照借款人的要求將相關款項支付至借款人屆時指定的銀行賬戶。
7.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人擔保的債務(即“被擔保債務”)范圍包括:
7.2.1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應向出借人履行的所有義務、責任。
7.2.2借款人未履行其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責任而給出借人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
7.2.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所有因借款人的義務、責任產生的應向出借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它應付費用。
7.2.4借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由于借款人違反本合同而發生的所有費用、支出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評估費、翻譯費等。
7.3保證期間
保證人對擔保范圍的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被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8.1借款人的權利
8.1.1有權要求出借人按合同約定提供借款;
8.2借款人的義務
8.2.1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擠占、挪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借款資金直接或間接進行股票市場、期貨市場及其它資本市場投資;
8.2.2借款人應按照出借人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向出借人提供上季度末的資產負債表、截至上季度末的損益表,并于年度末提供當年現金流量表,并且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8.2.3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出借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8.2.4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還本付息;
8.2.5借款人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出借人的債務;
8.2.6在未還清出借人借款本息之前,未征得出借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2.7本合同項下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財產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借款人應當及時通知出借人,并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8.2.8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變更等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出借人;
8.2.9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變更股東、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出借人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為,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出借人,并按出借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8.2.10本合同有效期間,借款人如發生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情形,且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并按出借人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及擔保;
8.2.11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九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9.1出借人的權利
9.1.1出借人有權收取任何依據本合同發生的借款人應付出借人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等;
9.1.2出借人有權取得擔保人以連帶責任保證方式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9.2出借人的義務
9.2.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9.2.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秘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0.1 保證人出現如下情形之一者,出借人認為可能影響保證人的擔保能力的,保證人應當按照出借人要求增加或更換擔保條件:
10.1.1 保證人發生重大財務虧損、重大資產損失或其他財務危機。
10.1.2保證人發生合并(或兼并)、分立、重組、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以及股份制改造等變更事項。
10.1.3保證人發生停業、被吊銷或注銷營業執照、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解散等情形。
10.1.4保證人股東發生變更,或保證人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經營或財務方面出現危機。
10.1.5保證人與其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公司之間發生重大關聯交易,影響保證人正常運營的。
10.1.6保證人發生對其經營或財產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訴訟、仲裁或刑事、行政處罰的。
10.1.7保證人在簽署本合同或出具保證書時隱瞞了自身承擔保證責任的實際能力,或未獲得有關機關的授權。
10.1.8 保證人怠于管理和追索其到期債權,或以無償、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其自有財產、提供服務,或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或其他不適當的方式收購第三方資產或接受服務。
10.1.9保證人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違約情形
11.1.1借款人的違約
11.1.1.1未按雙方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11.1.1.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11.1.1.3轉移資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11.1.1.4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或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且已經影響或損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11.1.1.5所負的任何其他債務已嚴重影響或可能嚴重影響本合同項下對出借人義務的履行;
11.1.1.6在合同有效期內,實施承包、租賃、合并、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經營方式或轉換經營機制的行為,且已經嚴重影響或損害出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11.1.1.7出借人認為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且未按出借人的要求提供其他擔保措施的;
11.1.1.8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義務。
11.1.2保證人出現以下情形,借款人未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擔保,視為借款人違約:
11.1.2.1保證人發生變更股東、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破產、撤銷等情形,足以影響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
11.1.2.2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11.1.2.3保證人喪失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的;
11.1.2.4本合同約定的保證人其他違約情形。
11.2違約救濟措施
出現上述違約事件,出借人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1.2.1按借款本金的0.5‰/日向借款人收取違約金。
1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對借款人挪用的部分,按罰息利率和結息方式計收罰息。
罰息=挪用金額×借款利率×(1+100%)×挪用天數/360
挪用天數自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借款被挪用期間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11.2.3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借款本金或利息(包括被出借人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和延遲支付天數計收罰息。應收罰息=借款人當期應付本息×借款利率×(1+100%)×延遲天數/360。
11.2.4要求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的擔保。
11.2.5行使擔保權利。
11.2.6上述違約情形在30日內未消除的,出借人有權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債務的本金、利息、費用。
第十二條 保密
12.1各方對本協議內容以及因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各方應采取必要措施使其員工或其所聘請的專業顧問遵守本協議的保密條款。
12.2本協議的終止,不影響保密條款的效力。如協議被宣布無效、解除、中止或終止,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條款
14.1本合同經出借人、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陸份,各方各執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借款合同》之簽字頁,無正文)
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