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書集錦(通用29篇)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向公證處公證,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范本最新版5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__有限公司將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公司愿補償_______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大廈愿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大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應支付的______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范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并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并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__合同》同時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位于_________幢_________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已于__年__月___日與____公司簽訂購銷合同,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二、抵押人義務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實際存在,無產權爭議,抵押人合法擁有。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不得以任何違法方式轉移抵押物,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且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若將所提供的抵押物出租,需要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且出租合同不得對抗本抵押協議,所得收益優先向抵押權人支付合同款項。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購銷合同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購銷合同款沒有支付之前(購銷合同履約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購銷合同”有關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物。
2、法院強制執行抵押物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所得款項優先償還本金和付息。若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購銷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購銷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
抵押權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關于動產抵押物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4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利率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
一、甲方保證
1.本抵押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3.本抵押物上設定的抵押權未超出抵押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抵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抵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數量或面積________,質量________(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抵押物評估價值與抵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甲方對該數額內的抵押財產不得再設抵押。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抵押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于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抵押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抵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抵押物登記
一、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內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二、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外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六條 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雙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三、甲方自登記之日起五日內,須將抵押登記材料、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費用
抵押物的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運輸和抵押登記、公證、鑒定等抵押費用及抵押物拍賣、變賣等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與乙方共同簽訂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
二、抵押期間,甲方不得贈與、遺棄抵押物。甲方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無效。
三、抵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抵押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電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抵押期間,甲方任何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甲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其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抵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甲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的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間,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著物等新增價值,作為本抵押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抵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采取停止發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抵押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抵押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托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抵押物,從而實現抵押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抵押物共有、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重復、抵押、毀損、出(合)資、轉讓抵押物以及虛假登記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抵押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并將抵押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抵押權,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乙方的,甲方須承擔毀損或滅失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拒不配合進行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須承擔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并且,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及起訴。
四、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由于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應按其簽訂或出具的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中的約定,由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甲方經過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后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抵押權后,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九條抵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末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抵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或展期協議項下貸款期限屆滿后兩年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后,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商品房具體情況后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為_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甲方已與公司簽訂合同編號
第四條: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月或累計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第七條:甲方在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后,須轉為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到鄭州市房產管理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的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并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6
抵押人:___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銀行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_____與_________銀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元。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抵押率為__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隨_____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抵押物產權證書:_________,共_________件;保險單:_________,共_________張;保險金額:_________元;證明文件:_________,共_________份。
可以使用的抵押物:
┌───────────┬──────────┬──────────┐
│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
│ │ │ │
├───────────┼──────────┼──────────┤
│ │ │ │
│ │ │ │
└───────────┴──────────┴──────────┘
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
│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
│ │ │ │
├───────────┼──────────┼──────────┤
│ │ │ │
│ │ │ │
└───────────┴──────────┴──────────┘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取_____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三)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九、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合同失效。
十、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一、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二、其他約定:
_________。
十三、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_____份。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7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抵押財產
乙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見抵押財產清單(詳見附件1);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乙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由乙方交甲方保管,并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乙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甲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乙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乙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乙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4、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甲方保管的乙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乙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甲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甲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乙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
5、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甲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乙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回由甲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8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a、機動車輛損失險;
b、機動車輛強制險;
c機動車輛座位險;
d、第三者責任險;
e、盜搶險;
f、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9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da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的違約責任。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10
抵押人:
企業性質:
立協議人:
抵押權人: 銀行: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 與 銀行于 年 月 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 ,金額 萬元,用于 。貸款期限為 年 月至 年 月。借款合同編號為 。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 (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占管。
四、 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 萬元;抵押期限為 。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 萬元,抵押率為 %,抵押期限為 年,隨 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占管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使用: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占管: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占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占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
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占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 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 元,本協議生效后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取 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
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將自己占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1.
2.
3.
(說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 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 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 份。
股分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審核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1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利率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
一、甲方保證
1.本抵押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3.本抵押物上設定的抵押權未超出抵押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抵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抵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數量或面積________,質量________(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抵押物評估價值與抵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甲方對該數額內的抵押財產不得再設抵押。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抵押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于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抵押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抵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抵押物登記
一、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內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二、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外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六條 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雙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三、甲方自登記之日起五日內,須將抵押登記材料、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費用
抵押物的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運輸和抵押登記、公證、鑒定等抵押費用及抵押物拍賣、變賣等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與乙方共同簽訂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
二、抵押期間,甲方不得贈與、遺棄抵押物。甲方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無效。
三、抵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抵押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電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抵押期間,甲方任何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甲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其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抵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甲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的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間,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著物等新增價值,作為本抵押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抵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采取停止發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抵押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抵押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托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抵押物,從而實現抵押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抵押物共有、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重復、抵押、毀損、出(合)資、轉讓抵押物以及虛假登記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抵押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并將抵押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抵押權,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乙方的,甲方須承擔毀損或滅失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拒不配合進行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須承擔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并且,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及起訴。
四、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由于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應按其簽訂或出具的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中的約定,由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甲方經過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后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抵押權后,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九條抵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末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抵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或展期協議項下貸款期限屆滿后兩年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12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聯系電話:
為確保甲方與債務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財產
1、乙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以下稱“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簽字)
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1、擔保的主債權為編號為的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元人民幣(大寫金額),利息計算方式為,借款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的登記
如果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屬于法律規定需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并在登記手續辦妥后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保險
1、乙方應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乙方應將保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出租等情況。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擔保。
2、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3、乙方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辦理保險。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甲方:
乙方:
日期: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從乙方借款____筆,金額________元,用自己擁有合法權利的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并在主管部門辦理了抵押物登記。后因城市建設需要,部分抵押房屋和土地列入拆遷范圍,拆遷主管部門與甲方達成協議,用即將建成的部分門面房置換進行補償。現甲乙雙方就拆遷補償門面房為貸款設定抵押的相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甲方與縣拆遷主管部門達成的協議(見本協議書附件),對在建的位于________縣城____街中排北端東西各___間共___間門面房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擁有(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抵押在內)合法的權利。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甲方以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門面房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代替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為甲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乙方的________元貸款提供補充抵押。
三、本協議約定的補充抵押,不影響未列入拆遷范圍房屋和土地使用權為甲方_____年____月____日從乙方_______元貸款設定抵押的效力,未列入拆遷范圍房屋和土地使用權設定的抵押仍然有效。
四、本協議約定的門面房及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在竣工驗收辦理權利證書完畢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簽訂正式抵押擔保借合同并到登記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五、本協議約定財產辦理抵押登記所需的評估、登記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約定財產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甲方對本協議約定財產不得預售、轉讓、抵押、出租等。
七、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六條約定的,除另行提供相當價值財產抵押外,須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____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當事人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乙方主管部門_______農村信用聯社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農村信用合作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14
合同編號: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
抵押人(甲方):_____
住所(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
住所(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
為了確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借款人)與本合同乙方_____簽訂的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愿意提供抵押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我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及聲明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
第三條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
第五條 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登記
第七條 抵押物的占管
第八條 保險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5.1 。
15.2 。
15.3 。
第十六條 附件
16.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抵押物清單》
附件二:
第十七條 附則
甲 方(簽字或蓋章):_____ 乙 方(簽字或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負責人: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15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愿意以其有處分權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利率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
一、甲方保證
1.本抵押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3.本抵押物上設定的抵押權未超出抵押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抵押有關的審批手續,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抵押有關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況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數量或面積________,質量________(抵押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抵押物評估價值與抵押率的乘積不得小于擔保債權。甲方對該數額內的抵押財產不得再設抵押。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
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
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抵押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于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抵押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抵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抵押物登記
一、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內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共同到法定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
二、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外的財產作抵押的,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六條 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雙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三、甲方自登記之日起____日內,須將抵押登記材料、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費用抵押物的評估、保險、保管、維修、保養、提存、運輸和抵押登記、公證、鑒定等抵押費用及抵押物拍賣、變賣等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八條 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與乙方共同簽訂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
二、抵押期間,甲方不得贈與、遺棄抵押物。甲方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否則無效。
三、抵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抵押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后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
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電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四、抵押期間,甲方任何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甲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其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
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抵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的,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甲方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十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損失的情況。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
第三人提存。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間,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著物等新增價值,作為本抵押物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一、抵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采取停止發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抵押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抵押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____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托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抵押物,從而實現抵押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優于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抵押物共有、爭議、被查封、扣押、監管、重復、抵押、毀損、出(合)資、轉讓抵押物以及虛假登記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抵押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并將抵押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并且,乙方有權采取停止發放貸款,并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抵押權,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乙方的,甲方須承擔毀損或滅失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拒不配合進行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須承擔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之日起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并且,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及起訴。
四、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由于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抵押權的,應按其簽訂或出具的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中的約定,由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甲方經過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后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抵押權后,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文件而無效。
第十九條抵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末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抵押登記機關要求明確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或展期協議項下貸款期限屆滿后兩年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合同附件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中國XX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為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經濟____區的地號為b-29號地塊、面積為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衢州國用字第3-27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的有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市新橋街樟樹底土地、衢龍路以北e-1土地、e-1c土地和______東苑小區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萬元。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質押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乙方提供的質押存單擔保的主債權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應付的銀行承兌匯票并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款項,該款項本息總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債務與乙方無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二條為擔保本協議
第一條債務的履行,乙方提供存于中國XX銀行市分行金額為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作為質押,存單的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為乙方。
第三條本存款單擔保的范圍為被擔保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質押的費用。
第四條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即將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存單提交給甲方保管。
第五條特別約定本協議甲、乙雙方約定,在市土管部門將上述b-2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過戶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權證文本時,本質押協議生效。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市經濟____區地塊編號為b-29號、面積為____㎡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為衢州國用字第3-2477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能過戶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協議不生效,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內將存單歸還給乙方,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向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出具公函同意將位于市經濟____區b-29號地塊過戶到乙方名下。
第七條_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質押生效后向甲方支付本協議
第一條規定的被擔保的6500萬元本息后,甲方應出具書面函件,同意解除位于市經濟____區b-29號地塊的相關抵押手續。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擔保單位:乙方:貸款人: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為乙方小額貸款提供擔保,乙方愿將所有權屬于自己的房產一處(必須有房屋產權證),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所處位置 做為反擔保抵押為甲方,如乙方違約不能按期還貸,甲方有權處置房產還貸。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公證部門(證詞和簽章):年____月____日注明:此合同一式叁份,蓋章有效。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16
甲方(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___
因借款抵押一事,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雙方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以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經濟周轉急需大額現金,現自愿以其已于_______________交付房款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的,位于_______________號的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包括地下室與車庫)抵押于甲方,并同意該抵押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立即會同甲方辦理房產抵押手續,賦予甲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保證嚴格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所涉房產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貸款抵押物。
三、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應一次性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匯入乙方名下賬戶,借款利率雙方約定按月息二分計算于借款期滿時付息。
四、借款期限為壹年,自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止。期滿時乙方應將貸款本息全部還清。
五、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資金周轉順利可提前還款,但應多付甲方全部借款三個月利息作為補償。
六、本合同簽訂后,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 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款證明書”等須交由甲方保管。
七、本合同簽訂后,在依法辦理抵押登記前的建筑期內,乙方據購房合同所擁有的權益,以及房產交付后乙方對房產的裝修資產,同樣一并抵押與甲方,以擔保清償所有欠款。在接到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后,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或以任何方式擅自處理;如乙方有違約行為嚴重影響甲方如期收回借款的,甲方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乙方歸還借款或行使擔保權。
九、乙方依約清償借款本息后,甲方須退還乙方用于抵押的《房產買賣合同》及《房產權證書》。并共同向房產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解除乙方抵押。
十、如乙方因經營風險在甲方寬限期內仍不能及時清償借款本息的,房產價值由雙方共同委托鑒定,雙方確定價格后,甲方可折價受償或變賣、拍賣受償。
十一、本合同所涉律師見證費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乙方如未依約清償借款本息,致使甲方催收的,則一切因此引起的各種費用,包括收回借款和實現抵押權涉及的訴訟費及律師代理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和支付。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律師見證后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時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抵押人名稱(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_________份。
一、適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他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指由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現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18
合同編號: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X元整,抵押率為%,實際抵押額為X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
章,并經登記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19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業務需要和借款申請,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貸款業務,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有關協議內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一、甲方根據業務需要,融資總需求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工作證明文件、收入證明文件、地址證明文件及其它財力證明文件,委托乙方協助辦理抵押或無抵押無擔保的貸款事宜。
第二條擔保條款
一、為保證貸款發放機構的資金安全,甲方將位于省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抵押給貸款發放機構。
二、甲方承諾配合貸款發放機構及乙方辦理本條第一款列明的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按貸款發放機構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甲方在符合規定條件下,有權向貸款發放機構申請貸款展期,并在貸款發放機構批準后及時與其辦理展期手續。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貸款發放機構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貸款發放機構提供有關情況資料,并保證所提供情況資料的真實、完整、有效。
四、甲方應按貸款發放機構的規章制度按期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五、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貸款發放機構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六、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
七、借款期間甲方如發生聯系資料變更等事項,應當提前通知乙方和貸款發放機構。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檢查、審核、監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況和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在甲方借款期間有權監督了解甲方的財務狀況和聯系方式,有權向貸款發放機構提供甲方的真實資料。
二、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勞務服務費用。
三、在協助甲方辦理貸款事宜期間,乙方根據業務需要有權扣押甲方的相關證件。
四、乙方根據甲方提交的相關貸款申請材料,協助甲方向貸款發放機構辦理貸款業務。
五、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委托貸款事宜,并為甲方規避貸款發放機構的不合理要求。
六、甲方須遵守貸款發放機構的相關規定,在甲方違反貸款發放機構的條約并拖欠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利協助貸款發放機構追討貸款資金。
七、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一切有關資料應予貸款發放機構除外的第三方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與乙方簽訂委托貸款協議當日,甲方應當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乙方為甲方辦理貸款的基礎費用。
甲方承諾,不論乙方辦理貸款業務能否成功,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求乙方將已經收取的基礎費用退還甲方。
二、甲乙雙方商定,貸款發放機構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甲方應當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貸款總額的%作為乙方為甲方辦理貸款事項的報酬,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甲乙雙方商定,貸款發放機構發放貸款之日,甲方應當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貸款總額的%作為乙方為甲方辦理貸款事項的報酬,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正常履行協議或合同所造成的損失,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未及時給付乙方報酬時,甲方承諾按貸款總額的/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就不足部分另行賠償。
第七條訴訟管轄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必須保證在申請貸款事宜之前和申請期間個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黑名單。
二、本協議與相關的附件為甲乙雙方確定委托代理關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雙方委托代理關系的法律性文件,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第九條附則
一、本協議自甲方簽字并加蓋公章(甲方為自然人時則為簽字)、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變更與解除須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所有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確認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在其他約定中另行約定,其他約定與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特別提示:請當事人各方在合同文本的每一頁上均簽字蓋章。)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托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委托費的約定:
委托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貸款合同閱讀
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托貸款協議:
一、甲方愿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貸款方式貸給________有償使用。
二、甲方存入資金在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托貸款。
三、委托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四、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有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準單位正式批準文件,方可辦理。
五、委托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六、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托貸款,簽訂貸款合同,并辦理貸款手續。
七、借款單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的調查、監督和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八、乙方對貸款項目進行調查過程中,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情況。
甲方指定的貸對象或項目,若因經濟效益問題或其他意外損失,到期不能收回貸款本息,乙方不負經濟責任。
九、借款單位不按合同償還貸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商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單位采取必要的經濟制裁手段,直至對貸款的擔保人追索扣收應付的本息和罰息。
十、乙方對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貸出前按月息________計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賬戶;貸出后,在貸款期限內,乙方按貸款余額(基數)的月________計算手續費,并從________單位賬戶收取。
乙方將委托存款和委托貸款利息收入按季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十一、委托貸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貸款項目,或提取委托貸款基金。
十二、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確認。
委托貸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協議即自然終止。
十三、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委托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中國工商銀行:(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20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應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
第二條 抵押房地產:甲方自愿將自有房產作為抵押物向乙方借款。抵押物坐落在(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借款金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屋估價人民幣(大寫) 整,經雙方協商確定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甲方與乙方商定,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為其共有財產,應向乙方披露共有情況,并由共有人簽字同意該產抵押借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擔雙倍償還借款金額及費用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處理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平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借款期滿,甲方應當于當日持借據、收條及有效證件到乙方辦理還款手續,結清之后,乙方將房屋相關證書返還并和甲方辦理解除抵押手續。逾期還款五日內的,乙方每日加收借款的1%的綜合費用。還款期屆滿后五日后,甲方概不還款,到期后,甲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同意乙方對該抵押主產以拍賣或變賣折價的方式進行處理,以此來抵償乙方的全部費用,并自愿協助并承擔辦理過戶手續的全部費用(具體權限詳見授權委托書)。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或存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風險和行為,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財產。
第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在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或簽訂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抵押人):財產共有人(簽字)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公司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21
抵押人: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抵押財產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__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 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_____________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簽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22
抵押權人(甲方):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電話:
抵押人(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電話:
絕于年月日借款人與債權人即甲方簽訂了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約定借款人向甲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元整。為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愿以其名下的房產(以下簡稱“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向甲方提供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房產位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為。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是全額抵押,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條抵押物的資料、登記和管理
1、資料:本合同簽署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原件或由產權登記中心打印的查詢單原件,并應保證該資料真實、有效。
2、登記:乙方應于本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完畢本合同的抵押物登記手續,并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當
3、管理: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乙方抵押擔保的范圍是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因追索該款項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核算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保全費、*費、變更登記費等全部支出。
第五條抵押物的保管及使用
1、本合同簽訂后,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未全部受償前,抵押物只能由乙方自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抵押、改變抵押物用途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并不得實施減少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抵押物出租、出售,出租、出售的,所得款項應提前清償甲方債務。
2、由于乙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通知當日向甲方提供新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非乙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抵押物因損害而獲得的賠償范圍內優先受償或提存。
第六條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甲方未受清償或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提供新的擔保的,甲方有權依法或依約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甲方對本合同擁有的權益,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將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或第五、六條的約定,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致使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否則,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一致同意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如雙方在相關部門備案之《抵押合同》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部門一份。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23
抵押人(甲方):
有效證件號碼:
地址:
電話: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電話: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范圍
一、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權人_____依據 年 字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_____所發放的貸款,本金金額為人民幣___元(大寫)_____(小寫)。如借款合同雙方依據合同規定的條件減少貸款額,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金額則以借款合同項下實際發放的貸款本金金額為準。
二、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三、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以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第二條抵押期間
[選擇1.如果登記機關認可合同的規定]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被擔保債務償清為止。
[選擇2.如果登記機關堅持登記確切的抵押期間]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為止(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經過一定期間)。
第三條抵押財產
一、抵押財產凈值為人民幣_____萬元,有關情況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二、如果抵押財產中包括法律限制流通的財產,抵押人有義務在抵押財產清單中注明。
三、在抵押有效期內,無論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抵押物賬面凈值總額減少至不足以擔保全部抵押債權時,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四、以限制流通物提供抵押擔保的,抵押人應協助抵押權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審批登記手續,以確保抵押權有效合法成立;
五、如果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財產滅失或價值明顯減少,抵押人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四條抵押財產的占有和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財產的權利憑證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財產的檢查。
二、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財產,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財產的安全、完整,如抵押財產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
三、抵押人轉讓、以實物形式出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應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未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的上述行為無效。
第五條抵押登記
一、在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抵押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持本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等相關資料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
二、抵押人辦理抵押財產登記手續后,應于3日內將有關登記文件的副本送交抵押權人。
三、抵押權人在抵押登記期滿而債權未得到完全清償時,抵押人必須繼續辦理登記手續。
四、如果抵押財產中含有在建工程,或尚未安裝完畢的機器設備,或尚在途中的其他物品,抵押人將在前述工程、設備或物品建成或到達后15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六條抵押權的實現和消滅
一、抵押人在此確認:如借款人未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到期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抵押人違約而由貸款人解除合同或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抵押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抵押物或將抵押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抵押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抵押權人應采取拍賣的方法處分抵押物。
二、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抵押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抵押人應支付或償付給抵押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沖抵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三、抵押權因以下原因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抵押權實現。
抵押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抵押權人應將其保存的抵押物所有權證明和保險單正本交還抵押人。
第七條聲明與承諾
抵押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抵押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對抵押財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內容,抵押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簽字經過合法的授權。
三、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抵押人并不因為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的設置而喪失向其他債權人清償債務的能力,或損害抵押人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利。
五、抵押人應向債權人預先通知在抵押有效期內發生的任何形式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抵押人不因上述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改變而免除擔保責任。
六、抵押人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任何設立、變更或注銷登記,應立即通知并將有關登記副本送交抵押權人。
第八條 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抵押登記,致使抵押權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抵押人應對抵押權人承擔抵押擔保范圍的賠償責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抵押人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所做的聲明與事實不符或所做承諾未得到履行;
2.因抵押人的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抵押無效;
3.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三款的規定,擅自轉讓、以實物形式出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4.抵押人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抵押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
5.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協助抵押權人續辦抵押登記,致使抵押在主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失效;
6.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毀損、滅失,而該抵押物的保險未落實或因任何原因保險公司拒絕賠付。
三、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或締約過失的情況下,抵押人負有抵押過失或違約責任,抵押權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抵押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抵押人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僅需通知,將抵押人在抵押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戶內的資金或對抵押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任何債權與抵押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九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登記費、公證費及抵押財產的保險、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抵押人支付或承擔。
第十條 權利放棄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對于向抵押權人支付的任何款項,不得提出抵消的主張。
二、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抵押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法律適用與管轄
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種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選擇1.適用于不動產抵押,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權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需要登記抵押才生效的其他財產]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后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抵押人辦妥抵押登記手續;
[選擇2.適用于動產抵押]
本合同自抵押權人和抵押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___公證處、___登記機關、以及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___(公章) 抵押人: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代表人
或授權簽字人: 或授權簽字人:
時間及地點: 時間及地點: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24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
借款人(即抵押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該抵押擔保借款合同,雙方保證嚴格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合同內容的貸款:
(1) 借款金額(大寫):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貸款利率:
(4) 借款用途:
第二條 乙方自愿以本人坐落位于 區
(1) 當乙方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甲方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將抵押物作
(2) 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財產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3) 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乙方保管、使用并負責保養、保全。《房屋他項權證》交甲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1) 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2) 如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為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 保證抵押物系抵押人所有的合法財產;
(4) 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并承擔維護、保養抵押物所需費用;
(5) 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
第四條 抵押權人承諾
(1) 按期、按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 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待借款本息償還完畢后協助乙方一同辦理他項權利注銷手續;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房管局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當事
第六條 如雙方發生糾紛,抵押權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解決。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定地點: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25
鑒于中國銀行 分行(以下簡稱"")應 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的要求,就聯合牽頭人為XX公司安排的銀團貸款,同意向 公司(以下簡稱"代理行")和 銀行(以下簡稱"聯合牽頭行")出具擔保函,XX公司及其股東,即B公司(以下簡稱"股東")與簽訂本行業股權抵押合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證承擔以下責任:
第一條 XX公司同意將 大廈的建筑物及其所屬的一切設施、財產、XX公司的營業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權利(以下統稱"一切資產")抵押給,對一切資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股東同意將上述一切資產的股東所有權及股東對XX公司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股權")抵押給,但股東在本抵押合同項下對責任只限于其股權。
第二條 在 大廈的建造期間,由于一切資產尚未全部形成,XX公司同意將與 大廈的建造有關的以其為"受益人"、"臺頭人"、"收貨人"的履約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及其一切有價證券與物權憑證先行抵押給。在 大廈建筑物區屬于XX公司所有的一切設備、材料、財產等也抵押給。
第三條 大廈建成開業后,XX公司同意將其所擁有的一切資產,無論是固定資產或是流動資產,無論是現時或將來存放在任何銀行的任何種類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壓給。
第四條 同意在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賦予的權力之前,XX公司有權使用和經營 大廈,并且在正常的業務范圍內運用一切資產。
第五條 在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對 大廈建造有關的履約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的任何賠償,需付給XX公司用以完成 大廈和維持正常營業及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在XX公司沒有違反貸款合同中償還貸款本金及所發生的利息的規定,并且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XX公司可以按照貸款協議和股東間簽訂的 公司合同(以下簡稱為"合資合同")的規定給股東分配紅利,已分配的紅利為股東的私有財產,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條 XX公司和股東同意,一旦履行其擔保函項下的付款責任,向銀團償還了部分或全部擔保金額,或XX公司、或股東違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條款,在XX公司和股東收到發出書面通知書七天后可自動取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同意如果XX公司或股東在上述七天之內,按照要求補償一切損失或彌補該違約行為外,將不實施其取得所有權的權力。
第八條 (1)XX公司和股東同意:一經獲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即可自己或通過一個指定人占有并按商業做法經營 大廈,或在各股東先行決定不購買 大廈后,隨意處理一切資產和股權。其順序為:和各股東將對價格進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內無法在買賣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即可以出售時能夠取得的最好價格,自由地向任何購買者包括各股東出售其在 大廈中的權益(但應考慮各股東推薦的可能的購買者)。
(2)可用經營或出售所得的款項來補償其損失。
(3)如果營業或出售所得足以補償所受損失,所剩款項將根據合資合同中各方的權利支付給XX公司或其股東。如果XX公司或其股東已補償了所受損失,從而未出售 大廈,一切資產和股權將退給XX公司和各股東。
第九條 XX公司和股東向保證:
(1)XX公司、B公司在 注冊登記,均為信譽良好的法人。與本合同有關的各方簽字人均是經過各該方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授權批準的代表,有權代表該方簽訂本合同。
(2)XX公司按時向提供 大廈在建造中和經營中的有關文件和財務報表,使能了解 大廈的建設、經營情況和收支狀況。
(3)有權審查XX公司的一切帳目和業務檔案,有權出席旁聽XX公司舉行的董事會議(無投票權),對XX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XX公司對 大廈的一切資產妥善維修和保養,并按資產的實際價值投保各種必要的保險。
(5)未經同意,XX公司不得向任何銀行、企業或私人借款,但應同意XX公司發展其正常業務的貸款,包括流動資金。即使經同意借款后,其它債權人的權益不得先于(聯合牽頭人組織的銀行貸款除外)。
(6)未經同意,XX公司不得出售、轉讓、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其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經營范圍內的補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協議,及正常經營范圍之內的其它業務除外,當任何一個股東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該受讓人必須是認可的。股東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受讓人承擔。本條款的解釋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礙 大廈在正常的業務范圍內的經營。
第十條 由本抵押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得到解決,應交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最終的。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按下列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當事人。(或按收件人 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
中國銀行 分行 信貸部
地址:
電話: 傳真:
XX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B公司電話:
地址:
電話: 傳真: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通訊來往:
1.如果以電傳發出,以收到電傳回號;
2.如果以信件發出,發送至上述地址即視為妥善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已經公布并生效的一切與抵押有關的適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國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參照國際商業慣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抵押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為貸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為止。如果根據保函履行了其付款義務,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將延至保函項下所付金額全部得到償還時為止。
第十四條 執行本抵押合同所發生的費用,將由XX公司負擔。
第十五條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國銀行 分行(蓋章)
代表人: (簽字)
XX公司: (蓋章)
代表人: (簽字)
B公司: (蓋章)
代表人: (簽字)
訂立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26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筑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第四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貸款用途為。
第五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將房屋所有權證一并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并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著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著物的,該定著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二十四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27
自有財產抵押合同書
貸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取得借款,貸款方為確保貸款安全,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財產抵押契約。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法律和信貸政策的前提下,保證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借款方自愿以本單位所擁有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方:包括固定資產 元;可封存的流動資產 元,有價證券 元;其它 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評估現值共計 萬元。抵押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方根據抵押率不得超過現值的70%的規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為條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貸款額度 萬元。在這個額度內,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貸款辦法和信貸政策,可以一次申請貸款,也可分次申請借款,在抵押期限內,貸款歸還后可以申請貸款,但借款期不得超過抵押期。
第二條 經貸款方同意,抵押清單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財產。抵押期間借款方可繼續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維修,其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間,屬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由借款方負責,并在十日內通知貸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物,或由貸款方核減相應的貸款額。抵押清單所列的由貸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約簽訂之時,移交貸款方保管。
第三條 借款方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借款方應用其他資金歸還。
第四條 在抵押期間,如充當抵押物的有價證券到期兌現,由借貸雙方共同負責辦理并償還貸款。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格下降時,貸款方相應調低放款額度。
第六條 抵押物必須參加財產保險(有價證券等除外)。如遇保險公司不同意保險或續保,借款方應另找意外財產損失擔保人。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方應負責續保,并將續保的保險單交貸款方保管,如發生災害損失,借款方必須以保險理賠款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保管以及合同公證等費用開支由借款方負擔。
第八條 貸款方有權隨時對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借款方須在工作上保證協助。
第九條 抵押合同依法需變更或解除的,必須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協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條 借款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借貸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條款:
第十二條 本契約自借貸雙方簽字并經公證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同規定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含提前還清貸款本息),抵押物返還借款方,本契約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簽約方和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與借款合同一起保存。
附件:1.抵押物清單 張。
2.
3.
4.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28
甲方: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
1、起租時間: 年 月 日;
2、退租時間: 年 月 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電瓶時,應當把原有的舊電瓶抵押在甲方處。甲方對乙方的舊電瓶有處置權,租用結束時,甲方租給乙方的電瓶歸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處的電瓶歸甲方所有。沒有舊電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元。 乙方提前退租時,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 的電瓶每天 元,一年 元。
2、在約定退租時間收回甲方為乙方電動車裝的在線修復主機。乙方付給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電瓶,退還押金。
3、甲方在租賃期間內,應保證電瓶的正常使用。竭誠為乙方更換電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務費5元。
4、乙方電瓶因充電不小心而漲鼓的把電瓶報廢的,甲方可以為乙方更換好的電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賃費 元。同時提供一組舊電瓶給甲方作為抵押或交押金 元。
2、租賃期滿后,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及時將在線修復主機退還給甲方。
4、沒舊電瓶抵押的,退租時,所租賃的電瓶,在線修復主機無丟失、無人為損壞情形,有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電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別約定
1、先交租金后用電瓶。租賃期滿后,如果乙方24小時內沒有向甲方續交租金,則視為合同終止,押金全部歸甲方所有,電瓶歸乙方所有。從此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瓜葛。合同終止后甲方對該電瓶沒有任何維護及修理的義務,該電瓶如果需要維護及修理,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相應的維護及修理的費用。
甲方:
乙方:
日期:
抵押合同書集錦 篇29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鑒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于____市(縣) ____區(鎮) ____路(街) 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七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八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____年__月__日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