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暫住證的介紹信(精選4篇)
辦暫住證的介紹信 篇1
茲證明張系我校學生/教師,未將戶口遷入蘭州,經學校選派,將赴臺交流學習(交流期限為20xx年2月*至20xx年*月*日),請協助辦理居住證為盼。
20xx年x月x日
辦暫住證的介紹信 篇2
我單位東四道口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人,因工作需要,需辦理暫住證.請予以辦理。
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
社區民警:
延伸閱讀
帶存根的介紹信。
這種介紹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由存根、間縫、本文三部分組成。
1.存根
存根部分由標題(介紹信)、介紹信編號、正文、開出時間等組成。存根由出具單位留存備查。
2.間縫
間縫部分寫介紹編號,應與存根部分的編號一致。還要加蓋出具單位的公章。
3.正文
本文部分基本與便函式介紹人相同,只是有的要標題下再注明介紹信編號。
辦暫住證的介紹信 篇3
我單位系我單位員工,前來你處辦理暫住證事宜。
特此證明
年 月 日
*單位(公章)
什么是暫住證
折疊本市對外地來京人員實行暫住登記和《暫住證》制度。《暫住證》是外地來京人員在本市臨時居住的合法身份證明;外地來京人員到達本市后,應在三日內到其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其中,年滿16周歲,在本市暫住時間擬超過一個月的或者擬在本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外地來京人員,應當在辦理暫住登記的同時申領《暫住證》。
暫住證由誰辦理
折疊暫住在本市居民或者農民戶內的人員,由戶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暫住在出租房內的人員,由房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戶口簿和《房屋租賃許可證》、《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
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的人員,由店方進行住宿登記;對其中應當申領《暫住證》的人員,由店方向公安機關申領《暫住證》。
需要隨身攜帶嗎
折疊《暫住證》由外地來京人員隨身攜帶,以備公安人員查驗。
《暫住證》有效期最長為一年,逾期作廢。有效期將滿的,應當在期滿前十日內到暫住地派出所重新辦理《暫住證》。
外地來京人員在《暫住證》有效期內變更暫住地址的,應當持《暫住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遷出登記,并向新暫住地派出所辦理遷入登記。
外地來京人員離開本市,應當向暫住地派出所辦理注銷登記;已領取《暫住證》的,應當將《暫住證》交回派出所。
外地來京人員遺失《暫住證》的,應當及時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重新補辦。
對暫住證如何管理
折疊為了保護外地來京人員和容留、雇用外地來京人員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打擊混跡其中的違法犯罪,公安機關依法對以下單位和個人進行檢查:
容留、雇用外地來京人員的單位和個人。
向外地來京人員出租房屋的單位和個人。
年滿16周歲,擬在京暫住一個月以上或在京從事務工經商及服務等活動的外地來京人員。
辦暫住證的介紹信 篇4
xx派出所:
茲介紹我公司員工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前往貴單位辦理工作居住證領取事宜,請貴單位協助辦理為盼。
姓名_________工作居住證編號____________ 業務類型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工作居住證編號____________ 業務類型____________
備注:1. 業務類型指新辦、續簽、補辦、注銷、變更等。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