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技術出資協議書
7-2 乙方有權派遣人員赴甲方受訓,使乙方人員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和專利技術。乙方人員在乙方實習培訓的有關費用乙甲方負責,有關協議另行簽訂。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8-1 甲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甲方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并向乙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甲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并及時交付。
8-3 如果甲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8.2條的規定時,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后在正常情況下的三十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寄給甲方。
8-4 如考核《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參數,甲、乙雙方應協力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若屬甲方責任,其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屬乙方責任,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經多次考核不合格后,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甲方應按《合同》的出資要求以現匯形式補充其應繳資本金。
8-5 對于合營公司共同研制的新產品不在本協議驗收、考核、保證和索賠之列。
8-6 因專利和商標引起糾紛,應由甲方出面交涉并負責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費用,補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九章、仲裁
9-1 按雙方《合同》的十九章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章、協議生效及其他
10-1雙方應由各自授權的代表簽定本協議及其附件,并經審批部門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10-2本協議附件1至附件2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0-3對本協議任何條款變更、修改或增減,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經審批部門批準后生效,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章、通知
11-1 所有與《合同》及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通訊應使用以下地址: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11-2 若地址變更,變更方應以掛號信通知對方;若未給對方變更通知,則對方以前的地址,將被視為是正確的地址。
11-3 所有與《合同》及本協議有關的通知、通訊、技術資料、圖紙、備忘錄等應以中文書寫。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二0 0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