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處罰決定書(通用29篇)
2023處罰決定書 篇1
當事人:新譽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常州武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鳳林路68號
當事人:龐巴迪運輸集團瑞典有限公司
地址:Ostra Ringvagen 2, Vasteras, Sweden
根據《反壟斷法》和《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我部對新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譽集團)與龐巴迪運輸集團瑞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涉嫌未依法申報進行立案調查。我部依法向當事雙方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雙方未提出陳述和申辯。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一、基本情況
(一)交易方。
合營方一:新譽集團。新譽集團的前身是成立于20xx年9月的常州軌道車輛牽引傳動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最終控制人為周立新、周立成等股東組成的周氏家族。新譽集團的主要業務包括軌道交通業務、新能源業務、數控設備業務等。營業額:(略)。
合營方二:龐巴迪瑞典。龐巴迪瑞典設立于1966年1月,龐巴迪公司間接持有其100%股份。龐巴迪瑞典的主要業務為建設、制造和銷售軌道車輛及與軌道交通相關的材料設備,其在中國主要從事軌道設備業務、軌道控制和信號系統業務及牽引和控制設備業務。營業額:(略)。
(二)交易概況。
20xx年2月5日,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簽署協議,擬設立合營企業從事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業務和有軌電車信號系統業務。雙方分別持有合營企業50%股權,并委派了相應董事和管理人員。合營企業于6月11日取得營業執照。
二、違法事實和依據
(一)本案構成未依法申報而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符合《反壟斷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屬于經營者集中。按照經營者集中申報計算標準,新譽集團和龐巴迪瑞典20xx年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且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達到了《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屬于應當申報的情形。20xx年6月11日,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在此之前未向我部申報,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的經營者集中。
(二)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我部對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進行了評估。評估認為,該項經營者集中不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影響。
三、行政處罰依據和決定
基于上述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考慮到該項交易未依法申報是由于合營企業急于參與某地鐵項目投標,交易雙方主觀故意明顯;并且,交易一方龐巴迪瑞典此前因未依法申報接受過行政處罰,此次系再次違法,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和《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我部決定對新譽集團處以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龐巴迪瑞典處以4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新譽集團和龐巴迪瑞典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行政處罰決定書、憑“一般繳款書”(可在當地人民銀行或財政機關領取)到開戶銀行或當地財政非稅收入代理銀行分別繳納罰款30萬元和40萬元人民幣。“一般繳款書”中收款單位財政機關項填“財政部”,預算級次項填“中央級”,收款國庫項填“中央金庫”或當地國庫支庫名稱,預算科目名稱代碼填“其他一般罰沒收入103050199”。若逾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我部將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采取相應法律措施。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商務部
20xx年4月21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2
機構名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太原分公司”)
主要負責人:郭善宏
營業地址:太原市迎澤區迎澤大街300號山西保險大廈
當事人:張旭東
住 址:太原市小店區
當事人:馮莉
住 址:太原市萬柏林區
當事人:王強
住 址:太原市杏花嶺區
我局檢查組于20xx年9月15日至30日對中國人壽太原分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給予投保人紀念冊等物品的行為。
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相關財務憑證、營銷方案、相關人員訪談筆錄、公司出具的說明等證據在案佐證,足以認定。
該公司給予投保人紀念冊等物品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該公司作出責令改正并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張旭東、馮莉、王強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張旭東、馮莉、王強分別作出警告并罰款一萬元的行政處罰。
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劃繳至以下賬戶:
戶 名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
開戶行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城建支行
賬 號 058077777
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劃繳罰款后,當事人應向我局提交劃款憑證的復印件。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中國保監會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又不申請復議或起訴的,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
20xx年10月9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3
當事人:華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略)
法定代表人:(略)
住所:(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本機關依法于20xx年4月20日至4月22日對當事人艾司唑侖藥品涉嫌壟斷行為進行了調查。本機關于20xx年6月17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依法告知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理由和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向本機關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本機關的調查情況和處理決定如下:
本案相關產品市場為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艾司唑侖片劑市場。艾司唑侖具有鎮靜、催眠和抗焦慮療效,是國家嚴格管控的二類精神藥品。我國對二類精神藥品原料藥的準入和生產實行嚴格管制,全國獲得艾司唑侖原料藥生產批文的企業只有4家,實際在產的只有華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中藥業)、山東信誼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州四藥)。作為艾司唑侖原料藥的生產經營企業,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常州四藥在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屬于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
以艾司唑侖為原料藥生產的制劑為艾司唑侖片劑和注射液,涉及本案的為艾司唑侖片劑。規格為1mg、2mg的艾司唑侖片屬于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xx年版)中的神經系統(抗焦慮)用藥。艾司唑侖片也屬于國家低價藥目錄清單中的藥品。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規定,艾司唑侖片劑生產資質由省級食藥監部門審批。國家食藥監局網站顯示,獲得艾司唑侖片劑生產批文的企業共63家(截至20xx年5月13日),其中包括上述三家原料藥生產企業。作為艾司唑侖片劑的生產經營企業,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常州四藥在艾司唑侖片劑市場屬于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
現查明,當事人存在以下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事實:
一、違法的主要事實和相關證據
(一)與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就艾司唑侖原料藥達成“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就艾司唑侖片劑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經查,20xx年9-10月間,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常州四藥有關人員在河南鄭州未來康年大酒店房間內會面,商討艾司唑侖原料藥和片劑的有關安排,其中山東信誼人員為當事人邀請。會議對艾司唑侖原料藥不對第四方供貨、艾司唑侖片集體漲價進行了協商,最后達成以下一致意見:一是每家企業生產的艾司唑侖原料藥僅供本公司生產片劑使用,不再對外銷售;二是對艾司唑侖片劑集體漲價形成默契,雖未就具體價格水平達成確切意見,但當事人作出了艾司唑侖片聯合漲至1毛/片的提議,為其他參會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漲價幅度預期。
調查人員在某企業提取的文稿詳細記錄了上述協議內容:“為確保艾司唑侖片在市場銷售達到增值提量的目的,我們三方原料生產廠家經過多次會談,最終達成了合作意向,確立了口頭銷售聯盟:①三個廠家自合作之日起,一律不能向第四生產方銷售本原料。②市場區域各自按原有區域市場銷售成品,爭議市場均要講究風格,由市場選擇,不搞惡意競爭。③產品供貨價格統一。供貨價零售價協商制定統一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降價。④共同自覺遵守口頭協議,共同維護同盟利益及市場規則。”
上述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會議情況記錄、相關文稿等證據為證。
(二)實施了艾司唑侖原料藥“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現查明,當事人20xx年對外銷售艾司唑侖原料藥(略)公斤,自用(略)公斤;20xx年對外銷售(略)公斤,自用(略)公斤;20xx年至20xx年4月對外銷售0公斤,自用(略)公斤。相關片劑生產企業表示,20xx年10月以后多次向當事人聯系采購事宜,但當事人均以工廠搬遷、尚未通過GMP認證為由拒絕供貨。
當事人在調查過程中提出,艾司唑侖原料藥停止供貨、僅供自用是企業基于集團業績考核要求,對產品進行自我篩選后主動調整的經營策略,其核心是通過控制原料藥影響成品銷售,同時也保證原料藥GMP認證期間的成品供應不受影響。
本機關認為,企業出于自身經營戰略考慮,在不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三)項的前提下,獨立做出減少或停止供貨決定本身并不違法。本案關鍵是當事人就不對外供貨的決定與競爭對手進行了溝通并達成了一致不對外供貨的壟斷協議。
上述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當事人生產數據、銷售數據等證據為證。
(三)實施了艾司唑侖片劑“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經查,鄭州會議結束后,當事人于20xx年12月20日印發《調價通知函》,對4種規格的艾司唑侖片出廠價進行上調。20xx年12月25日,在下發調價函5天后,當事人通過郵件向山東信誼發送調價函,并希望其跟隨提價。此外,當事人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催促山東信誼進一步提價。20xx年4月18日上午,上海藥交會山東信誼展位上,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就艾司唑侖片在安徽省的調價問題進行了溝通。
銷售數據顯示,當事人20xx年至今艾司唑侖片劑價格出現大幅提升,且漲價時機與其他兩家企業高度一致。當事人生產的1mg*20片/盒規格艾司唑侖片,20xx年以前年均出廠價(不含稅)為(略)元/片,20xx年至今提價至(略)元/片;當事人生產的1mg*150片/盒規格艾司唑侖片,20xx年以前年均出廠價(不含稅)為(略)元/片,20xx年至今提價至(略)元/片。提價后的價格與鄭州會議上當事人提出的1毛/片的漲價目標基本一致。
上述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當事人《調價通知函》、銷售數據、電子郵件記錄等證據為證。
二、壟斷協議的達成并實施具有明顯的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本機關對提取的生產、庫存和銷售數據進行了經濟學分析,認為:當事人通過實施上述壟斷行為,提高了艾司唑侖片劑價格,減少了艾司唑侖片劑總供給量,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對艾司唑侖片劑市場具有明顯的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一)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的聯合抵制交易壟斷協議,是以排擠片劑市場競爭對手、提高片劑價格為目的。據統計,20xx-20xx年間,當事人、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三家原料藥生產廠家合計向16家艾司唑侖片劑企業供貨,說明在聯合拒絕供貨前,艾司唑侖片劑市場至少有19家生產企業,屬于充分競爭的市場。20xx年聯合抵制交易協議實施以來,14家片劑企業被迫停產。本機關認為,市場上僅有的3家原料藥生產企業聯合抵制下游交易,其目的是使其他片劑企業因為缺少關鍵投入品而被迫退出市場,一方面擴大了在片劑市場的市場份額,另一方面使在片劑市場實施聯合漲價成為可能。
(二)艾司唑侖片劑市場的變更商品價格壟斷協議,提高了藥品價格。商品價格升高是價格壟斷協議造成的直接競爭損害,經營者攫取了本應屬于消費者剩余的部分,損害了消費者利益。20xx年后,當事人、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生產艾司唑侖片加權平均出廠價格漲幅最低88%,最高為329%,漲幅明顯。
(三)在原料藥市場、片劑市場實施壟斷協議的共同作用下,艾司唑侖片劑市場供應總量減少,患者用藥可及性受到影響。本機關認為,在片劑需求相對穩定、片劑生產數量需要嚴格審批的情況下,片劑生產企業的減少和片劑價格的上漲伴隨市場供應總量的減少,意味著患者無法獲得所需藥品,患者的用藥可及性受到影響。
三、處罰決定
本機關認為,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即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并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和“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本案中,當事人在壟斷協議的達成、實施過程中起到組織、主導作用,屬于從重處罰情節,且不具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規定,本機關決定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處理:
一、 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二、 處當事人20xx年度艾司唑侖片劑銷售額22,454,700元人民幣百分之七的罰款,計人民幣1,571,829元(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柒萬壹仟捌佰貳拾玖元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將罰款上繳國庫。收款人全稱:(略);賬號:(略);開戶銀行:(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和第(三)項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同時本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事人如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訴訟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xx年7月22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4
當事人:大荔禧盛棉紡有限公司等731戶企業(名單附后)
經查明:當事人大荔禧盛棉紡有限責任公司等192戶公司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陜西省農墾科研中心香料試驗廠等24戶非公司企業停止經營活動滿1年,不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大荔縣果興化工廠等49戶個人獨資企業,開業后自行連續停業六個月以上;大荔縣殷官冷庫等466戶企業不辦理稅務登記,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大荔縣國家稅務局出具了提請吊銷營業執照材料。
以上事實,主要證據如下:
1、20xx年3月16日大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大荔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擬吊銷公告,證明本局告知了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后果和期限;
2、大荔縣國家稅務局出具的提請吊銷材料,證明當事人違法事實。
20xx年4月25日,經本局立案查處。
2023處罰決定書 篇5
處理決定:
高二(4)班學生陳思偉于20xx年10月12日,跟隨邱勝華幾人,對本班同學進行威脅,要求其購買香煙。該生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嚴,行為非常惡劣,影響極壞,經教育其認錯態度較好,本著教育他人的原則,經過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希望其能認真改過做一個合格的中學生。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X學校
20xx年 月 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6
被處罰人:賴
地 址:xx縣xx鎮xx村委會小組1號
經查,你作為xx縣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xx縣“四館一宮”建設項目工程師,該項目未按規定對鋼筋進行檢驗,并將不合格鋼筋用于文化館3層梁的腰筋。經設計單位復核,結果滿足原設計要求,未造成質量后果,東源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出具了證明。以上違法事實有《建材抽樣信息登記表》、《現場檢查記錄》、《廣東省建材產品質量檢驗中心檢驗報告》(報告編號:GD20xx-02-06032、GD20xx-02-05901)、《調查詢問筆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482501)、《東源縣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東建招字第20xx-010號)、《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證明》等證據為證。東源縣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本機關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B301.64、B301.65的規定,對東源縣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合計罰款人民幣壹佰陸拾柒萬叁仟壹佰肆拾壹元零角貳分(¥1,673,141.02元)的行政處罰。
本機關于20xx年9月13日向你送達了《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粵建執告〔20xx〕31號)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粵建執告〔20xx〕32號),你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和聽證要求,自動放棄了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現本機關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B301.64、B301.65的規定,決定對你處以東源縣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罰款數額人民幣壹佰陸拾柒萬叁仟壹佰肆拾壹元零角貳分(¥1,673,141.02元)百分之五,即人民幣捌萬叁仟陸佰伍拾柒元零角伍分(¥83657.05元)的罰款。
罰款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廣東省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行政處罰)》到指定銀行繳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東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年10月8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7
趙勇同學之家長:
您的孩子趙勇(性別男),現就讀我校八年級1班,本學期經常違反校規校紀:不認真完成作業、不尊重老師,在班上公開對班主任葉琳老師直呼“學校又不是你家開的,你管不了我”這樣的言語,完全忽略老師的的存在。經我校老師耐心教育仍然沒有好的改變。現又在20xx年3月25日的物理課上,下課鈴聲還未停,老師也沒有宣布下課,趙勇就不向任何人請示便徑直走出教室。以上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我校管理規定。根據《貴陽市花溪誠興學校學生違紀處罰制度》規定,決定對趙勇記嚴重警告處分。
若您對我校的決定有異議,您可以在本決定之日起3日內向貴陽市花溪區教育局提起申訴。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貴陽市花溪誠興學校
20xx年 月 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8
王元:
經查,你作為青島頤荷商務酒店有限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對青島市市南區青島頤荷商務酒店有限公司“5.19”較大液化氣爆炸事故負有責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五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局對你作出罰款人民幣拾萬肆仟玖佰貳拾元整的行政處罰。因本局青安監管罰[20xx]Z101-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采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和郵寄送達等方式均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視為送達。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青島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市南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地址:市南區香港中路17號,聯系電話:
青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〇xx年五月九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9
被處罰人:王
身份證號:51xx21196602
個體工商戶名稱:
經營場所:重慶市渝北區回興街道長河村11社
一、環境違法事實、證據和陳述申辯(聽證)意見、采納情況及裁量理由
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于20xx年8月26日對王幫云經營的重慶市渝北區順發服裝經營部進行調查,發現該經營部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重慶市渝北區順發服裝經營部成立于20xx年,在環保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情況下,主體工程擅自投入生產,從事牛仔褲和布料洗滌,生產設施包括水洗機6臺、在用3臺,甩干機2臺、在用1臺,打磨機1臺,烘干機11臺、在用3臺。
有下列證據為證:
1.20xx年8月26日對重慶市渝北區順發服裝經營部經營者王幫云所做《現場調查筆錄》;
2.20xx年8月26日《現場影視資料》。
證據1、2證明王幫云經營的順發服裝經營部在環保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情況下,主體工程擅自投入生產。
3.《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證明違法主體是王幫云。
上述行為違反了《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試生產期滿前三十日(不需進行試生產的在竣工后十五日內),按照以下規定申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一)對環境的影響以污染物排放為主的項目,建設單位委托環境監測機構開展竣工驗收監測并編制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對環境的影響以生態影響為主的項目,建設單位委托環境監測機構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開展竣工驗收調查并編制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二)建設單位填寫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和污染物排放申報表,附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或調查報告,向審批該項目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環境保護驗收”的規定。
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于20xx年9月7日以《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渝環監告[20xx]430號)和《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渝環監改[20xx]212號)告知王陳述申辯權和聽證申請權,并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
20xx年9月8日,王幫云向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提交了一份《聽證申請書》。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于20xx年9月15日舉行了聽證會。
王幫云在聽證會上述稱:1、我經營部洗滌產生的廢水不外排環境;2、我多次到渝北區環保局咨詢辦理手續問題,因該土地屬于江北機場中遠期歸劃用地,均無法辦理;3、我經營部規模小,可能達不到辦理環境影響評價的標準;4、現在服裝清洗行業競爭太大,經營十分困難,對環境影響小,請求免予或減輕處罰。
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認為:
1.王經營的重慶市渝北區順發服裝經營部生產車間未經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驗收,擅自投入生產,構成環境違法行為,應當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2.王所述“我經營部洗滌產生的廢水不外排環境”的理由不是事實,今年渝北區對當事人經營部污水進行了采樣監測,結果為外排水COD超標。王幫云又述“我多次到渝北區環保局咨詢辦理手續問題,因土地原因,均無法辦理”的理由不是法定免責理由,王幫云在已認識到無手續的情況下應主動停止生產,不能以無法補辦手續為由繼續生產。王幫云再述“我經營部規模小,可能達不到辦理環境影響評價的標準”的理由不成立,王幫云經營的服裝經營部不屬于《重慶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豁免管理目錄》規定的豁免項目,依據渝北區的管理規定,應當辦理環境影響報告表。王幫云最后述“現在服裝清洗行業競爭太大,經營十分困難”的理由不能成為法定免責理由,企業作為追求經濟利益的主體,應當同時承擔環保責任。但鑒于當事人上了一套污水處理設施,而且廢水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對環境污染較小,故從輕予以處罰。
3.王務應當引以為戒,嚴格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的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申領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準書,在環境保護配套設施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據《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九十九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投入生產或使用的,由審批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對屬于報批環境影響報告表的項目,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的規定,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決定對王幫云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貳萬元。(執法人員建議從輕處罰)
罰款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指定銀行。繳款時,請將《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一式三聯一起交給銀行工作人員做賬。繳款完畢后請與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法規處聯系(聯系電話:),罰款到賬后將銀行返還的第一聯“回單”交回結案,同時換取“收據”聯。
逾期如不繳納,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重慶市環境保護局申請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重慶市環境監察總隊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年xx月xx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10
被處罰人:湖南x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男,60歲,系湖南xx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案 由:非法占地
經動態巡查發現,20xx年5月,該公司未經有權機關批準,擅自在xx縣云集鎮云集大道以北、興園路以東占地建廠房,20xx年7月6日,我局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現已查明:
你公司于20xx年10月注冊成立,坐落在xx縣云集鎮工業園內,注冊資金貳仟萬元整,經營范圍:塑膠管材、板材的生產及銷售。你公司于20xx年5月18日與xx縣云集經濟開發區(工業園)管委會簽訂了《投資合同書》,協議用地30畝(具體以地塊紅線為準),土地坐落在云集鎮云集大道以北、興園路以東,該宗地建設符合xx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你公司于20xx年5月開始動工建設,xx縣國土資源局測繪隊經實地測量,已建成圍墻、廠房,實際違法占地總面積為16576㎡,土地類型為荒草地。
20xx年4月12日,我局對你下達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告知書》南國土資執告字[20xx]0603號、《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南國土資執聽告字[20xx]0603號。并已簽收。在被告知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時,被處罰人未要求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力。
以上事實,有書證、人證、證言等證據,足以認定,在被告知享有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時,被處罰人亦未要求陳述、申辯和聽證。
本局認為:你公司在建設圍墻、廠房時,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就動工建設占用土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非法占地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責令你公司改正土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
1、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廠房;
2、對非法占地面積按10元/㎡處以罰款,共計人民幣壹拾陸萬伍仟柒佰陸拾圓整。
你公司在收到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xx縣政務中心繳款(開戶銀行:xx縣信用聯社城關信用社,帳戶:xx縣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帳號:841000
8012)。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每日按罰款額百分之三處以罰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六十日內,依法向衡陽市國土資源局或xx縣人民政府(法制辦)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二個月內向xx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既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起訴,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xx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縣國土資源局
二〇xx年八月五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11
xx戶:
經調查,你戶在玉龍縣白沙鎮玉湖村委會文化村珍珠湖項目西南側集體土地上,未經審批未取到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情況下,擅自進行農村住房建設(已建成長12.6米,寬9.9米的房屋基礎,并豎兩層六間木屋架一棟)活動,木架結構現已拆除。上述事實、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及《云南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二十七條三十條之規定。鑒于告知期內主動拆除違法建筑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現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如果不服本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人民政府或者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印章
簽發人: 年7月3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12
當事人:廣西萬怡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長沙分公司
地址:長沙市韶山中路752號
法定代表人:高迎聞 職務:總經理
聯系電話:
根據長沙市發改委轉辦我局的“關于廣西萬怡物業公司拒不執行國家物價政策長期坑害業主的投訴信”信訪件,我局于20xx年9月14日開始對你單位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9月21日期間居民生活用電的價格活動進行檢查,現將檢查中發現的違法事實和證據及本機關處罰決定通知如下。
經調查核實,上述期間內,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1、20xx年4月至20xx年6月期間,違反原湖南省物價局《關于省電網電價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重〔20xx〕97號):“物業小區專用變壓器居民生活用電(供電電壓等級1-10千伏)的轉供電價為0.607元/千瓦時”的規定,物業公司實際收取居民購電價格0.623元/千瓦時,多收取0.016元/千瓦時,上述期間居民購電電量為14272147.5千瓦時,多收金額為228354.35元;
2、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期間,違反原長沙市物價局《關于規范長沙是居民生活用電專用變壓器轉供電價格的通知》(長價商〔20xx〕220號):“物業小區專用變壓器居民生活用電(供電電壓等級1-10千伏)的轉供電價為0.624元/千瓦時”的規定,物業公司實際收取居民購電價格0.64元/千瓦時,多收取0.016元/千瓦時,上述期間居民購電電量為5253611.5千瓦時,多收金額為84057.78元;
3、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21日期間,違反原湖南省物價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電〔20xx〕106號)和原湖南省物價局《關于省電網電價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電[20xx]187號):“物業小區專用變壓器居民生活用電(供電電壓等級1-10千伏)的轉供電價為目錄電價標準(0.573元/千瓦時)加合表用戶加價標準(0.016元)執行”的規定,物業公司應收0.589元/千瓦時,實際收取居民購電價格0.624元/千瓦時,多收取0.035元/千瓦時,居民購電電量為5020xx1千瓦時,多收金額為175705.63元。
以上三項共計多收價款488117.76元。
上述事實,主要由下列證據予以證明:
證據一、你公司提供的20xx年4月-20xx年9月21日居民購電量月匯總表,證明你公司在此期間的居民購電量;
證據二、你公司提供的收費票據證明你公司在各個時段收取居民生活用電價格;
證據三、你公司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現場筆錄進一步證明你公司在收取居民生用電時,有多收價款的事實;
上述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二條:“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規定,屬于《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第(二)項所指的價格違法行為,多收價款488117.76元屬價格違法所得。
我局于20xx年2月5日向你公司送達了《責令退款通知書》(雨價責通[20xx]1號),期限屆滿違法所得未予清退。
你公司違反了價格政策,但能在檢查中如實提供檢查所需資料與數據,符合《湖南省規范價格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第十一條:“對同一階次的價格違法行為,根據違法情節和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第(二)項,在檢查過程中主動停止或經審理認定應予適當考慮的價格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可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對你單位作出沒收違法所得488117.76元,并處罰款488118元的行政處罰。
你公司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應主動將罰沒款976235.76元上繳長沙市雨花區非稅收入管理局(罰沒專戶)。
開戶銀行:長沙市雨花區農村合作銀行圭塘支行
賬 號:80080000031149264012
收款單位:長沙市雨花區非稅收入管理局
逾期未繳納罰款的,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逾期未繳納違法所得的,每日按違法所得數額的2‰加處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你單位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或雨花區人民政府法制辦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本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未申請行政復議,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雨花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長沙市雨花區物價局
年3月31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13
我公司x部門x員工在上班,利用公司電話無故撥打私人電話。如此個人占用公司資源行為,違反了公司的員工規定第x條,在公司內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根據相應規定,為此公司決定對x處以 警告(或元罰款),以此告示,望以戒之。
(簽署人簽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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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處罰決定書 篇14
(個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
你(單位)于今日 時在 (違法地點) 從事 (一般可以采用法律法規中對違法行為具體內容的表述) 的行為,違反了 (法律依據的全稱)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依據 (法律依據的全稱)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于 年 月 日前改正,并決定對你(單位)作出以下處罰: □ 警告; □ 罰款 千 百 拾 元(大寫)。
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當場收繳。 (依法給予20元以下罰款或者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可以實施當場收繳) □由你(單位)于 年 月 日(大寫)(期限為十五日)前,攜帶本決定書,將罰款交至本市工商銀行或者建設銀行的具體代收機構。逾期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的罰款由代收機構直接收繳。 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 (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主管部門)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簽收人:(簽名或者蓋章)
(本文書一般為三聯。一聯存卷,一聯交當事人,一聯由當事人交代收銀行。)
2023處罰決定書 篇15
_________煙草專賣局
責令整頓通知書
煙整[ ]第 號
______________:
經查,你(單位)于____年____月___日因_____________的行為,違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___項的規定,責令你(單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并于_____年____月___日___時前將整頓情況書面報告我局。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威海市煙草專賣局或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印章)年 月 日
說明:本決定書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檔,第二聯送當事人,第三聯送卷煙銷售部門。
2023處罰決定書 篇16
被處罰企業:xx市xx區摩托車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王 地 址:x市xx區工業園
20xx年6月,我們收到一封反映你公司存在倒賣產品合格證等違規行為的舉報信。據此,我們組織檢查組對你公司生產一致性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檢查中發現你公司存在部分摩托車產品未在公告生產地址生產、上傳合格證數量與其實際產量不一致、合格證管理體系混亂等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8號)、《摩托車生產準入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 第43號)等相關規定,擾亂了市場秩序,給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帶來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我部于20xx年9月20日,就上述事實及處理意見向你公司進行了告知。
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八十條、《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8號)第二十二條、《摩托車生產準入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 第43號)第二十條等有關規定,我部決定對你單位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一、撤銷你公司xx牌LK150-5C、LK150-6C、LK125T-2C、LK125-6C、LK125T-6、LK100T-2、LK125-7C、LK110、LK100T-8、LK125-2、LK125-9C、LK100T-6、LK125T-8和鳳帥牌FS150-6C、FS150-5C、FS125-2C等型號兩輪摩托車產品《公告》。
二、從即日起進行為期6個月的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受理你公司新產品申報和上傳產品合格證信息。整改期滿后,我部將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 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xx年11月30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17
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 年) 交罰字第 號
當事人:
當事人地址:
當事人 一案,經 行署(市) 縣局(處)
縣(市) 局(所、站)依法審理,現查明:
當事人 于 年 月 日(詳述案由、調查和聽證經過、證據及認定的事實等內容)
上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予認定當事人(簡述處罰理由和法律依據)
本局(處、所、站)依法做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給予當事人 以 的處罰。
作出罰款決定的,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第二聯到 交繳罰款。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本決定的,本局(處、所、站)將采取下列措施:
(一)不繳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法強制執行。
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行署(市) 局(處)、縣(市) 局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交通行政處罰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18
:
我分局于 年 月 日對你(單位)作出的(吉)煤安監白山罰字〔 〕第 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你單位做出了 的行政處罰。經我分局審查,認為作出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現決定撤銷對你(單位)的行政處罰決定。
(公章)
年 月 日
送件人(簽字): 送件日期: 收件人(簽字): 收件日期:
備注:本文書一式兩聯,一聯送交行政相對人,一聯存檔。
2023處罰決定書 篇19
(被處罰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你(單位)于年月日在從事的的行為,違反了第條第款第項的規定,請□立即改正/□于 年 月 日前自行改正。 根據《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決定對你(單位)給予□警告,□罰款 元(大寫)的處罰。其中,罰款按以下方式履行:□當場收繳/□自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 (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 內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執法人員簽名或蓋章:
被處罰人簽名或蓋章:
(執法單位公章)第一聯(執法單位留存)
年月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20
當事人:陳,男,1951年12月出生,時任浙江包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住址:浙江省嘉善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局對陳及其一致行動人違法減持浙江股票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未要求聽證。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陳及其一致行動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xx年12月19日、12月25日新疆新眾嘉股權投資有限合伙企業(以下簡稱新眾嘉)通過大宗交易分別賣出“浙江”340萬股和1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分別為1.99%和0.59%。新眾嘉,是浙江上市前成立的員工持股公司,后變更為有限合伙企業。在該合伙企業中,陳持股占比46.083%,是合伙企業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其他45位有限合伙人為公司的中層骨干。根據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但“轉讓或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產權”等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可以認定陳與新眾嘉為一致行動人。
20xx年7月11日、14日及15日陳實際控制的女兒陳某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分別賣出“浙江”16.17萬股、55.79萬股和50.94萬股, 占公司總股本比例分別為0.04%,0.13%和0.12%。
20xx年7月22日陳**名下證券賬戶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其親戚及員工朋友賣出“浙江”1678.6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3.80%。
陳在20xx年7月22日減持“浙江”后,對其及所實際控制的女兒陳某賬戶以及一致行動人新眾嘉合并減持“浙江”占公司總股本比例達到5%情況,沒有及時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
以上違法事實清楚,有相關公告、相關工商登記資料、證券交易流水、相關人員談話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陳與其一致行動人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所述情形。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是陳。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我局決定:
對陳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上述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賬號:71110,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并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復印件送我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
20xx年1月21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21
X公( )不罰決字〔 〕 號
違法行為人(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戶籍所在地、現住址、工作單位以及違法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現查明
,以上事實有等證據證實。
根據 之規定,現決定不予行政處罰,并對 予以收繳,對 予以追繳。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附:收繳∕追繳物品清單
公安機關(印)
年 月 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22
當事人姓名:文 性別:男 年齡:44歲
身份證號:43282419710920xx 家住x鎮
20xx年10月26日,我所執法人員陳全勝、李秀成等6人在臨武縣水東鎮巡查時,發現文駕駛擅自改裝的湘10F0928北京BJxx0T小型貨車從事道路運輸服務。我所于20xx年10月26日對文貨運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現已查明,20xx年10月26日,文駕駛湘10F0928車輛從金江鎮拖煤到水東鎮,經檢查發現該車證上長:6520*寬2520高*2540,實際為長6950*寬2520*高2840,該車擅自改裝。我所認為文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檢測,確保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不得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具體有一、現場筆錄:證明違法事實及行政執法檢查程序合法;二、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親自承認了違法事實;三、當事人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證明了當事人身份及本身具有駕駛技能;四、道路運輸證復印件:證明營運車輛具備營運資格:等證據及相關材料佐證了違法事實。上述證據經過文本人閱示并發表以上證據屬實,無異議,可作為本案的證據材料使用的意見。
我所于20xx年10月26日向你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前告知書》(臨交運管處罰告知[20xx]00057號),依法向告知了做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享有的權利。你當場提出了陳述、申辯意見:1、自愿放棄對我所告知享有的申請聽證的權利。2、本人是初次違法。3、違法后,能夠積極配合運管部門消除影響和違法后果,并且保證以后不再違法經營。4、請求給予從輕處罰。5、請求給予立即處理。上述意見,經辦案人員調查核實,符合實際情況,我所已經采信。我所認為,20xx年10月26日,文貨運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行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臨武縣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一)》第四十條第三項之規定:“貨運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擅自加高、加寬、加長、拆除貨箱欄板或者增加車輛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減少輪胎數量,擅自增加或者減少車軸數量等的,責令改正,處6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罰款。”鑒于當事人文主動消除違法經營所帶來的影響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減輕規定,綜合以上情況,責令文立即改正、并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限你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臨武縣信用聯社(銀行地址:臨武縣東云路),戶名:臨武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賬號9008211000507782。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臨武縣交通運輸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直接向臨武縣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所將依法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xx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20xx年10月26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23
歐華欽、謝超勇(地址:赤坎區堂美村2號、24號):
我局于20xx年8月18日對你兩人未經批準、非法轉讓土地一案立案調查。經查實,20xx年3月8日,你兩人與陳清華簽訂《房屋土地租賃合同書》,將位于赤坎區堂美村東側3.5畝土地出租給陳清華作為建設工廠使用。土地租賃期限為6年,自20xx年3月8日至20xx年3月7日止;土地租金每年每畝3500元,一年的土地租金12250元;土地租金支付方式為每二年繳交一次,20xx年3月8日,你兩人收取陳清華支付的前二年土地租金24500元。20xx年3月份,陳清華未經批準,擅自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鑄鐵加工廠,經湛江市國土資源測繪院測量,并由陳清華確認,實際占地面積2244.85平方米,建筑面積1747.62平方米。宗地地類為林地(2228.82平方米)、果園(16.03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你兩人未經批準、擅自將集體農用地出租給陳清華用于非農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未經批準、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事實。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詢問(調查)筆錄;
2、現場勘測筆錄;
3、現場照片;
4、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
5、土地利用現狀圖;
6、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7、宗地地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情況說明;
8、宗地圖;
9、房屋土地租賃合同書;
10、土地租金收據。
我局于20xx年9月27日依法向你兩人發出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告知暨聽證告知書》(湛國土資執法告字〔20xx〕第 189號),你兩人放棄了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八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三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兩人作出如下的行政處罰:
沒收非法轉讓土地的非法所得24500元,并按非法轉讓土地的非法所得24500元處以15%的罰款,計3675罰款元,二項罰沒款共計28175元。
履行處罰決定方式和期限:你兩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將罰款繳至待報解地方預算收入專戶地級戶(即到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我局窗口開票繳款);開戶銀行:湛江市建行赤支;帳號:104103500000005。
本處罰決定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你兩人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或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或六個月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聯系人:李金明、龍森
電 話:3391936
地 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號
湛江市國土資源局
10月8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24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或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當事人一案,經本機關依法調查,現查明:(案件來源;立案情況;違法事實;證據列舉及說明)。本機關認為:(案件處罰理由與依據;事先告知情況;當事人陳述申辯或聽證情況;自由裁量說明)。依照(法條原文)之規定,本機關(責令 ,并)作出如下處罰決定: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繳納罰(沒)款。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人民政府或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25
趙繼源:
身份證號碼:43102219860908
住址:xx省xx市路310號人才交流中心
趙核安全違法一案,我局經過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違法事實和證據
經調查核實,陽江核電廠1號機組大修期間,你在20xx年3月22日干預設備冷卻水系統水箱水位報警的處理過程中,未按程序操作,導致余熱排出系統泵全停運6分鐘,違反了核電廠運行技術規格書要求,且事件發生后未按程序記錄事件。
以上事實,有《關于呈核電廠1號機組執行Y1APG001RF充水排氣時導致RRI水箱低低水位運行事件報告的函》(廣陽江函〔20xx〕44號)、《關于報送〈核電廠1號機組執行Y1APG001RF充水排氣時導致余熱排出泵全停運6分鐘運行事件調查報告〉的函》(環華南核函〔20xx〕50號)、20xx年5月5日調查形成的詢問筆錄5份為證。
你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核動力廠運行安全規定》“5.1.2”部分中“對運行負有直接責任的運行人員必須熟練掌握運行限值和條件,并保證遵守”的規定,以及《核電廠營運單位報告制度》“4.1 報告準則”的要求。
我局于20xx年6月28日告知你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明確告知你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你于20xx年6月28日明確表示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要求,接受行政處罰。
以上事實,有我局《核安全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環法字〔20xx〕55號)及《送達回證》(國核安送〔20xx〕06號)和你《關于接受行政處罰的函》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執照持有者違章操縱的,國家核安全局可給予警告的處罰。
根據上述規定,我局決定對你給予警告。
三、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你可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環境保護部
20xx年7月26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26
編號:
當事人: 地 址: 你(單位) 的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下列行政處罰:
1.警告;
2. 罰款 元。收繳形式:(1)當場收繳。(2)要求你(單位)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至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或 申請復議;
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人員(簽名):
(印章)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27
違法行為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性別 年齡 出生日期 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
法定代表人
現住址或者單位地址
現查明
,以上事實有
等證據證實。
根據《 》第 條第 款第 項之規定,決定給予 的處罰。
執行方式 :□當場訓誡 □當場收繳罰款 □被處罰人持本決定書在十五日內到 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過罰款本數。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處罰地點
辦案人民警察
□附:收繳物品清單
公安機關(印)
年 月 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28
一、事件描述:
20xx年9月2日晚上18:30左右兩器焊接員工、配管員工888在宿舍6號樓聚眾打架。
二、事件調查:
20xx年9月1號下午,焊接線員工8888因為拖地需要膠框盛水,就到3#廠房兩器成型888處借,由于膠框正在使用,888就不允許88拿走,但是888還是強行將膠框拿走,隨后88就在QQ上發表辱罵888言論。9月2號早上888就拿著手機評論與888對質,當時8888不與理睬,8888先動手打架,后被同事888等人拉開,組長得知情況后進行調解,并安排8888日休息,調理心情。晚上18:30分左右8888打電話告訴在配管上班的小姨888被人辱罵的事情,相約兩人下班后去888宿舍對質,路上遇到勸架員工888,并邀請一起去對質(因為888聽別人說要是沒有班組長在連8888一起打,聽到這樣的話888心里就有氣),于是三個人一同去宿舍找888,在對質的過程中由于雙方的言辭過于激烈,互相廝打在一起,隨后宿管及部裝班組
長到現在處理調解。
三、處理結果
1、雙方互相道歉承認錯誤,并寫下保證書不在相互追究;.
2、根據部裝車間《員工行為規范》第xx條規定現對事故責任人考核如下:
88888 -100元 并留崗查看1個月
88888 -200元 并留崗查看1個月
88888 -100元 并留崗查看1個月
88888 -100元 并留崗查看1個月
3、留崗查看期間如再次發生打架斗毆事件,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給予開除處理、扣發未發放工資,并視情節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特此通報!
二○xx年九月三日
2023處罰決定書 篇29
姜堰市蔣垛鎮人民政府當場處罰決定書
當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負責人姓名
職務地址電話公民
姓名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經查明,你(單位)于 年 月 日,在 ,進行 的行為,違反了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根據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 行為,并決定給予□警告□罰款人民幣 元(大寫)的行政處罰。履行方式:□當場收繳□于 年 月 日前繳至 銀行(帳號: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執法人員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處罰地點
姜堰市蔣垛鎮人民政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