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場處罰決定書(精選18篇)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1
當事人:
(個人)姓名:
身份證(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單位)名稱: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執法人員: 、 經查,你(單位) ,上述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構成了 行為,根據 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第 項處罰:
1.警告;2.罰款 。
罰款按下列第 項規定方式繳納:1.當場繳納;2.自即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罰款代收機構。(代收機構名稱: 地址: 。)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 日內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 日(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印章)
年 月 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2
當事人: 地 址: 你(單位) 的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下列行政處罰:
1.警告;
2. 罰款 元。收繳形式:(1)當場收繳。(2)要求你(單位)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至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或 申請復議;
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人員(簽名):
(印章)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3
各部門、車間:
關于20xx年x月x日晚11:40左右車間員工、趙方林、陳宗保、司志博與郭義剛在宿舍發生爭執、打架事件的調查和處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調查
20xx年x月x日晚,員工郭義剛未經行政部同意私自將外面朋友帶進公司宿舍并喝酒,同樓層劉夢龍、薛宗保等也在宿舍喝酒,約11:30分左右雙方因言語產生糾紛,在外來人員的挑釁下,劉夢龍、薛宗保等人沖進郭義剛宿舍歐打外來人員,郭義剛維護外來人員進行幫架,后經人勸架拉開。
二、處理結果
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對造事責任人處理如下如下:
1.郭義剛嚴重違反公司規定:晚上私自帶外人進廠喝酒挑釁鬧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給予罰款1200元,立即開除出廠,外來私自進廠人員交由派出所處置;
2.劉夢龍、薛宗保在宿舍喝酒鬧事帶頭動手打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每人罰款1000元,留廠查看一個月后再處理。
3.劉方林、司志博在宿舍喝酒后鬧事協助打架,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每人罰款800元,留廠查看一個月后再處理。
4.當班保安劉基銘未盡到崗位職責,遇事不能及時匯報處置,罰款200元,后勤主管楊立志對宿舍管理監管不力,罰款200元。
5.即日起,公司內不準賣酒、員工不準帶酒進公司、宿舍內不允許任何人喝酒,一經發現給予罰款500元處罰。
6.即日起,凡私自帶人進廠者,查證屬實后給予當事人罰款1000元并開除出廠的`處罰,同時將非廠人員以擾亂公司管理送派出所處置!
希望全廠人員以此為戒,切實遵守公司相關規定,特此通報!
行政部
xx年x月x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4
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
你(單位)于 年 月 日,在 從事 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
1、警告:
2、罰款 元。
罰款按下列第 項規定方式繳納:
1、當場繳納。
2、自即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到 (地址: )。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按照下列第 項規定的方式提出異議:
1、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申請復議。
2、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 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處罰決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單位)作出本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聽取了你(單位)的陳述和申辯。
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 月 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5
(個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
你(單位)于今日 時在 (違法地點) 從事 (一般可以采用法律法規中對違法行為具體內容的表述) 的行為,違反了 (法律依據的全稱)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依據 (法律依據的全稱)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于 年 月 日前改正,并決定對你(單位)作出以下處罰: □ 警告; □ 罰款 千 百 拾 元(大寫)。
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當場收繳。 (依法給予20元以下罰款或者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可以實施當場收繳) □由你(單位)于 年 月 日(大寫)(期限為十五日)前,攜帶本決定書,將罰款交至本市工商銀行或者建設銀行的具體代收機構。逾期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的罰款由代收機構直接收繳。 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 (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主管部門)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簽收人:(簽名或者蓋章)
(本文書一般為三聯。一聯存卷,一聯交當事人,一聯由當事人交代收銀行。)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6
(一)適用范圍
本文書在市和區縣城管執法部門實施簡易程序的行政處罰時使用。
(二)制作說明
1、寫明當事人的個人姓名或者單位全稱。
2、寫明違法行為發生的具體時間。
3、寫明違法行為發生的具體地點。
4、對違法行為,一般可以采用法律規范中的表述。
5、寫明當事人所違反法律規范的全稱及具體條款,一般是禁止性或者義務性條款。
6、寫明處罰依據的法律規范全稱及具體條款,一般是法律責任條款。
7、責令改正有兩種方式,一是要求當事人立即改正;二是要求當事人在規定的日期之前改正。市和區縣城管執法部門執法人員應當根據法律規定及當時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在相應的方框內打勾。
8、對行政處罰的內容,要求分項寫明處罰種類和數額,在相應的方框內打勾。罰款數額的填寫應當使用中文大寫。
9、對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在相應的方框內打勾,并用中文大寫數字寫明該期限。
10、寫明受理復議申請的行政機關和訴訟請求的法院名稱。
11、處罰日期即文書制作日期,填寫處罰日期應當與發現違法行為的日期相一致。
12、具體實施當場處罰的執法人員應當在本文書上簽名或者簽證件號。本文書可以由一名執法人員簽名或者簽證件號。
13、當事人當場簽名或者蓋章。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7
( )安監管罰當〔 〕 號
被處罰單位: 地 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聯系電話: 違法事實及證據 (此欄不夠,可另附頁)
以上事實違反了 的規定,依據 的規定,決定給予 的行政處罰。 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見打√處):
□當場繳納
□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 ,賬號 ,到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 人民政府或者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簽名): 、 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8
編號:_______________
被處罰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
根據 __________第__________條第 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項規定,決定給予______ 的處罰。
履行方式:__________。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處罰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案人民警察(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處罰機關印章)
被處罰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9
(____)經貿罰當字〔____〕第(____)號
被處罰人: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
家庭住址:____ 所在單位:____
職務:____ 單位地址:____ 聯系電話:____
違法事實及證據:____(此欄不夠,可另附頁)
以上事實違反了____的規定,依據 ____的規定,決定給予____的行政處罰。
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見打√處):
□當場繳納
□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____,賬號____,到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____人民政府或者____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經濟貿易管理執法人員(簽名):____ 、____
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10
( )質技監當罰字[ ]第 號 :企業代碼(身份證)號: 你單位(人) 。 違反了《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根據《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現決定處罰如下:
1、
2、
3、 罰款按下列第 項方式繳納:
1、當場繳納。
2、自即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納 地址: 賬號: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 日(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簽名和押印) 行政執法人員:(簽名) 處罰地點:
(行政機關印章) 正本(副本)
年 月 日
本文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檔,一份由受委托人存檔。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11
( )城管( )當罰字【 】 號
被處罰人(單位): 住(地)址 ,進行 的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決定給予□警告 □罰款人民幣 元(大寫)的行政處罰。罰款履行方式:□當場收繳 □于 年 月 日前繳至銀行(賬號: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白
銀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三個月內直接向白銀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年 月 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12
編號:
當事人: 地 址: 你(單位) 的行為,違反了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下列行政處罰:
1.警告;
2. 罰款 元。收繳形式:(1)當場收繳。(2)要求你(單位)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交至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或 申請復議;
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人員(簽名):
(印章)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13
當事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單位)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決定處罰如下:
食品生產經營環境(場所、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警告;罰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餐、飲具不符合衛生要求: 警告;罰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個人衛生不符合衛生要求: 警告;罰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違反健康管理: 罰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違反食品(食品添加劑)標識規定: 罰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以上____項合并,罰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公民五十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組織一千元以下)
現要求你(單位)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帶本決定書,將罰款繳至本市工商銀行或建設銀行的具體代收機構。逾期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的罰款由代收機構直接收繳。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天內向 人民政府或者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十五天內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訴,但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執法人員簽名:
執法人員在作出處罰決定前已告知權利,并聽取了我(單位)的陳述申辯。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分局
我(單位)陳述和申辯的內容是:
當事人簽收:
年 月 日
執法人員對陳述和申辯處理意見:采納當事人意見 不采納當事人意見 本人自愿放棄陳述和申辯
當事人簽收: 年 月 日
留置送達情況(拒收事由等):
(備注:本文書一式三份,一份交被處罰人,一份交被處罰人轉罰款代收機構,一份留存卷宗。)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14
被處罰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
根據 __________第__________條第 _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項規定,決定給予______ 的處罰。
履行方式:__________。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處罰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案人民警察(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處罰機關印章)
被處罰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15
( ) 當行罰〔 〕 號
被處罰單位(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性別: 年齡: 職務:
經查,你(單位)有下列主要違法事實:
上述事實已經違反了 之規定,責令 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依據 的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 銀行繳納罰款。逾期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 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 3個月內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起訴。
當事人簽字: 執法人員簽字: 、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文書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檔,第二聯交被處罰單位,第三聯必要時交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16
xx飯店:
本機關于 200xx年 3 月 20 日查明你(單位)有下列違法行為:
1名廚師未取得健康證明。
以上行為有 現場檢查筆錄(3.20)
為證。
上述行為已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
之規定,現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 ,決定予以你(單位) 800元
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 立即 改正違法行為。
罰款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 ,
地址 路號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北京市衛生局
或 海淀區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 15 內向 海淀區 人民法院起訴,但不得停止執行本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決定書于 20xx年 3 月 20 日 收到,衛生監督員簽名 丁 王
衛生監督員在處罰前已向我(單位)告知了 3月 20日權利,并聽取了我的陳述和申辯。
當事人簽收: 徐 衛生行政機關名稱并蓋章
年3月20 日 年3月20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17
工商處字〔20xx〕10006號
當 事 人:余章發(**市路貿易商行業主)經 營場 所:**市**小區號
經 營 范圍:零售副食、酒、乳制品、日用品。
執照注冊號:4207086000
經查明,20xx年12月25日,本局執法人員根據廠方舉報,對當事人位于市**大道胡書坊112號的商品倉庫進行了檢查,執法人員在該倉庫內發現標注湖南常德金果園科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核桃露(手提式)528提,“”核桃露(開窗式)500件(每件6提);標注廣東廣糧實業有限公司出品的蓮子綠豆爽飲料(紅色外包裝)5304提;標注生產商為**市食品有限公司的**牌維生素運動飲料20提,其產品內包裝標識上標注生產日期為20xx年1月2日;標注廣州貿易有限公司及廣東泰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聯合出品的“”營養素飲品128提。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商品予以查封。
已查實:河北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的“YANGYUAN及圖”商標于20xx年10月8日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其“六個核桃”商品為知名商品。經“六個核桃”與“”商品的包裝相對比,發現當事人經銷的“”的包裝無論從其形狀、字體、大小、主體顏色還是從其圖案的布局設計等均與河北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六個核桃”商品的包裝、裝潢近似,足以造成購買者的誤認。
廣州**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的涼茶及系列產品的包裝箱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專利號為:ZL20xx30372413.4和ZL20xx30372104.7。其“”商標于20xx年4月24日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該商品為知名商品。經過“涼茶”與“蓮子綠豆爽飲料(紅色外包裝)”商品的外包裝相對比,發現當事人經銷的“蓮子綠豆爽飲料(紅色外包裝)”的外包裝無論從其形狀、字體、大小、主體顏色還是從其圖案的布局設計及其所處位置等均與廣州**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生產“涼茶”商品的包裝、裝潢近似,足以造成購買者的誤認。據當事人陳述:從廣東廣糧實業有限公司購進7000提**牌綠豆爽的原始包裝為綠色紙盒外包裝,為了促使銷售情況的好轉,當事人擅自在武漢印制了7000個紅色紙盒外包裝,將**牌綠豆爽的綠色外包裝改為紅色外包裝對外銷售。
北京飲料銷售有限公司使用的是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該商標于20xx年10月8日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其“”商品為知名商品。經當事人銷售的標注廣州貿易有限公司及廣東泰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聯合出品的“”營養素飲品與北京飲料銷售有限公司的維生素功能飲料商品的外包裝相對比,發現當事人經銷的“”營養素飲品的外包裝無論從其形狀、字體、大小、主體顏色還是從其圖案的布局設計及其所處位置等均與維生素功能飲料商品的包裝、裝潢近似,足以造成購買者的誤認。
20xx年12月25日,本局執法人員現場查處的生產日期為20xx年1月2日的**牌維生素運動飲料20提,該批食品是生產廠家虛假標注日期的。
上述商品,由于當事人不能提供完整的購貨發票、銷售發票,本局無法根據當事人的陳述搜集到購進的價格、數量等直接證據,加之當事人未建立財務賬目,本局認為屬于違法所得無法計算的情形。
上述事實,有以下證據予以證實:
1、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證明當事人登記的主體資格及身份情況;
2、投訴材料3份,證明案件的由來及當事人經銷“蓮子綠豆爽飲料”和“”、“”營養素飲品三種仿冒商品的違法事實情況;
3、當事人的購進發票1份、送貨單1份、證明當事人經銷“蓮子綠豆爽飲料(紅色外包裝)”商品的違法過程;
4、違法現場照片10張,對比照片3組,實物包裝對比3組,證明當事人經銷仿冒商品違法事實情況;
5、詢問筆錄1份,現場檢查筆錄2份,證明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調查過程;
6、當事人的經銷協議書1份,證明當事人經銷蓮子綠豆爽飲料事實情況;
7、其他資料1份,證明辦案人員的調查情況。
綜上所述, 當事人銷售“”、“蓮子綠豆爽飲料(紅色外包裝)”、“”營養素飲品的行為違反了《湖北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七條所規定的內容,即:“ 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或者與其近似的名稱、包裝、裝璜;不得擅自制造、銷售與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裝、裝璜;不得銷售與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稱、包裝、裝璜的商品,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本條所稱知名商品是指:(一)具有馳名商標或者著名商標稱號的商品;(二)國家和省認定為名優的商品;(三)其他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商品。”構成了銷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璜的商品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當事人銷售虛假標注日期的**牌維生素運動飲料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禁止食品經營者經營下列食品:”所謂“經營下列食品”包括該條第十一款的內容。即:“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構成了銷售虛假標注日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湖北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所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包括該條款第(一)項內容,即:“銷售與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稱、包裝、裝璜的商品和擅自制造、銷售與知名商品相同或者近似的包裝、裝璜的。”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20xx年1月23日,本局依法對當事人下達《工商責停字[20xx]140110號》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暫停銷售 “綠豆爽”和“” ,由本局監督銷毀該批商品的包裝、裝潢。20xx年1月24日經本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倉庫內已無上述商品,當事人涉嫌擅自將“綠豆爽”和“”這兩種商品進行了轉移、隱匿或銷毀,對當事人的這一行為,本局將另案調查處理。
根據以上法律法規及當事人的違法事實,經研究,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處罰:一、對當事人銷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璜的商品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處以罰款人民幣35000元;二、對當事人銷售虛假標注日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0元,沒收20提**牌維生素運動飲料。
以上二項共計罰款4萬元,上繳國庫。
當事人必須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市農行國貿支行(帳號:6252)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一)、(三)項規定執行。該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以上處罰決定如有不服,可以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市行政復議委員會申請復議(**市行政復議委員會辦公地址:市政府大樓*室聯系電話:07-383),也可以依法在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復議或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年三月二十六日
當場處罰決定書 篇18
姜堰市蔣垛鎮人民政府當場處罰決定書
當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負責人姓名
職務地址電話公民
姓名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經查明,你(單位)于 年 月 日,在 ,進行 的行為,違反了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根據 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 行為,并決定給予□警告□罰款人民幣 元(大寫)的行政處罰。履行方式:□當場收繳□于 年 月 日前繳至 銀行(帳號: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如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執法人員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處罰地點
姜堰市蔣垛鎮人民政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