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精選3篇)
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篇1
鎳業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不斷提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勞動合同制度》適用于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訂立及管理。
三、管理原則:
公司員工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所有員工均需依法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起合法的勞動關系。
四、管理職責
公司綜合管理部人事科負責員工勞動合同的訂立及統一管理。
五、程序及時間
1.新入職員工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在辦理錄用手續時簽訂。
2.合同期滿愿意繼續為公司服務的員工,在原合同終止的時間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六、合同種類
勞動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臨時性用工合同、勞務合同五種形式。我公司員工勞動合同以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為主。符合條件者,經批準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需要時,簽訂其它類型勞動合同。其中:勞務合同適用于已經達到退休年齡、不需要購買社會保險的員工。
七、合同簽署權限
1.董事長負責與副總級以上(含)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總經理負責與部門負責人及相同職級以上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3.其它人員勞動合同由公司授權綜合管理部部長簽訂。
4.勞動合同統一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簽訂及存檔。
八、合同的形式
公司《勞動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分為主件與附件兩部分。主件為《勞動合同書》,附件為因參加培訓學習等原因簽訂的有關協議書、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協議等。
九、訂時間及期限
1.在新進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之后,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首次簽訂合同時間規定如下(含試用期),普通員工:1~3年;
一般管理技術人員(11級以下):2~4年;
中層管理技術人員(7~10級):3~5年;
高級管理技術人員(六級以上,含六級):5年以上。
特殊崗位或特聘人員由董事長或總經理與其約定簽訂時間
第二次簽訂合同時間按第五條規定執行,時限與第一次相同;兩次簽訂合同后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3.新招聘的員工必須在出具能證明其與上一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若確實無法提供,至少應提交本人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個人聲明)后,公司方與之簽訂試用協議或勞動合同。
十、相關規定
1.訂立勞動合同應約定生效時間,沒有約定的,以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生效時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準。
2.公司按時付給員工工資,員工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員工的勞動報酬嚴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崗取酬,崗變薪變的原則,基本工資嚴格按照同工同級的原則,績效獎金嚴格按照個人貢獻大小和企業經營狀況確定。
3.公司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為員工繳納養老、生育、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
4.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公司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適當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5.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招聘錄用、試用考核及離職管理制度等規定執行。
6.《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政部門的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為準。
十一、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人事科制定、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篇2
生效日期:
簽發:
物品采購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加強物品采購管理,規范所有物品采購工作,保障公司經營活動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續供應,降低采購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對外采購相關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采購管理(以下統稱為物品采購)。
第二章采購權限和原則
一、職責權限與公司經營及產品有關的固定資產、材料、配件等及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的采購均由人事行政部負責。
其他業務相關的采購則單獨申請報批后由相關業務部門進行采購。
二、采購原則
1詢價比價原則
有兩家以上供應商提供報價,在權衡質量、價格、交貨時間、售后服務、資信、客戶群等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估,并與供應商進一步議定最終價格,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則
采購人員定購的物品必須與請購單所列要求、規格、型號、數量一致。
在市場條件不能滿足請購部門要求或成本過高的情況下,采購人員須及時反饋信息供請購部門更改請購單。
3低價搜索原則
采購人員隨時搜集市場價格信息,了解市場最新動態及最低價格,實現最優化采購。
4廉潔原則
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努力提高采購物品質量,降低采購成本。
嚴格按采購制度和程序辦事,自覺接受監督。
工作認真仔細,
5監督問責原則:
采購人員要自覺接受財務部、請購部門及公司領導對采購活動的監督和質詢。
在采購過程中,如果遇到采購商品質量、價格等問題,相關部門均可向采購部門提出異議。
對采購人員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違犯廉潔制度的行為,公司有權對相關人員依照公司《員工獎懲制度》等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章采購流程
一、采購申請:
1、與公司經營及產品有關的固定資產、材料、配件(例如測試手機、機頂盒、手柄、各種產品配件)等及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用品(例如辦公設備、電腦、辦公文具、勞
保等)的采購均由人事行政部負責。
2、其他業務相關的采購則單獨申請報批后由相關業務部門進行采購(例如線上活動活動獎品、研發人員日常使用工具書等)。
3、物品需求部門提出采購申請,填寫《請購單》,請購單要求注明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需求日期、參考價格、用途等,若涉及技術指標的,須注明相關參數、指標要求。
4、請購部門可在提出采購申請前先進行市場調研,給出采購商家或采購價格的建議,采購部門可參考請購部門給出的調研數據進行采購。
5、日常辦公文具及勞保用品的采購由人事行政部在每月月底進行統計和收集,次月第一周進行采購。并將此類預算費用在每月月初及時報至財務審核。
二、詢價比價議價:
每一種物品(物資)原則上需兩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報價。
所有采購務必按低價原則進行采購。
但屬于獨家代理、獨家制造、專賣品等則無需比價議價。
三、供應商選擇:
1、具有合法經營主體者。
2、品質、交貨期、價格、服務等條件良好者。
3、信譽良好者。
4、其他客戶認可的供應商。
四、采購合同簽定及采購過程的完成。
1、所有的采購項目原則上均需要提供采購合同或交易訂單,并附上送貨單及采購發票。
2、若無法提供采購合同和訂單的,采購過程需兩個人共同參與完成。
五、驗收入庫:
當各類物品(文具、勞保用品除外)采購完后,需第一時間辦理資產登記。
登記項目包括品名、型號、規格、用途、有效期等。
并在物品上貼上資產標簽以便日常管理。
六、對帳付款:
第四章物品申領與保管
一、物品領用
1、所購買的物品在做好資產登記后便可進行領用。
2、需要借用物品時需向人事行政部進行申領并登記,登記內容包括借用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借用時間、借用期限和歸還時間。
3、物品用完之后須及時歸還于行政人事部,若已到歸還時間還需繼續使用的,需補辦續借手續。
4、行政人事部在物品被借出后應及時跟催物品的歸還情況。
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篇3
企業的人事檔案主要要圍繞檔案的作用來建立。
企業人事檔案的作用大概有:
1、考證職工身份、資歷,
2、預防發生勞動糾紛,
3、記載職工工作業績,
4、確定職工工資待遇等。
對考證職工身份、資歷需留存身份證、學歷證、職業資格證等復印件。注意法律規定不得扣留原件,企業不留存身份證復印件會受到勞動保障監察的處罰。對預防發生勞動糾紛需留存失業證復印件或個人未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書面申明,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續簽的勞動合同原件,領取單位發放的服裝、證件、辦公用品、重要設備等的簽收單據,證明職工個人已經知道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尤其是涉及扣款)的證據(如簽字的內部規章制度原件)等。對記載職工工作業績需留存單位的獎懲情況,年度的總結和各部門的鑒定,重大業績和過失的書面情況。對確定職工工資待遇需留存每次調整工資的記載等。勞動關系臺賬是便于企業人事管理和便于勞動保障行政機關監管的資料匯編,他是人事檔案的組成部分,又與人事檔案不同。
勞動關系臺賬要在完善的人事檔案基礎上制作,并與人事檔案的記載內容相符合。勞動關系臺賬以能夠檢索的表格為主要形式,內容可以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擬定,主要有:
1、人員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學歷、婚育情況、住址、聯系電話、擔保人或主要聯系人等);
2、簽訂勞動合同基本情況(簽訂時間、期限、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特殊約定條款);
3、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參保種類、開始時間、繳費標準、個人帳戶號碼等)
4、工資待遇的基本情況(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最近調資的時間、目前工資標準等);
5、休息休假和加班情況(職工請假、加班天數)
6、領取企業公用物品的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