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雙方定金(通用3篇)
房屋買賣雙方定金 篇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房屋買賣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坐落于文化路四段東海新村小區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號自有樓房,出售給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價款為人民幣萬元。
三、雙方約定,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交房款;雙方應該同時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收到憑證。
四、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為拆遷安置回遷房,甲方并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于房屋產權過戶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盡快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后,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除客觀原因不能辦理外,甲方應該于年月底前協助乙方辦理完產權過戶事宜。
七、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戶登記時,甲方應予全力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八、本協議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因簽訂本協議所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等費用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九、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房屋買賣雙方定金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樓房出賣給乙方。
3、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4、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付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5、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該樓房購房合同及樓房一并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屆時將剩余款項一并付給乙方(乙方在付款時,為確保在以后的房產過戶順利,將暫時暫扣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待該樓房的房產證順利過戶給乙方時,乙方再把此款項付給甲方)。
6、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戶時積極提供協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戶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7、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8、經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把剩余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應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并交給乙方。交付該房產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9、雙方違約責任如下: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房款項。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房款項,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房訂金。
10、附加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雙方定金 篇3
賣方: 【身份證】【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買方: 【身份證】【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經紀方: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情況
(一)買賣之房屋(以下簡稱“該物業”)地址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房產證面積為準)。
(二)房屋所有權證號: ;房屋所有權人為: ;
房屋共有權證號: ;房屋共有人: 。
第二條:成交價、付款方式和稅費約定
(一)該物業按套銷售,買賣雙方同意該物業成交價為: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如該物業已安裝管道煤氣、有線電視等設施,則成交價包含該物業之水電初裝費、煤氣初裝費、有線電視初裝費、收樓費、已支付的維修基金等相關費用。
(二)此次交易所產生的稅費【 】方式交稅。
(三)付款方式
1、定金:簽訂本合同時支付人民幣X佰X拾壹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 (¥ 元)作為定金,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首期房款(不含定金),按下列第(1)種方式支付:
(1)首付款為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由買方在 直接支付給賣方。
(2)由買方為賣方墊資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元整(¥ 元),買方在還貸日直接存入賣方還貸銀行卡用于辦理提前還清貸款之用,由賣方承擔提前還貸所產生的一切手續費用,該墊資款作為首付款。
3、房價余款: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零元整(¥ 元)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 一次性付款:買方應在 前支付給賣方。
(2) 銀行按揭付款:買方申請【商業】貸款,貸款額為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 天內辦妥按揭貸款申請手續,而賣方應全力協助相關手續,包括提供資料,簽署有關文件/合同等。該筆款項于買賣完成并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后由貸 款銀行直接劃入賣方銀行賬號,銀行實際貸款額與買方申請貸款額之間差額由買方在 以現金支付給賣方,否則,視為逾期付款。
第三條:物業的交付
(一)三方約定于 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相關手續,交易中心受理過戶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到稅局辦理納稅申報手續。
(二)賣方交付該物業予買方使用之日期為【賣方收齊樓款當天】;賣方交付前必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之欠費(如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賣方在 將原落戶在該物業的全部戶口遷移出該物業,否則,視為違約。
(三)該物業以現狀售予買方,買方確認已查閱該物業的權屬證明文件,對權屬證明文件所載內容無異議,并已實地察看及了解該物業,對該物業朝向、面積、樓齡、樓層、間隔、質量、裝修、抵押情況、產權情況、周邊環境等均予以認可。該物業之現狀:
1、【不帶租約】【帶租約,買方連同現有之租約一起購入該物業,賣方須協助買方與租戶簽訂新的租約】
2、【不帶家私家電】【帶家私家電(詳見家私家電清單編號: )】。
3、【毛坯房】【帶現有裝修】
(四)在簽署本合同時,賣方同意交付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給經紀方作為該物業之雜費保證金,待結清各項物業欠費后多退少補。
第四條:合同三方的權利義務與違約責任
(一)賣方應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將有關該物業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租賃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項處理完畢,并保證辦理交易過戶完成時買方無須對上述事項負責。如該物業存在按揭貸款,在未辦妥轉按或涂銷抵押手續前,賣方仍需按時向銀行償還貸款。賣方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的處分權,保證該房產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且出售該物業并沒有侵犯第三人的權利,并保證本合同所載有關該物業之情況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否則賣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于賣方的原因,造成該物業不能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或與第三人產生糾紛的,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經紀方就該物業為買賣雙方提供中介服務,且已促成買賣雙方簽訂了本合同,買賣雙方同意,賣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經紀方支付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 元)作為咨詢及中介服務費;買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經紀方支付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元整(¥ 元)作為咨詢及中介服務費;買方或賣方逾期支付咨詢及中介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費用的1%向經紀方支付違約金,如買方或賣方違約,導致交易不能進行或者交易取消的,經紀方無需退還咨詢及中介服務費,違約方須賠償另一方已支付的咨詢及中介服務費。
(三)賣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將該物業售予買方,或者因違約而無法將該物業售予買方的,應向買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為違約金;賣方逾期交付該物業,或者未能按時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價的千分之一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買方有權不再購買該物業,賣方應退回全部已收款項并向買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為違約金。
(四)買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買入該物業,或者因違約而無法買入該物業的,應向賣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違約金。買方逾期支付樓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樓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買方未能按時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價的千分之一向賣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賣方有權不再出售該物業,買方應向賣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為違約金。
(五)買賣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賣方將該物業之權屬證明原件交由經紀方保管至辦理該物業交易過戶手續當日。
第五條:買賣雙方確認,經紀方與買方或賣方簽訂的任何協議,或者經紀方出具的任何聲明、承諾書等文件。必須加蓋經紀方的公章方可生效,買賣雙方向經紀方繳付款項,經紀方將根據款項內容開具蓋有“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如有員工私自向買賣雙方開具白條收據或作出承諾,買賣雙方應拒絕接受,否則經紀方不予認可,并不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如與過往三方的協議、聲明、承諾等不一致,應以本合同為準。
第七條:合同三方履行合同發生爭議且無法協商解決的,應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買賣雙方的有效文書送達地址以本合同記載的聯系地址為準,自郵寄之日起五天內視為送
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內容必須一致,正文叁頁。持有情況如下:賣方一份、買方一份、
經紀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叁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叁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合同條款內容的修改或補充):
注明:買賣雙方確認均已清楚了解上述所有合同條款的內容及含義,并自愿接受合同條款的約束。
賣方: 買方: 經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