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休閑場地買賣合同書(通用3篇)
漁業休閑場地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現將位置于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水庫及甲方在_______水庫邊開挖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于水產養殖及其它相關養殖,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則下簽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面積: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______畝、水塘約_______畝。
二、承包時間:承包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前10年承包費為每年_________元整(¥),后_______年承包費為每年________元整(¥_______)于每年12月前準時上交甲方。
四、四方權力和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經營及養殖行為。
3、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電。
4、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在水庫、水塘的合法養殖活動,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問題導致乙方不能水庫水面及魚塘進行正常合法的養殖活動時,甲方應及時出面解決、如導致乙方不能繼續養殖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養殖損失。
五、乙方權力及義務:
1、乙方應按時合同約定時間及時繳納承包費用。
2、承包期間經乙方使用而產生的電費、水費、及其他養殖稅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在水庫周邊養豬。
4、承包期間乙方有義務幫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礎設施不被損壞、偷盜。
5、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安全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6、如因國家征收養殖損失補償歸乙方、其他補償歸甲方。
7、如果對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8、附甲方原承包合同復印件。
9、本合同一式兩份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漁業休閑場地買賣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后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坐落于 村用材林(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森林類別: ,地類:林地)
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共 畝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轉讓期為 年;自 年 月 至 年 月 日為止。
三、轉讓費于協議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四、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義務與權利。
1. 甲方保證本次流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在原取得過程中合法有效,并保證本次流轉的林地符合林權的有關法律,法規,轉讓年限不得超過甲方剩余承包年限。
2.乙方對已轉讓林地依法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六、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 元。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中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漁業休閑場地買賣合同書 篇3
甲方(出賣方)名稱:
注冊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購買方):
注冊地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 部分停車場地買賣一事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乙方購買甲方擁有合法權益的 部分停車場地,上述停車場地出售面積為 平方米(建筑面積),具體方位見合同附件。乙方購買上述停車場地僅能作長途汽車上下客、停放車輛,售賣車票之用。
二、上述停車場地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大寫 ),總售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成交價款不包含應向政府交納的各種稅費。)
三、付款時間與辦法
1.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給甲方。
2.本合同簽訂后 個月內,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落實上述款項的銀行資信證明及甲方認可之付款計劃(該認可之付款計劃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3.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所稱之付款計劃基本內容為:乙方在本合同簽定后 個月內付總售價的 %(含定金), 年 月前付總售價的 %,交付使用時會總售價的 %。該計劃一經乙方作出、甲方認可,即產生法律效力,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四、甲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所指定之停車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自甲方將該停車場地交付給乙方使用時起,乙方對該停車場地享有50年使用權。
五、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中國法律有關規定各自交納自己應納的稅費。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之約定履行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已交定金甲方不予退還,且甲方有權將停車場地轉售他人,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如甲方反悔將停車場地售于乙方,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2、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所指之付款計劃經甲方認可生效后,乙方如未能按計劃付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付款計劃里所規定的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必須按期將停車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愿按乙方已付款項的 向乙方支付違金。
七、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如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應提交中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據中國法律解決雙方之爭議。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及甲方收到方人民幣 元定金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簽署地點:
附件:停車場方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