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鋼材買賣(訂貨)合同(精選3篇)
上海市鋼材買賣(訂貨)合同 篇1
買受人
簽訂地點: 計量單位:
合同編號
出賣人
收貨單位
到 站
品種
規格
型號
產地
等級
單價(元)
總數量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數量
路局
車站
買 受 人
出 賣 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帳 號
通訊地址
帳 號
通訊地址
郵 編
電話
郵 編
電話
A
1.本合同按《民法典》等有關規定執行。
8.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2.運輸方式:
9.違約責任:
3.結算方式:
10.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4.交(提)貨地點、方式:
5.驗收意見:
6.檢驗標準、地點、期限及費用負擔:
11.其他約定事項:
備注
買受人:(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出賣人:(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上海市鋼材買賣(訂貨)合同 篇2
買受人
簽訂地點:計量單位:
合同編號
出賣人
收貨單位
到站
品種
規格
型號
產地
等級
單價
總數量
總金額
交貨時間、數量
路局
車站
買受人
出賣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帳號
通訊地址
帳號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
郵編
電話
-
1.本合同按《民法典》等有關規定執行。
8.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2.運輸方式:
9.違約責任:
3.結算方式:
10.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4.交貨地點、方式:
5.驗收意見:
6.檢驗標準、地點、期限及費用負擔:
11.其他約定事項:
備注
買受人:
委托代理人:
出賣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上海市鋼材買賣(訂貨)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法律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鋼材買賣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基本情況
1.1 乙方因 噸,總價預估為人民幣為(大寫) ,¥: 萬元,(鋼材生產廠家、型號、規格、結算價格等詳見附表、甲乙雙方按每天價格漲跌定價)。
1.2 乙方有鋼材需求時應發送書面需求計劃給甲方,甲方簽收后能滿足乙方需求計劃所有項目要求時由甲方簽署同意后按乙方計劃供應。如不能完全滿足乙方計劃要求的,甲方應在鋼材供應計劃單簽收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與乙方協商,由雙方書面確認該批鋼材的供貨細節。
1.3 乙方向甲方下達的供應計劃單是書面原件或者清晰的傳真件,并應有相關負責人簽字;如需改動也應傳送書面文件予以變更。
1.4 1.5 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磅差按國家規定的千分之三范圍內,以噸為計算單位保留后三位小數。
第二條價款支付
2.1 貨款支付方式:轉賬支票(或現金、銀行電匯)。
2.2 乙方只能向持有甲方明確書面授權的收款人辦理貨款支付手續;否則將視為乙方違約,視為未支付貨款,由此造成對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2.3 支付期限按以下第
2.4 甲方每批鋼材交付之日(含交付當日)起清全部貨款。
第三條鋼材的運輸
3.1 鋼材的運輸由方負責;運輸方式為:;運費由 方承擔。
3.2 如有甲方送貨的,甲方只負責將鋼材運輸至目的地,卸貨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鋼材的驗收及交付
4.1 鋼材的質量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五條鋼材的驗收及支付
5.1 乙方按照甲方在交付鋼材時提供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鋼材進行驗收;
5.2 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工地,乙方必須派專人驗收,并在甲方提供的銷售單據上簽字,乙方簽收后雙方即已辦理交付手續;乙方自行提貨的在提貨后即已辦理交付手續。
5.3 乙方若對鋼材數量、規格有異議的,應當在交貨時提出異議;對質量有異議的,應在交貨之日(含當日)起有三天內提出書面異議。逾期則視為對鋼材無任何異議。
5.4 乙方對鋼材質量有疑問并經相關權威部門檢驗后如質量不合格的,在鋼材包裝完好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退貨給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的違約責任:
6.2 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每延遲一日,則每日按延期付款的之一 支付違約金;
6.3 乙方中途退貨的,應向甲方支付退貨部分貨款的金。
6.4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貨的,每日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的分之一 支付違約金;
6.5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接收貨物的,按拒收部分貨款總額的十 支付違約金;
6.6 乙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收貨人,或者對甲方提出錯誤異議的,應承擔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6.7 甲方的違約責任:
6.8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供應鋼材的,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經乙方催告后 7 日內,仍不能供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9 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數量供應鋼材的,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內,仍達不到約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10 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者收貨人的,甲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者收貨人外,造成逾期交付的,還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逾期交貨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7.1 本合同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8.1 本合同簽訂地為:
8.2 本合同正式執行時間為:
8.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4 本合同一式份。
鋼材買賣合同
(附表)
第一條產品規格
1.1鋼材生產廠家
型號
規格
結算價格
(甲乙雙方按每天價格漲跌定價)
第二條其他事項
甲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