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公司防水材料買賣合同(精選3篇)
裝修公司防水材料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年月日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標的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
第二條質量標準:符合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交付產品按標準檢驗,有異議在30日提出有效。
第四條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物由出賣人提供,不回收。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交貨方式、地點: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標準檢驗。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由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依法成立時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代碼:
委托代管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買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代碼:
委托代管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鑒證意見:
簽證機關
經辦人:
年月日
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裝修公司防水材料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淮安市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 的 名 稱
牌 號商 標
規 格型 號
生 產廠 家
計 量單 位
數 量
單 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符合 標準。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交付產品按 標準檢驗,有異議在30日提出有效。
第四條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物由出賣人提供,不回收。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 標準檢驗。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由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 依法成立時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
出賣人
出賣人(章):淮安市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淮安市西安路十八號
法定代表人:邢光仁
居民身份證代碼:
委托代管人:
電 話:051783053117
開戶銀行:350501040002555
帳 號:445101040000456
郵政編碼:223001
買受人
買受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代碼:
委托代管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鑒(公)證意見:
簽(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裝修公司防水材料買賣合同 篇3
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防水材料的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防水材料清單如下:
第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要求:
2.1質量要求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執行,乙方對產品質量負完
全責任,保證安裝、使用后能夠通過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驗收。 2.2 本合同價款包括產品、包裝和運輸等交貨前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相
關稅費。
2.3以上材料進場復檢的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檢測項目以河北省檢測、
防水材料規定的必檢項目為準。
第四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由乙方按國家規定標準包裝,如無相關標準按雙方約定的有利于保護產品的方式進行包裝,包裝物由乙方負責供應,不回收。雙方約定的包裝物和包裝方式為:乙方負責。 第五條.交貨地點、范圍、方法及期限
5.1交貨地點為甲方工地現場指定地點: 5.2供貨范圍:
5.3交貨方法:
5.4交貨期限:根據甲方要求供貨。 第六條.交貨和結算憑證的特別約定
6.1交貨時雙方應做好書面記錄,明確品名、數量、質量、規格等貨物基本情況及交貨時間、地點,相應送貨單必須由甲方相應的庫管員和采購員共同簽字認可,并由乙方完善相關結算憑證的審批手續,在甲方財務部掛賬后方有效,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交貨義務。 6.2乙方委托 (身份證號碼: )作為結算憑證的經辦人,受托人在結算憑證上的簽字行為,視為乙方確認。 6.4乙方應明確:甲方任何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員、項目經理、庫管員等)任何時候以甲方或甲方相關項目部的名義向乙方出具的欠據、收據、承諾及其他任何法律文書等,必須經甲方主管領導審核確認后,并在5日內到甲方加蓋公章方為有效,否則無效,
①產品的價格,以雙方約定的為準、詳見第一條款。 ②貨款結算與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財務制度和約定結算支付款項,乙方到甲方各部門辦理完各項審批手續后付款。 ③貨款結算與支付:
第八條.驗收約定
8.1雙方按國家規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雙方接交時只對數量、包裝、外觀等進行驗收,質量、規格、型號等以國家相關部門檢驗為準或者以安裝、使用后相關部門驗收為準。
8.2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如未能通過河北省檢測防水材料規定的必檢項目或國家有關部門的檢驗時,乙方所提供的貨款甲方不予以支付,其后果及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9.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2%的違約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損失(含延誤工期、建筑方索賠損失)。
9.2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9.3乙方保證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產品,甲方
含返工、建筑方索賠等損失)。
9.4安裝或者使用后,因乙方產品原因不能通過相關部門驗收的,視為乙方產品質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條第9.1款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返工及建筑方索賠等損失,所剩貨款不予支付。 第十條.其他約定條款
10.1交貨時,隨貨提供產品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資質等相關證書及證件的復印件加蓋公章(每棟樓4套),否則視為乙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合格。
10.2乙方收款時,應當出具合法有效并符合稅務機關要求的票據,否則甲方可暫停付款。
10.3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直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10.4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地點、電話聯系,各種通知以電話聯系的,自電話接通之時為送達;以信函聯系的,自信函發出后三日為送達。
10.5凡遇規格與合同不符,應當另行以補充條款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完全理解并指導其真實意思。本
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時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賬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