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通用30篇)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___公司
乙方:
鑒于:
1、雙方業已對所售房產的全部信息作充分溝通和交流;
2、乙方愿意以分期支付的形式購買合同約定的房產;
3、在乙方支付完畢全部房產款項后,雙方依照本合同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按照該合同辦理房產權證。
為此,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鄭州市文化路號建筑物的房產—套轉讓給乙方。具體見所附平面圖的紅線標注。
第二條房屋的基本狀況:
1、房屋屬結構___。
2、關于房產及樓盤狀況以本合同的明確規定為準。
第三條房屋面積
該房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1、雙方同意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款:
該房屋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2、上述價款不包括交易、權證等所需的其他稅金和費用,法規規定由甲方承擔的甲方承擔。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照實際面積據實結算。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定后__日內乙方在支付合同價款的%作為履約定金并沖抵合同價款:
2、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合同價款的%;
3、_年__月__日前支付合同價款的%。
4、上述款項全部結清后,雙方在日內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據以辦理房產權證等相關手續。
第七條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應當按照逾期金額每日支付千分之的違約金,逾期日以上的甲方并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房屋交付。
乙方無違約前提下甲方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相應延期并不視為違約:
1.遭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
2.非因甲方責任造成的。
第九條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逾期超過______日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房屋驗收
1、房屋交付后,乙方對于房屋應當予以驗收,存在異議的應當在交付后5日內提出異議。
2、其中房屋質量問題雙方發生爭議的,由作為房屋質量的鑒定機構。
第十一條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接手續。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在通知屆滿之日視為已經驗收、交接。
第十二條甲方保證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過戶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當符合雙方約定。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甲方及時予以更換或退還差價。
第十四條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甲方承諾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甲方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
第十五條乙方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乙方應當服從物業管理人的統一管理,遵守相關制度。
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將房屋用于以下用途之一:
1、餐飲、;
2、娛樂、;
3、其他不符合環保要求或影響小區整體形象的項目。
乙方轉讓房屋的應當將本條各項規定體現在轉讓合同中,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1、提交鄭州仲裁委員會依照該會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由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出賣方:
買受方:
日期: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補充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市 區 街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 )出賣給乙方,乙方對此房產現狀無疑義。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即人幣小寫 元整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 元整,即小寫 元整 。
四、乙方自支付定金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定金從中扣除)。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無任何產權及經濟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雙方各自承擔。
七、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后,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
八、甲方應在房產交易完成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產交付乙方。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乙方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退還;如甲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甲方應退還乙方定金,并賠償給乙方與定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加條款:
疑義: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年 月 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地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地產,該房地產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標的房地產的交易價格為:
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并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甲方應于拿到房產證之日起____天內和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并應在產權過戶手續辦完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一切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交房: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二手房居間合同范本,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二手房買賣協議范本,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七條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條
1、本房屋產權過戶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間過戶,否則乙方將另加______萬元的費用給甲方,即總房款為______萬元。
第十一條
1、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4
賣方: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自愿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擁有的住宅房產一套,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產證號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的具體狀況以相關部門登記的權屬為準。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按套計價,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同意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該房屋的購房款;在合同具備簽訂條件,簽訂本合同的當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在年月日前,乙方給付萬元(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款之日起兩日內協助乙方到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在年月日前,乙方給付萬元(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款之日起兩日內協助乙方到國土部門登記部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
第四條:房屋交付時間: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定金之日起____天內將本合同約定的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物業、水電氣、網絡、有線電視等因甲方居住產生的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本次交易中全部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包括乙方依法應當承擔的契稅等。
第六條:違約責任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擅自解除本合同,不購買該房屋,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5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內按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按房屋總價款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擅自解除本合同,不出賣該房屋,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相關登記機關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捺印后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簽訂地點: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5
出售方(稱甲方):
地址:電話:
購買方(稱乙方):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一九年月日
國籍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深圳市地段占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一九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座(幢)樓單元,建筑面積為平方尺,占地(分攤面積平方尺)由甲方于一九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
千百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深圳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廣東省對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深圳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深圳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構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深圳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一九年月日于深圳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6
甲方(轉租方):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等事宜,達成退休返聘勞務合同勞動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
商鋪(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對該商鋪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
第二條乙方承租后可以對商鋪進行裝修,在裝修中不能改變或損壞房屋的現有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三條租賃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房東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合同到期后由房東與乙方簽訂下一次的租賃合同不得再收轉讓費。
第四條甲方必須保證在乙方轉租期間的商鋪租金不變,租金為元整。
第五條由于乙方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時,乙方具轉讓商鋪(房屋)的權利。
第六條甲方需付清租賃商鋪的租金才能轉讓給乙方。
第七條轉租期間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轉租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轉讓費為____元。轉租期滿與房東續租。
第九條轉租期間房東若因甲方與方發生房子糾紛時,甲方應承擔一切責任和義務。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7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自愿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_________個單元座落在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合計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現自原油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_________元整(原樓價為_________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并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后同意音樂會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雙方在本合同上簽署時,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的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后,即將上述房產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后,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_________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后,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并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鑒(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協議說明
1.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蓋章)生效。
1.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3.2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協議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后,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4.4協議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5.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協議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9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產買賣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甲方已依法取得出售房的合法證書(蕪湖市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
出售房(是/否)已設抵押,甲方為該房屋的產權狀況負全責。
該房屋的地址為,結構為,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車庫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出售權的聲明甲方保證出售房的合法性,并有權將該房上市交易。
如情況不實,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后果。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乙方自愿在本合同第一條及第二條成立的前提下,購買甲方出售房的完全產權,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出售房價格甲、乙雙方同意出售房價格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簽字蓋章后,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供辦理立契過戶手續的必要材料并立即支付丙方傭金:甲方_____元,乙方_____元;及甲方代辦產權費_____元,乙方代辦產權費_____元、貸款手續費_____元。
丙方實收傭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
此外,乙方還須當即支付甲方購房定金_____元。
如發生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2、無需銀行貸款丙方將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后,乙方須當即向甲方付清房款余額。
3、銀行貸款
①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提供辦理銀行貸款手續的必要材料。
②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款的30%首付存入__________銀行。
③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方違約。
2、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房屋搬空并交予乙方,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
如甲方拒不履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3、合同簽訂后,如乙方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同時乙方承擔全部中介費用。
如甲方違約,必須承擔雙倍定金返還給乙方的責任,同時也承擔全部中介費用。
在解除合同時,違約方應將違約金結清。
第七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甲方須出售房的產權清楚,無糾紛,無債權、債務。
出售后,如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
2、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現狀同產權證記載相符。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4、物業交驗完畢后,房屋所產生各項費用:如電、水、煤氣及物業等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其它: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甲、乙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市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甲、乙雙方可委托丙方代辦該房屋所有權證。
否則,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產權糾紛、債務與丙方無關。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合同。
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須加蓋公章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10
甲方:
乙方:
本協議為合同編號為:[ ]雅民[ ]號《房產買賣合同》的補充協議,與上述合同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內容如下:
一、乙方承擔合同編號:[ ]雅民[ ]號《房產買賣合同》的履約擔保責任,必要時應出面證實合同涉及的各項條款的真實性、合法性,并就《房產買賣合同》產生的各種行為予以監督執行。
二、合同到期出現不能按合同編號:[ ]雅民[ ]號合同履行過戶時,賣方應按合同約定返還買方購房款貳拾萬元整。如賣方不能按時返還時經協商由乙方代轉或代還合同編號:
[ ]雅民[ ]號合同項下的人民幣[ ]萬元整購房款。因此產生的費用或損失以及有關法律責任由合同編號:[ ]雅民號《房產買賣合同》中的賣方承擔。
甲方:
乙方(擔保方):
年 月 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 戶的房產給乙方。該房屋戶型為二室二廳一衛一廚,建筑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房,權屬為私產,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未曾裝修。本房產因暫無房地產權證,其平方面積按套計算,將來《房地產權證》證載面積中存在誤差,若開發商不予追究,甲乙互不追究,其成交價不變。若開發商就實際面積提出補退,房屋實際面積大于購房合同面積,由乙方按購房合同原價支付,房屋實際面積小于購房合同面積,開發商退款經甲方退于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轉讓價為人民幣 整(大寫: 整),按套計算,包括公共維修金、房屋現有設施等所有費用,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追加。 三、甲方須提供該房集資建房協議、購房發票原件等相關所有證明文件,出示本人( )與共有權人( )身份證并提供復印件各壹份。 四、甲方承諾保證: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前無其他拖欠費用及法律上的障礙,該房屋所有權為合法取得,即權力無瑕疵。甲方保證其丈夫、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否則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于 年 月 日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不得拖延。乙方向甲方 銀行賬戶(戶名: 賬號尾號: )
轉賬 元整(大寫: 元整),銀行轉賬憑證即為交易憑據,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即時起歸乙方行使,其建筑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并入乙方使用,甲方與此房屋再無任何關系,甲方親屬也不再享有任何與此房屋相關的財產繼承權。甲方應于當日將該房屋房產實物全部鑰匙及所有購房資料原件、合同文書等權力憑證及房屋相關的資料和物品等正式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協議書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
六、由于現實原因,本小區房產暫未辦理房地產權證,乙方對此情況了解且自愿購買該房,經雙方協商,在政策容許的情況下,由開發商(林業局)為職工辦理房屋產權證時甲方應直接以乙方名義報送相關資料,甲方負責配合乙方提交辦理內部房屋轉讓所需的'相關資料。在為乙方辦理房地產權證過程中,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若仍需甲方到場配合辦理,甲方必須在限定時間范圍內到場配合辦理,不得延誤。若政策不容許以乙方名義直接辦理,只能暫以甲方名義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情況下,房地產權證辦理過程中,需繳納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七、若不能直接以乙方的名義辦理房地產權證,房產所有人署名雖為甲方,但實際所有權歸乙方,房產證、土地證也交由乙方留存。待房屋容許過戶的第一時間或乙方要求過戶的第一時間,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為乙方及其共有人,過戶所需購房稅費由乙方承擔。
八、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不許再行轉讓,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將房地產權證寫成第三人或私自轉讓第三方。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違約責任。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即成立并生效,任一方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房款的20% 。
十一、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內容履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房屋買賣協議書”永久有效。
十四、本協議全文共叁頁,為兩頁紙正反兩面打印。
甲 方: 乙 方:
(摁手印) (摁手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12
房產買賣合同(樣式一)
訂立合同雙方:
出賣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____棟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它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產管理局、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____(簽名)代表:____(簽名)
地址:____地址: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13
立合同人:出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金沙村山背李家六組建有住宅樓一棟。乙方在對甲方所售住房項目建設、銷售依據和所購住房的基本情況作了充分了解的基礎上,乙方要求購買甲方的住房。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平等、自愿、協調一致,就買賣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所購住房的基本情況
1、乙方所購住房位于紅安縣金沙村山背李家 住房壹套,用途為住宅,磚混結構,坐向為 。
2、乙方所購住房面積 平方米(其中含樓梯是公共部分),建設面積以施工核定數為準。車庫面積為 平方米。
3、本住房建筑室內外裝修標準:
A、本住宅樓共計4層;
B、室內水泥沙漿普通裝修;
C、外墻裝修:正立面貼瓷磚(或做外墻油漆涂料)、其它面水泥裝修清光;
D本住宅樓水電工程:自來水主管到各戶,電到各戶表,水、電開戶費及室內各戶水電安裝費用由乙方處理,甲方概不負責。E、本住宅樓甲方負責安裝塑鋼窗,進戶防盜門由乙方自行負責安裝;
F、本住宅樓污水處理上甲方一次性處理安裝,乙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住房計價與付款方式
1、按核定的建筑面積,分樓層計價。
2、乙方所購住房單價每平方米 元,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所購車庫按每平方米單價 元,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所購居住房屋及車庫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3、付款方式:乙方必須以現金支付房款,甲方應出具收據。簽訂合同時預付 %,計 萬元整(不計利息),余款在 付清。
4、乙方如果不能在上述約定的時間期限內交齊購房款和甲方代收款項,即視為乙方自行放棄預購房屋的權利,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該房屋,并退還乙方所交預付房款(不計利息)。
第三條 交付期限
1、甲方應于簽訂此合同時,將合格的住房完工時間告知乙方,但如果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起五日內告知乙方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交付期限。
2、房屋竣工驗收合格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乙方須向甲方交清購房款和甲方代收款項。經甲、乙雙方進行房屋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后,乙方方能進入裝修、居住,否則甲方有權將此住房重新處置。
第四條 保修責任
按照國家有關住房質量保修和的有關規定,保修期限為壹年,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由甲方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但可協助維修,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房屋使用
乙方依法擁有所購住房的全部產權,乙方的房屋只能作居住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使用用途。因乙方擅自改變建筑結構、設備位置或使用用途,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其它用戶損失,由乙方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 產權登記及其稅、費
1、房屋交接手續完成后,乙方憑住房買賣合同及甲方能提供的相關資料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自行到相關部門自費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契稅證、土地證等,所需稅費由乙方承擔并自行向機關部門直接繳納。
2、此次住房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 住房管理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政府、社區對住房的管理規定,確保住房安全、樓梯間的公共衛生、方便和舒適,團結友愛,互幫互助,共建和諧文明樓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必須自覺遵照執行,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按此房款總額的5%罰款違約方的違約金給另一方,違約方并承擔因此而給另一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如乙方年內沒有付清所購房款,剩下余額另罰20%的違約金和滯納金。
第九條如乙方中途單方面轉賣或擅自變換、變更上述所購之房,需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轉賣他方。如有以后社區、村、組有公共設施,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十條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自愿申請到縣公證處公正,交縣公證處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乙方地址:
年 月 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14
甲方:乙方: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15
甲方: 乙 方: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 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借款房屋抵押合同范本(二)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抵押物事項 : )房屋所有權證:潭房權字第 號房屋共有權證:潭房共字第 號土地使用權證:潭字第 號2)名稱:3)座落:4)建筑面積: ㎡ ; 用地面積: ㎡5)抵押房地產價值:
2、抵押范圍:
3、借款金額: 元人民幣(¥ )
4、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種類: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于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建陽市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 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8、借款利率:
9、還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1、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12、違約責任 )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13、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管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16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房產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主旨
甲方委托乙方,由甲方出資,以乙方名義購買指定房產,該代持房產的所有權及相應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
二、代持安排
1、代持房產信息:
房產地址:
房產總價:人民幣元
房型與面積:
2、截止本協議簽訂時的付款與簽約安排: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與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相關文件。該類文件的權利義務由甲方享有及承擔。
涉及代持房產的費用共計人民幣元,均系由甲方實際支付。乙方對此無異議。
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協議簽訂之前或之后乙方取得的上述所列房產,均視為代持房產,均視為由甲方出資購買。甲方無需另行提交出資或購買的證據。
三、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代持房產的所有權,以及相關的權利義務,包括:
對代持房產占有、使用、出租、收益及處分的權利;
取得與保管代持房產的購房合同、相應證件、發票、資料、鑰匙等;
承擔由代持房產產生的稅收、物業費用等費用,及代持房產使用中產生的其它費用;
支付購買代持房產的款項,包括購房款及房貸還款、傭金、抵押費、保險費等與房屋有關的所有費用支出;
在任何時候,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將代持房產變更登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方名下,或辦理相關抵押登記等,乙方應予配合,相應費用由甲方負責。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代持房產中的裝修、家具、設備設施均為甲方所有,甲方無需另外提供購買出資的憑據。
2、乙方對代持房產的權利義務,按如下處理:
乙方不享有代持房產的所有權,不得對代持房產進行侵占、破壞、轉賣、出租、出借、抵押及贈與。
乙方有義務將本協議代理購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關系人,保證其利害關系人不得主張代持所有權利。
根據本協議約定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如乙方作為代持房產名義持有人承擔或支出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費用
1、就乙方代持房產事宜,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報酬人民幣,并于—年—月—日前支付。
2、乙方因代理甲方購房及代持房產事宜支出的合理交通費、通訊費由甲方承擔。
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甲方無需就委托購房事宜向乙方支付其它費用、報酬。
4、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五、違約責任
1、因乙方違約,或因乙方原因導致代持房產被處分或導致甲方無法行使對代持房產的權利,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責任同時包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萬元違約金。如導致甲方無法追回代持房產的,應另外按代持房產的當前市場價值對甲方進行賠償。同時如果乙方因違約行為取得收益,該收益應歸甲方所有。
3、根據本合同約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或報銷費用的,逾期超過5天的,每超過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0、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履行付款義務。但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解除本合同或主張代持房產的相關權利。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位于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甲方:
乙方: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17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
出賣方在位于祁陽縣城祁山路有一宗(進深 米*寬 米)國有出讓地有意出讓,買受人自愿買受賣方該宗門面地,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愿、真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宗地買賣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宗地概況
1、該宗地位于祁陽縣城龍山街道辦事處龍山社區祁山路。
2、宗地是國有出讓使用權、綜合用地類型,面積 平方米,進深 米,面寬 米,兩壕門面形式,出賣方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土證號祁國用( )第 號,原國土使用權人為 ,祁國用( )第 號。
第二條 交易形式、價款及付款方法
1、雙方以土地現狀成交,簽約付款后,出賣方交《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給買受方。宗地使用權歸買受方,買受人暫不變更使用權讓名稱,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辦理規劃報建手續,并在宗地上建設房屋。
2、宗地價款 萬元,簽約付 萬元,余款 萬元交付土地使用證時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 其它事項
1、按第二條交易原則,買受人以出賣人名稱在宗地上依法按規建房及合法的產權經營行為。
2、買受人建房工程款辦理相關手續和經營行為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由買受人承擔,與出賣人無關。
3、出賣方必須及時配合買受人辦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產權證及產權轉移手續,并無償提供辦證時需由出賣方提供的資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18
房產新政出臺后,由于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貸款額度減少、貸不出款,引發買受人退房潮,焦點主要在于,房產新政是不可抗力或者情勢變更,還是屬于正常的商業風險,買受人要求退房是否屬于違約,要不要承擔違約責任?
買受人認為房產新政屬于情勢變更,買受人可以解除或變更合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其理由是:雙方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雖然有效,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房產新政實施,導致首付提高、利息增加、貸款額度減少、貸不出款,改變了房款支付方式和比例,這是雙方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所無法預料的,無法避免的,是一種無法防止的外因,而非買受人個人原因導致,而且超過了買受人承受能力,買受人無法克服,房產買賣合同糾紛。若按照原合同繼續履行,對買受人來說將導致明顯不公平。所以,房產新政屬于情勢變更,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且不應承擔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認為房產新政屬于正常的商業風險,買受人應繼續履行合同。其理由是:雙方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是在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協商一致自愿達成的,是一份有效合同,且合同的內容也不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對有效合同,雙方均應全面履行。而且房地產調控政策并非不可預見、并非不可克服,因此房產新政不屬于情勢變更,屬于商業風險,買受人要求變更或解除房產買賣合同沒有法律依據,買受人應繼續履行合同。
筆者認為,上述兩種意見的爭議焦點是房產新政在房產買賣合同中的法律定性問題。合同簽訂后,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房產新政出臺,對房產買賣產生巨大的沖擊,房產新政這種情況屬于商業風險,還是情勢變更?合同一方能否以情勢變更要求對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要求解除合同?要分析這個問題,我們應對情勢變更原則及相關構成等作一定的了解和分析。
1、適用情勢變更原則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7號)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合同范本《房產買賣合同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這兩個司法解釋是目前房產新政下引用情勢變更原則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2、情勢變更原則的含義
情勢變更原則是一項涉及合同履行的法律原則。指在合同成立后至履行完畢前這段時間內,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發生情勢變更,致使繼續維持該合同之原有效力對受其影響的一方當事人顯失公平,則允許該當事人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所謂情勢,應指合同成立之后、履行之前所發生的不可預見,無法控制,致使合同之基礎或環境發生根本性變化,并且其影響及于社會全體或者是局部,而不是單單只影響該合同本身,而且不是直接對合同的利益產生影響,而是通過該事由影響了合同訂立所依賴的客觀環境或者是基礎,進而影響該合同的,在這種情形下,履行該合同會造成合同當事人雙方利益的不均衡,出現顯失公平的局面,有悖誠實信用原則。所謂的變更,是指合同賴以訂立的基礎或者環境(即情勢)發生了異常的、根本性的變動。這主要是與商業風險的區別。一般的變化,如果不足以影響到合同的實質性內容,不足以對合同訂立的基礎造成動搖,那么,就可以認為是一般的商業風險。
3、情勢變更原則的構成要件
(1)、不能預見性。即情勢變更的發生是合同雙方當事人于訂立合同之時客觀上不能預見的。此處的不可預見與不可抗力的不可預見性應具有一致性,并且可能會有某種關聯性,很多的情勢變更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
(2)、不可歸責性。民法上以過錯責任為主要的歸責原則,當事人對于自己的故意或者過失所造成的損失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不可歸責的構成要件之一是當事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
(3)、該情勢變更發生在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情勢變更發生于合同成立之后,完全履行之前,而不是發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或者是履行完畢之后。
(4)、繼續履行合同會造成顯失公平。所謂顯失公平,是指非常明顯的不公平,而不是一般的利益不等或者對價不均。即符合《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2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明顯違反公平、等價有償原則”,可以認定為顯示公平。倘是已經履行的合同造成了顯失公平,情勢變更原則就不能適用了,因為情勢變更原則只對于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間生效,無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
(5)、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后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依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公平原則,當事人之間適用情勢變更原則而進行的合同調整或者解除,倘調整或者解除合同的行為不足以衡平當事人雙方的利益,更甚者若造成對方當事人的顯失公平,則非適用情勢變更原則的本意,更加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因此,須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后進行的合同調整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這是一個很基本的要件。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19
私人之間房產買賣合同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買入、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訂立房地產交易
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務事項達成一致。
第二條(提供居間房地產的座落與情況)
委托人甲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權屬為____________
,權證或租賃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乙對該房地產情況已充分了解。
第三條(委托事項)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項(共__________項)
主要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項:(共______項)
主要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傭金標準、數額、收取方式、退賠)
(一)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項,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二)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項,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三)居間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項的,按照下列約定退還傭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項第(________)項、其他事項第(________
)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傭金的___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項第(________)項、其他事項第(________)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傭金的________
%,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托人乙。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相對方,并征得相對方的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_______天內,簽訂補充條款,注明變更事項。未書面告知變更要求,并征得相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履行期間,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三方商定,居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過失影響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間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居間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間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三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傭金總額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追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___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20
賣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為正房四間、東西偏方各一間。房屋平面圖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付款方式: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過戶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21
賣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買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產)坐落于: 。
土地使用權證號: ,房產權證號: ,登記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雙方現場確認,均無異議。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第 項: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賣方須于本合同簽訂時將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文件及租賃合同交予買方。
第四條 【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如該房地產所附著有賣方戶口,基于保證買方辦理房產過戶登記后,應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
(小寫: 元)。
第六條 【稅費承擔】
雙方約定,由買方承擔辦理相關過戶手續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一切可能產生的稅、費。
買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買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但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付款方式】
買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八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 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3、
第十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二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賣方應按照行政機關的登記手續要求積極協助。
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 日內,買方須按本約定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
第十三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五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賣方 份,買方 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22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協議說明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蓋章)生效。
1.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3.2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協議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后,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4.4協議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5.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協議附件
6.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6.2房屋產權證
6.3土地使用證
6.4 裁定及其他附件
6.5房地產現狀錄像光盤
第七部分協議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2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付款時間、方式約定
乙方分三次向甲方用銀行卡轉賬方式支付購房款壹佰萬元整(即___元)。
第一次:乙方于《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房款陸萬元整(即60000元);
第二次:支付甲方用于償還其在中信銀行雨花亭支行購買該房屋所借住房按揭貸款本息;
第三次:待甲方執行完《房屋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相關條款當日付清全部余款。
二、甲、乙雙方在望城辦理房屋登記機構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所需稅費由乙方全額繳納。
三、甲方轉讓房屋后,該房屋之附屬從權利(如開發商贈與的陽臺、花園等)相應轉讓給乙方;乙方即享有該房屋之所有權利,并在全部購房款付清之日,交接鑰匙。
四、甲方保證所轉讓的房屋無任何糾紛,如物業管理費已交清至xx年x月等。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解除合同的,責任方須按《房屋買賣合同》及本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賠償對方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24
甲方:
乙方: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
1、房屋狀況房屋座落:幢號室號建筑結構總層數建筑面積用途。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乙方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并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方承擔,營業稅由方承擔,印花稅由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共有權人:
地址:
聯系電話:
_____年___月_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25
甲方(賣方):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地產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在的房地產(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得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___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房款,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_______元),乙方同時將該處房產證、土地使用證、該套住房的現有證件及相關手續轉給乙方,房屋轉給乙方時,其建筑物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移給乙方。
三、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提供過戶過程中的一切便利,若因甲方不積極配合,乙方造成房產不能正常過戶,甲方應無條件將購房款如數退還給乙方,有甲方將房屋收回,但是,收回房屋應該依據收回時的市場差價補償乙方。
四、甲方應該保證該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沒有任何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處理到位。
五、在辦理房產證、土地證過戶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有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六、房屋轉讓后,自轉讓之日起,有關因使用該房產涉及的水、電、暖等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契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約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賣方):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證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26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內容約定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住宅房產,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2)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號:(見復印件附件一);
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權證號:(見復印件附件二)。
(3)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4)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5)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乙方在簽訂二手房購置合同簽訂時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甲、乙方定于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2、經雙方協商,該房屋交易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由乙方承擔。
甲方有責任與義務負責協助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3、甲、乙雙方約定在收到廣州市番禺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產權交割回執單的三天內將房款一次付清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與支付
1、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七天內騰空該房屋,并在三天內一次性結清本套房屋,物業管理、水、電、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并保證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費用及滯納金與違約金的前提下,將。
保證上述房屋的結構、室內的裝修、潔具、廚柜等物品的完好性與正常使用功能。
2、甲方承諾在收到乙方全額房款當日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將全部門鎖鑰匙、電費、自來水費、有線電視等交費證件。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甲方中途違約,應及時電話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返還給乙方。
若乙方交房中途違約,應及時電話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甲方承諾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業銀行同期同類貸款雙倍利率計付。
第八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
經雙方確認并簽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
廣州市番禺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需貨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根據甲方與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金額為_______的購銷合同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從屬于購銷合同。
一、擔保責任:
1、丙方是在___________注冊登記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丙方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
2、丙方擔保乙方完全適當履行本合同從屬的購銷合同,否則由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3、丙方的繼承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承)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本擔保項下的責任。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丙方不得轉讓其擔保義務。
4、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按約定的期限支付貨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擔保責任,丙方若對合同履行情況有異議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后一個星期內書面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無異義。
2、甲方發出付款通知書時應附帶能證明乙方違反供銷合同未按期支付貨款的書面文件。
3、丙方承擔連帶責任,包括供銷合同中約定的未履行貨款以及供銷合同所約定的違約利息、乙方中途退貨的違約金,必須按照付款通知書規定的還款日期、金額、方式履行。如需延期,丙方在付款通知書所規定還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筆款項的還款日計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
三、丙方代乙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乙方作相應追償。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五、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
方起訴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擔保書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擔保。丙方與任何其它方面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契約)均不影響本擔保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28
首付三成房產買賣合同
出賣人(甲方):___身份證號碼:___
買受人(乙方):___身份證號碼: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產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以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該房屋為樓,共___層(建筑面積____,儲藏室___)。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其妻子、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否則一切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二、交房時間為:房款付清時即交房(交易后甲方給乙方寫好收據)。該房屋屬于無房產證,無土地使用證。如房屋日后政府需補辦產權登記,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如需聯系原房主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
三、乙方支付房款后,房屋所有權及一切相關權利均歸屬乙方享有。該房屋憑買賣合同生效,乙方擁有無限期所有
權和使用權,如房屋遇政府或有關單位拆遷、征用等行為,則拆遷或征用等行為產生的房屋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對此完全同意,絕無反悔。且日后,辦理房屋補償手續需甲方配合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領取應得經濟補償,甲方不得占有乙方經濟利益。本條約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訂立,本協議的無效,被撤銷或終止均不影響本條款的繼續有效執行。
四、房屋交付乙方前產生的任何債務、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甲方保證對乙方沒有任何欺詐行為。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房屋沒有產權、買賣行為尚未全部完成作為抗辯理由,否定本協議的效力。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涂改均無效。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年__月__日
乙方:__年__月__日
見證人:__年__月__日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29
合同雙方當事人(須由本人親自填寫,并確保所填聯系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系;如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鑒于:
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沒有產權及債務糾紛,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征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愿意購買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 元整;
5、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尚未辦理。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標的房屋基本情況。
1、位置: 市 區 路 號 。
2、戶型: ;建筑面積: ,套內面積: 。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并轉讓。
(二)房屋價款。
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 元整于乙方取得該房屋的《房地產權證》之日起____天內支付。
(四)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2、甲方應當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開始辦理產權登記后 日內,及時辦理權屬登記(指房屋的《房地產權證》)。
3、甲方應當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指房屋的《房地產權證》)之日起 日內,及時將房屋權屬登記過戶至乙方名下。
(五)稅費分擔約定。
1、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所需要的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稅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房地產過戶至乙方名下所花費的.交易稅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 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甲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乙方房屋損失,同時按乙方投入房屋裝修的費用賠償乙方的裝修的損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特別約定。
房屋交付后,如發生房屋征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本合同經重慶周立太律師事務所見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律師事務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附件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鄭州市房產買賣合同書 篇30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二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房產買賣合同權益抵押)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房產買賣合同權益抵押)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人: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