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代理合同
十一、本合同經三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如是受產權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簽訂本協議時,委
托代理人必須保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經簽署,即對此買賣行為負有連帶責任。委托代理人如隱瞞事實,未經產權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讓該房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委托代理人應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雙倍返還定金或支付違約金)。
十二 、權證交割。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應將《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
《商品房買賣合同》正本等權利證書交由丙方保管,并由丙方辦理三證過戶手續。甲乙雙方應按合同約定辦理過戶手續,并及時提供相關資料和過戶費用。在甲乙各方充分履行本合同約定之義務,甲乙丙三方均無任何異議后,丙方將過戶完畢的權證交給乙方。否則,丙方有權滯留相關權證。
十三、合同當事人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之條款。一但產生違約,合同當事人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十四、甲乙雙方約定成交價已包含以下附屬裝修設施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驗收交付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成交價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其價值
十五、其它約定事項:1、甲方如中途違約,違約時出現房價上漲,甲方還需按照違約時同一地段同
一類型房屋的市場價,將上漲部分全額補償給乙方。乙方中途違約,違約時出現房價下跌,則乙方同樣需將下跌部分全額補償給甲方。市場價由房地產估價機構按照市場比較法確定。 甲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丙方【簽章】: 乙方【簽章】: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經紀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代理合同范文三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有位于 的房屋,委托 聯系予以出售,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一、委托人的房產位于 ,房屋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使用性質為委托人承諾上述的內容真實有效。
二、被委托人為委托人尋找客戶,促成和委托人達成房屋買賣協議并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三、委托人的保底價格為凈得 元,委托人不承擔過戶費、契稅等費用。
四、如被委托人介紹的買房人的價格高于 元,則超過的部分歸被委托人所有。
五、在委托人的賣房款到委托人賬戶時后一天內,應立即支付被委托人的第四項款項。否則每遲延一天,按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 (簽名) 被委托人(簽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