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臺旅游宣傳標語征集啟事
為進一步深化文化旅游全民宣傳行動,全面宣傳和推介高臺旅游資源,塑造高臺旅游形象,有效提升高臺知名度和美譽度,現(xiàn)面向全縣開展高臺旅游宣傳標語征集活動。
一、主辦單位
縣委宣傳部、縣旅游局
二、征集內容
充分體現(xiàn)高臺旅游資源優(yōu)勢、歷史文化特色,全面準確反映高臺旅游形象的旅游宣傳標語。
三、征集時間
20xx年12月15日-20xx年12月31日
四、征集要求
1.應征作品要求主題突出、創(chuàng)意新穎,具有較強的吸引力、感召力、親和力和宣傳效果。
2.旅游宣傳標語要求文字精煉,字數(shù)限于20字以內,簡明易記,朗朗上口,具有較強的聽覺沖擊力和口號吸引力。
3.應征者必須保證應征作品為作者原創(chuàng),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一律由應征者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4.所有入圍和獲獎作品的著作權和完全使用權歸主辦方所有。
5.應征作品相同的以先投稿者優(yōu)先;所有應征作品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6.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應征單位或個人在應征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一切自理。
7.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凡參加本次活動均視為同意并遵守活動主辦方的一切規(guī)定及要求。
五、投稿方式
1.信件寄送至高臺縣旅游局(地址:張掖市高臺縣城關鎮(zhèn)縣府東街136號,郵編:734300)
2.發(fā)送電子郵件至:
3.關注高臺旅游微信公眾賬號(將應征作品發(fā)送至該微信后臺。
4.各單位征集作品通過G6辦公系統(tǒng)報送電子文檔。
5.截稿日期:20xx年12月31日
投稿時請注明作者姓名、地址、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方式等。(咨詢電話:0936-6686516)
六、評選及獎勵辦法
(一)評選方式。高臺旅游宣傳作品征集活動分為初評和終評兩個階段,由高臺縣旅游局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審。入選作品將在高臺旅游微信公眾平臺和高臺旅游官方網(wǎng)站進行公布。
(二)獎勵辦法。根據(jù)作品類別和作品影響力及宣傳效果,設立以下獎項:
一等獎3個,獎金500元;
二等獎5個,獎金300元;
三等獎10個,獎金200元。
除上述獎勵外,凡被采用作品均列入本年度文化旅游全民宣傳行動獎勵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