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督述職述廉報告
二、強化措施,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
(一)健全制度,加強教育,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
1.制定完善了各項工作制度32項,做到以制度約束人,以制度規范人。加強學習,提高食品藥監隊伍素質。本著培養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良、作風清正、紀律嚴明、行動快捷、人民放心"的監管隊伍的目標,有計劃地組織干部職工開展法律法規學習。一是制定了執法人員學習培訓計劃、培訓制度,堅持個人自學,做到集中學習有記錄,平時自學有筆記。二是領導干部自覺帶頭學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實質。三是對照工作實際,聘請法律專家開展兩次法制講座,解決在實際執法過程中的疑難問題10余個,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開展了藥品法律法規"每季一講"活動,每周重點學習一部法律,在學習的基礎上每月進行一次法律小考,每季度進行一次大考,每年年終進行綜合考試,并將考試情況作為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五是舉行了"創建和諧單位"、"建局三周年有感"等演講會,提高了干部職工的讀、寫等表達能力。還舉辦了"慶五一乒乓球比賽"、"創建和諧單位暨建局三周年文藝聯歡會"等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陶冶情操。
2.健全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根據盛市有關政策規定,建立了行政審批、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藥品監管行政執法各項工作制度,行政處罰實行票款分離,特別是對申請開辦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審批程序予以公開,接受監督,受市局委托,認真搞好初審、上報工作,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審批工作。
3.開展管理相對人法律法規培訓活動。制定了詳細的培訓計劃,配合市局,組織了GSP認證企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對全縣176名藥品經營企業人員進行了集中培訓。在此基礎上,在深入基層監督檢查過程中,積極宣傳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具體案例對鄉村醫生進行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開展藥品監督法律法規宣傳活動,增強依法管理藥品的法律意識。在《臨沂廣播電視報》、《臨沂日報xx版》開辟專欄,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職責、工作動態進行報道。充分利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安全生產月、"7.1"《行政許可法》實施日等有利時機,集中開展大規模的宣傳咨詢活動,設立咨詢臺,現場展出了60余種假劣藥品,播放《藥品管理法》錄音,有3000余人對有關假劣藥品的鑒別等問題進行了咨詢,發放《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宣傳材料5000余份。在9月10日"食品藥品安全周"集中宣傳活動中,現場設立宣傳咨詢、投訴臺12個,制作食品藥品安全宣傳圖板17個,懸掛宣傳標語35條,播放《食品衛生法》錄音,展出查處的假劣食品、藥品120余種,發放宣傳資料6500份,填寫《山東省食品安全現狀消費者問卷調查表》1000份,參加現場咨詢的群眾1200余人,接受群眾咨詢260余次。縣報社、縣電視臺等新聞記者進行跟蹤采訪報道。還通過《食品藥品監管信息》進行廣泛宣傳,共印發《食品藥品監管信息》26期2200余份。電視臺多次報道了我局藥品監督執法措施與取得的成效,為我縣藥品監督執法工作營造了良好的輿論環境。
5.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做到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將全縣藥品市場劃分為2個責任區,組成2個執法隊。每個責任區都由分管領導帶隊,業務科室牽頭具體負責,實行包片責任制,年初與各包片領導、科室負責人簽定了《劃片監督管理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了監管的范圍、目標和責任。在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同時,建立了一系列藥品監督責任考核機制,哪個地方由于監管不力出現假劣藥品問題,要層層追究責任,確保了監管力度到位。
(二)強化措施,依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超越職權、濫用職權導致行政執法過錯,決不損害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為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各科室推行AB角服務工作,年初已與各科室簽定了有關目標管理責任書。按照創建學習型機關,做學習型干部的要求,開展了樹立藥監形象"四個一"活動(即對待來藥監局辦事的人要一個座位讓座,一杯茶水相待,一片熱心辦事,一句好話送行),營造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執行案件審核制度。成立了案件審核委員會。對涉及的大案、要案和重大復雜案件進行集體討論研究決定,杜絕違法實施罰款、沒收財物、責令停產停業等現象的發生。做到案件處理規范化,立案審理的案件手續完備,杜絕越權管轄、辦案或者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移送案件的做法。按照《藥品監督管理行政案件質量評價標準》審理行政處罰案件,年度立案查辦的案件結案率達到90%以上,對結案的案件,及時按標準進行歸檔管理。一年來無被訴訟敗訴案件、行政賠償和行政復議被變更或者撤消案件。
(三)嚴格執法,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
1.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制度。制定實施《行政處罰案件審核暫行辦法》、《關于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等工作制度,對各項行政執法行為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執法監督制約機制。
2.建立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為加強執法監督、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預防、減少和杜絕錯案的發生,制定了《行政執法過錯責任制追究辦法》,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