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情況通報(通用3篇)
審計情況通報 篇1
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學校黨政工作要點和審計處20xx年工作計劃安排,審計處于20xx年4月至10月對學校各單位、各部門20xx年度財務收支進行全面審計,請予積極配合,并提供有關資料。
特此通知
附件: 農業大學20xx年財務審計實施方案
x大學審計處
年三月三十一日
審計情況通報 篇2
近日,文化部在北京組織召開20xx年度審計情況通報會。會議通報了文化部20xx年度預算執行審計、穩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及直屬事業單位全覆蓋審計情況,并對進一步做好審計工作作出部署。文化部副部長楊志今出席。
楊志今強調,文化部黨組高度重視審計工作,把審計工作列為文化部重點工作內容,認真部署、狠抓落實。各司局各單位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深入學習領會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黨的《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加強財經法律法規學習,切實增強財經法紀和審計監督意識。要明確審計整改主體責任,研究建立審計整改責任制,主要領導是落實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逐條列出審計問題的整改措施,切實進行整改;注重對照檢查,舉一反三,如果相同問題再次出現,要嚴肅追究責任;問題整改過程中要對各環節進行細化,明確整改責任人,抓細、抓實、抓到位,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反復,保證審計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實效。
從20xx年開始,文化部財務司按照“覆蓋全面、重點突出、審改結合”的思路,組織開展直屬事業單位全覆蓋審計,這已成為文化部的常規性工作。從這兩年的審計情況看,審計質量不斷提高,審計效果逐步顯現,但也反映出一些問題。楊志今指出,要總結經驗,進一步研究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各單位要將單位改革發展、財務管理與審計監督工作有機結合,加快內審機構和內審崗位的設立,積極主動開展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工作。
審計署文化體育審計局局長姜躍山在會上對20xx年度預算執行審計和穩增長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了通報分析。文化部財務司司長趙雯通報了文化部預算執行審計整改情況,并對直屬事業單位全覆蓋審計重點問題逐一、全面地進行了通報分析。國家圖書館、文化部機關服務中心和文化部公共文化發展中心介紹了加強內部控制建設、通過審計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工作經驗。會議還布置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文化部各司局、中紀委駐部紀檢組、各直屬單位和分管財務工作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審計署文化體育審計局有關同志參加會議。
年月日
審計情況通報 篇3
各區市縣(先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為加強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進一步落實各方主體責任,提高各地區監督管理部門層級監管效能,根據《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規定》、《遼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實施辦法》,同時結合《20xx年全省建設系統質量安全工作要點》和《大連市房屋建筑工程20xx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責任書》的有關要求,市建委于20xx年1月23至2月21日對全市各區市縣(先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20xx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完成情況進行了考核,現將考核情況通報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況
建設系統安全生產管理考核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考核主要由預期達到控制指標、主要工作措施目標、安全生產追加考核項目等部分組成,其中事故控制指標超過規定、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屬地本年度內發生二起同類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考核結果為不合格;其它2項工作指標中有一項未完成或發生一起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取消優秀評選資格。20xx年大連市房屋建筑工程共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建筑施工百億元產值死亡率為 0.01,低于省建設系統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百億元產值死亡率1.8的控制指標。
目前,全市共有15個區市縣(先導區)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編193人,實有161人,一線安全監督人員127人。按照《大連市房屋建筑工程20xx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責任書》中安全生產考核項目表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內容項目表規定的考核標準,在綜合15個區市縣(先導區)年度安全標準化示范工地創建活動和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完成情況后,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單位有:沙河口區安監站?己私Y果為合格的單位有:中山區安監站、金州新區安監站、高新園區安監站、瓦房店安監站、西崗區安監站、莊河安監站、普蘭店安監站、旅順口區安監站、長興島臨港工業區安監站、保稅區安監站、長?h安監站、花園口安監站。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單位有:甘井子區安監站、普灣新區安監站。
二、各地區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一)健全各地區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職能。按照市建委20xx年建筑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指導精神,各區市縣(先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能夠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按照年初責任狀各項目安全工作目標,進行層層分解,逐項抓好落實。同時,各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實況,因地制宜,分別健全完善了12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為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展開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其中中山區安監站、沙河口區安監站根據所屬地域施工項目特點,在開展環境污染治理工作中,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對重點區域、重點環節實行全程監管。金州新區安監站、普灣新區安監站、高新園區安監站深入開展一線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加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在執法監督隊伍中深入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教育,以不斷提升監督管理水平。
(二)繼續推動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各區市縣(先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能夠按照同市建委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要求,不斷推動本地區建筑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創建工作,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各區市縣(先導區)安監站通過組織召開屬地觀摩、交流會,表彰典型,宣傳先進,形成了良好的競爭氛圍。20xx年我市有6個建筑施工現場獲得住建部安全分會組織的安全考核情況通報A級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在省住建廳組織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工地”評比中,我市參檢的13個建筑施工現場,全部名列前茅。在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優工作中,沙河口區安監站工作成績較為突出。
(三)嚴格實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各區市縣(先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能夠按照市建委相關文件結合屬地安全生產形勢和工程特點,組織開展本地區開(復)工、秋冬季安全生產大檢查以及消防安全、防臺防汛等各項專項檢查。西崗區高度重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局長、主管局長深入一線,尤其是針對暖房子工程,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安全教育培訓方面重點管理,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管控,杜絕了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全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平穩進行。
三、地區安全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監管主體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各區市縣(先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進行屬地化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強化全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遼建[20xx]8號)“各級安全監督機構在編人員數量原則上按人均監督工作量為建筑面積8-10萬平方米配備”和“縣(區)級不得少于6人”要求,部分地區存在安全監督人員人數不足的問題。同時,仍有部分區市縣(先導區)存在建筑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屬地化管理責任以及部門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現象;▓@口區、普灣新區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監管程序需要進一步完善。安全歸檔資料的規范化管理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各項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不徹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有待提高。20xx年全市對建筑工程防高處墜落、坍塌、機具傷害以及防火安全等方面進行了專項整治。通過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市大部分地區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平穩。但我市仍發生一起塔吊倒塌事故,反映出對重大危險源專項管理規定執行不力、管理不嚴,日常監管工作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建筑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目前建筑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已經全面推行使用,但在系統推進使用過程中,普遍對行政審批模塊運用較好,而對監督管理模塊和信用信息模塊重視程度不夠,使用頻次不高。除市內四區外其他各區沒能及時將《施工安全監督抽查記錄》、《施工安全隱患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施工安全隱患責令停工整改通知書》等執法文書錄入信息平臺,沒有充分發揮建筑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在工作中的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明確監管責任,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進一步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權責清單,明確事權劃分責任,各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本部門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制定安全防控措施,做到安全責任到人,落實整改措施到位。要不斷完善“四個清單”建設,實施監督檢查任務清單、隱患和問題清單、整改工作清單、復查驗收清單定期上報制度,保證監督管理到位,隱患整改徹底。
(二)嚴格檢查標準,繼續加強各專項安全大檢查工作。完善監督檢查制度,組織開展開(復)工、秋冬期和百日安全生產大檢查,實行差別化監管,加強聯合執法,強化對重點項目、薄弱環節的監督檢查,強化對各方責任主體安全行為的監督檢查。針對防治建筑施工揚塵的重點領域,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求,督促施工現場做好封閉圍擋、車輛沖洗設施、現場道路硬化、建筑垃圾存放、材料堆放遮蓋、裸露土方覆蓋等環節的管控。同時,按相關規定要求企業安裝建筑施工現場視頻監控,落實控制施工揚塵措施。
(三)深化教育培訓,全面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應急管理能力。繼續開展“安全培訓進現場”活動,重點講解安全基本常識和緊急避險知識,有針對性的開展基坑作業、高處作業、模板作業、腳手架作業、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機械等專項培訓。并結合“安全教育月”、“安全生產月”、“應急宣傳周”等時機,開展應急宣傳、法制宣傳、衛生宣傳等活動。不斷加強應急管理體制建設,根據季節特點和安全生產形勢及時完善防臺防汛、消防、防高處墜落等管理措施,并與相關企業續簽應急搶險救援協議,不斷充實完善應急管理專家隊伍,重點組織深基坑工程專業、高大模板工程專業相關專家的研討和培訓工作。強化應急演練,提升應急救援能力。
xx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xx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