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整治通告(通用5篇)
衛生整治通告 篇1
各業主(住戶):
為落實濱州市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住宅區環境衛生整治活動的通知”的精神,進一步提升小區環境衛生,努力營造良好環境,提升濱州博興城市形象,現決定開展本物業公司管轄范圍內各小區環境衛生、車輛停放為主體的整治活動,希望各業主(住戶)全力配合。
一、整治重點1. 各樓層樓道內亂放雜物和不經常用的交通工具;2. 黑色廣告;3. 小區內車輛亂停。
二、本區業主(住戶)和進入本小區的市民等均有責任和義務維護本區衛生,嚴禁下列不衛生不文明的行為:
1. 嚴禁隨地吐痰,隨地丟果皮、煙蒂、廢物、雜物,隨地傾倒垃圾,請業主(住戶)的生活垃圾請下樓時隨手丟棄到指定的垃圾回收地點;
2. 嚴禁隨地大小便,若小孩隨地大小便,追究家長的責任;
3. 嚴禁飼養無證寵物;
4. 嚴禁亂豎立廣告牌、亂貼標語、廣告、啟事,若確有需要向物業申請后,張貼在指定地點;
5. 嚴禁亂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若產生的建筑垃圾數量較多,請及時聯絡建筑垃圾相關人員,若建筑材料亂堆放,物業將視為無主物品予以沒收;
6. 嚴禁搭建各類違章建筑,若違章建筑被房辦執法二大隊查處,該物業的產籍將會被凍結,直至違章建筑恢復原樣;
7. 嚴禁在公共場地、花木上拉繩晾曬衣物,一經發現物業將視為無主物品予以沒收;
8. 嚴禁攀登、涂污園林雕塑小品,一經發現將賠償修復的各類費用;
9. 嚴禁從樓上往下拋雜物、潑水等事件發生,一經發現將報公安部門按治安管理條例處罰;
10. 嚴禁在樓梯間、通道等處堆放垃圾雜物,一經發現將報消防部門按防火管理條例處罰;
11. 嚴禁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以上整治要點請各業主(住戶)共同配合,同塑文明社區。
物業管理處
年10月30日
衛生整治通告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單位辦公區、家屬居住區衛生管理,根據縣創衛辦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對局辦公區、家屬居住區的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通告如下:
一、保持環境秩序。在辦公區內一律不準停放外單位及家屬樓居住人員車輛,家屬樓住戶車輛一律整齊停放在家屬區,凡沒人認領的車輛一律推放到家屬區,單位工作人員車輛一律擺放整齊。
二、保持環境衛生。在辦公區、家屬居住區內不亂丟、亂堆垃圾、不亂放雜物,不在公共區內種植蔬菜。在辦公區內不抽煙、不從樓上倒水、不隨地吐痰。
三、保持室內衛生。辦公室內要做到環境整潔,物品擺放整齊,無蜘蛛網、無煙頭無堆亂放現象。
四、工作日期間,凡檢查發現辦公區內有外單位車輛(包括電動車)停放,扣罰值班門衛工資30元。
五、以上規定從公告之日起實行,請大家自覺遵守。
x年xx月xx日
衛生整治通告 篇3
各鎮(街)物業辦、各物業服務公司:
創衛迎查在即,根據區創衛辦的部署要求,請按照創衛達標標準,對本轄區物業企業管理范圍內的服務項目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保持垃圾桶、果皮箱外觀整潔,封閉加蓋。
2、使用密封式垃圾清運車輛清運,確保垃圾日產日清。
3、公用場地衛生清潔,無衛生死角,無雜物、無煙頭、無痰跡。公共區域無亂停放,秩序良好。
4、公共樓梯、扶欄、走道干凈整潔,無亂堆亂放,墻面無亂貼亂畫。
5、綠化亮化好。綠地無破壞,花草樹木無病蟲害。路燈和樓道燈正常照明,干凈明亮。
6、市政設施設備完好。排水管網通暢,井蓋無缺損,路面平整無坑洼。電梯及其他設施設備完好整潔,定期檢修,無影響業主(居民)生活的事故。
x年xx月xx日
衛生整治通告 篇4
駐鎮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集鎮居住居民:
為了扎扎實實地開展創建全國衛生城市活動,營造整潔有序的集鎮容貌,提升城鎮品味,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優化我鎮投資氛圍,經研究,決定自20xx年4月1日起,組織對紅廟集鎮范圍內進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所有商品一律入室經營,嚴禁出店經營、占道經營、借空經營和流動經營、禁止占用道路開展任何形式的商品促銷活動。
二、各類集貿市場攤點必須入場,入室經營,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市場進出口通道擺攤設點,杜絕市場外溢。
三、各類車輛維修、廢品收購行業必須入場、入室經營,凡無證經營或不具備經營條件的必須自行清理。
四、各類違章建筑物,構筑物和占道堆放的物料,必須自行拆除或搬遷。
五、各類廣告牌、店牌、指示牌、宣傳標語牌等戶外廣告必須安全、美觀、整潔,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凡影響鎮容鎮貌的各類戶外廣告,必須自行清理,拆除或整改、修繕。
六、各類營運車輛必須到指定地點分類有序停放,嚴禁占道停放,嚴禁運輸車輛超載、潑灑或帶泥上路運行。
七、禁止在道路兩側傾倒垃圾,種植和堆放灰堆、草堆等雜物。
八、嚴禁向河道傾倒生活、建筑等任何垃圾,不準在集鎮范圍內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煙頭等廢棄物,嚴禁在集鎮范圍內亂堆亂倒垃圾,不準向樓下、門窗外拋扔臟物雜物。不準向街道、人行過道(包括樹窩)傾倒污水。住戶、門店應主動、及時清除周圍的垃圾及墻上的張貼物必須定期清除,確保整潔美觀。
九、居民群眾、社會各界人士應自覺遵守,互相監督,共同提高集鎮鎮容環境衛生水平。鎮環衛、國土、公安、工商、交通、衛生等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并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不服從管理聚眾鬧事的,由公安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處置;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本通告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xx年xx月xx日
衛生整治通告 篇5
同仁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各鄉鎮:
為積極推進同仁地區環境衛生整潔,全面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攻堅行動,切實改善城鄉居民人居環境,打造“精美熱貢,高原明珠城市”的目標,清理清除城鄉結合部、公路沿線、隆務地區河道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劃分了州縣直各系統、各單位責任區,明確了各系統、各單位環境衛生長期整治責任區。11月25日,“同仁縣環境衛生集中整治攻堅行動領導小組”對同仁地區環境衛生整治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督查情況
(一)總體情況
州縣直各系統、單位及時派人到指定的環境衛生責任區域明確環境整治任務,從檢查中發現州直單位雖然人員到位,但對此次攻堅任務重視不夠,特別是出現“出工不出力”現象,對環境責任區的垃圾清理清除不徹底,部分單位根本沒行動,致使推動環境衛生整治攻堅行動不統一,步調不一致。
(二)檢查情況
1、州直單位:(1)大部分單位能組織清理清掃;(2)各單位“一把手”對環境衛生整治不重視,安排不到位,沒有樹立“同仁是我家”的思想,責任區環境整治不徹底;(3)在清理清除時,對垃圾焚燒,造成環境污染嚴重。
2、縣直單位:(1)動員干部職工出動,對環境責任區進行了清理清掃;(2)雇傭裝載機、挖掘機車輛等清除、填埋;(3)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對環境衛生整治的要求動員,部署開展環境整治;(4)對河道內垃圾焚燒,造成環境污染;(5)縣委、縣政府系統、文體廣電、林業環保、年都乎鄉等單位對環境衛生整治領導到位,清理清掃干凈。
3、省駐州單位:(1)對安排的環境衛生責任區沒有及時派人認領環境整治任務;(2)對環境衛生責任區未行動起來;(3)造成環境衛生整治攻堅任務不統一,責任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明顯。
4、城區環境衛生整治情況:(1)城區環境衛生統一行動不明顯,城管局安排工作不到位,環衛工人工作不主動;(2)城中村城管未安排清理工作;(3)城區綠化帶、護欄未清理,致使造成垃圾死角。
5、鄉鎮環境衛生整治情況:(1)各鄉鎮黨委、政府及時召開環境衛生整治攻堅行動動員會,組織干部職工、村“兩委”班子、駐村工作組,明確了各村的責任區,有聯點鄉領導負責制;(2)組織村社干部、公益性崗位人員清理清掃,雇傭裝載機、挖掘機清理建筑垃圾;(3)通過黨員培訓班,動員黨員發揮作用;(4)存在問題:隆務鎮對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安排還不到位(鐵吾村周邊、坡垃圾明顯),部分鄉鎮在兩鄉鎮交界處相互推諉,有盲點,農村雜物堆放零亂,村容村貌直觀不整潔。
二、工作要求
1、州、縣單位,省駐州單位黨政“一把手”高度重視同仁地區環境衛生集中整治攻堅行動,對此項環境衛生作為一次革命,徹底整治“臟、亂、差”,把環境衛生整治作為基礎性工作。
2、市場監管、城管、公安等部門加強個體工商戶的管理,認真做好“門前五包”,依法制止和嚴厲打擊亂擺亂放、亂搭亂建、亂設攤點、亂排污水等現象,劃定固定停車區域,并對市場歸行劃市。
3、城管部門加大對城區環境衛生的清理清除,制定環衛工作清掃制度,明確時間、地點、責任人;加強城管執法工作,經常性的巡查城區占道經營,影響市容市貌的不文明現象。
4、充分發揮社區的作用,對社區環境衛生網格化管理,明確責任區和責任人,積極動員社會居民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攻堅行動,營造濃厚的環境衛生整治氛圍。
5、團委、工會、婦聯積極組織志愿者、學生上街撿拾垃圾,清理城市“牛皮癬”,公共設施的擦洗,培養學生、志愿者良好的環境衛生意識,樹立“同仁是我家,衛生靠大家”、“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麗”的牢固思想意識。
6、加強宣傳,教育廣大居民樹立環境意識。宣傳部門通過電視臺、報刊、手機短信、微信、微博等現代傳媒技術和宣傳欄、電子屏、廣告牌等宣傳手段,大力宣傳環境衛生整治的重要意義。對環境衛生整治情況跟蹤報道,整治不力的單位和人,進行電視曝光,不得評為文明單位和優秀個人,積極引導廣大居民參與環境衛生整治中去。
xx縣愛衛會(代)
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