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協議書(精選5篇)
意外事故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進入甲方位于____項目工地,發生意外事故,經搶救無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死亡。為妥善解決____死亡善后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本著人道主義的原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之內,達成協議如下:
1、死亡人:____,住身份證號:____
2、各方確認因意外事故,經搶救無效死亡。
3、乙方簽字代表承諾已經得到所有近親屬的授權及認可,保證具有代表死者所有賠償權利主體(包括但不限于死者配偶、父母、子女)的資格簽訂本協議。
4、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元,除以上費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任何賠償或補償費用。
5、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所付款項在供養親屬間依法合理分配,如因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6、甲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賠償義務后,本次意外事故處理一次性了斷,乙方保證死者近親屬及賠償權利主體不得再以該意外事故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要求,不得阻礙甲方正常營業。
7、本協議一式六份,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見證人各執一份,協議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該協議的全部內容后,簽字或蓋章并生效。
甲方:
見證人:
乙方:
見證人:
___年___月___日
意外事故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發生____________意外傷害事故,經治療后復查,現已康復。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本協議簽訂后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
3、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若甲方遲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3‰作為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多不超過一次性補助金總額的20%。
5、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并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6、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7、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9、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意外事故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兩學生于 年 月 日 時 分后在本班教室進行摔跤玩鬧時,不幸造成右腳脛、腓骨骨折及踝關節滑脫移位。現經XX縣骨傷醫院半年來的醫治基本痊愈,合計醫治費用X萬X仟余元。現經雙方監護人自原、平等協商答成如下一至解決協議:
1、 依據事故經過事實,各自應承擔一半的責任;
2、 再由監護人補償家醫藥費 元人民幣,加之前補償的 元合計補償人民幣 萬元;
3、 此解決為這次意外傷害事故的最終解決,家不再從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補、賠償;
4、 右腳今后功能的完全恢復由監護人監護督促,家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監護人:
乙方監護人:
年 月 日
意外事故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鑒于被告人石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目前一審庭審結束,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以下和解協議:
一、石就其交通肇事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經濟損失深表歉意,并致以最誠懇的道歉,請求甲方予以諒解。
二、乙方作為被告人的父親,代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死亡賠償金人民幣31萬元整,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上請求賠償的其他項目自愿放棄,甲方不再向石及其家屬主張。
三、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付清上述賠償款項;賠償款項付清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甲方不再追究被告人民事責任。
四、甲方自愿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表達如下觀點:甲方作為本案被害人父母,自愿接受被告人石及其父母的道歉和賠償,對石犯罪行為完全予以諒解,自愿不再追究石刑事責任,請求法院給予石去鵬改過自新的機會,對被告人石予以輕判。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呈交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意外事故協議書 篇5
甲方:受傷學生,監護人
乙方:,監護人
、兩學生于20__年一月二十日二十一時三十分后在本班教室進行摔跤玩鬧時,不幸造成鄭翔右腳脛、腓骨骨折及踝關節滑脫移位。現經通海縣骨傷醫院半年來的醫治基本痊愈,合計醫治費用貳萬伍仟余元。現經雙方監護人自原、平等協商答成如下一至解決協議:
1、依據事故經過事實,各自應承擔一半的責任;
2、再由吉梓豪監護人吉德清補償鄭翔家醫藥費柒仟(¥7000)元人民幣,加之前補償的伍仟(¥5000)元合計補償人民幣一萬貳仟(¥12000)元;
3、此解決為這次意外傷害事故的最終解決,鄭翔家不再從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補、賠償;
4、鄭翔右腳今后功能的完全恢復由監護人鄭永福監護督促,吉梓豪家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鄭翔監護人:
乙方吉梓豪監護人:
二零xx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