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的協議書(精選6篇)
用電的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確保安全供用電,甲乙雙方就乙方施工供用電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甲方工地施工,甲方負責提供電源。乙方事先提出用電負荷并經甲方確認,同時完成用電線路鋪設及電源設施安裝報甲方驗收合格后,由甲方給予送電。
二、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電力標準及規程設計、安裝、使用電力設施,并嚴格管理,加強安全監督,以保證安全用電。(配電盤必須安裝合格的漏電保護器;所有電氣設備外殼必須良好接地,刀閘、開關滅弧裝置必須齊全完好;熔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電纜絕緣必須良好)。乙方駐工地期間因用電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甲方應保證電力正常供應,若遇正常檢修停電等情況,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若遇事故停電,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好工作安排。若乙方自身原因需停電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進行安排。
四、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合同規定承擔用電電費,計量表計以雙方確認的表計為準。對使用220v電源的設備用電,必須安裝單相電度表,電度表表殼必須有完整的鉛封。使用電源接線完畢后,由甲方電氣工作人員對表尾和計量用ct接線端子進行加裝專用鉛封。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拆除更換電表和計量用ct接線端子的鉛封,不得私自改動,私動計量表計。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并追加損失電量。若有問題必須改動時,必須提前通知甲方電氣技術人員到場共同辦理。
五、乙方必須按照事先約定的負荷用電,因超負荷造成甲方供電設備損壞的,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因乙方責任造成停電范圍較大,影響整體工程進度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有對乙方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的權力,發現隱患及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次罰款200~10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停電,影響工期責任自負。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作為施工合同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用電的協議書 篇2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根據乙方建設需要,甲方為了支持電信事業的發展,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用電方基站所在地:
二、 基站用電期限:自20xx年元月1號起至設備拆除為止。
三、 用電方每年需交付伍仟圓整(5000元整)人民幣為設備用電電費,供電方需要向用電方提供相應票據。
四、 用電安全責任
1、 屬用電方產權的用電設施,應由用電方負責維護,并由用電方承擔因用電引起的所有安全責任;
2、 供電方必須充分保證用電,用電方應裝有可靠的保護裝置,遇有故障時能迅速切斷電源,因用電方故障或超協議容量用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電方負責;
3、 用電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供電方有權終止對用電方供電,并且因此帶來的后果由用電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用電的協議書 篇3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每一項施工任務,應統一進行臨時用電書面交底。
1、具有一定規模的分項工程,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用電安全協議書用電安全協議書。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并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2、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三、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范。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并經雙方簽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四、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1、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柜)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2、在二級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供電。乙方接線供電順序為:開關箱-流動箱或專用箱-機具、用電器具。
3、在樓層電源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或專用接口供電,乙方應自備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配電箱向負荷供電。
五、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并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檢查人員有權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罰款數額參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用電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本。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復。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與乙方《安全施工協議書》有關條款執行。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九、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廣場物業管理處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乙方;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用電的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產需要,向甲方有償借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因生產用電借用甲方電源,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的配電房接電。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有違約甲方可隨時單方終止合同。
二、借用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若甲方因生產規模擴大或實際用電增加需要,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前7天通知乙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不得損壞甲方變電設施設備,不得更改線路,不得另借他人使用。在借用電期間,乙方需要另行在甲方安裝獨立電表,另行獨立接連電纜電線,電纜電線電表及其他相關設備設施費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每月號甲方抄記乙方電表并告知乙方,乙方根據用電量按元/度標準及相關電量損耗向甲方交納電費,繳費日期為。逾期每日按欠繳金額的5%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在借電期間國家電價標準調整,甲乙雙方相應調整借用電費用標準。
五、如乙方超負荷運行或人為操作不當造成變電設備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六、甲方如因維修、更換變電設備等需要停電,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非甲方主觀故意停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提交借電保證金元整。甲方收取保證金后給乙方開收款憑證,保證金用于乙方違約或欠費時抵扣,終止或解除合同時,保證金剩余部分無息退給乙方。
八、借用電期間,綜合治理責任及安全等工作,乙方應執行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乙方所接電線要注意安全,應派專人定期巡查臨時用電所存在的安全隱患,并注意用電安全,如發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予以停電或單方終止本合同,造成甲乙雙方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擅自轉借他人使用;
(2)擅自改變變壓器的用電用途;
(3)欠交電費及乙方應承擔費用累計達五日;
(4)損壞變壓器及附屬設備;
(5)拒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負責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用電的協議書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供電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用電方)
根據乙方通信基站設備用電需求,同時保證___的正常營運秩序,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的供電和用電,經供電方、用電方協商一致后達成以下協議:
一、用電地址、性質、容量
1、用電地址:
2、用電行業類別:聯通通信;
3、用電類別:動力用電;
4、負荷時間特性:連續性負荷;
5、用電容量:用電人共個受電點,受電設備總容量8kw,
二、供電方式
供電人向用電人提供負荷國家標準的電源,采用單電源單回路供電。
由甲方經電纜向乙方受電點供電,供電容量100KVA;
三、供用電設施設備產權分界和維護管理責任
1、經甲、乙雙方確認,供用電設施產權分界點為:設在甲方向乙方供電開關處,產權分界點電源側(包括開關)供電設施屬甲方,由甲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
施屬乙方,由乙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供用電人分管的'供用電設施,除另有約定者外,未經對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遇緊急情況(當危機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時,事后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聯系電話:);
3、在供用電設施上發生的觸電損害、財產損壞等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照供用電設施產權分界點為基準劃分,由事故發生所在設施的產權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但責任人不承擔因受害方、第三方或對方過錯造成的事故而引發的法律責任;
四、供電質量
1、在電力系統正常狀況下,甲方按國家規定的電能質量標準向乙方供電;
2、乙方用電時的功率因數、諧波源負荷、波動負荷、非對稱負荷等產生的干擾與影響應負荷國家標準,否則甲方無義務保證規定的電能質量;
3、在電力系統正常狀況下,甲方應向乙方連續供電,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
(1)供電設施計劃檢修或臨時檢修;
(2)在危及機場正常運行時而采取的有序供電;
(3)乙方逾期未交電費、違約金,經催繳仍未交付的;
(4)乙方違約用電、竊電和危害供用電安全行為的;
(5)乙方受電裝臵經檢驗不合格,在指定期間未改善的;
(6)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緊急避險行為。
五、用電計量、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乙方應在產權分界點處安裝用電計量裝臵,作為甲方向乙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2、電價:計費單價以當地電力部門的單價及機場內部的實際情況結合后的單價執行(電費按1.3元/千瓦時計取)。如遇供電局電價調整,甲方在接供電局通知15日內通知乙方,并在供電局電價變動當月對乙方電價進行調整;
3、甲方每半年抄表計量,安裝用電計量裝臵的記錄向乙方發收繳費通知單收取電費,乙方轉賬繳費;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在甲方需對乙方供電電源側設備進行維護維修需停電時,應通知乙方(聯系電話:);
2、若乙方逾期(一月內)不繳納電費,甲方有權停止電力供應并計收未交電費的滯納金,每超一天按5%收取滯納金。待費用結清后恢復電力供應。
3、乙方應對其用電設備安全負責,甲方不承擔因乙方設備不安全引起的任何損壞和損害的責任;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到期前2個月內,如甲、乙雙方都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可不再重新簽訂,本協議繼續有效;
5、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通信基站站址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叁份,效力均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用電的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職責,現立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公交站臺就近接用路燈電源。乙方在每次接電作業前應事先告知我處路燈所,并在路燈所專業人員現場監督指導下進行。為確保人身安全和路燈正常運行,路燈電源至公交站臺的主線路應采用VV-3_6電纜,電纜護套管采用厚聚乙烯,在人行道位置埋深0.5m;在車行道采用鍍鋅鋼管,深埋0.7m;明管敷設的供電線路必須用塑料軟管護套。乙方必須在路燈電源接出端安裝與供電負荷相匹配的塑殼漏電保護開關。公交站臺須設置獨立的接地體進行接入。
2、甲方若發現乙方有違規操作,不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操作、擅自接入任何其他無關的電器設備時等違規行為時,通知乙方進行限期整改,若在一定期限內不整改的有權終止供電。
3、乙方責任范圍為甲方電源接出點始至接入設備,在接電、安裝及今后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用電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工作;做到每月不少于兩次的安全巡檢制度,并做好文字臺賬供甲方及相關管理單位檢查。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因乙方用電不慎而造成操作人員、行人、以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設備所產生的電費由電力部門收取,接受電業監察部門檢查。
5、若路燈電纜的負荷較重,或遇特殊天氣、自然災害(暴雨、洪澇等)等影響路燈設施正常、安全運行,甲方可無條件地切斷電源。
公交站臺接用電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須及時做好安全處置,否則,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6、本協議一式叁份(一年一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__年12月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