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實施細則(精選9篇)
保安管理實施細則 篇1
第一條 火警事故
1. 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查看,并注意兼顧廠房安全,否則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部門主管和并做好相關工作。
2. 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
3. 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應:
3.1 火速打電話至119,并集合各部門義務消防員或請求支援。
3.2 同時通知景區內人員或其他重要干部集合員工救火,發揮消防編組功能。
3.3 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
3.4 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
3.5 通知派出所協助交通,管制事宜。
3.6 火勢熄滅后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并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3.7 注意警方處理時,亦不能破壞現場,以免影響保險公司的認定理賠。
3.8 若于下班時間發生火警,馬上撲滅并上報,若無法撲滅。立即通知119與相關人員。
第二條 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如員工停止上班,則景區內的安全維護除防守的防護小組人員外,警衛人員應完成以下事項:
1. 關閉所有門窗及照明電源。
2. 將散置于室外易于被風吹或吹損壞的物品移于室內或予以固定處置。
3. 注意接聽員工電話,轉達公司規定的事項。
4. 遇有災害或須支援時,立即報警求援并報告主管。
第三條 打斗事件
1.打斗或對公司人員逞兇,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主管或警察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2. 打斗現場若有其他人員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噪起哄或使現場復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3. 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4. 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斗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5.對公司人員逞兇時,應立即電請警察局派出所辦理。
6. 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保安隊長及值班干部;有安全之慮時,即刻電請派出所協助。
第四條 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1. 管制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
2. 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訊滋事。
3. 通知值勤人員和景區主管前來支援處理。
4. 認清來著容貌、特征、人數、有無攜帶槍支、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5. 將狀況報告并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后應立即通知派出所并電話聯絡主管。
第五條 打劫被盜事件
1. 發現可疑人物,應與班長或與警衛人員聯系并一人監視。
2. 發現景區物資被盜,急按報警器和警鈴,及時與保衛部門聯系。
3. 保持被盜現場。
第六條 意外事故
1. 景區員工或外來人員打架鬧事,值班人員應及時制止勸導,避免事態擴大。
2. 員工急病,即刻通知人力資源部或救護員,及時派人送醫院治療。
3. 請救護車隨帶醫生。
4. 及時報備主管。
保安管理實施細則 篇2
一、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1、車輛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 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采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 對于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占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占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 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 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情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應憑核準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后出門證由警衛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 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 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 由攜帶者親書理由,注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 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 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 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⑷ 記錄和《物品進出情況登記表》填寫. 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 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 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準。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 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并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 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 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并聯絡有關部門 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 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 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閑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 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范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并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 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 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 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衛責任范圍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 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并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 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并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墻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并做好記錄。
6、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 員注意和處理,并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情況要關好門窗等。
三、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并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了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⑴ 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采取行動,并報告上級。
⑵ 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⑶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⑷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保安管理實施細則 篇3
1、當值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經員工通道出入,同時打卡備案。
3、做到無條件服從上級分配,聽從上級管理。
4、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值不準離崗)。
5、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6、接觸客人要十分有禮貌,并注意語氣態度。
7、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8、當值時不得聊天、閱書報、寫私函、聽耳機、吸煙、吃零食、打私人電話,并謝絕來訪,如屬要事,要保安部當值負責人批準方可。
9、當值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系,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閑聊。
10、當值時不得利用個人職權與客人進行任何私人交易。
11、當值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費或禮物。
12、當值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13、嚴禁當值時隨意離崗,如需吃飯、喝水、去衛生間,需領班批準并派他人替崗后,方可進行。
14、殊情況,嚴禁使用酒店客用設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并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發現火警,無論程序大小,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序上報,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門出口通道,包括員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無特殊情況,不得私入客房、倉庫、辦公室、廚房、服務員工作間等。
19、不得以權謀私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20、當值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分子。
保安管理實施細則 篇4
一、檔案管理人員必須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做好檔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實防盜、防火、防光、防高溫、防潮、防塵、防蟲、防鼠等措施。
二、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值日值班制度,堅持每天下班前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開關是否關閉。對所保管的案卷,半年進行一次抽查,年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禁在檔案室抽煙、吐痰。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檔案室。
三、新接收的檔案資料,必須經過嚴格核查和消毒處理后才能進庫上架
四、值班人員必須做好檔案室內外溫濕度記錄,做好溫濕度的調節工作(標準溫度為攝氏14—24℃,相對濕度為45%—60%)。
五、檔案室設施要經常進行檢查,壞了要及時報告或維修,保證各項設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檔案室的清潔衛生,堅持做到每周一小掃,每月一大掃。
保安管理實施細則 篇5
一、檔案保管制度
1、嚴格執行檔案收集、整理、保管、鑒定、提供利用與銷毀等有關制度和規定,確保其完整、系統和安全。
2、檔案按檔號排放,檔案柜編順序號,庫房內懸掛相關檔案資料管理規章和制度。
3、借出的檔案須按時歸還,利用后的檔案應隨即放回原處。
4、不得竊取、出賣和涂改檔案,違者追究法律責任。
5、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潮、防塵、防蟲、防霉工作。
6、做好庫房溫濕度的監控與登記工作。
7、每學期開學初對庫房檔案進行全面檢查、清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檔案保密制度
一、高度認識檔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有關法規和制度。
二、查閱涉密檔案或內部材料,須經有關部門和辦公室負責人批準,必要時報請有關校領導審批。查閱時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注明查閱目的和內容。
三、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帶檔案出館;檔案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摘抄、復制、傳播具有保密性質的檔案內容 。
四、因需要經批準摘錄或復制涉密檔案材料的,須妥善保管,用后銷毀,如發生涉密問題,后果由利用者負責。
五、不歸檔的重份文件及內部材料,須交由學校集中銷毀。
六、在校保密委員會的指導下,做好檔案密級變更和解密工作。
七、檔案館工作人員或利用者,如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處理。
檔案利用制度
一、查閱利用本館開放檔案、資料者,須持身份證(或工作證、學歷證書)等有效證件,同時填寫查閱登記表;受他人委托者,還須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證件(含復印、傳真件)及委托查閱申請書。
二、查閱重要的或密級檔案,按《檔案保密制度》辦理;查閱本職范圍外的重要檔案,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批準;查閱珍貴檔案時,以復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檔案、資料一般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單位證明外,須經辦公室負責人或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并辦理外借手續(限5天內歸還);若續借,需辦續借手續。
四、提供利用檔案時,按學校有關規定收費。
五、外國組織和人員利用開放檔案、資料,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六、查閱利用檔案時不得隨意涂改、拆卷或損毀。本室工作人員對違規者,有權給予勸告、責令賠償或其它處置,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未經主管校領導批準或辦公室授權,任何單位、個人無權公布檔案內容。
檔案室人員崗位職責
一、積極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檔案管理的法規、條例。
二、遵守各項檔案業務規章制度。
三、維護檔案的完整、系統和安全,定期檢查檔案保管情況,改進檔案保護技術,嚴守國家機密。
四、積極開展咨詢服務;熱情接待檔案利用者,迅速、準確提供所需檔案和資料。
五、深入基層,開展對兼職檔案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檔案鑒定制度
一、在主管校領導主持下,由校辦、檔案室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與負責該門類的專、兼職檔案員組成鑒定組,按照分工,個人初鑒、集體審查,具體工作由檔案室組織。
二、對在整理的歸檔材料,要以全面的、歷史的和發展的觀點鑒定其價值,準確把握歸檔范圍和保管權限,有異議時由鑒定組裁定。
三、檔案達到開放期,由鑒定組作出是否向社會開放的決定。
四、檔案保密期滿,由鑒定組作出是否變更密級或解密的決定。
五、檔案存留期滿,由鑒定組提出銷毀或延長保管期限的意見,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存、毀。
六、銷毀檔案前登記造冊(注明題名、數量、鑒定時間、參加鑒定人員);銷毀時由3人執行;事后在清冊上注明銷毀日期并簽字;清冊歸檔。
安全與消防制度
一、庫房重地,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擅入。
二、嚴禁煙火、易燃、易爆及腐蝕物品進室。
三、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下班時關好水電、鎖好門窗。
四、檔案工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養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五、發生火警、火災要迅速報告,并全力撲救。
保安管理實施細則 篇6
一、主要內容與適用范圍
1.本制度規定了辦公室衛生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要求及檢查與考核。
2.此管理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辦公室衛生的管理
二、定義
1.公共區域:包括辦公室走道、會議室、衛生間,每天由行政文員進行清掃;
2.個人區域:包括個人辦公桌及辦公區域由各部門工作人員每天自行清掃。
三、制度內容
1. 公共區域環境衛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1) 保持公共區域及個人區域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
2) 保持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3) 保持墻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
4) 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干凈整潔。
5) 保持衛生間、洗手池內無污垢,經常保持清潔,毛巾放在固定(或隱蔽)的地方。
6) 保持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潔整理,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7) 垃圾簍擺放緊靠衛生間并及時清理,無溢滿現象。
2. 辦公用品的衛生管理應做到以下幾點:
1) 辦公桌面:辦公桌面只能擺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應放在個人抽屜,暫不需要的物品就擺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時清理掉。
2) 辦公文件、票據:辦公文件、票據等應分類放進文件夾、文件盒中,并整齊的擺放至辦公桌左上角上。
3) 辦公小用品如筆、尺、橡皮檫、訂書機、啟丁器等,應放在辦公桌一側,要從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4) 電腦:電腦鍵盤要保持干凈,下班或是離開公司前電腦要關機。
5) 報刊:報刊應擺放到報刊架上,要定時清理過期報刊。
6) 飲食水機、燈具、打印機、傳真機、文具柜等擺放要整齊,保持表面無污垢,無灰塵,蜘蛛網等,辦公室內電器線走向要美觀,規范,并用護釘固定不可亂搭接臨時線。
7) 新進設備的包裝和報廢設備以及不用的雜物應按規定的程序及時予以清除。
3. 個人衛生應注意以下幾點:
1) 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亂扔垃圾。
2) 下班后要整理辦公桌上的用品,放罷整齊。
3) 禁止在辦公區域抽煙。
4) 下班后先檢查各自辦公區域的門窗是否鎖好,將一切電源切斷后即可離開。
5) 辦公室門口及窗外不得丟棄廢紙、煙頭、傾倒剩茶。
4.總經理辦公室衛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1) 保持地面干凈清潔、無污物、污水、浮土,無死角。
2) 保持門窗干凈、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
3) 保持墻壁清潔,表面無灰塵、污跡。
4) 保持掛件、畫框及其他裝飾品表面干凈整潔。
5) 保持衛生間、洗手池內無污垢,經常保持清潔,毛巾放在固定(或隱蔽)的地方。
6) 保持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潔整理,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7) 垃圾簍擺放緊靠衛生間并及時清理,無溢滿現象。
8) 保持魚缸清潔,定期換水和給魚喂食。
9) 定期給植物澆水、打蟲、施肥,保證植物茁壯成長。
5.日常衛生清掃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后,行政文員及各部門工作人員按要求清掃各自負責的衛生區,并保持衛生清潔。
2)每逢國家法定節假日,應提前一天由行政文員組織全體員工大掃除。
3)由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清掃總經理辦公室的衛生。
三、 檢查及考核
1. 每天由領導檢查公共區域的環境,如有發現不符合以上要求,罰10元/次。
2. 每周由行政文員對個人區域的環境進行檢查,如有發現不符合以上要求,罰每人10元/次。
保安管理實施細則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明校紀校規,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規范考勤與請假制度,結合學校的相關政策及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本制度用于學校所有職工,包括處于試用期內的職工。請假類別涵蓋休假,包括事假、病假、產育假、哺乳假、婚喪假、探親假等。因公出國(境)應按學校因公出國(境)管理辦法辦理報批手續。出國(境)時間在三個月(不含三個月)以上者,還需與學校簽定相關協議,并明確社會保險金的支付辦法。因公國內出差應向本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在批準時間內視作工作時間。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條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領導負責,綜合與信息辦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時做好職工考勤統計、登錄,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工資、津貼分配及學年度考核的依據。
第四條 關于曠工的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
1.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要求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準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育假等),無申請理由或申請續假未經批準而未按時到職者;
4.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欺騙部門的;
5.經教育仍不服從部門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的,或無理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
6.未經學校批準,擅自與部門簽訂留職停薪等各種協議而離開工作崗位的。
(二)一個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停發當月工資。
(三)曠工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請假程序
第五條 請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工作交接事項,經部門領導審批,于綜合與信息辦公室存檔。
第五章 請假類別及規定
第六條 事假相關規定
(一)正處職干部(含正處職)請假,須報請主管校領導批準。副處職干部請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七天以上者,需報請主管校領導審批。
(二)處職以下各類人員請事假的批準權限:
1.請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批;七天以上的,經本部門同意后,報學校人事處審批。
2.因私出國(境)請事假的,經本部門同意后報學校人事處及主管校長審批。因私出國(境)期間,其本人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同濟大學出國(境)人員工資、津貼、社會保險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處理。
3.若因配偶、直系親屬病重、病危住院,確需本人陪住的,經批準,在七天以內(含七天)可不計為連續事假和累積事假,但要計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滬人(1992)24號文、滬人(1994)46號文處理。
2.當月事假累計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并按比例扣發當學期的業績津貼。
第七條 關于病假
(一)請病假須向所在部門提交就診醫院開出的病假診斷書,在得到認可后方可休假。病假第七個月起為長病假,凡休長病假的經所在部門認可后,還應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備案。對長期病休后要求恢復工作者,須提供就診醫院簽發的復工證明書,經本部門認可,報人事處審批后,方可復工。
(二)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滬人(1994)46號文、國發(1981)52號文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者,連續病假滿兩個月,從第三個月開始發給本人工資的90%;連續病假滿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70%。
2.工作年限滿十年及以上者,連續病假滿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80%。
3.因工負傷者,醫療期間工資照發。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傷者,在休養期間停發工資。被傷人的工資、醫療費經公安、保衛部門裁定后按裁定意見處理。
4.當月病假累計五天以上(不含五天),十天以內(含十天)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50%;當月病假累計十天以上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同時按比例扣發當學期的業績津貼。
第八條 關于產育假
(一)請產育假,須向本部門提交就診醫院開出的產育證明書,并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備案。
(二)女職工產假、節育、絕育、人工流產、哺乳假等假期均按上海市政府1990年36號令、1996年第34號令、滬府發(1981) 64號文、滬計生委辦(92)字第21號文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女職工產假:順產假三個月,其中產前假十五天。難產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若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產假分別順延。
2.女職工做絕育手術的,可休假三十天;男職工做絕育手術的可休假十五天。
3.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可休假二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人工流產的,可休假一個月;妊娠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4.人工流產術后放節育環的可休假二十五天;因各種原因取節育環的女教職工,術后可休假五天。
5.晚育婦女,從確診懷孕之日起,懷孕期間可根據醫院有關規定進行門診
定期檢查,檢查時間視作工作時間。
6.對撫育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哺乳時間為三十分鐘;多胎生育者,每多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兩次哺乳時間也可合并使用。
7.未婚人工流產,非婚或計劃外生育期間均不得享受生育假待遇。
8.符合計劃生育的婦女分娩后,配偶可享受三天護理假。
(三)產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產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同人(20xx)203號文處理;放、取節育環、班內哺乳及配偶護理休假期間按公假處理,工資照發。
第九條 哺乳假批準權限及請假程序
(一)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的,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生育第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哺乳假為六個半月;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哺乳假為三個月。確因有特殊困難,要求繼續請長產假的,如條件允許,可酌情延長,但不得超過一年。
(二)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正常哺乳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長產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長產假期間視作事假處理,不作為考核期。
第十條 婚喪假批準權限及請假程序
(一)教職工請婚喪假,須向本部門提出申請,由本部門領導審批。婚喪假期按(1980)勞總薪29號文、滬府辦發(1987)17號文、滬勞資發(1987)130號文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婚假:給假三天。晚婚者(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連續使用)。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及公婆、岳父母去世,辦理喪事可請假三天。外埠路程根據實際需要,另外加算。
(二)婚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喪假和批準的路程假期間,視作工作時間,途中車船費自理。
第十一條 探親假批準權限及請假程序
(一)教職工需請國內探親假的,須報校人事處勞動工資科備案。根據滬府發(1981)30號文、滬府發(1981)32號文、滬人(1994)31號文規定,學校教職工應利用學校寒暑假期間探親。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
(二)教職工出國(境)探親訪友
1.凡系歸僑僑眷、臺胞臺屬、港澳同胞眷屬的教職工,其探親會親待遇均按勞人險(1993)16號、僑政字(1983)第066號、勞人險(1984)13號、(1982)僑政會字第011號、(1983)僑政會字第007號文規定執行。
2.公派出國(境)留學的教職工在國外留學(攻讀學位)期限滿一年以上者,其配偶出國探親,探親假一般為三個月(含寒暑假)。期間待遇按國發(1986)107號文件規定執行。
3.公派出國(境)留學的教職工字國外留學期限未滿一年者以及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其配偶出國探親不享受探親假待遇。需出國(境)探親須以事假處理,假期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可續假一次,續假時間不超過原請假時限。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學校其他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保安管理實施細則 篇8
(一)考勤范圍
凡在職在編人員,一律納入考勤管理的對象范圍。全校黨政干部、教輔、工勤人員一律實行坐班制,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寒暑假期間根據本單位實際安排輪休。教師按照學校教學計劃安排,可不實行坐班制(不含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教師,下同),但對學校、單位統一要求的集體活動要進行考勤,并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勞動合同制聘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勤要求
學院、部、處、室為具體考勤單位,要明確一名領導分管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員。考勤員須認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況匯總表》(見附件二)的記錄,已備檢查。
(三)曠工及處理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按曠工處理
(1)未經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雖請假未獲批準、或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擅自不上班者;
(2)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5次按曠工1個工作日處理。
2.處理辦法
(1)按曠工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校內崗位津貼部分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并由所在單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可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2)凡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做辭退處理。
五、其它規定
(一)后勤管理處、附中、各場廠和財務獨立核算單位,可依據本辦法制定適合本單位特點的考勤管理辦法并報人事處備案。
(二)接受審查或調查人員不能正常到崗工作,在審查或調查期間暫時停發工資、校內崗位津貼等一切待遇,待結論明確后再做處理。
(三)各類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并使用。
(四)探親路費的報銷,根據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辦理。
(五)職工在病假期間,參加會議、學習文件、參加政治學習等是一種政治活動,不能視為恢復工作。
六、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保安管理實施細則 篇9
一、檔案室是單位存放各類檔案的保密重地,實行專人管理,非檔案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二、檔案室應落實“三鐵一器”措施,確保鐵門、鐵窗、鐵柜的安全牢固,監視器的正常運行。
三、要有足夠的合乎要求的檔案裝具,檔案不得隨意堆放。柜架擺放位置應與墻壁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離,每行柜架間距不小于60厘米(密集架除外)。
四、檔案室應配備防火、防盜、防蟲、防潮、防塵、防強光、防高溫、防霉等設備,并相應地做好“八防”工作。
五、檔案室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嚴禁堆放易燃物品或與檔案無關的物品,對電源、線路、開關插頭等要定期檢查,發現有火災隱情應立即報告處理。
六、檔案室內要做到現場整潔,檔案柜排列科學,通道順暢。
七、檔案室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安全檢查,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八、檔案室接收檔案要雙方當面清點核對,及時登記、編目。日常管理應做到檔案、帳薄、檢索工具相符。借閱檔案要嚴格辦理借閱和注銷手續。因利用、整理、復印等原因拆卷的檔案,使用后應及時裝訂。
九、檔案室應定期對各類檔案進行清點,做好清點記錄。檔案人員工作變動或出現重大事故應隨時清點,并辦理交接手續或寫出書面報告。
十、檔案室在日常工作或檢查中發現檔案破損、褪色,應及時修復或復印,庫藏檔案因移交、作廢、遺失等注銷帳卡時,要寫明原因,保存依據。
十一、對檔案室要把好檔案出入關,出門要關掉電源、關好窗戶,放下窗簾,鎖好鐵柜、鐵門,決不能掉以輕心。
十二、要做好檔案室的安全保密預防工作,學習新知識、新技術,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強化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