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6)搶修被損壞的公共交通、通訊、供水、供電、供氣、供油等基礎設施,保障事發地群眾的基本生活。
(7)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現場應急處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8)組織有關部門采取相應措施防止突發公共事件出現擴大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
(9)及時向市政府負責人、市安委會負責人報告應急救援處置、事態評估情況和工作建議。
(10)如應急響應上升為ⅱ或ⅰ級,協調內部有關應急力量,配合省應急指揮機構的指揮。
4.4事故現場保護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盡可能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4.5信息資源采集
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單位情況;事故致因物;當地氣象、地理、地質、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搶險救援設備、設施信息;事故中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信息等。對采集的信息要進行分析整合,按要求進行反饋。
4.6緊急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征求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向省安委會報告。
4.7醫療衛生救助
事故發生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必要時,啟動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專項預案,組織開展救援工作。
市、縣(市、區)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8應急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市應急指揮部應制定戰術、技術方案,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規定。向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命令聽指揮,有序開展工作。
當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應急救援人員要善于自我保護,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害。市應急指揮部應果斷決策,決定應急救援人員是否全部或部分撤離現場。
4.9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
(1)企業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共同確定保護群眾安全的方案和措施;
(2)確定緊急狀態下疏散區域、疏散距離、疏散路線、疏散運輸工具、安全蔽護所;(3)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群,要做好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電、衛生等基本條件;
(4)負責疏散人群及居住地的治安管理。
4.10公眾動員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自愿者配合專業搶險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11現場檢測與事故危害評估
根據需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監測、鑒定與評估小組。
監測、鑒定與事故危害評估活動包括:事故影響邊界、氣象條件、對食物、飲用水衛生以及水體、土壤、農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應有害物,爆炸危險性和受損建筑垮塌危險性,以及污染物質滯留區等。
4.12新聞發布
市委宣傳部會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事故處理的主管部門對事故相關新聞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組織媒體報道。
4.13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進行撤離和交接程序、恢復正常狀態程序。由市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結束。